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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书籍名:《青春偶像》    作者:岑凯伦


“我总疑许多人上教堂的目的!”“崇拜神,不是吗?”地分辨看。

    “我认得一个朋友,士教堂为学英文,那个教堂的传道人都来自美国。另外一个想找关系出国,”他说得很认真。“还有个女孩子更荒谬,她喜欢唱诗班的指挥!”它的脸一下子变了,喜驩唱诗班的指挥?说她吗?不,不可能,那是埋藏在她心底的最大秘密,没有人会想到她喜欢文仲!

    她勉强振作起来,笑容变得好僵硬。

    “喜欢唱诗班指挥就算荒谬?”她反问。

    “喜欢自然不荒谬,荒谬的,是指挥已经有了太太!”他哈哈大笑,似乎这是世界土最可笑的一件事了。

    她一点反应都没有,直等到他笑声停止。

    “我不觉荒谬和可笑,”她严地说:“爱是很微妙的一件事,喜欢一个有太太的男人——是件无可奈何的事,你懂!绝不荒谬!”他意外地看看她,他说错了?它的神色怎么变得那么怪?好象怕在说她一样!

    “也许我说错了,”他有点懊恼。“怎么今天总是说些破坏气氛的话呢?”她没有回答,她心中也同样懊恼。他虽然是无心之言,却也说中她心事!

    文仲和叶爱琳——唉,也许将来是夫妇吧!

    已经到了沙田,他把车泊路旁。

    “就在这儿吃午餐!”他替她打开车门。“吃了午餐我这张嘴大概不会乱说话了!”

    他们找了一家乳鸽很出名的餐厅,林正平很会点,他这么胖的男孩,一定是很会吃吧!

    是假日,游客很多,餐厅里热闹的很,还有一些后来的客在等座位。在这种情况下,想说什么也不可能,只好埋头大吃。

    出了餐厅有松一口气的感觉。

    “我不喜欢这种吃法,像在生吞活剥,一点情趣也没有!”她说。

    “吃饭讲情趣的,只有女孩子!”他说。

    “不懂生活情趣的岂不等于一段木头?”她眉梢一扬。

    他看看她,若了许久、许久。

    “你说我是一段木头?”他自嘲地。

    “你不能算木头,你那么活跃!”她径自朝前走去。“我才是一段木头!”他追上来,十分惊讶。“我惹你生气了?”他小心地。

    “我还不至于这么小气!”她笑一笑,刚才她是想到了文仲。“我们去渔场玩水上单车,好吗?”“焉有不好之理?”他迅速打开车门。

    他们到了那家可吃饭、打麻雀、划船,又可玩水上单车的渔场.他租了一部水上单车,她不同意。

    “我们一人一部,来比赛!”她说。

    “不愿和我一起玩?”他开始有些失望。

    “两个人一起玩不方便,要换人踩的时候容易掉下水,”她的理由像好充分似的。

    “我不愿意在那种航脏水里游泳!”“好吧!”他付钱租了两部。

    看上去似乎简单的玩意儿,踩起来竟异常吃力,尤其咏梅穿了裙子,要很小心才行。半个钟头之后,咏梅已累得面红气喘,急急忙忙上了岸。

    “怎么样?不玩了!”正平追上来。

    “下次等我穿长裤才跟你比!”咏梅说。

    取回放在柜抬的押金,他们预备继续“阳光下的兜风”,就在这个时候,咏梅看见几个人走进来。

    那只是几个普通的客人.有男有女,谈得兴高采烈,所不同的,是在中间那个穿墨绿灯心绒长裤和同色樽领毛衣的男孩子!

    咏梅的笑容凝固在脸上,怎么巧得这么离谱?文仲怎么也会来这里?

    他身边是叶爱琳,自然,还有其它几个年青人,显而易见,他和叶爱琳是一对!

    文仲也看见了咏梅,他眼中光芒闪一闪,似乎要打招呼了,咏梅迅速地把视线移开。

    在这种情形下招呼是尴尬的,他身边有叶爱琳,她身边有林正平——安迪!她觉得窘!

    文仲那一群走开了,咏梅轻轻地透一口气。

    “怎么?你认识他们?或是他们认识你?”正平问。

    “不认识!”她大步走出去。

    她和文仲是没希望的!她愈来愈清楚了!

    又是星期六,又是诗班练习的时间。

    咏梅从家中走出来,脚步变得有些犹豫,上次在渔场中对文仲视而不见,连招呼都不打,今晚再见会否尴尬?

