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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魔万人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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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书籍名:《恶魔万人迷》    作者:元湘


不用钱?你怎么那么幸运。”欧小筝简直不敢相信,既然吃这种高级的餐厅不用花钱,她当然要留下来。“什么东西都可以点?”

“没错,妳想吃什么尽量点。”呼,终于搞定她了。

刑立威从来没想到他想请人家吃饭,居然还得如此大费周章。

“嗯,那我要吃龙虾大餐。”欧小筝看着Menu图片上的龙虾,简直令人垂涎三尺,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好,那我点德国猪脚。”

“哇,猪脚看起来也很好吃耶。”好好喔,大餐厅果然不一样。

“妳还要吃猪脚?”刑立威朝着正要走的服务生呼喊:“再多一客猪脚。”

“不……不用了不用了,他开玩笑的。小姐妳忙啊,谢谢。”欧小筝立刻遣走穿着白色制服、打扮得体的女服务生。

“妳不是说要吃猪脚?”

“你那么浪费,这里猪脚一客要将近两千块,两千块可以在市场买多少只猪脚,你知道吗?”欧小筝横了他一眼。“何况你哪来那么多抵用券?”

原来她担心的还是这件事,刑立威摇摇头笑开。

“是,我没想到这个,只是希望妳吃得高兴点。”

“你的心意我收到了。”欧小筝真挚地说:“谢谢你,不过一顿饭根本没办法解决我的问题。”

“别急,我们吃完东西再说吧。”他可不希望她边说边吃边叹息,那不但会消化不良,还会折损了他请她吃饭的美意。

欧小筝也同意,好不容易可以吃到这么好的大餐,她也想尽情享用。

“好好吃喔!”饭后,欧小筝满足地道谢。“谢谢你。”

“妳什么时候变这么客气?一再谢我。”刑立威看她吃得高兴,目的达到自然很开心。

“喂,我客气不好吗?难不成你希望我吃饱不说一句,拍拍屁股直接走人?”吃饱喝足,心情果然好很多,也有精神跟他斗嘴了。

“那当然不行。”刑立威这才开口提出疑问。“我还没问妳,妳今天打了五十六次呵欠,叹了七十八次气,到底是为何事?”

“哇,不会吧,你算得那么清楚?”真的假的。“我哪有打呵欠那么多次,叹气那么多次?你胡说。”

“有,我算得很清楚。”刑立威看着她越来越深的黑眼圈,连忙劝着。“如果工作太累,就不要做那么多工作,睡眠不足很容易影响健康,而且对妳现在的工作也没有帮助。”这段时间如果没他罩着,他还真担心她的迷糊会让她回家吃自己。

“我昨晚没睡好又不是因为工作多的关系。”其实她觉得下班后再去打工到十点半没有问题,反正那段时间几乎都在家看电视,去打工可以省点电费还能赚钱,一举两得耶。

“那妳到底怎么了?”

“我……我室友要搬走。”

“搬走就搬走,那又怎样?”刑立威斜睨了她一眼。“怎么,妳怕寂寞吗?”

“鬼咧,什么跟什么?我哪来的时间寂寞。”欧小筝觉得好笑。“是她一搬走,我就必须负担所有的租屋费用。”

原来她又在为钱烦恼,真是可怜。

“那妳也可以搬走,不要一个人住那么大的地方。”既然可以两个人同住,那表示房子一定不小。

“可是别的地方绝对找不到那么便宜的房子。”

“那……那妳可以再找个室友。”

“哪有那么简单。”就是不容易,她才那么困扰……

咦,对喔,室友,再找个室友就好。

“嘻,阿威,你现在一个人住,还是住家里?”她试探地问。

“我……不一定,大多时候自己住,不过若我奶奶抱怨,我就会回家住几天。”刑立威不懂她为什么要对他笑,而且还笑得那么诡异。

其实这几年来,他为了工作方便,在公司附近买了一间大约三十多坪的公寓。那公寓和他家祖屋比起来是不大,至少没有奶奶的碎碎念,耳朵可以清静不少。

“既然可以的话,那你为什么不直接回家住?”这样不是比较省钱吗?

“我家离公司有点距离。”他解释,这当然也是理由之一。

对喔,欧小筝点点头,她一直以为他每天骑脚踏车去上班,如果他家在郊区的话,脚踏车岂不是要骑很久?那真的太累了。

“阿威,我告诉你,我住的地方其实还不错,风景视野也很好。”最顶楼,虽然只有五楼高,但视野已经算是不错了。“而且离公司没有很远。”

“是吗?”她告诉他这些做什么?

“是啊。”欧小筝充满希望地看着他。“怎么样,你要不要考虑一下?”

“考虑?”

“对啊,考虑搬来跟我住。”

“妳要我跟妳同居?”

