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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取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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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书籍名:《自取灭亡》    作者:伊恩·弗莱明




当他们来到冰川上面一块突出的岩石上时,斯迈尔斯少校突然拔出左轮手枪,在两步之远的地方把两发子弹射进了奥布欧霍萨的脑袋。

奥布欧霍萨跌倒在地,从悬崖边跌落下去。斯迈尔斯少校惴惴不安地朝悬崖边走了过去。尸体在岩壁上碰撞了两下就掉在冰川上,但并没有落入斯迈尔斯预想的地方——冰缝里,而是落在了一个陈年积雪的半坡上。

“他妈的,倒霉!”斯达思少校咒骂了一句。

枪声在群山中久久地回荡,很久才消失殆尽。斯迈尔斯少校对白雪中那个模糊不清的黑色人体最后看了一眼,便匆匆地沿着山脊离开了。他还有更重要的事在做。

他来到了那个圆锥形的石堆前,开始挖掘。他用手把粗糙的大石块先掀开,滚下山的两侧。他疯狂地干着,仿佛有魔鬼在逼迫他一样。双手开始淌血,但他似乎一点儿也不在意。石堆只剩下两英尺高了,可什么东西还未发现。突然,他看见石堆中有一个金属箱子的边缘。他又搬掉几块石头,整个箱子都露出来了。一个完好的灰色德国军用旧弹药箱,箱上的字迹仍然清晰可辨。这时,斯迈尔斯少校才好象觉得有些累了,双手开始疼痛。他兴奋地坐在一块坚硬的石头上,脑子中闪现出豪华汽车、到蒙特卡洛渡假、豪华的别墅,首饰公司、香槟酒、鱼子酱,以及一套新铁头的球棒等等一连串玫瑰色的画面。

斯迈尔斯少校坐着,两眼盯着那灰色的箱子。足足有一刻钟时间,他完全陶醉于梦想之中。然后,他看了看表,得意地站了起来。他必须抓紧时间消除痕迹。箱子的两旁各有一个把手,斯迈尔斯少校双手握住把手,使劲提了一下,心里估量着它的重量。战前,在苏格兰,他曾捕到的一条四十磅重的大马哈鱼,那是平生所扛的最重的东西了。可这个箱子起码比大马哈鱼重两倍。他只能把它从石块中掀起来,放在石堆旁的草地上。他用手帕拴住一个把手,笨拙地沿着山梁把这沉重的箱子拖到小屋。他坐在小屋门前的石阶上,眼睛直盯着箱子,一边用牙撕咬着奥布欧霍萨留下的烟熏腊肠,一边考虑着如何把这个价值五万英镑的箱子搞下山去,然后藏到一个安全的地方。

奥布欧霍萨的腊肠是真正的登山食粮,又硬又肥,还带有一股浓烈的大蒜气味。由于吃得太急,一些腊肠渣塞在了斯迈尔斯少校的牙缝里,很不舒服。他用了根火柴棍将它们剔了出来,吐在地上。

他意识到,从现在起,他已成了一个罪犯。他的罪行与抢劫银行杀死门卫的罪行相差无几。所不同的是,他是一个犯了罪的警察。这一点他必须记住。否则一有疏忽,面临的只能是惩罚,而不是去享乐。现在已走到了这步,必须去忍受各种痛苦。天哪!这些痛苦将是无穷无尽的啊!然而,只要过了这一关,他就可以享受富人的快乐。他十分仔细地清除他在小屋中留下的任何痕迹,把弹药箱拖到峭壁边。他向下看了看,确定箱子落下去不会落到冰川上后,一边祈祷,一边把箱子推下山去。

灰色的箱子在空中翻了几个滚,落在峭壁下的陡坡上,接着又丁丁当当地跳了一百多英尺,落在散乱的碎石间不动了。斯迈尔斯少校看不清箱子是否已开裂。不过这种操心无多大必要,由命运决定吧!

最后他环顾一下四周,开始沿着峭壁边向山下移动。他非常小心地对待对每一个铁栓,对每一处手抓或脚踩的地方都先试一试,然后才把重量移在上面。对他说来,下山时,生命比上山时要贵重得多。他穿过正在消融的冰雪,向冰川方向雪地上那个黑点移动。留下的脚印没什么关系。几天以后,阳光融化残雪,脚印也会消失。他来到了奥布欧霍萨的尸体旁。战争期间尸体他见多了,血淋淋的残肢碎体对他来说算不了什么。他把奥布欧霍萨的尸体拖到附近的一个冰缝旁,然后推了下去。接着,他小心翼翼地把冰缝边悬垂的冰块踢下去盖住尸体。直到他对自己所做的一切感到满意后,才沿着自己留下的脚印返回,顺着斜坡向弹药箱走去。

弹药箱的箱盖已经被掀开,箱中装着用纸包着的东西。他扯掉包装纸,两大块金属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每块金属上都有相同的标记:上面是一只鹰,下面是一个套在圆圈里的卐字,并标明时间为1943    年。这是纳粹德国银行的标记。斯迈尔斯少校满意地点了点头,用纸重新把金块包好,把已变形的箱盖用石块砸平,半扣在箱沿上。然后他解下手枪的佩带,系住箱子的把手上,用力拖着这笨重的箱子向山下挪去。

