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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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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0章

书籍名:《一路彩虹》    作者:月关


地位差不多的大哥级人物,大多也很客气,点头示意一下,或者叫一声:“胜子”。不过也有一些看不起他这种小白脸的真正靠拳头吃饭的江湖大哥,一脸舛傲不驯地瞟着他,大有挑衅之意。

张胜也不在乎,他走到墙角里去。蹲下来,蹲在阳光里,眯着眼看着眼前一株青青的小草,从口袋里摸出一根皱巴巴的香烟。然后四下看看,摸出一盒火柴,里边只剩两根了。他拢起手。迅速点燃香烟。深深地吸了一口。

“胜哥,借个火儿”。说话的是个胖子,身上穿件类似交通指挥的黄马甲,这是劳动号,也就是行动相对随便地自由犯。这些人替管教们做着许多事,犯人们就算是大哥级的人物一般也不会得罪他们的,张胜忙站起来,递过了火柴。

那个劳动号掏出根烟点上,胖脸上一双小眼睛飞快地四下一溜,然后藉着身子的遮挡,让张胜看清了一个小纸团落进火柴盒里,然后把火柴盒合上,笑眯眯地递还给了张胜。

张胜目光一闪,不动声色地接了过来,他使劲地吸了两口烟,微低地头看看四下没人注意,便闪进了茅厕。

蹲在茅坑上打开火柴盒,里面是一个小纸卷,上边写着一行娟秀的小字:已聘律师,近期将至,诸罪勿认,议后再决。家里尚不知情,公司一切安好,勿念。

短短一句话,张胜反复看了三遍,整句话都能背了下来,才把纸条撕成碎片,撒进了茅坑。做着系裤子的动作走出茅房,正好一分钟。

外面一个盯着茅房的管教见他准时出来,轻哼了一声,目光又转向别处。

张胜嘴角一翘,心中暗暗冷笑:“妈地,拉屎撒尿管的这么严,单间里供着一尊佛,你还不是视而不见?只要给你好处,事情再大一点,你一样难得糊涂。”他整理着衣服,故意从那个管教身旁慢慢悠悠地踱了过去。

对于不正之风和职场腐败,张胜和每一个普通公民一样,感到气愤

。但是现在恰恰他的困难需要这种不正之风才能得心里实际是是便因成为看守所存在这种不正之风而有些庆幸和欢迎的,因为他是这种风气地受益者。

不过在态度上,对这种风气他还是该批判就批判的,这就跟奎哥他们一面骂着警察滥用刑罚,可是一听说法律上要出台“沉默权”便义愤填膺强烈反对一样,只不过是把自己当成局内人还是局外人的问题。

“钟情,其实比我更有魄力和办法,幸好公司有她在,如果是我,恐怕招架不住那些个体户地轮番轰炸,那里面多地是亡命之徒,能说服他们不闹事还真是难为了她。公司尚能稳定就好,家里怕是瞒不了多久,如果说我工作忙或者出差谈生意,也没有几个星期不往家里打个电话地,唉……能撑多久撑多久吧。

只是……,钟情一直跟着我做事,单独的人脉关系很少,她想救我出去谈何容易?我这可不是简单地经济案件啊,要不要通过那个劳动号再给她传条口讯出去,让她去找哨子、李尔他们呢?他们能力有限,不过他们的父辈……”

张胜刚一想到这个念头自己又做了否定:“算了,因为若兰的事,李浩升对我颇有怨恚。他和哨子、李尔是挚交好友,这事他们想必也已知道了。论起交情来,他们跟兰子的交情可比和我深多了,我何必去强人所难?钟情替我维持着公司已属不易,如果再受他们冷落……”

他苦苦一笑:“何况……宝元集团案通天彻地,牵连甚广,就算哨子、李尔他们的父辈,又哪有胆量往这旋风窝里面闯?”

第二天,两辆警用面包车开进看守所,市局刑警大队经侦支队的人又来提审他了。这一次,他们搜集了更多的证据,重点就在当初建立公司时有张胜签字的一些文件,他们希望先攻一点,藉此迫使张胜认罪,然后再趁胜追击,扩大战果。

但是遗憾的是,有些人天生就能很快适应某些场面。已经经历过一次审讯的张胜,对于审讯室的气氛已驾轻就熟。

“张胜,你老实交待,是不是曾给牛满仓送过礼物?”

