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蝴蝶笨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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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书籍名:《蝴蝶笨婢》    作者:于晴


再说,一开始,你便是鱼姑娘的未婚夫,女人家都挺重视名节的,所谓烈女不嫁二夫,虽只是订下亲事,可也算是她的丈夫,自然由倾慕生情生爱,最后甘愿为你而死。”

原来这才是“真相”。

这鱼翩翩虽是长安县的瘟神,是长安城惧怕的人物,他小狗子一向也畏她如蛇蝎,但今儿个获知她为爱而死,说什么也让他鞠一把同情之泪,尤其这份爱情铁定是悲剧,不是吗?试问,长安县的瘟神有哪家公子敢招惹的,更别谈少爷可能会瞧上她了。

这小狗子正沉浸在自个儿的幻想中,一时之间也没注意到那楚天刚震撼的表情。‘她爱他!

她……真的爱他吗?

他的心狂野跳动,忽觉口干舌燥起来。

难怪她愿为他挨这三刀之苦,难怪每回她好心好意劝他习些武技,以便防身。这,皆是因她爱他之故喽?

而他竟为保命娶她!他还是人么?

但,她怎会爱上他?每回遇她,总是有失公道地待她,没给她一回好脸色,而她竟会爱上他?

“莫非她对我一见钟情?”他喃喃地摸了摸自个儿俊俏的脸庞,顿然大悟:“难怪那一夜她跳墙来见,不慎让爹撞见,她不但不为自个儿的清白辩解,还为了嫁我而‘再造事实’,原来是爱惨了我……”真可谓用心良苦啊。

而他呢?还在那里想尽办法摆脱这瘟神,他还是人么?

黑漆的眼眸凝视她好半响,忽地心动起来。

说来真是古怪,自从他发觉她爱他之后,竟开始觉得这丫头还真美呢;微卷浓密的睫毛躺在白哲的俏脸蛋上,小巧的鼻、桃红的嘴,是怎么瞧也很合他的胀,就连那头没整理时就自动变为鸟窝头的秀发也是愈看愈可爱。没错,这丫头的确不似那细致娇弱的搪瓷美人,可她豪爽的举止、率直的谈吐在大唐风气下也别有一番风味,好似那未经切割研磨的宝石——一时看痴了她,直到小狗子在旁叫唤一声,他才摹然惊醒,发觉自个儿的右手正抚着她的脸蛋,‘忙收了回来。

“少爷,你右手的蝴蝶胎记好生奇怪,怎地原先是灰色的,现下却成了红色的?”小狗子忍不住好奇心。

自从她的血染上他的胎记,事后小狗子虽端来水盆为这楚天刚清洗,四周斑斑血迹都洗掉了,唯独那艳红色的蝴蝶胎记像是刺了青,怎么洗也洗不掉——“翩翩蝴蝶……”他喃喃自语。她爱蝴蝶,所以衫子上爱绣蝶儿,而他手背上的蝴蝶胎记——莫非他们真的有缘?

古怪,真是古怪。怎地自从知道她爱他后,是愈瞧她愈顺眼,愈瞧她愈舍不得她死去——他忽地站起身来,沉声问道:“长安城里当真没大夫了吗?”

“长安城的大夫全束手无策,就差御医没法子请来了。我瞧少爷,不是小狗子有心泼冷水,再拖下去恐怕也没法子救鱼姑娘。身中三刀耶,是常人早已气绝,鱼姑娘能拖三日已是天大奇迹,瞧她的脉搏一日比一日微弱,就连不懂医术的小狗子也知……”奇怪,他怎么也咬咽起来?他不是最瞧不起这瘟神的吗?莫非是被她的爱情给感动了?

可楚天刚压根就没理会他的痛哭流涕,像是失了魂的喃喃道:“君既为依死,独生为谁施?”语毕,心头一震。

他刚是怎么了?怎地想起南朝的诗歌?这岂不是说他随她生而生、随她死而死?

难道,他对她也用了情?

来不及细想,那门外人声鼎沸,又是吵闹又是叫喊“定又是那老混蛋来了!”小狗子咬牙切齿:“这三日来,他天天硬闯咱们府郧,净说一些胡说八道的事,少爷,我拿扫帚去赶他!”

楚天刚闷声不吭,自行推了门出去。

那“眉慈目祥”的老者一见是他,忙叫道:“青蛙精,你别再执迷不悟。那笨婢既已还你滴血之情,这世于你再无情分,不如你随我修行数载,将来方可重登仙门。不过咱们话先说明,你若重登仙门,须代那笨婢为我服务五十年,如何?”

楚天刚冷冷瞧他一眼,道:“我上有老父,断然不能随你修行。”

“红尘俗物一切都是空,你若勘不破此理,只怕生生世世都要受那轮回之苦!”

“少爷,别让他再说废话!当日您成亲,就是这老头咒这段姻缘遭天谴,今儿个我小狗子先为您出出气!”

那小狗子忙召唤几名孔武有力的仆人上前,就要给这老头一顿揍。

那老者嗤之以鼻,掐指神算:“你这小子七世为奴,积福若深方能改为其运,如今不满五世,你便嚣张至此,难道不怕生生世世为奴为婢吗?”

