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读窝

掷金败家女

乐读窝 > 武侠小说 > 掷金败家女

第8章

书籍名:《掷金败家女》    作者:惜之




气死人,早知改变不了,她就乖乖地在家睡觉,别浪费一夜口水,不划算、不值得……啊!她要飙了!

用眼神灼烧过黑暗中的身影,她转过头,气呼呼地走出门,小林连忙跟上,用布条把她双眼蒙住,带她出门。

对着玺郡的背影,煜棠笑说:“悉听尊便。”

第4章

第一次觉得结婚进行曲好刺耳,简直难听到了极点。

玺郡挽着爸爸的手,背后婚纱由二十四个小男生、小女生拉着。

他真行!居然真的找来二十四个小孩,一个个粉雕玉琢、漂亮得赛过芭比娃娃,男孩穿着相同式样的燕尾服;女孩全都绑着公主头,头上戴着花冠,身上的礼服和她身上的一式一样,只不过裙长只到膝盖。

为贪看这群小人儿,她频频回头,连连踉跄好几次。

她不断扭着肩膀,那些蕾丝弄得她好痒,握住捧花的手,好想抛弃那一堆鲜花,全身抓个痛快。唉……当女人真是痛苦差事。

转眼看爸爸,眉开眼笑,一脸得意快活的表情,对于她能“外销”成功这回事儿,他铁定是开心极啦!

“妳不能好好走吗?”童爸爸低声叱喝。

拉起裙襬,玺郡低头检查自己的双脚,有啊!左脚、右脚,很规律地前后摆动,文叉前进呀!这不叫好好走,难不成要她学螃蟹横着走?

“我走得够好啦!”她理直气壮的说道。

“妳不要动来动去,活像只毛毛虫。”他说完马上扬起笑脸,对着来宾席的客人微笑点头。

“我要是不会动,不就成了千年古殭尸。”咕哝一声,对她来讲这条路不叫走红毯,而是过奈何桥。

“呸呸呸,圆有人在大喜日子触自己楣头?”呸过几声,他又转头对旁人笑。

“要我嫁给钟楼怪人,我已经从“楣头”一路触到“楣尾”了。”

童爸爸受不了了,在她耳边低语:“闭嘴,全世界找不到比妳更吵的新娘子。”

“我已经很努力压低嗓门说话,要不,我来大吼个几声给你听听。”她顶嘴。

“人家会以为妳发疯,会怀疑傅先生没事娶个疯子回家。”

“从我答应嫁的那天开始,我就精神崩溃了。”

他们就这样一路吵到证婚人面前,好不容易站定位,童爸松口气,忙转身坐回家属席中。

玺郡转头看着空荡荡的新郎位置,和新郎家属座位,原来他不仅是见不得光,还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生物,才会连个亲属都没有。

不过记者倒是来了不少,大概全地球有一半人口,都对这位半人半妖的钟楼怪人感兴趣吧!

镁光灯一直闪个不停,要不是身上这些累赘,也许她会提起劲来对镜头搔首弄姿一番,不过这会儿,她只想打个呵欠,躺到床上补眠。

“喂!你再不出现我就要回家睡觉了……咦,说不定他和吸血鬼是同种的,这里一堆玫瑰花,他当然会害怕。”玺郡喃喃自语,却没想到这些话全让她胸花上的小型麦克风给收录起来,送进主控室里。

主控室里除了坐在主位的那个阴阳怪气家伙之外,其余四个男人早已让她一路上讲的话,弄得捧腹不已。

这四个男人正是傅煜棠的大学死党兼事业左右手──负责台湾总公司的雷斯,负责加拿大市场的项华,负责欧洲部门的樊慕,和负责新开发的美洲地区的祁战。

“她实在很有趣。”雷斯说。

“何止有趣,她简直不像个女人。”对一向不喜欢也看不起女人的祁战来讲,这是最大的恭维。

“听见你的评价,她会很开心。”如果煜棠没记错,她最不想做的就是女人。

“你们看,她居然在新娘礼服下面,穿一双蓝色球鞋。”樊慕指着屏幕说。

大伙儿连忙凑近看,果然……煜棠笑了笑,大概她又连摔了好几次,童爸爸不得不妥协,毕竟摔跤比穿球鞋来得难看。

“你今天真不打算现身?”项华问。

“现身?你怕那些八卦杂志缺少头条新闻?”

“你准备把她晾在那里?”雷斯问。

“你要到几时才出来,真无聊,学人家演什么藏镜人?啊……说不定他不是出来,而是出不来,会不会……我嫁的是……神主牌?”

玺郡的想象力传到众人耳中,又引出一阵哄堂大笑。

“神主牌,亏她想得出来,我该聘她到我的创意部门工作。”樊慕说。

煜棠摇摇头,婚礼再不开始,说不准她会不会来演场新娘落跑记。

按下按钮,煜棠对着麦克风说话:“证婚人,可以开始了。”

“当真不出来?算你有个性!”她翻翻白眼,满脸不驯。

玺郡的自言自语传来,樊慕不禁拍拍煜棠的肩膀:“看来,你的小新娘蛮欣赏你的。”

“别吵啦!神父要问话了。”雷斯说。

“傅煜棠先生,您是否愿意娶童玺郡小姐为妻,从此祸福与共,不离不弃?”

