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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恋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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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书籍名:《单恋公式》    作者:惜之




一时间他不说话、她也不出声。

须臾,小语憋不住投降了,顾左右而言他:“麦当劳叔叔站在这里,害人家的摩托车停不进来,我要去告它路霸,让交通大队把它拆除。”

嘴巴说告,身体却越靠越近,到最后,她的两只手精神错乱,误把“它”当成侨哥哥,硬是环上人家的腰身。

“你在闹别扭?”

他嘴角扬起时,她的心脏动脉松弛、血红素正常运转,方才贫血的头晕现象宣告消失。

“为什么不喜欢浩祥?”硕侨问,扳住她的肩膀,不让她再钻入麦当劳叔叔怀里,他今天身上没带足够的钱,恐怕赔不起人家一个麦当劳叔叔。

“他很矮。”挑毛病不是她的专长,可惜在她眼中,他的缺点多过优点。

“一七二是中等身材,不算矮。”他反驳。

“我有一六五公分,要是配个一七二的矮男人,岂不是一辈子都不能穿高跟鞋?”说到这里,她赌气地挥掉两颗泪水。然后,当她抬头对上他眼里那一点点的小小怜惜时,翡翠水库泄洪啦……哗……强烈台风过境……

从来不知道,不穿高跟鞋对她会有那么重要,重要到让她一想起未来,不能套上“矮子乐”的悲惨岁月,就会眼泪鼻涕齐飞。

他摊摊手,把手帕递到她面前,接着出借自己的肩膀。

小语好高兴,他掏出来的是手帕,而不是用一次就扔的面纸,那么,后天她就可以把手帕洗得香喷喷的送还给他,然后再借故哭上一场,他又掏出手帕……

就这样,冤冤相报、恶性循环,制造无数次的“浪漫相遇”,噢……浪漫耶!

“除了身高,你对他还有哪里不满意?”他轻声叹息,接受她的说辞。

“他眼睛没有双眼皮,还不戴眼镜遮丑,既没自知之明,又不斯文。”自从认识硕侨后,所有没戴眼镜的男人都和斯文绝缘。

“还有呢?”他兴味十足地看着她。

“他说话声音太大,好像是雷公的直系血亲;他头发太多,好像乱葬岗的杂草;他喜欢动不动就抓抓头,好像台湾保护过度的弥猴;他很爱吐舌头,好像恶心巴啦的变色龙……”

一路说到底,连服务小姐给他的那杯红茶,看起来都和长满红虫的基隆河水一样可怕。虽然他那杯和她刚喝掉的那小半杯,出自同一部机器。

“总而言之,他被三振了?”

“对!他被三振、四振、五振,震成脑震荡、震出三级的昏迷指数。”

“好吧!那你想要几公分高的男朋友?”他妥协,不想再勉强她。

“一八三!”像你这样高!她在心里补上一句。

“还有呢?”

“要戴眼镜,说话慢慢、斯斯文文的,要客气有礼,喜欢穿蓝色衣服、喜欢晨跑,虽然喜欢打篮球,可是不会全身冒出汗臭味……”她握住他的手,偷偷搜集他的细胞,在心底复制一个侨哥哥。

她在说玉皇大帝吗?否则凡人中有哪个流了汗还会泛香的?除了历史上记载过的回族香香公主外,好像没人有这等本领。

不过……他坚信海上有逐臭之夫,香香公主身上的气味会被小说家拿来渲染的原因无它,就是乾隆皇爱嘛!情人眼中出西施,因为爱情,眼睛都有权利“破病”了,谁规定嗅觉不能暂时秀逗?反正恋爱中的人最伟大。

“既然他已经被三振,我们是不是要回去把这个不幸消息,告知当事人?”他好笑地揽过她的肩膀。

“当然!”摸摸鼻涕,她的酒窝吸干来不及挥发的泪水。

“那,我可不可以拜托你,用‘和缓’、‘温柔’的态度公布结果好吗?”他没等她回答,续接着警告说:“你千万别叫我到三叠纪去找‘和缓’和‘温柔’。”

他拿她的话来取笑她,害她产生一丝丝羞赧,心里却是满满的得意,好像又赢了宜芬一次。

宜芬是她一直以来的假想敌、故事里千方百计想把她嫁出门的坏后母,这回“老爸”站到她这边,谅她也没辙。

靠上他、红了脸,好奇怪,怎么只要待在他面前,血红素就会不正常运转?

无妨,反正他又将就她一次,等他越来越习惯将就,说不定有朝一日,他会将就她来当他的妻子!当然前提是——他要先把那个坏后母给三振出局。

咦?“三振”?同是天涯“三振”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就这样,反正宜芬说浩祥幽默风趣、体贴细心,而他也想要找个含羞带怯的温婉女性,两人一拍即合,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交拜,男女配角送入洞房。

剩下来的就是……陆小语的单恋——成功!