“同居就同居,干么大惊小怪的。”喊得那么大声,好像有什么问题似的。

厚,好样的,刑立威黑眸直直地盯视着她,没想到她看起来很保守,事实上居然这么开放。

“这样不好吧,我们……”他还在想该怎么拒绝她。

若让他奶奶知道他和一个女人同居,欧小筝就别想有安宁的日子可过,更何况他们并没进展到那种地步。

欧小筝思想单纯,她可没想到他居然会想歪。

“你就考虑一下,阿钰的房间整理得很干净,你不用担心。”为了展现自己的诚意,她忍痛给他一点折扣。“不然我当二房东,收你三千五的租金就好。三千五很便宜了,我要付五千耶,还不包含水电费。”

“嗄?”原来她说的同居还是为了省荷包,害他以为……

刑立威暗敲自己的脑袋,怪自己胡思乱想。

不过,跟她同办公室上班这么有趣,那若是跟她同居,不就更能时时看到她?

时时看到她?

他居然为了这个念头而感到兴奋与迫不及待,这……会不会太跳脱常轨,太过度在乎她?

“你疯了,我敢肯定,你一定是疯了。”金仲扬在听完好友的转述后,在办公室内烦躁地走来走去,简直不敢相信会有这么荒谬的事。

“仲扬,冷静一点,你走得我头都快晕了。”刑立威根本不觉得那有什么。“只是同居而已。”

“少爷,刑大少爷!”金仲扬难以相信他居然将事情说得那么简单。“如果今天换作是别人有这种天上掉下来的艳福,那我一定会诚心诚意地恭喜他。但你不一样,你是刑家的大少爷,海威的太子爷、小王子,难道你不怕那个女人别有用心?”

“她的目的就是希望我可以每月帮她付三千五的租金。”

“有这么简单?”

“那有多复杂?”刑立威不以为意。“别忘了,她是欧小筝。”头脑简单,单纯到像个单细胞动物的小女人,她会有多复杂的心思?

“可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尤其像他这种大少爷,更是得多提防注意才行。

“你很啰唆,我只是告诉你一声,免得你到我那里找不到人。还有,我奶奶那边若问起,你得替我挡着。”刑立威倒也很潇洒,做事干脆俐落,直截了当点出事实。“我并不需要你的意见。”

“希望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才好。”

“放心,我知道,我很清楚。”刑立威自信地一笑。“不知道新房子怎样,当欧小筝的室友一定很好玩,很令人期待。”

金仲扬撇撇唇,不敢苟同。

“容我提醒你一下,她是欧小筝,就算对你没有其他用心和心机,她还是欧小筝。”

废话,他当然知道她是欧小筝,就因为室友是她,所以他才期待。

但后来,刑立威终于明白好友为什么要一再地提醒“欧小筝”这三个字,且第一次为自己的决定感到大大的后悔。

“你在干么?哇,好多东西。”欧小筝看到搬家公司载来了一大货车的物品,当场傻在住处前。“你这是做什么,搬家吗?”

“不然呢?”她不是邀请他来当她的新室友吗?刑立威解释。“我有很多惯用的东西,这些只是一部分,看需要的话,我会再搬来。”

他穿着一件白色衬衫,内搭削肩圆领白T、看来很普通的宽版牛仔裤和耐吉球鞋,俊挺的脸上仍旧是那副矬毙了的黑框眼镜。

这样的穿著搭配,穿在任何一个男人身上都应该很普通才是;但不知道为什么,欧小筝老是觉得他身上有股特别的气势,就像领袖气质,走到哪里都是焦点,而刑立威看起来也是神气十足,像他现在指挥搬家公司工人搬物品的姿势,更给人大老板的感觉。

指挥工人搬……哎哟,死定了。

“等等、等等!”欧小筝连忙阻止搬家工人卸货,并火速地将刑立威拉到一旁。“阿威,我不是说过了,我……我那里什么都有,桌椅,甚至餐具,你不需要这么大费周章。”

“可是我有自己惯用的东西。”刑立威从小含着金汤匙长大,他的“怪癖”可多了。

举凡像是床和枕头的柔软度、窗帘的颜色、沙发的材质、餐具上的雕花,甚至连室内拖鞋都十分讲究。当然,他也猜到她绝对不可能提供他满意的东西,因此他自备总行了吧。

欧小筝快晕倒了,这家伙毛病这么多,他真以为他是大少爷啊?切。

“不用不用,我说我那里有。”她瞪着满车子的东西。“退回去啦。”

拜托,请搬家公司搬一趟东西至少要好几千块吧,他真的是个笨蛋耶,那几千块都可以付一个月的房租了。

奇怪,人穷就穷嘛,怎么会养出这副大少爷的德行,实在令人费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