现在已是下午一点钟。强烈的阳光照在他身上。他早已大汗淋漓。肩膀被灼热的阳光烤得十分难受,脸上也感到隐隐作痛。他在一条从冰川上流下的小溪边停下来,把手绢浸在水里,洗了一下脸,然后美美地喝了许多水,又继续上路了。路上箱子偶尔撞着他的脚跟,他不时地咒骂几句。他心想,这些困难和苦难与他下山后将不得不面临的境遇相比算不了什么。不管怎样,现在是在下山,连拖带滚总能往下走。前面至少有一英里的缓坡路。那时,他只得扛着这笨重的箱子。一想到要在他已被灼伤的背上扛着这一重量,他心里就发怵。“天啊!”他感到头晕目眩,自言自语道:“要当一个百万富翁可真不容易啊!”

好不容易来到山脚下。他在冷杉林中一块长满青苔的坡地上坐下来歇息。最艰难的时刻终于到来。他脱下军用衬衫,铺在地上,把那两块金砖从箱子中拿出来,放在衣服上,把衣服裹住金块,打成一个包裹。他在斜坡的土地上挖了个洞,把空箱子埋了后,又把衬衣袖口拴成一个吊带,跪下身去,把头伸进这粗糙的吊带里,双手握着衣袖打成结的两边,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他尽量使身子前倾,以免这沉重的包裹晃动,打在自己的背上。他身上扛着的包裹相当于他自身体重的一半。这么重的东西压在背上,就象一团火在烧灼着他。他喘着粗气,拖着步子慢慢在树丛中的小道上往下移动。

直到今天,他都不知道自己是怎样把这个包裹搬上吉普车的。衣袖打成结的吊带越走越长,金砖不时地撞在他的小腿上,他不得不常常停下来重新打结。每走一段路,他必须停下来坐一会儿,把头埋在手心中,歇一会儿,然后挺起腰杆再挪动几步。他全神贯注地数着步子,每一百步停下来休息一次。就这样,他终于到达了那该死的吉普车,而自己一下子瘫倒在车旁。等到他感到体力逐渐恢复后,他把金块埋藏在林中一堆杂乱的、他确信能找到的大石块下。他尽可能把自己打扮得干干净净,绕道避开奥布欧霍萨的小屋,回到自己的宿舍。为了庆贺自己的成功,他独自饮完一瓶荷兰杜松子酒,又吃了点东西,然后上床死死地睡了一大觉。

第二天,综合事务局的一分队根据一个新线索离开那里,进入了米特西尔山谷。六个月后,战争结束了,斯迈少校回到伦敦。

战争结束给他带来了新的问题。黄金难以偷运,何况他拥有的数量相当大。他必须把它们运过英吉利海峡,藏到一个新的地方,因此他推迟了复员,想尽量利用自己的军衔特权,尤其是他拥有的军事情报人员的通行证的便利条件。不久,他作为慕尼黑联合审讯中心的英方代表被派往德国做了六个月的书记工作。在这时间,他取出金块,并把它藏在驻地中的一只破箱子里。

他利用两个周末休假时间飞往英国,每一次都在笨重的公文包里夹带一块金砖。当他每次穿过慕尼黑和诺索尔特的机场拎着公文包时,他尽量装出公文包中只装有一些文件的轻松样子。当然这样做之前,他必须服两片氨基丙笨药片,剩下的全凭自己铁的意志。最后,当他把金块安全地转移到了金斯敦他姑姑家的地下室里,他可以从容不近地考虑下一步计划。

他从皇家海军退役后,与他在综合事务局时睡过觉的许多姑娘中的一个结了婚。他妻子十分可爱,金发碧眼、白皮肤、亚麻色头发,出身于一个中产阶级家庭,名叫玛丽·帕内尔。他结婚后,他们决定移居牙买加的金斯敦。

他们认为,金斯敦阳光明媚,食物精美,以有廉价的好酒,真是人间天堂。

在那里,没有阴霾,没有限制,远离了战后英国工党政府的管理。

动身前,斯迈尔斯少校把金砖给玛丽看。当然,那时他已抹掉了上面的德国银行标记。

“我相信你会发现我是个精明的丈夫,亲爱的,”他说,“我对当今的英镑无任何信任感。我把所有的证券都卖了出去,全部换成了这些黄金。如果兑换得好,这两块金砖值两万多英镑。它会给我们带来幸福的。我们想要钱,只需切一块卖出去就可以了。”

玛丽不熟悉货币管制法。她跪下来,抚摸着闪光的金砖爱不释手,接着,她站起来搂着斯迈尔斯少校的脖子一阵狂吻。

“你真是个了不起的男人,了不起的丈夫,”她说着,眼睛中含着热泪。

“你聪明、漂亮、勇敢,而且还很富有。我是世界上最幸运的妻子。”“无论怎么说,我们富有,这点是真的。”斯迈尔斯少校说,“但是你得向我保

证,决不能说出去。要不,牙买加所有的盗贼都会来找我们的麻烦。你能起誓吗?”

“我起誓,绝对不说。”

斯迈尔斯夫妇从未料到,金斯敦郊外山脚下的王子俱乐部是个如此美妙的乐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