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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寡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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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书籍名:《孤儿寡母》    作者:林海


走累了,我就会在某个路灯边坐下,一直看到眼睛酸痛、大脑僵化才往回走。此时,宿舍的大门早就被锁上了,我要乘老师不备,从高高的围墙上爬过去,然后蹑手蹑脚地摸回寝室,往床上一倒,酣然入梦。

那是怎样一段艰苦的时光啊,就是让我现在想想自己都会觉得无比感动。那是一种信念在支撑着我,我必须努力,我必须争气。即使有再大的困难,只要我想想妈妈那殷切的目光和弟弟那充满崇拜的眼神,我就会凭空而生一股强大的力量。因为我知道自己不是在孤军奋战,我的亲人始终与我同在。

我依旧清晰地记得,一个大雪纷飞的夜晚,我在购物中心的楼下看书,积雪漫过了我的鞋子,双脚早就被冻得失去了知觉,头发上、眉毛间挂满了雪花,大自然把我打扮得像传说中的圣诞老人。我的两只手机械地在书页上翻动,直到凌晨两点钟,一辆值勤的警车在我前面停下。他们以为我是无业游民要强行将我收容,当我和他们解释清楚后,那位负责人感动得嘘唏不已,由衷地称赞道:“不愧是咱们迁安的最高学府,一中的学生就是勤奋,农村的孩子更是能吃苦。”不过,他转而又说:“小伙子,你也要注意身体,长此以往,身子会吃不消的。一张一弛,文武之道,这个理儿你应该比我更明白。”说完,把我塞进警车,强行将我送回学校。

事隔多年,当我再次想起那段充满汗水和激情的岁月,我会为自己把握住了时间而自豪。我始终认为年轻的时候吃点苦并不是什么坏事,它可以使我们意志变得更坚强,使我们的体魄变得更健壮。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我的汗水也没有白流。当我走进考场,面对试题的时候,我发现自己竟是如此的胸有成竹,我极为轻松地答完了全部的试题。当我坐上回家的班车时,我对考试结果充满了信心。想想一会儿就要见到妈妈和弟弟,那真是一种无法形容的惬意与幸福。

高一的寒假对我来说充满了快乐,那种快乐是发自肺腑的,没有任何的压力,整个身心都非常地放松。我和妈妈一起回家,弟弟整天和我待在一起。那个时候,他开始学英语,每天我都要对他进行辅导,他听得总是那么认真,连吃饭的时候都在背诵那有限的几个单词。我发现弟弟其实是很有语言天赋的,加上他天生的表现欲,简直就像是为外语而生的一样。

那个春节,我们一扫往日悲伤的情绪。妈妈买了很多肉,让我们放开肚量大吃了一个假期。而且我们买了好多鞭炮,除夕之夜,我和弟弟尽情地燃放,自己家的放完后我们就爬到房顶,看着天空中五颜六色的烟花,虽然手脚冻得冰凉,还是兴奋得不得了,一直看到妈妈叫我们下去吃饺子。在饭桌旁,我们母子三人围坐一团。吃着吃着,妈妈的眼泪又掉了下来,但我们知道,那是高兴的眼泪。妈妈对我们说:“海海考上了一中,江江这次也是班上第一名,我们的日子越来越有盼头,老天爷也不会总是欺负我们孤儿寡母的。”

没几天,我的成绩单被寄回家。虽然我觉得自己有十足的把握取得好成绩,但是在撕开那薄薄的信封时我的手还是在轻微地颤抖。我抽出成绩单一看,我居然考了个年级第一名。弟弟立刻在旁边欢呼起来,妈妈听后激动得热泪盈眶。我真正体会到了通过自己努力带给亲人的那份快乐。

二十多天的假期很快就过去了,又要开学了。临行时,我郑重地对妈妈说:“您放心,我一定会取得更加骄人的成绩,永远不会让您失望。”看着日益长高的弟弟,我说:“你要好好学习,不要惹妈妈生气。”弟弟还是那么乖,点了点头,依依不舍。我上了班车,向他们挥挥手,再次踏上返校的路程。

我到寝室时已经是下午四点钟了,正好李权在里面。他还是老样子,一上来就帮我拿东西。

我紧着收拾床铺,就看李权站在我身边傻笑,便问他道:“过完年你开始抽羊角风了?”

李权酸酸地说:“林海,看来我要恭喜你了,是不是考了个第一?”

我一听,这小子信息还真灵通,便问:“你怎么知道的?”

他晃着脑袋说:“在咱们班,能超过我的也就只有你林海了。”

我瞅着他,脑子一转就知道他在想什么,便问:“你这意思是说你小子考了个第二?”

他笑着说:“怎么,许你考第一还不许兄弟我考个第二?”

