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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安,大恶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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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书籍名:《日安,大恶魔》    作者:寄秋




向来大胆、充满好奇心的莫苔色忘了自己要回病房一事,套在小白兔拖鞋里的白皙小脚转了个角度,悄悄地踮起足尖,尾随其后。

虽然不确定是不是那个“东西”,但是让她碰上了,不去瞧上一瞧,肯定一整晚睡不着觉。她下意识地要握着脖子上从小戴到大,亲生父母唯一遗留给她的翠绿小玉佛,却倏地抓空,她微微失神,乍然想起自己在医院一清醒后,保佑她平安长大的佛坠子便已然不见。

坏掉了。脑海中闪过这么一个惊人讯息。

“咦?那么重要的物品,我怎么会……哇!好冷,有风灌入……”

是顶楼?

缩了一下身子,有点冷的莫苔色停下脚步,心想着要不要再往前走。所谓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鬼神之说多少有它存在的意义,要是不小心被“好兄弟”蒙了眼,由十七楼掉下的速度肯定不用回顾一生,直接找阎罗王报到。

至于奇迹?

哼!不过是骗骗小孩子的话罢了,凭她一个A大学生,既无异能,又无奇才,哪能蒙天垂爱,若能一生平顺,无风无浪的赖着姊姊们就该偷笑,绝对不敢冀望老天送她大富大贵、功名利禄。

只是怪了,明明都已入夏,怎么还寒风一阵一阵,一个太阳在眼前分裂成两个,两个又变成四个……啊!不对,她中暑了。莫苔色连忙头一低,双臂环膝曲着身坐在出入顶楼口的阶梯,等着那阵莫名而起的晕眩过去。

“真是奇怪,健康宝宝的我几时这么不济,稍一激烈运动就不行了?”

她嘀嘀咕咕地自言自语,抱着头想不透。像个过动儿的她一向停不下来,一整天动个不停,一下子参加社团活动,一下子单车环岛,八天七夜的花东纵走更是小事一桩,还曾在暑假随探险队远赴亚马孙河,越谷溯溪连吭都不曾吭一声。

只是自从睡了个迷糊觉醒来后,似乎就浑身不对劲了,即使无伤无病,检查不出一丝问题,可是体力上的衰退却是不争的事实,难怪家人不放心,一再要她留院观察。

就在她感慨自己如小弟取笑的老太婆身体时,一道黑色阴影突然掠过眼角,她抬眸一瞟,迎风而立的顺长身影引起她尖声一叫——

“你……你……千万不要想不开,人生是美好的,充满绮丽和五彩缤纷的色彩,一时失意不算什么,人总要经历坎坷颠簸,才能换来甜美的果实……啊!你不要动,拜托,摔下去会死人的!”

吓!那张脸,那张脸,那张脸……

顿时冷抽了口气的莫苔色打了个冷颤,整个人十分卡通化的倒退三步,后背贴紧水塔边的高墙,瞳孔放大,手脚发冷,微泛惊色。

那是一个人。

一个起码身高一百八十公分的男人。

他一身黑,从脖子以下到一双黑得发亮的意大利手工小牛皮鞋,在太阳的照射下犹如一道暗影,无声地潜伏着。

他发很长,是银光白的颜色,屋顶的风拍打着那张冷硬酷脸,缓缓推高遮住半张脸的墨镜下,竟是一双毫无温度、冰银色带了点灰蓝的眸子。

这男人有着贵族般的傲慢和冷僻,五官轮廓极其深邃,肤色白誓,眉浓,眼型稍长,鼻梁很高,上薄下厚的唇给人一种魅惑的性感。不论是谁,都无法否认他是个相当好看的男人,虽无模特儿的俊美和纤瘦体型,亦非肌肉过度发达壮硕的猛男,却有修长优雅的体格,以及隐隐透出的力道和高高在上的气势。

如果撒旦有形体,那么他便是撒旦在人间的模样,冷得高贵,冷得轻慢,冷得目空一切,以唯我独尊的姿态睥睨众生。

“呃……先生,好死不如赖活着,有什么不如意大可说出来,我……我是个很好的听众,也许我是最没用的那一个,不过我有三个姊姊,她们一定能帮你排忧解难……”

莫苔色还没说完,又是一声抽气,显然惊吓不小,脸都白了,差点以为自己是壁虎,四肢攀墙往上爬。

他……他刚刚是飘……飘过来的吧,速度也未免太快了,她才眨了一下眼而已。

吞了吞口水,她笑得一脸惧色,不太敢迎向近在眼前的男人,心里狂念佛号和所有记得起的经文,东拼西凑的想驱散恶灵。即使心里有些畏惧,生怕遇到飘来飘去的好朋友,在挣扎了半晌后,她仍鼓起勇气问:“你……你是人吧?”