“我小狗子虽不算十足十的好人,可也没杀过人,为奴为婢也好,只要能服侍我家公子,我愿生生世世为奴护我家公于。”挺义气地说完,率先就要给这老者一拳。

若不是天机泄露过多,不愿使那仙术,这小狗子又岂能欺近他一步?

“小狗子!”楚天刚漠然道:“送他出府吧!”

语毕,目睹小狗子押着老人出府后,才要回房守候鱼翩翩,哪知喜鹊同一名男子从那鱼家走过鱼翩翩打通的地方,急步奔来:“楚少爷,小姐有救了!”她是笑中带泪,差点哭出来,指着身后的男子道:“他说他能救小姐!”

楚天刚一怔,瞧见来人,才燃起的希望迅速熄灭。

“冷如影?你懂医术?”

“不懂。”那万安县的捕头微笑。“你是大夫?”

“也不是。”

“既是如此——”真想很狠揍他一拳。他可知希望破灭是什么滋味吗?

“但我能救她。”

“不是大夫,如何能救?”

“我能救她,只要楚兄愿答允我的条件。”

公众么他——好苦!

岂止是苦,简直是不要命了!

有哪位仁兄能站在悬崖峭壁而面不改色的?绝不是他楚天刚,尤其现下他的身上只系了一条结实的树藤,从那万丈高崖上爬到谷中央,干嘛?就是为了取那一、两滴的朝露水。

而这一切都为了谁?

还不是为了那丫头![奇书网  Www.Qisuu.Com]

他的命好苦呐。竞一口答应冷如影的要求,说什么鱼翩翩的伤须要那万丈谷中的露水当药引子,足要一个月耶。

可曾听过哪个病症须以清晨露水为药引子的?他是不怎么信,可有一线希望总是好的。于是乎,他每日就力取那露水,天未亮,便骑马来这山崖,再沿着树藤缓爬下谷中——“少爷,你可要小心些,昨儿个才下了一场雨,可于万别滑跤了。”小狗子朝谷中大声喊道。“倘若不是冷公子定要少爷亲采露水,这事该由我小狗子来做才是。”

不见谷中回话,他小声咕哝:“可这样也好,少爷以往是文弱书生,做苦力的事是决计轮不到他的。但如今少爷非但会骑马了,每天一早还亲自取这露水,再到山里找草药,凡事亲力亲为,是愈看他愈有男子气概了。”

那冷如影指定以露水当药引子外,还须草药为辅,本来上药铺抓药即可,偏偏这姓冷的指定每日须刚采的草药方有作用,于是乎苦了这楚天刚,每天顶着太阳上山采药,末了回府还得亲自熬药;到了夜晚,还得亲自砍柴烧,好让鱼翩翩不会冻着。往往忙完时,早已过了四更天。

若不是见鱼翩翩果真有气色,他定会怀疑这姓冷的是存心整治他!

瞧见他的手臂了没?就是初时学骑马,不慎从马上摔下来的;再见到他的指甲里全是泥垢了没?这全是为了挖草药所致,如今是洗也洗不干净了。

这一切无非是为那丫头,倘若她能病愈,就算爬到谷底,他都愿意。

唉,他究竟是着了什么道?竟抛弃那书生身份,当起苦力来。

自从上回知道鱼翩翩爱他后,是时时刻刻盼她快些醒来。

小狗子见他爬了上来,松了口气:“少爷,想你第一日攀到谷中,足足费了半天时间,那露水也没拿到,你哀叫连连,可如今不费一时辰,你就攀了上来,小狗子真是佩服你。”赶紧拍拍马屁。但事实也是如此嘛,头一天回府,他还得为少爷擦药油,揉那僵硬的身子,但现在少爷像是练了铁皮功,回府不用药油也不须他伺候,连砍柴都不会差点砍到手了!你说,这种饭来张口,茶来伸手的富家少爷算不算改造成功?

“你先将露水送回府里,我去采药。”

小狗子几近崇拜地瞧着他。想头几日这楚天刚还顶着熊猫眼,现下不但没了,而且神清气爽,气色比起以往要好得许多。

“少爷,我瞧您就休息一回,反正冷公子也不知道,就由小狗子上山采药好了。”

“不成,不成。这是我亲口允诺之事,若不亲自履行,倘若翩翩又出了什么意外,我良心能安吗?你先快回府,我随后就回去。”

“是。”奇怪,太奇怪,怎地最近看少爷是愈看愈高大,好似有几分威武,反倒他小狗子是愈缩愈矮小,像是巨人前的小矮子?

“你还楞在这儿干什么?”见这小狗子发呆,不禁喝道“少爷,你好像变了耶。”

“变?”楚天刚压根听不懂他在说些什么,皱了皱眉,不悦道:“翩翩一日须服三帖药,再不上山采药,可就赶不及熬药了。”

“少爷,你待翩翩小姐真好,虽没拜成堂,可将来她病体康愈后,你可会再娶她?”小狗子忽地问道。

“这是将来的事,现下又如何能骂定的说?”忽地绽出沉稳的微笑:“不过,我该娶她的,不为保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