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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给阿尔吉侬的花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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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书籍名:《献给阿尔吉侬的花束》    作者:[美]凯斯


如果现在我能探进过去的回忆,我会告诉罗丝,她已伤害到我了。

不过,现在我还没时间去找她。我必须先解决自己的问题。

很幸运地,抵达纽约之后就像先前我已有的预兆一样,赶紧将银行里的钱提出来,一共是八百八十六元。这笔钱不够长期使用,但已足够支撑一些日子。

现在,我投宿到距离时代广场只有一条街远、座落在四十一街上的凯登旅馆,身处在繁华的纽约市区。这个我曾在书上读过无数次的城市——常被称为民族大熔炉,哈德逊河上的巴格达——我已在此居住和工作几乎一辈子了,却只来过距离往处地下铁实际上只有几站远的时代广场一次——和爱丽丝来的那一次。

我很难克制自己不打电话给爱丽丝。好几次,我都拿起话筒又放下,因为我知道现在必须远离她。

脑海中现在还有很多东西想要记下,但思绪很乱。我告诉自己,只要继续在录音带中录下进展报告,记录就会保持完整,不会有所遗漏。我想让这些记录暂时保存在黑暗中。其实,我身处黑暗也超过三十年了。现在我已经很累了,因为昨天在飞机上几乎都未合眼。明天我会继续记录下去。

第二章金发女郎

「六月十六日」

我今天又忍不住打电话给爱丽丝,但还是跟以前一样,在她还没来接听前就立刻挂断。我已经找到一间附家具的公寓,每月租金九十五元,超出我的预算,不过因为位于四十三街和第十大道的交叉口,离图书馆只有十分钟远,要继续研究计划和读书计划很方便,所以还是租了下来。公寓位于四楼,一共有四间房,里面还有一架租来的钢琴。房东太太说,最近钢琴应该就会被收回去,不过,或许在这段期间里我可以学会弹。

现在有阿尔吉侬作伴,日子还算有趣。它喜欢吃脆饼,用餐时会跑到自己的小摺桌上。今天它和我观赏电视棒球比赛,还和我喝了几口啤酒。看它的表情,我想它应该是个标准的洋基队迷。

我想将第二个房间的大部分家具移出来,好让阿尔吉侬住进去。我计划到市区去买些便宜的塑胶片回来,为它做个三度空间的迷宫,另外还让它学习走些较复杂的迷宫,以免它的能力退步了。我也想将它的学习动机改成别的,不要老是食物。我想,应该还有不同的东西更能引起它解决问题的兴趣。

独自居住无人打扰,反而让我更有时间思考和阅读。过去的回忆仍会出现在我脑海中,让我又发现过去的一些事,知道自己现在究竟已变成怎样一个人。如果将来有什么不妥,我想至少我已能接受。

「六月十九日」

我和住在对门的菲·利曼碰面了。今天,我抱着满箱的杂货从外面[奇書網整理提供]回来时,发现自己被反锁在门外。我记得客厅前窗的防火梯正好和对门的公寓相连,所以就去敲门求助。

刚开始,我轻轻敲,但因为收音机的声音很大,一片吵杂,里面的人没听到,于是我又用力敲了一次,才有回应传出。

“进来!门没关。”

我推门进去,立刻被眼前的景象吓得不知所措,因为门后画架前站的是一位仅着红色内衣裤的金发女郎。

看到她,我声音都哑了,匆促地说声对不起之后,赶紧关上门,站在门外大声对里面高喊:“我住对面,不小心把门反锁了,想要借您的防火梯爬进我的窗户。”门应声而开,她仍然仅着内衣面对我,而且双手还贴在臀部上,各执一只水彩笔。

“你没听到我说进来吗?”她挥手示意我进去,顺道推开一只装满垃圾的纸箱。“可以从那堆垃圾跳过去。”

我想她应该是忘了或没注意到自己仅穿内衣。进去后,我眼睛都不知该往哪边看,尽量避开她,往墙壁、天花板或其他地方看,就是不敢看她。

她的房间可用惨不忍睹四个字来形容,里面有很多摺叠式的小点心桌,上面尽是随手放置、非常凌乱的水彩笔和颜料,大部分看起来像是已经萎缩干瘪的小蛇,幸好有些还算有生命气息,流出像彩带般的颜料。房间其他地方也都被颜料管、画笔、罐子、破布、画架零件和帆布占满,毫无喘息的空间,并且渗出由油漆、亚麻油、松节油杂混而成的浓厚恶味,其间偶而还窜出几丝啤酒酸掉的味道。里面有三张椅子和一组棕绿色的沙发,也都被随手丢弃的衣物攻占,地板上也同样被鞋子、裤袜和内衣物寸寸占据。从这种景象看来,她可能是个喜欢边走边脱去衣服的女人。更糟的是,她的房间里到处都蒙上一层厚灰尘。

“你就是高登先生?”她一边说话,一边朝我身上打量。“自从你搬进来之后,我就渴望看你一眼。找个位置坐吧!”她将其中一张椅子上的衣服铲到旁边已够拥挤的沙发上,勉强腾出一个空位给我。“终于想要造访邻居了。要不要喝杯饮料?”

