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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书籍名:《血城》    作者:默然




“那你会武么?”林茗青眼中的神色似乎非常怀疑。

李笑天微笑道:“我三拳能打死一头老虎。”

驼队众人一齐哄笑起来。

林茗青娇笑道:“我不信,你骗我。”

李笑天笑得更加开心,坏坏地笑道:“我也不信。”

林茗青嘤咛一声,脸一下红得比苹果还红,嘟起嘴道:“原来你真的很坏。”

当一个女人如果告诉你你很坏时,通常有两种情形。

一种情形就是你真的很坏,另一种情形就是她至少有一点点喜欢你,‘所谓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就是这个道理。

李笑天虽然并不太明白这个道理,可是他听了这句娇嗔之后,心里却是说不出的舒服。

驼队众人笑得更大声了,林远南静静的看着两个少男少女打闹逗趣,他的眼中充满了慈爱。

这实在是一段令人愉快的旅程,完全可以让人忘掉所有可怕的经历,所以,连续走上四五天后,不知不觉一段长长的旅途已给抛在身后,他们几乎已经接近了沙漠的边缘,再行一日,便会到达土城了。

所有人都很欣慰,楼兰王国的土城实在是令这些出门在外的旅人心情愉快的地方,既有舒适宽大的床,也可以美美地洗上一个澡,把满身的汗泥和沙尘都洗得干干净净,还可以痛痛快快地喝上几大碗美酒,好好地醉上一醉,醉了之后除了赌赌钱之外,某些胆子大点的男人还可以有其它消遣,无论如何,有种古老的职业在哪里都是有人做的。

这实在是很惬意的生活,对于这些用自己性命求生存的粗豪男人来说,这已足够。

所有人的脚步都加快了,他们甚至偶尔还能碰上其它的商队。

所以当他们听到前面不远处想起了一阵密集的蹄声的时候,人们毫不奇怪,以为不过又是一支商队而已。

只有李当的眼睛在发亮,他举手喝令驼队停了下来。

他似乎有一种对危险天生灵敏的嗅觉。

来的的确不是商队。

因为绝没有任何一支商队会全身劲装黑衣装束,也不会把自己的脸都蒙起来,只露出一双黑洞洞的眼睛。

绝对没有。[]手机电子书

只有一种人会这么穿戴,那就是马贼。

马贼来得好快,一百余骑疾驰过来,在离驼队几丈的地方,为首的一个黑衣人左手一举,所有人便齐刷刷地停了下来,李当知道要马儿在快速奔跑中突然停止,极是困难,可想而知这帮马贼也不知练过几千几百遍,才能做到这般整齐划一。

林茗青和林远南的脸已经开始发青,似乎没有想到厄运这么快又降临到他们身上。

可是一双温暖的手握住了她的小手,林茗青侧脸一看,李笑天正镇定地对她微笑,他的笑容很灿烂,虽然他文质彬彬并不象打得死一只老虎的样子,可是他的目光为什么这么温暖?温暖得几乎要让她改变想法。

为首的黑衣人并没有说话,他露在黑布外面的双眸冷冷地扫视着猎物,正象他做过的几千几百次一样。

他没有急着动手,他相信只要他和他的队伍即使什么也不做也会有足够的威慑力,他喜欢看着人们因恐惧而颤栗,因为无法逃避的结局而绝望,这就是权力的魔力!

李当说话了,他的神情还是那么淡漠,除了他那双发亮的眸子,他的神情几乎没有任何改变。他淡淡地说道:“好马。”

黑衣人听过自己的对手各种各样的话,可是从来没有听到过这么奇怪的话,他怔了怔,沉声道:“确是好马。”

“我这辈子很少同时看到这么多的好马,无论如何,这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情。”

黑衣人笑了,虽然他的嘴掩在黑布下面,但他发亮的眼睛随着笑容轻轻眨了一下。

“能让烈火战神感到高兴这是我们江湖后辈的容幸,可是我好象不是专程带这么多人马来给李大侠欣赏的。”

骆队起了一阵骚动。

烈火战神,这个响当当的名字已经隐迹江湖二十年,可是,上了年纪的人都不会忘了那把刀和那把刀上的烈火!

而他们的李总管竟然就是大名鼎鼎的烈火战神,没有人能够想到这一点,虽然李总管这二十年来总是能够平安的将驼队从关内带到关外,再从关外带回关内,可是不管多么艰难危急,他却从来没有用过刀,他甚至都没有佩一把刀。

而烈火战神却是以威名赫赫的烈火刀法扬威江湖!

如果连相处二十年的老伙计也不知道李当就是烈火战神,那么,这黑衣人又是如何知道的呢?所有人都这么问自己,对所有人来说,这都是一个谜。

李当淡淡地笑道:“难道你除了给我看一看这些可爱的马儿之外,还想送几匹给我?”