“警官,您说的是行贿是吧?如果是普通的礼性节往来,我也不会被你们带到这了,那您问的一定是我是否行贿?如果是问的这个,那么您不应该说礼物,而应该问我是否曾对牛主任行贿,并点明时间、地点、次数、行贿的礼品内容。

行贿罪,是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含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的行为。

首先,我没有因为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而与牛主任有过接触;其次,我没有收买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企图和具体行为;第三,我没有给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第四,我赠送的小礼品价值数额不大大。因此,我认为,我没有行贿行为。

“你老实点!”

“警官,我是非常合作的,我分析陈述的都是事实,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警察一个个听得眉头直跳,张胜能用最平和的心态,最机敏的反应,像商场上辎铢必较一样,一分一毫地和你抠、和你辩,只要你一句话说得有欠思量,他就抓住不放,像商措外交辞令一样和你不厌其烦地反复推敲。

弄得一帮审讯者满腹火气,却又发作不得。因为这次陪同他们来审讯的有某位市里领导的秘书,这个人是迫切希望从张胜嘴里撬到第一手资料的,但他毕竟是政府官员,审讯者心里有点忌惮,不好当着他的面做些违反规定的行为。

那位秘书坐在那儿十分焦燥,可他却没意识到弄巧成拙的正是他自己,正因为他在,警察反而缚手缚脚,不好施展了。

刘队见张胜如此难啃,便和老姜、老曹等几个资历较老的办事员低语几句,决定按照他们的既定方案开始审讯。

他们成立了以刘队为负责人的专案攻坚小组,专案组下设三个审讯小组,每组三人。并制定了每天24小时三个小组轮流连续审讯计划,不允许张胜睡觉,如此周而复始地审下去,直到他开口承认罪行的那一刻。现在看来,必须使用这一方案了。

软刀子割肉更疼,几人互相打个眼色,“必杀技”上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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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关于昨天秦若男与张胜初遇,为什么没有从对方声音听出他是自己的电话聊友问题,这个是有生活基础的,并不是故弄玄虚。电话对声音的传播与直接对面交谈不同,因此声音是有着差异的,大家熟识的人一打电话就能迅速听出他是谁,是因为知道对方是谁,在电话中大脑会自动滤清彼此声音与日常的不同处,我本人与家母一起生活二十多年,第一次在电话里听她声音,都反复问了两遍才确认她的身份,平时根本听不出来的残留的方言味道及生疏语气在电话里听的非常清晰,以致以为自己打错了电话。一些朋友在生活中也是这样,已经很熟悉的人,打电话时都会听错认错人,,因此无法从一个从未谋面,只在电话中交谈过的人的声音,认出突然遇到且仍不知对方身份的事,我觉得不算离奇做作。

第二卷  历练人生风波起

第120章  -  拳打脚踢报君恩

此时是98年的春天,就在去年年末,国家对刑法和刑诉订,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出台了相应的司法解释,明确了对犯人进行刑讯是犯罪,而且以刑讯方式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在此之后,如殴打、体罚、吊打、捆绑、非法使用刑具以及这次立案标准中的“饿、冻、晒、烤”等并无争议的“刑讯”得到了一定的遏制。这是必然的,因为一项新的法律刚刚施行之初,肯定是受到相当大的重视的,没人会顶风作案。

况且张胜是有一定社会身份的人,案件性质又比较特殊,所以这些刑警并不愿对他施以大刑。这一来作为替代方式,非暴力的“连续审讯”就成了克敌制胜的法宝。这种审讯方法已经被许多警务人员当成杀手技,有的地方甚至作为经验在传授。

其实这种方式看似文明,但是对犯罪嫌疑人的肉体和精神摧残更加强烈,而在已经被证实的错案中,很多案件中都有这样的“连续审讯”情况。遗憾的是,这种普遍存在于司法实践中的办案人员进行“连续审讯”的行为,算不算刑讯逼供,能不能构成犯罪,却没有在最高检察院的刑讯逼供罪的立案标准中得以体现。

因此许多警务人员钻了这个法律漏洞,长期贯彻实施。多年后震惊全国的佘祥林冤案中,佘祥林就是因为被没日没夜地连续审讯。直至精神崩溃而胡乱供述杀妻经过;而更早出现的杜培武杀妻冤案中,也是被连续审讯多日,最终为求解脱编造了杀妻罪行。

在实施此必杀技之前,他们对张胜的社会关系先作了一番摸底调查,发现张胜的政界关系主要依赖于张二蛋,而张二蛋现在自身难保,不会有什么难缠的后果,这个攻坚方案就被刘队和几个资历较深的探员正式确定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