“你是画家?”我费力吐出几个字,想找一些话打破尴尬的气氛。一想到她可能随时会发现自己没穿衣服,吓得尖叫跑出房间,我就没像刚才那么紧张了。但我还是不敢看她,眼睛往其他方向乱看。

“啤酒还是麦酒?这里除了蒸馏过的雪莉酒之外,就没有其他喝的了。你该不会想喝雪莉酒吧?”

“我不能久留,”我想要脱身,眼睛余光正巧瞄到她左边脸颊上有颗美人痣。“我被反锁在门外,只想借道连接我们公寓窗户的防火梯爬进屋子里。”

“欢迎使用,”她用很肯定的语气回答我,“这些声称取得专利的差劲门锁,简直是屁股上的针眼,让人很讨厌。我搬进来第一个星期就被反锁在外面三次了。有一次还是全身赤裸被关在走廊上半个小时呢!我只不过是探身出去拿个鲜奶,没想到那该死的门就喀的一声关上了。后来,我干脆把那该死的锁扯掉,省得麻烦。那次以后,我就不再用锁了。”

听到她这样说,我大概曾不自觉地皱了一下眉头,因为她笑了出来,接着说:“现在你也了解这些该死的锁了吧!它们只会把人锁在外面,根本发挥不了保护作用,是不是?过去几年,这栋大楼发生十五件窃盗案,没有一件是没上锁的。但我这里从来就不上锁,倒是安然无恙。那些小偷大概知道,如果要在这里找到值钱的东西,恐怕得花上好几世纪的时间,所以就干脆打消念头不干了。”

后来,她仍旧坚持我跟她共进一杯啤酒,我答应了。她去厨房取酒时,我趁机打量一下房间,原来我身后这片墙其实很干净,因为她把大部分家具都推到房间另一边或中间,让这里空出来当展示画廊(墙上的油漆剥落,露出砖块原形)。这块小地方的油画几乎堆到了天花板,地板上也满是互相叠靠的油画。其中有几幅是她的自画像,画中她的长发垂到肩下,有几撮刚好散在双峰间(这跟她现在整个往上盘的发型不同),而且她将自己的胸部画得很坚挺,有点儿往上吊的感觉,乳尖则显得很不真实,好像红色棒棒糖。观赏之际,我听到她从厨房取出啤酒的脚步声,于是立刻将眼光从画上抽回来,往摆放书堆的方向看,假装在欣赏墙上挂的一些小幅风景画。

当她从厨房出来时,身上已披上了一件破旧的家居服,让我神经为之放松几许。不过,衣服上还是布满了一些若隐若现的破洞——这是进来之后我首次敢正眼瞧她。认真一看,她并不漂亮,但蓝眼珠和小巧的狮子鼻让人感觉很舒服,像猫一样柔和,跟她粗枝大叶的动作实在是不太相衬。她大概三十五岁,身材瘦瘦的,但比例均匀。啤酒取来之后,她放在硬木地板上,然后在沙发前蜷缩着身躯坐下来,并用手示意我跟她采同样的姿势坐下。

“我觉得坐地板比坐在椅子上舒服,”她从罐子里吸了一口啤酒,“你认为呢?”

我回答她说,我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她笑着说,我有一张诚实的脸,很想跟我谈谈她自己。

她说她刻意不住在格林威治村,因为在那儿她会把全部的时间花在酒吧和咖啡厅里,完全不想作画。“住在这里比较好,可以远离电话和业余画家的干扰,而且也可以为所欲为,不怕别人嘲笑。你不会嘲笑别人吧?”

我耸耸肩,表示不会,尽量不去注意沾满裤管和双手上的灰尘。“我想,任何人大概都会嘲笑一些事物吧!你会不会嘲笑那些假道学和似懂非懂的人?”

聊了一会儿,我告诉她我想回去了,于是她将窗下的一堆书移开,让我跨过旧报纸和装满空啤酒罐的纸袋爬到窗外去。

“我得找一天把这些空罐子卖掉了。”她叹了一口气说道。

我越过窗台爬到防火梯,打开我公寓的窗户,然后回过头拿我买的杂货。在我还没来得及跟她道谢和告别时,她已尾随我爬到防火梯来了。“我想看看你住的地方,我没去过。你还没搬进来前,那两个老华格姐妹连个早安都没跟我说过。”爬进我的窗子之后,她就顺性坐在窗台上。

“进来。”我说,顺手把杂货放在桌上。

“我这里没啤酒,但我可以替你煮咖啡。”她似乎没专心听我说话,眼睛睁得大大地往我身后看,一副不可置信的表情。

“天啊!我从没看过这么干净的地方。没想到一个男人自己住,也能把房间整理得这么井然有序!”

“平常我也不全是这样,”我带点歉意地回答她,“我搬进来之前,这里就已经很干净了,后来也很想跟着继续保持下去,所以就没再乱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