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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新药——叶半城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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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书籍名:《神经新药——叶半城半传》    作者:多谷稻




叶半城离婚的消息在全市人的耳朵里很快演变成另外一个版本,那是叶半城在招待所里搞女人,被他老婆带着公安抓了,当时两人还码在一起呢!叶半城听了这些只有苦笑,心想这次真是羊肉没吃到,反惹一身膻。再想找那个女人,居然一直没有音讯,看来她再也不会来了,不过就算她来了,自己也没打算和她结婚,原本只是打算涮一次羊肉火锅。

因为此时店里的生意已经不好做,干脆关门算了,只留下李新文等几个信得过的人料理后事,自己决定揣着几百万去外面闯闯,不在这里呆了。

能干什么呢?想起听明市长说,现在中苏边境的满洲里贸易十分活跃,就去那里,我就不信凭我的脑子在那里干不成几桩大事。

地处中俄蒙边境的满洲里,贸易十分活跃,因为那时的苏联国内民生物资十分缺乏,而中国此时已呈世界工厂的雏型,无数中俄蒙的大小商人都挤在这个地方进行边贸。那时的苏联由于离开市场经济时间太久,没有市场意识,有点“钱多人傻”的意思,这让叶半城去的头半年乐开了花,但时间一久,俄罗斯人醒悟了过来,便开始抵制中国商人,并一度发展到抵制中国产品。叶半城在此再无斩获。

叶半城终于明白了什么时势造英雄,眼见生意不好做,就干脆歇了业,在京城找了个地方住了下来。为的是能在北京攀上一个比明市长还大的官儿,以发横财。

凭着当年的“劳模”身份和明市长的暗中支持,他在京也搭上了几条官不官,民不民的线,就是那种说话好象中央领导人全是他家亲戚,好象什么大小消息都知道的人。叶半城最开始被唬得一愣一愣,花了不少钱去结交这些人,却没见到实质性的东西。

也许是作为补偿,其中一个机构组织了一个活动,取名叫“企业家与女大学生联谊会”,美其名曰是交流,其实是想让叶半城这样有两个钱的人泡上个清纯靓丽的女大学生。那时的大学校园里处女还蛮多,还会如“一朵睡莲一样羞涩”。不象现在,女大学生比有两钱的人见过的世面还多,才懒得和这些人玩什么感情,直接赤裸裸的金钱交易更踏实,反正那资本是天生的,并不是以使用次数来算折旧。

叶半城就是在这种场合遇到了金娥,也是他一生之中唯一念念不舍的女人。

那时的金娥,年轻、漂亮、智慧。由于年轻,所以她对未来充满憧憬;由于漂亮,所以她多少又有点心高气傲;那个年代大学生本来就少,象她这么漂亮的女大学生就更少,所以在她的举手投足间就有了一种优越感,加之她母亲是个中学教员,多年来注重对她进行知识熏陶,所以在一般人眼里,她身上除了漂亮外,还有一种贵族气质。

当她出现在会场当中时,所有男人的目光都投向了她。她不施粉黛,却把场中所有的粉黛比得没有了颜色;她不著珠宝,本身就放射着比珠宝更璀灿的光芒。她来到这个会场完全是出于好玩,作为公安大学的高材生,她完全有条件去更好的会所。但她没有,因为此时的她还没有走入社会,对社会的险恶还一无所知。

第八章  流氓本无敌

  

金蛾来到这里只是为了跳舞,可当卓尔不群的她出现后,竟然一时没有男士去邀请她。

倒不是他们没有胆量,这些男人可都是胆大心黑之徒;也不是惊艳她的美丽,这些人都是各自地方的猎艳高手。他们是凶狠的金钱杀手,一旦嗅到利润的气息就会变成野兽。但这并不代表他们只会一味的蛮干,他们同时也是非常聪明的一群。他们知道,对待她这样的女子,首先得晾一晾,挫挫她的傲气,这样才好下手。至于什么时候下手,最后花落谁家那就犹如拍卖,一定是价高者得,只有等他玩腻了想换口味时,才会开始新的一轮拍卖。

她的眼光扫了所有人一眼,最后眼光在叶半城身上停留下来。因为他年轻、英俊而且带着一付金边眼镜,显得有些儒雅,这在一群脑满肠肥的个体老板中很是醒目。

叶半城也注意到她在注意自己,尽管自己在场中算是较穷的一个,但他没来由的看不起其它人,也不打算遵守他们的规则。于是他迎着她的目光,笑吟吟的走上前去,做了一个请的姿势。

两人在舞曲中跳了好几支曲子,这才找个地方坐了下来。两人互通了姓名职业,还留下了联系方式。稍休息了一会,两人又继续跳了几支曲子。等到散会时,两人已经无话不谈了。双方的第一印象无疑是极佳的。叶半城的普通话不好,但这也为他在交谈中掩饰学识的不足提供了方便,因为有些深入些的话题,他的回答是听不懂也听不清。