任何人都可以从李当的口气中听得出轻视戏谑之意,他竟浑没有将这上百精骑放在眼里。

黑衣人的胸脯已经在高涨,他一直是一个骄傲自信的年轻人,虽然面对的是二十年前的一代武林大豪,但年轻人的热情使他不相信李当会有传说中那么强的武功。

他的师傅是江湖中非常非常有名的人,他的一柄刀也已下过二十年的苦功,已经有很多江湖上很有名的人都已倒在了他的刀下,那些人没有倒下之前,也都有响当当的名号,可是现在都已化作了他的声名。

更何况,面前这个平静从容的老人这二十年来一直是他追赶的对象,是他发誓要击倒的对象。

黑衣人的手紧紧地握住刀柄,他的脸已经因兴奋而发热。

可是他没有出手,他并不是一个轻率的领袖,即使在面对李当这么令人难以忍受的挑衅面前。

他告诉李当:“我既不是来请你欣赏我的好马,也不是要将马儿送给你,我是马贼,我要抢你的东西。”

他的话很直白,也很有趣,李笑天觉得他真是一个有趣的强盗。这个强盗很有礼貌地告诉他们要抢他们的东西,而不是一上来就乱砍乱杀,李笑天不能不承认这种强盗很难遇到,也许这辈子都只能遇上一次而已。

这个很有礼貌的强盗不等李当说话又说道:“我不但要抢你的东西,我还要杀掉你,替你的结义兄弟杀掉你。”

这实在是一句很奇怪的话,可是李当居然好象听懂了这句话,他的神情似乎也有些激动,他问道:“你可不可以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黑衣人眼睛逼视着李当的双眼,一字一顿地道:“雾—红—血!”

这三个字似乎有一种不可思异的魔力,李当喃喃地慢慢念道:“雾红血,雾红血。”

李当突地长长叹口气道:“我的结义兄弟叫做雾红斩,你叫做雾红血,原来你想用仇人的鲜血洗尽他的冤屈。儿子替老子报仇本就天经地义,公道得很,公道得很哪!”

驼队众人耸然动色,只因李当所说实在是太过匪夷所思,年轻的均想:难道,当年侠名鼎鼎的烈火战神竟然杀死了自己的结义兄弟!?只有年纪大一点的知道二十年前实有一段曲折公案。

那骄傲的年轻人听李当提起雾红斩的名字,眼里似乎快要喷出火来,他将手中的刀柄握得更紧,“呛”的一声拔出了雪亮的钢刀,刀尖直指李当喝道:“若你交出烈火刀法,我当好好安葬你!”

这年轻人好狂!

可是李当并没有生气,无论他说什么做什么李当都不会生气。因为这个年轻人骄傲的神情俨然象极了当年的雾红斩,可是他再也不会看到雾红斩了,从二十年前起,他就再也看不到雾红斩了!

李当在阳光下摊开两手,缓缓说道:“这双手二十年来很少摸过刀,也很少使出过烈火刀法,但我答允你,今天我会用刀,我会让你看到真正的烈火刀法!”

黑衣人默立半晌,沉声道:“多谢!”

他虽然非常憎恨面前的这个老人,恨不得喝他的血,吃他的肉。可是对于这个老人的武功,江湖上任何一个人都没办法不佩服,他也不能。

能和他交手实在是极高的荣誉,这个老人对对手的尊敬,无论是谁,都会感到热血沸腾!

李当走到一个佩刀的粗壮汉子面前,说道:“借你的刀一用。”

粗壮汉子激动得几乎身子也颤动起来,嗫嚅地道:“但我的刀只是一把普通的刀,既没用上好的精铁,钢火也淬得不够好,如何配李大侠使用?”

李当微笑道:“不妨,这世上没有平凡的刀,只有平凡的人,唯一能给刀带给光辉的,只有用刀的人。”

那粗壮汉子冷汗涔涔而下,恭恭敬敬地解下佩刀,双手呈给李当。

李当执刀在手,反手将刀插入腰带,走到雾红血面前数尺站定,说道:“我已有刀,请出手。”

雾红血冷冷地道:“但你为何不拔刀?”

李当端容道:“我只会出手一次,我保证,刀会出现在它该出现的地方。”

雾红血凝视着李当的双眸,他的眼睛明亮而坦然,雾红血吁了口气:“你竟如此托大,我虽胜之不武,但为报父仇,说不得也只好出手,小心了!”

雾红血的刀光,就象是一道道静静的闪电,虽然没有震耳欲聋的雷声相随,却快得几乎使人无法闪避,真正令人致命的,岂非也只是闪电,而不是雷声?

李当的身法却看来很迟滞,他的身法看来并不象能避开这么快的刀法,但雾红血密集的刀光偏偏沾不到李当的一片衣袂。

雾红血转瞬间已经砍出了八八六十四刀,虽未奏功,可是雾红血的气势竟然丝毫不竭。

雾红血一声轻啸,刀法忽变,忽由快捷转而凝重,每一刀砍出都隐隐夹着风雷之声,虽然仍是每一刀都仍只能从李当身边险险擦过,但每一刀都在李当身旁激起一股黄沙,声势极盛!

这少年的刀法竟是刚柔相济,实在已是炉火纯青的地步!但李当此时并未出手,仍是在满天刀光中好整以暇,功力之深,更是令人叹为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