※※※法国餐厅里,穿上可爱小礼服的宜芬,正式西装的硕侨,和与周遭格格不入,穿上牛仔裤、棉质衬衫的陆小语,面对面坐着。

这是硕侨欠小语的。他用一顿法国料理换她一次相亲,若是宜芬再更积极一些,天天帮小语物色新对象,不到半年,她就只能和戎祥相亲了,再不然就要把她空运到日本,和那些相扑选手去喝红茶。

宜芬皱起眉,眼看对面两个吃得津津有味的硕侨和小语,忍不住放下手中红酒,一脸不悦地说:“硕侨,你把小语宠坏了,昨天她那样对待浩祥,我觉得非常非常不好。”

她和古代的贤淑妇女是同一科属的,骂人用起“非常非常不好”已是她最大极限,代表着她已经非常非常生气。

“她还小。”硕侨温和笑笑,并不在意,接着他把小语爱吃的布丁推到她面前。

小语不客气地拿起布丁两三口吃掉,然后抽空对身边拉小提琴的男人抛个媚眼。虽然这媚眼有点……嗯,有点……不伦不类好了,好歹也是她陆家姑娘头一回对没戴眼镜的矮男人抛媚眼,就别计较太多了。

“她只比我小十七天呀!”宜芬粉脸红扑扑的,可以看得出来怒气已经累积到颈部上方七寸地带,可惜说话口气没办法善尽表达之责,她软软的嗓音听不出愤怒,倒像是在撒娇。

这就是身为淑女的困难处,太难听的字眼,嘴巴不肯合作,太凶恶的口气,肺叶不愿相助,她的怒气让人视若无赌,不!不是故意不“睹”,而是“睹”了半天,“睹”不到半点啊!

唉……当女人苦,当娴淑女人更辛苦。

果然,硕侨无视于她的怒气,仍然慢条斯理地用自己的刀叉切下一片鲜嫩牛肉塞进小语嘴巴。

“不可以偏食!多吃肉才会长肉肉,老吃甜食没营养。”

宜芬快发狂了,她是个正常女人,很正常的那一种,没道理能容忍自己的男朋友对另一个女人这般亲密。

吞下牛肉,小语回味地舔舔嘴唇,好奇怪哦!晓人味觉的牛肉,怎么经过侨哥哥的手送进嘴巴,就变得美味?

她转头迎向宜芬。“你不知道吗?现在算日子的方式都是用天庭那一套——仙界一盘棋,人间翻滚数十载。所以十七天啊,我来算一算……嗯,你大概比天山老妖的年纪大个几轮,要不要我帮你检查手上的碳结构,说不定,你是西元前几世纪的原始老祖宗呢,活化石,天,我眼前有一个活生生的化石!”

“小语,你……好坏!”温柔的宜芬根本应对不来小语的刁钻,忍不住结巴。

“别对我太凶,人要常存报恩心,不要一过河就拆桥,下回想要旧地重游可就麻烦了。”她不服气地抬出当年的“送信恩”。

当年要不是她这媒婆“不辞劳苦”,她那个一百分情人不知会落入哪个女人怀里呢!还敢跟她凶?哪天有空,找颗猪胆来让她来尝尝勾践的心中苦。

“小语,你又欺侮宜芬,她说什么不都是为你好。”硕侨叹口气,这小女生是不是正值叛逆期?怎老是四处点火燎原,想把每个人都烧得跳脚。

为她好?她两眼一翻,又是满脸叛逆。“我吃饱了,你们慢用。”

站起身,走出他们的恋爱世界,这时候不是汝等外人该插入的。这点人情世故,她还懂一些。

“宜芬,你在嫉妒?”他常常能一眼洞悉对方的心情,但小语那颗鬼灵精怪的脑袋除外。

他伸手握住她的柔荑,女人似水,这句话用在她身上再恰当不过。

“我是在生气,她对你……好亲近。”她说得迟疑,这……算不算小心眼?

“傻宜芬,她只是小妹妹。”硕侨坐到她身边,安抚性地揽住她肩膀。

“你知道我没有兄弟姐妹,从小我就羡慕同学有个老跟在屁股后面、拖着两条鼻涕的小妹妹,直到爱哭的小语搬到我家隔壁,我马上认定她是我梦想中的小妹妹,自然就会情不自禁地多宠宠她、溺爱她了。”

其实他完全没弄懂,小语的爱哭是为了向他借手帕、制造“浪漫相遇”给训练出来的。

“可是……你的溺爱不会变质吗?”她心中存了好大的疑问。

“你听过哪个哥哥会不清楚对自己妹妹的感觉,厘不清友爱和情爱的差异?”

“你确定?”

“当然确定。”

“小语不会从妹妹变成美眉,再进一步变成‘昧昧’?”

“我不懂你的意思。”摇摇头,女人的心思太过复杂。

“妹妹,凡年纪比自己小的女生,不管有没有血缘关系都可以称之;美眉则是摆在追求位置上稍具姿色的女子;等到进一步变成‘昧昧’的时候,就表示你们已经昧着良心发展出一种新的暧昧关系。你说你和小语会不会有这种可能?”

“说什么傻话,我们要是会发展出这种可能,早在多年前你就被判出局了,哪还有今天的这场妹妹、美眉的辩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