    她一边想着一边已上了巴士。

    今晚她故意提早出门,就算多遇到几次红灯,就算特别塞车,她也绝不担心迟到。

    巴士开得颠颠簸簸的,这种老爷破车再加上人多,站在上面简直是受罪,幸好她穿了牛仔裤.不会像裙子那么麻烦,即使一个紧急刹车,她也能像男孩子一样灵敏。

    有时候还是觉得做男孩子舒服,她默默地想。

    巴士又停在站上.几个人下去,几个人上来,她也没有在意。有人喜欢眼睁睁地盯着上落的乘客,那神情落在别人眼里是很可笑的一件事。

    巴士继续向前驶,再过几个站就是教堂了,她拉平了毛衣,有只手拍到她肩上。

    “嗨!”那人招呼着。

    ※                ※                  ※

    她回头望望,整张脸都红起来,是文仲,这也算是冤家路窄吗?

    “嗨!”她低下头,无话可说。

    “今天没有迟到!”他靠近她,捡上有丝笑意。

    “有时塞车,有时红灯多!”她不置可否地解释。她心中有丝异样震动,他原来知道她常迟到?

    她不问。

    “迟到总是有很多理由的!”他的笑意更浓了。

    “或者——我会转去另一间离家较近的教堂!”她吸一口气,慢慢说。.“你会吗?”他反问得好可恶。

    “会!”她便自己的声音很肯定。

    “嗯!那将是诗班的一项损失,”他摇摇头,认真起来,“你的低音唱得不错!”

    她不出声,损失吗?他甚至不知道它的名字。

    “你很沉默!”他又说,他也是沉默的人,怎么今夜的话特别多。

    “不能人人都像叶爱琳一样活耀!”她说。立刻,她知道说错了,收不回来。

    “叶爱琳?”他眉梢一扬,眼中光芒闪一闪。

    “它是全诗班里最好的女高音!”她只好掩饰地说。

    “声音不错,嫌夸张!”他没有什么特别表情。“诗班是合唱,讲究共鸣、和谐!”

    “你学音乐?”她忍不住问。

    “你猜呢?”他不答。

    “猜不着!”她眼观鼻,鼻观心的。

    他皱起眉心,这个读大学的小女孩脾气很硬,又好固执,很不妥协的味道。

    “我猜你学文学!”他说。

    教堂到了,巴士停下来,她轻巧地跳下去,他跟在背后,他们好象约好了一起来似的。

    “错了,我学数学!”她不看他。

    她外表装得冷漠、不妥协,眼睛却装不来.她怕泄露了自己秘密。

    “数学?”他十分意外,好奇心也更重了。

    “纯理论.乱抽象的东西!”她笑一笑,越出一排编贝般细小的可爱的牙齿。说:

    “学数学,是一种征服!”“你很有本事!”他们一起走进教堂。

    叶爱琳已经等在那儿,他不再理会咏梅,快步走上前,又是招呼又是笑,好亲热。

    咏梅故意放慢了脚步,刚才的好心情消失了,见到叶爱琳,她心中就涌起又酸又凉,比妒忌更难受的感觉了。

    她默默地拿一本诗歌本,一声不响地坐在最后一排,她要离他们——文仲和叶爱琳,远远的。

    诗班的人来得差不多,有一个男孩子开始派发一张油印的纸张,上面印好了今晚要练的歌,文仲站在前面,弹钢琴的陈夫人也坐好了。

    他们开始练习,是一首黑人的骚灵歌曲,很哀怨的。黑人的音乐总有一股被抑压看要爆发的情绪,很感人,咏梅对这种音乐有偏爱,她唱得很起劲。

    唱完这一首,文仲若有所思地停下来。

    他看看咏梅,像要解决什么困惑的问题似的。

    “嗨,你!”他指若咏梅,这才发现从来没问过它的名字,呆怔了一会儿,才说:

    “换到前面来坐,坐在叶爱琳旁边,这样合音会更和谐一点!”咏梅坐在那儿出不了声。

    换到前面叶爱琳的旁边?那不是“宝座”?不是可以和文仲面对面地站看?这——

    不是做梦?

    “换到前面来,好吗?”文仲再说。

    咏梅不得不站起来往前走,她觉得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她身上,比迟到更难堪。

    叶爱琳向旁边移动一下,让出一个位置给她,而且展开一个砍迎的友善微笑。

    咏梅不得不勉强牵动唇角,她笑得一点也不好,天!她把叶爱琳当成情敌了!

    “现在练习第二首歌,”文仲说:“试试看换了座位的合音效果是否好些!”陈夫人开始弹钢琴,文仲的指挥棒抬起来,吸引了所有的视线,他们又开始练习。

    不知道是否心理作用,或者真是叶爱琳的奇$%^書*(网!&*$收集整理声音太夸张,咏梅免得自己唱得好糟,简直不能成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