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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想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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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书籍名:《太想爱你》    作者:简钰




季鸣不住地吻着采瞳的唇,就爱看她这副不加雕饰的模样,惟有在夜里、惟有他一个观众,她才会卸下身上叮叮咚咚的装饰品,洗掉脸上的色彩,从一个俗女变回他的女人。逛街购物、把荷包里的钱花在流行衣物上依然是她的最爱,他已经试着不去跟那些女人的玩意儿争宠夺爱,而这也代表他没有忘记他们之间的小游戏,只要采瞳不想说明的,他一律无条件接受。

“采瞳,你要知道,黑暗过去了就是光明……”他伏在她胸前,喃喃地说。“你说得不对。”她困难地在他的挑逗下呻吟出声。“黑暗过去了是毁灭才对……”“是吗?”他邪气地看着她娇慵的模样,闪电似的熄掉大灯,拉掉了她身上的浴袍。“如果你坚持,那我也不反对,不过……既然这样,就让我来‘毁灭’你吧!”说罢,季鸣在她全身肌肤烙下专属于他的爱的记号,对,他是要“毁灭”采瞳,但是“毁灭”她生命中的阴暗;采瞳晕乱地承受他的热情,有他在的地方,黑暗其实不是那么恐怖阴冷;只要他留在她身边,分她一点热度……

不过,这非关爱情!在完全失去理智前,她再一次对自己说。

也许是基于自己是包家逃子、逃孙的愧疚吧,每次包季鸣一收到来自祖屋的电话留言,不管工作多忙,他都会立即驱车回祖屋去见老人家。

小喜美缓缓开入镂花钢铸门,驶上三十公尺长的车道,难得回家一趟的包季鸣受到家里所有下人的热烈欢迎,一一寒暄之后,他才得以脱身,来到庭院。

“爷爷。”他恭恭敬敬地站在老人家面前。

“你可回来啦?”包立万坐在水池边,含笑招呼他。“过来坐,让爷爷看看你。”他看着季鸣器宇轩昂的模样,不禁欣慰不已。这小子离开了家里的庇荫,显然过得比原来的生活还惬意。

“你跟朋友合伙的那个杂志办得怎么样了?”

“不错呀。”其实办得如何,爷爷会不知道吗?丁伯偷偷告诉他,爷爷每一期出刊时都会待在书房里仔细阅读;跟商场上几位老友聊起来时,也对他赞不绝口。

他紧握住那双永远支持他的手,诧异爷爷也会有衰老的一天。

包立万瞧出他心里的感触,问:“你还是没有打算回来帮家里的忙?”

季鸣想了想,坚定地摇摇头。“家里能为‘立万企业’披挂上阵的人太多了,不缺我一个。”

“好吧,你要这样想,我也拿你没辙。”他拿起一小撮饲料往池里抛,鱼儿马上围过来抢食。

鱼是贪婪的小东西,不管它饿或不饿,只要有饲料,它便要凑过来跟同类争夺;这一点人跟鱼很相似,他不能说所有接近“立万企业”的子孙都怀有独占的私心,但如果那个人是才干高的包季鸣,包立万想,自己会很乐意宣布新一代的当家人选是他。

偏偏这个孙子却不如他所愿,季鸣认为值得争的从来不是家业,而是……“对了,凌小姐最近过得好吗?”