我高兴地说:“好你个臭小子,平日里没白和我在一起混,有出息了啊。”

李权“砰”地打了我一拳,说:“你就吹吧你,看我下次怎么超过你。”

我们正在说笑,就听外面响起了敲门声。随后,传来一个女孩的声音:“请问,里面有人吗?”那是一种很奇怪的声音,我对它竟然有着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好像它从我记忆的深处悄然传来,但我怎么想也想不起这个人究竟是谁。

李权应了一声:“有人,请进。”

门“吱”的一声开了,从外面走进来一个小姑娘,她穿了一条褐色的皮衣,围了一条紫色的围巾,身材颀高,还带有楼外冷风的寒意。她看了我们一眼,问:“请问孙学军在吗?”

我和李权对视一下,说:“他不在,你在这等等吧。”

虽然喜欢孙学军的女生数不胜数,可是有勇气找上门来的毕竟还不多。这个女孩子大大方方地坐在孙学军的床上,翘起腿,悠闲地等着。

过了一会儿,楼里的气温驱走她的寒意,她的额头沁出了汗珠,头发上腾腾地冒着热气。

我对她说:“屋子里面热,你把外套脱了吧,可以放在我的衣架上。”

她站起身,感激地看了我一眼,我也朝她微微一笑。突然,她正视我的表情凝固了,我也觉得眼前这个女孩儿我绝对曾在哪里见过。我的大脑飞速地搜索,难道是她?是那个长期以来一直在我记忆深处徘徊的影子?我仔细地观察着她,没错,就是她,虽然有几年没见,可是她眉宇间那种与生俱来的气质是时光所无法改变的。她也在看着我,紧锁的眉头逐渐舒展开来,我们几乎异口同声地喊出了对方的名字。

她就是我初中最好的朋友——惠冬云。

冬云兴奋地拉住我的手,不停地询问我这些年的情况,随着她的发问和我的回答,那一桩桩往事一起涌上了我的心头。我详细地向她介绍着,当说到我又是辍学又是转学的经历时,她的眉头紧皱,眼睛里闪烁着晶莹的光。她凝视着我说:“林海,真没想到你经历了那么多坎坷,当初你成绩那么好,我觉得你肯定会一帆风顺呢。”


我笑了笑,一脸的苦涩,问她道:“你现在在哪儿上学?”

她眨着眼睛,调皮地说:“看,连我这个校友都不认识了?我也在一中啊。”

我有点懵,难道我们同在一个学校半年竟然从未谋面?我傻傻地看着她,不知道说什么好。

她得意地笑了,说:“你这个人就是傻实在,骗你什么你都不知道,我上初三时,唐山一中面向全市提前录取一批学生,我考中了。不过,在那儿呆了半年,觉得太累,真不是人过的生活,就回咱们一中了。我过了春节刚回来,以后咱们不就又是校友了吗?”

我一听,特别高兴,激动之余我使劲儿抓住了她的手,连声说:“太好了,这样我可就有伴儿了。”

冬云笑着站在那儿,轻轻抽回被我紧握着的手,脸颊绯红。哦,这个时候我才意识到我们已经长大了,再也不是儿时那漫山遍野乱跑的野孩子了。可是,那段时光是怎样地让人难忘啊。

岁月总是无情地改变着我们。此时的冬云,出落得高贵典雅、风姿绰约,她的服饰,她的气质,无不彰显着她的独到品位,卓尔不群。反观一下我自己,依旧完整地保留着那份乡土气息,普通话都讲不好,还是满嘴的乡村俚语。如果说冬云是湖边徜徉漫步的白天鹅,那么我依旧还是对影自怜的丑小鸭。

我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孙学军推门走了进来。他还是一脸的清高,看到了冬云还以为是我的朋友,没有支声,顾自地收拾着东西。他刚打过篮球,八五八书房周身散发着运动气息,迸发出无限的活力。

我对冬云说:“这就是孙学军,你们聊吧。”

冬云看了孙学军一眼,笑着自我介绍道:“我是惠冬云,奉我爸差遣来邀请你与我们共进晚餐。”

孙学军被冬云诙谐的语气逗乐了,他打量了一下眼前的小姑娘,眼睛突然亮了起来,似乎冬云身上的某种气质正好对了他的口味,他伸出手道:“你是惠岩叔叔的女儿?很高兴认识你。”

冬云与他握了握手,说:“你先收拾东西,我等你一起走。”孙学军听话地加快了速度。

我一看时间,快五点钟了,忙叫旁边看书的李权去吃饭。冬云一把拦住我道:“林海,你不和我们一起去吗?”

我一愣,说:“不了,我和李权一块儿去食堂,以后会有很多机会,少不了要打扰你呢。”

冬云一听就生气了,皱着眉头对我说:“好,林海,你现在会对我说客气话了,你今天就要和我走,不去吃饭你也要认一认我们家门啊。”

我看了李权一眼,有点不知所措,李权笑着站起来,说:“见了老朋友就一起去嘛,我先走了哦。”说完,转身离开。

孙学军已然收拾完毕,穿上西装,打上领带,更显得英气逼人。他看了我们一眼,对冬云说:“你原来就认识林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