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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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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书籍名:《怪命人》    作者:布裳




“啊?谷主。”

原来是鼎鼎大名的谷主黄强先生,但人们只喜欢叫他“谷主狼”,而非“谷主蓝”,蓝是一种十分可爱的颜色。“狼”和“蓝”这两个字不但是谐音,也是一种很好的比较。

其实这狼的外表也很斯文,又很可爱。

“‘狼’先生年纪不大啊!”金看刀与他碰杯。

“是的,年轻有为。”狼又露出了白森森的牙齿。

而看刀却差一点点就把今天中午在女朋友家里吃的饭菜全吐了出来,吐一个干干净净的,他正在心里面悄悄对自己说着话,“哈!吹什么牛嘛,一点点作为而已。”

“我讨厌俗人们的寒暄!”在这个“狼”先生面前,“阿飞”于壁虎最后只说了这一句,便自个儿往别处邋遢去了。

他对“狼”先生和看刀已经没有兴趣,大概是又想躲进洗手间,用他猛兽一样锋利的獠牙去咬女人或者是同性了。

传言说,“阿飞”于壁虎先生能够从腹腔之中吐出一股蜘蛛之丝,刚刚吐出来的时候,这些丝上还带着黏液,一滴又一滴的、还会往地面上坠落呢。

就在阿飞转过身子已经打算离去之际,谷主先生抓紧时间,又连忙向他问了一个事情。

“对了,这两天,你有没有见着我那天带回来的女人?”

“你说的那个女人,就是指张三九么?她怎么了?”

“她突然人间蒸发了。”——谷主黄强。

“我也没有见到她啊!”阿飞,“不过我也是认识她的!”

看刀也和谷主找不到好的话题。他耸一耸肩,往女人堆里钻去了。

金看刀的心情从来很好,很放松。

“来吧,我亲爱的!”立刻有一个擦古铜色口红的婆娘在尖叫,表示要把金看刀一下拿得服服帖帖的。

谷主黄强还是立在原地,他在喃喃自语:“看来,找回张三九这件事情,就只有拜托猎鹰披风了!”

猎鹰?披风?

这披风是谁?他是一个人的名字么?

披风出场了。

现在的披风已卸下披风,只穿了一件衬衣。衬衣上面的纽扣全松开了,露出了结实的胸膛,披风用一只手不住撩着胸口上面的黑毛,一直在喊热。“电扇,电扇!”

“披风”,真的会是一个人的名字吗?它也许是假名也许是真名,但根本就不重要了。因为,姓名只是用来称呼某人的一个符号而已。

一个江湖中人要是闯荡了十年仍然混不出一点名来,他还会很在乎自己的名字吗?披风当然早就已经把自己的真名字深深藏在心底,发誓从此以后就只有“天知地知我知”了|Qī-shu-ωang|,然后又给自己取了这样的一个假名字。

这一类英雄,就叫做无名。

无名英雄的名字自然已不重要,重要的只是他的身份——他和其他成名的人物一般也是一个江湖中人,名副其实的江湖人。抛头颅洒热血,江湖行自有江湖事,是英雄便无悔!

江湖仍旧是江湖,可现在的江湖却完全不归豪侠们管理。任何事都不讲武力只讲法律,所以没有高学历的披风只能去瞎混,所以他才会无名。现在的江湖,出的是不一样的人物!

披风无名却有姓,他姓胡。可是,“胡披风”叫起来时,并不如“披风”好听。而且,也很少有人知道披风原来姓胡。

所以披风便是披风,将永远都是披风,而不是胡披风。

披风正在喊热:“电扇,电扇!”

听到有人喊叫,“干嘛,披风大爷——”一个服务员马上跑了过来,油嘴滑舌的。他一路跑一路道:“我们这里可比不上在你家,要事事都称心如意,还不如自己去挑旅馆住呢!”

披风一听,想开始发作了。但是又忍气吞声想了一想,开口骂着:“一个小破店嘛,确实应该照顾一下的,呆在鼠洞里面,都要比这儿来得干净痛快!”

小店里马上有几个人在随声附和,开始趁机起哄了。

那个服务员是男性,血气方刚一听便火冒三丈。他抓起前面餐桌上的一只瓷质茶杯,往披风爷身上扔过去——披风哈哈一笑,侧身避过。

站在对面几米之外的那个服务员,却又赶紧冲了过来!捋起衣袖想好好打一场架。披风哂笑着!