“我愿意!”他的声音自扩音器中传出,清清楚楚地到达玺郡的耳膜。

“童玺郡,妳是否愿意嫁给傅煜棠先生,从此祸福与共,不离不弃?”

“我愿意!”光明正大说完三个字,她低下头补上外人听不见,主控室却一清二楚的两字──“才怪”。

“嫂夫人很识时务。”祁战掀唇一笑。

“她的家人在后面满满坐了一排,她绝对不敢有其它答案。”煜棠猜测这几天,童家为怕她反悔,肯定施了不少精神压力予她。

“哇塞,好大一颗钻石,你们看她的表情。”

大家转头看向她,这回不只表情有了,连声音都清楚地从麦克风里传出来。

“噢!他办到了,又大又“耸”一颗,还真的比鹌鹑蛋大粒,早知道我就指定戒指要大过鸵鸟蛋,他要真变得出来,我就服了他。”

“哈!我决定了,我要留下来好好认识一下这个可爱的小新娘。”樊慕说。

“我们有志一同,我也好久没休假,这回不急着回加拿大,就留在台湾和你作个伴,雷斯,这几天,我们可以住进傅家大宅吗?”项华不理会煜棠蓦地沉下的脸色,自顾自说话。

“当然,傅家别的东西不多就是房间多,随时欢迎朋友住进来。”雷斯十分慷慨的回答。

“既然如此,我不留下就显得太没有朋友情意啰。”祁战瞄他一眼,往后躺入沙发。

“我记得我没给你们长假。”煜棠咬着牙说话。

果真是请神容易送神难,尤其是请了这四个大门神,现在光想着要把他们打发走,恐怕不简单!

“我们都是主管级人物,要放假不用等别人指示。”樊慕皮皮地说。

“不准!招呼完婚宴后,你们就给我乖乖上飞机,飞回去各自的岗位继续卖命。”

“祁战,你有没有听到什么声音?”项华说着,往祁战身边坐下。

“没啊!不过有只蚊子老在耳边嗡嗡叫个没完,吵死人了。”

“管他什么蚊子,一巴掌轰掉它就是。雷斯,我们要出去主持婚宴,你斗下来好好招呼这只大蚊子。委屈你了!”樊慕说。

“不委屈,反正多年下来早就习惯了。”雷斯用一张怨妇脸送走三个好友,然后转身对煜棠说:“我们回去吧!神主牌先生。”

卸下满脸油彩,泡过热腾腾的洗澡水,哇……真舒服……打开衣柜,满橱的衣服,全是裙子、洋装,光看就够让人头痛了,更别说要把这些裙襬飞扬的东西穿在身上,那种布料在腿上磨来磨去的感觉很……恶心!

找了件及地丝质洋装套在身上当睡衣,要她穿上那种半透明睡衣,想都别想,如果这种衣服被设计出来的目的,是引诱男人兽性大发,倒不如什么都别穿,省得浪费布料,浪费制作工时。

坐在化妆台前,弄不懂那些瓶瓶罐罐要怎么用?平时看玺娃和姊用得挺顺手的,怎知一到她手上就全走了样,一会儿乳液漏满地,一会儿什么霜的糊上身体。

唉……不管怎样,她早晚要把这些东西给弄懂,今非昔比,她现在的身份是贵妇人,不是普通的阿猫阿狗,可以像以前,一条牛仔裤、一件T恤行遍天下,说不定现在一走门就会有狗仔队跟拍。

这些天大妈咪和妈妈的洗脑,对她起了作用,玺郡努力把那些瓶瓶罐罐彻底看过一遍,还对照玺英给她的笔记,先进行分类,把早晚要用的分开,然后按使用顺序排列好,免得手忙脚乱擦错瓶。

据姊说的,女人一过二十五岁,皮肤就会开始老化,人要“未雨绸缪”不要“临渴掘井”,所以现在就要开始“防范未然”,否则成了“深闺弃妇”就怨不得别人。

唉……是女人把自己弄得麻烦,还是男人把女人弄得麻烦?

抓过发梳,一路梳下,头发已经好长了,往常早上赶上课,哪有时间去看它长到哪儿,现在湿淋淋的,滴得满身是水,才弄清在不知不觉间,它已经被地心引力拉到腰际。

这次没带行李过来,她连一顶遮头发的帽子都没有,有空要拿把剪刀剪一剪,免得不小心被屁股压到,痛得头皮发麻。

懒得吹它、整它,玺郡拉开棉被躺进被窝。

累了一天,有床真好!

抱起软软的大枕头,贴着柔柔的被面,好舒服……爸爸、大妈咪、妈妈、哥哥、姊姊和那个间谍玺娃不知道在做什么?是不是为了保住十亿,正在举杯狂欢?

这群没血没泪、卖亲求荣的家伙,这辈子不幸和他们成为亲人,下辈子投胎,她肯定要放亮罩子,仔细“相”准,别再糊里胡涂选错人……听说,女人第一次被人家那个那个会很痛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