这天晚上两人同时失眠了,金蛾是因为少女初恋的兴奋,而叶半城则是因为发现了极好的猎物。两人此后陆续又见了几面,每次叶半城的豪爽大方给她留下了极佳的印象。她学的是公安,所以也很警惕的问了他的家庭情况,她可不想当第三者。

叶半城如实相告,当然只是把离婚的原因归结为前妻的嫉妒和不识大局,没有说自己想涮女战友羊肉的想法。他的这番表白反而更激起了她的爱心,那时社会上流行“离过一次婚的男人是块宝”的说法,她竟然有些不可抑制的主动吻了他。他反应很快,马上搂住她深吻起来。

由于学校管得严,晚上她出来并不是很方便,所以叶半城一直没有得手她的玉体。而白天当叶半城解她衣裙时会遭到她的反抗,白天并不是女人抵抗力最差的时候,因为强烈的光线制造不出女人想失身的冲动。

加之叶半城还得经常出去赚钱,所以两人只好约定以书信联系。那时的邮递也快不起来,所以收一封发一封只能保证一周一封的频率。面对金蛾信中娟秀的字迹,不时夹杂的情诗,叶半城很犯难,他不敢说自己看不懂,而回信吧,自己一动笔就会露馅。写信可比说话难多了!

金蛾也有通过信来彻底了解他的意思,因为说话不可能使用太有深度的语言,但在信中一个人思想的深度和文字修养可是装不出来。叶半城想了想,给家里打了一个电话,让李新文把艾农调过来。

艾农原是叶半城老家当地一个企业的文化专员,人长得其丑无比,戴一付深度近视眼镜。他平日里酷爱舞文弄墨,写过诗歌、小说,但发表的极少,所以在企业里也没能出人头地。他和叶半城的相识也是颇有些传奇色彩,两人是在煤场打了一架后认识的。

那天叶半城去煤场拉煤,去了两张车,到了后才发现煤场上煤的吊车坏了。这时,艾农带着单位的车也到了,他跟叶半城商量,能不能让他先装,因为他单位急着用煤,听说煤场的吊车坏了,便自己带了辆铲车来。

叶半城一听说行,但条件是你的铲车也得给我使。艾农答应了,当单位的车走了后,他让铲车司机也给叶半城他们铲。才铲一车,单位来人催铲车赶快回去,艾农平日里被领导训怕了,所以决定马上走。叶半城平日里横惯了,他觉得艾农是在涮他,于是冲上去把艾农一把就从驾驶室里拽了出来,连打带骂的逼着给他铲完。

叶半城的霸蛮给艾农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艾农那张丑脸和厚眼镜也给叶半城留下了印象。两人因为住得挺近,所以很快就结识了。因为艾农一直对单位的待遇不满,想辞职下海,正好叶半城身边少个能写的人,于是就让他到了自己的商场里。艾农在商场里一直没有什么太多的事,所以主要还是写自己的小说,梦想写红了出大名发大财,后来听说写剧本更来钱于是又改行写剧本。

叶半城把他调到自己身边后,只给他布置了一个任务,那就是负责写情书。艾农苦笑:“老板,这种事也代笔,不太好吧?”

叶半城认为没什么不妥,让他大胆写就是。于是艾农问清了他想写什么事,开始猫在一边泡制去了。费了老半天功夫,艾农终于写出了一篇。叶半城草草看完,连声说不行,说没表达出他的想法,让他写得更生动点,更深情点。

艾农心里想:色鬼老板肯定是还没在人家身上“深”的“动”过,不然不会这么下本,这样一想不由想笑。于是他又猫在一边动苦思冥想去了,这一写竟然到了晚上,叶半城看了后说还差点自己的赤诚。艾农心里暗骂你知道什么叫赤诚吗?一气之下,干脆把第一篇和第二篇各抄了一半做为第三稿。

叶半城看了这才满意的说:“好文章最少要改三遍,这样行了!”这才拿着稿子去抄了。原来是要我写三遍啊!艾农苦笑,不过拿人家的工资能说什么呢?自己洗洗睡吧,也许是写情书太投入,梦中竟是与一个叫金蛾的陌生女人卿卿我我。

几天后,金蛾回信了。她在信中除了表达为叶半城真情所感动外,还惊叹叶半城的学识和文笔,说如果不是见过叶半城本人,还以为是那个文科生写的呢!于是就问他平时看些什么书?下次见面后可要好好讨教一番。

叶半城看完后大吃一惊,想想后叫来艾农臭骂一顿,说情书应该以他的口气写才对。艾农想想说不如你自己写一篇我来给你润色好了。

叶半城说我请你来就是利用你手中的笔,不是让你来给我当老师改作文。艾农于是只好又搜肠刮肚,还得把自己想象成叶半城。好在他最近一直在尝试着写剧本,还是有些移形换位的功夫。

他一口气写了三篇,先拿一篇给叶半城看,叶半城看完要他再改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