服务员和一只醋钵子一般大的拳头,“呼”的一下挥了过来,披风已飞快低下头,对方接着又是一拳,他又低了头。对手已愈发火大,仗着人高,整个身子似乎是老鹰在捉小鸡向前扑倒。

披风扬起了一条腿踢在他腰上,让他跌倒的惯性又加大一些。

服务员“哎哟”一声叫,腰被踢疼了,同时他两手撑着地板,顿住了身形,披风却又在他向天上高高翘着的屁股,猛踢一脚。

——K!O!服务员被击败了。

“好啊,来第二场——”又有人在高声大叫,兴高采烈。披风便开始了,抬起一脚往服务员的脸上使劲踹去,那个服务员正趴在地上仰着头气喘吁吁,准备站起身子,也没来得及避过。

“砰——”的一声轻响,他的头又摔在地上了,鼻腔在无休止的流血。披风用一双手仔细理着一头蓬乱的头发,两只大眼在闪闪发亮,鹰钩鼻下的嘴角上边,带了一丝狞笑……

他的身材虽然看起来很瘦弱,人也并不很高,却很结实,骨头特别硬朗。要是有人扒开了他的衣服往里面瞧,便可知道——他身上没有一丝肉、一块皮是显得多余的。

这个人,似乎和一条在锅里熬制了好几天的牛皮一样精壮!披风回到原来的位子上,拿起了卸下的披风。

这件披风是域外的天蚕丝精制,手感既轻且薄,穿在身上浑若无物。披风穿上它,只是为了夜行。

这虽是夜行衣,却是乳白色的,在暗夜里如此嚣张的颜色,穿上它的人如果不是身上很有一些本事,便是脑筋出了问题。但披风确实很有本事,虽然没有轻功,百米速度却能控制在十几秒内。

况且这件披风刀砍不破,火烧不烂,正是理想的防弹衣。同时,它也起到了在夜间御寒的作用。

这一件披风,是谷主黄强很早以前就送给胡披风的。

这一件披风,谷主黄强是从于壁虎的手里得来的。

披风哈哈一笑,在桌上留下饭钱,扭头便走出了店子。这是关于披风的一个小故事,故事中的披风已经忍无可忍了,其实平时他是一个斯文又有礼的人。

(4)

不知名的大王谷,坐落在兜光城中。其实,兜光城这一座城市也和大王谷这个地方一样,是不知名的。

此时大王谷的上空,也和别的地方一样——那星与月,都已高高的挂在天上,淡淡照亮了大地。

夜深了,谷内的人基本上都睡觉去了。

大王谷内的道路很多,不但多也很复杂,已纵横交错如蜘蛛网一般,而其中的一条小道,直通向“猎鹰”披风的住所。这个时候,在这一条小道上面,正慢腾腾走着一只流浪狗,土狗。

这一条浑身长着黄色体毛的土狗,眼皮上面的一圈皮毛却是黑色的,长相奇特得跟熊猫一般。

这一条土狗或许也和人类一样有思想,因为当它看到一堆屎的时候,却根本不会去闻和吃——它已和人类一样,嫌“屎”这东西会脏手。它,从来都认为自己是一条神狗。

——它从来认为:自己这一条神狗之所以为“神”,是因为很有修养!

确实,别的狗一旦看到了屎块,就会感觉那东西很香很可口,而它居然并不感兴趣,这已经说明它的修养极高明,品位高超。

小道上面,神狗神气赳赳,那个模样显得威风不可一世,简直就和一个佼佼人类在颈上面结着一条名牌的领带一般春风得意。

毫无疑问,这只神狗有着成精变人的心理倾向,而它也从来都不否认自己有这种倾向。

如果一只动物想学好,期待着做一个人类,那么其动机就是美好的,这个动机根本不会令它自己感觉羞耻!

神狗一直期待着自己有朝一日可以修成仙,变成一个人,一个美男子。它在它的所有同伴之中,身份从来都是一个“老大”。

颐指气使,久而久之,它的脸,看上去已不怒而威,甚有威严!好象是一个在战场上面,指挥着千军万马的大将军。

研究了这条土狗这么长的时间,现在我们或许更应该称呼它为“神狗将军”,而不是“狗人”,或者“狗仙”、“狗王”。

神狗将军这一次出场,绝非第一次,是第二次,它已曾经出过场。

第一次出场,它是在大王谷的一片树林子中。当时,它正被一只突然出现在路边的臭脚,吓了一跳。接着,它又看到了一群打扮得稀奇古怪的人士,一齐聚集在一块写着“大王”二字的大石头前面。这些人,自然就是小高和哲亚、看刀和橘子老子等人(事见此卷《一、阿飞分药》)。

俗话说:“咬人的狗不会叫!”

咬人的狗确实是很凶残、没有人性的,而神狗将军却很喜欢大叫,这是不是就表示它并不凶残、不会去咬人?

答案,很难知晓。

因为神狗既为“神”,就很难把常理用在它的身上,以得到任何解释。但可以知道一点,神狗将军确实是有人性的,它已经通灵。

而人类做为万物的主宰,胆子却非常小。神狗将军有了人性,胆子也非常的小。

现在走在这一条小道上,神狗将军又被吓了一大跳!

它猛地“汪、汪”大吠了起来,因为它突然看到前面有两个人挡着路,一声不响的怪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