银灰色眸心明显眯了一下,微闪过一丝叫人忍不住退却三步的寒意。

可惜莫苔色已经退无可退,后背几乎黏着墙,她只得勉强挤出尚可称为亲和的微笑,想用甜美的笑容化解近在眼前的冰霜。

只是,她有种弄巧成拙的感觉,因为那看似异空间生物的男人似乎更冷了,抿着直线的唇仿佛要将她冻成冰柱。

“我有脚。”

咦?!真好听的声音,宛如窖藏好酒般的醇厚。“呃,呵……呵……对啦!你有脚,还有影子……”

就是阴气森森而已。

这句话她不敢说出口,免得被杀,青春年华的她还没活够本,怎能因一时失言而香消玉损。

“你是莫家的小女儿?”

“是呀,你认识我?”她忽地神色紧张,想起自己不该多言。虽然莫家不是什么大财团,或是排行前百名的世界由邑象,但起码也算小有资产,真要拿出一、两千万赎金也不算太难。

“我不会绑架你。”一身黑衣的男人脸色略显阴沉,冷冽地盯视着她。

“呃……”

好神喔!连她在想什么都知道。莫苔色佩服他可怕的观察力,却不知自个有张藏不住心事的脸,不经意地泄露心中所思所想。

“你还没资格让我绑架。”

一听,她顿时僵笑。“也……也对啦!你看起来比我还体面,全身上下都是专人打造的名牌,这套羊毛西装很贵吧?我一年的零用钱也买不起你一只袖子。”


只想表现亲切的莫苔色作势要抚向他西装褶领,谁知手都还没碰到就被粗鲁的抓住。

不过,这也是她自找的,谁叫她好奇心特别旺盛,禁不起一丝丝引诱,人家连根红萝卜都不用挂上,她就像头贪吃的驴子,乖乖地跟在后头。“……纯手工,八十九万台币。”他怔怔的看着那只小白手,有些感觉倏地回笼,好像曾被这只手拥抱过,那是……背叛的开始。

“哇!八……八十九……”天呀!他出门不怕被抢吗?还有,她这才发现,“你……你会说中……中文?,”骗人!他明明是洋味十足的洋人,竟说得一口流利中文。

收回有些飘远的心神,男人银眸一凛。“你果然不聪明。”

“我的妈呀!字正腔圆……”太糗了!她居然像个笨蛋,一直没发现两人的交谈是她所熟悉的母语。

顿时,满脸通红的莫苔色羞得不敢抬头见人,两手覆面暗暗呻吟。原来住院住久了人会变呆,瞧她说了什么傻话,简直蠢到极点!

“这位先生,你要相信我一点都不笨,平常的我很灵巧,大概是医院待久了,才会神智不清。”她亡羊补牢的想挽回一些颜面。

“洛奇亚。沙顿。”抿唇冷言。

“嘎?”

“我的名字。”

“喔!是沙顿先生。”水眸眨了眨。后知后觉地领悟传入大脑的讯息。

“我允许你称呼我洛奇,或是德宁南伯爵。”傲慢地下巴一抬,仿佛赋予她无上光荣。只是他以为的尊贵头衔并未在眼前这个东方小姑娘身上产生任何效应,她的反应很平常,却也出乎他意料之外,迅速扬起的如花笑脸竟再次撼动他冰冷的心。

“你好,洛奇,我是莫苔色,苔是青苔的苔,意思是欣欣向荣的青绿色,不管把我种在哪里都能活得自在,让人感觉心情愉快。”

“……”水边野蕨。

“很高兴认识你,虽然你这人看起来冷冰冰,不过相逢就是有缘,若是你想体会台湾乡土民情,我可以帮你介绍各地特色。”台湾好、台湾妙,土生土长的故乡最美丽,她一辈子的家乡。

胸无大志的莫苔色没有开疆辟地的野心,长年在几个姊姊的照顾下,养成不管事的个性,她知道天塌下来会有人扛,轮不到她出头,所以从不忧心能不能成大事、做大业,出人头地当个大人物。其实她的人生几乎已经定型,念完大学后她想出国旅行两年,然后再找份稳定的工作,谈两、三年恋爱、结婚生子,百年之后葬在这块土地上,来世再当莫家女儿。

多美好的远景呀!她是这么规划着,若无意外的话。

“不、需、要。”洛奇亚拒绝得很快,因为脑海中熟悉的身影和眼前的小女孩重迭,既想亲近又想报复的矛盾感让他很是烦躁。

“人是需要交朋友的,远来是客,你用不着客气。”做人要妥协嘛!入境随俗都不懂。

就算要婉拒她的好意也不必臭着一张脸,用一桶冰水浇熄她的热情,若非她一向坚强乐观,有野草般坚韧的性格,不然早伤痕累累,被他冻得如一根冰柱了。

“我不是来交朋友。”尤其是她。

“那你是来玩的吧?台湾有很多地方都非常好玩……”她说错了什么?他看人的样子像在瞪她,没办法再退的莫苔色只得一径地傻笑。她应该没欠人钱,一定是看错了,萍水相逢的陌生人怎么可能用怨恨指控的眼神看她,好像结怨甚深。“找人。”洛奇亚寻回冷静,重新扬起毫无感情的声音,冷漠疏离。

“找人?”不知为何,她背脊窜起一阵冷意。

“是,找人。”银眸锐利无比,锁住企图脱逃的小老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