坐在他身侧的季鸣僵了一下。

包立万低笑。“英雄难过美人关;你最在乎的,还是这个女人。”

“爷爷,你……”他说不出话来。他早就晓得爷爷不可能不知道采瞳的存在,但是把她搬到台面上来谈,这还是头一遭。

他跟采瞳之间的事,不打算给任何人插手置喙的余地,就算那个人是他的至亲长上也不例外。季鸣警戒地看着爷爷。

“安啦安啦,不过是问一声而已,你干么这么紧张?我又不是拆散鸳鸯的老顽固。”包立万感慨地说。“你呀,以前连什么叫‘执着’都不懂,我一直在等你开窍,设法让你知道能争取到整个包氏财团是多么风光得意的一件事,也不知道你是不是在装傻,居然把这些全不看在眼里,只有对她……”

“采瞳是特别的。”

“如果她不是特别的,还值得你为她神魂颠倒、倾心不已吗?”包立万为孙子着急的模样轻笑。“你为了她,甘愿住在小房子里,开着小车子,爷爷只要一想到你手长脚长地缩在那种小地方,就觉得心里不舒服……”

“爷爷,我不是为她放弃在家里的地位的。”

“你是我亲手养大的,你心里想什么,我还会不知道吗?是,你们年轻人有志气,喜欢赤手空拳去打天下,这种心情我也有过,所以你现在不管家族企业的事务,一个劲儿去办杂志、当总编辑,爷爷都不怪你。不过,你千万别忘了,你仍然是包家的一份子,这个家需要你的时候,你还是得回来。”

“我知道。”爷爷一番开明的话,讲得让季鸣更内疚。

“至于凌小姐……”

“爷爷,你在查她?”话锋一转回采瞳身上,他马上又警悟过来。

“我是很想,不过你丁伯劝我不要这么做。”包立万沉吟着。老丁是当初被他派去照顾季鸣起居的人,这两年他也退休了,不过还是待在包家养老。

说起这个多年的老兄弟也真不好意思,他一直到退休后才提起季鸣跟凌采瞳的牵扯,知情不报也就算了,他还拿出多年的情分来求他,别去追查凌小姐的过往。

这对爱孙心切的他来说,是个很不容易接受的要求,不过包立万不得不承认,他是很了解孙子,却远不如老丁清楚两个年轻人的情况。听他说,季鸣从不去调查凌采瞳的过去,好像是为了等她自己说出口,他们这些旁观者没有资格比当事人更早一步看清真相……这话说得该死的有道理!

有一次包立万在老丁的陪同下,偷偷出门去窥看凌采瞳后,也就打消了调查她的意图。他这一生阅人无数,是好是坏,只消一眼他就明白,这姑娘……除了梳妆打扮有点俗气外;从她清澈的眼中可知是个难得一见的好女人,不过偶尔一问而逝的忧郁说明了她有一段坎坷的成长过程……这倒无妨,好女人就是好女人,家世背景也不会为她减分。“这个星期日带她回来吧。”

“这个星期日?”季鸣愕然。“家里有什么事吗?”

“咦?没有人跟你提过吗?”包立万愉快地说。“季侬要从美国回来了。”季侬是十几年前由爷爷做主,领养在包兆阳名下的小孤女,名义上是季鸣的妹妹。他们一起相处过两年的时光,然后季侬就被安排到国外去读书;这些年来,季鸣都没有再见过她,对她的印象还是停留在羞怯小女孩的阶段。

或许他这么说很残忍,但是没有血缘关系联系,一旦这个“妹妹”消失在他眼前,他对她的牵挂与记忆就淡薄得像白开水,这么多年来他也很少想起她。

“季侬很懂事,才刚拿到MBA,就说要马上回国进公司做事,帮我分忧解愁。”“嗯。”

“所以我打算这个星期日在家里给她举行一个洗尘宴,庆祝她学成归国,并把她重新介绍给家里及社交圈的人。届时,你带凌小姐一起回来参加吧!”

季鸣没有给爷爷正面的答复。一直到他离开祖屋,钻进小喜美后,他还在想采瞳可能会有的反应。

相识六年,他从没见过有任何亲友来找过采瞳;逢年过节他回祖屋团聚的时候,无亲可探的采瞳总是严厉拒绝与他一起回去,却也不见她“回家”或是去见谁,好像她是从石头里蹦出来,无亲无戚似的,也好像她不想跟他的家人有瓜葛似的。

当他第三度发现她清明节都会消失一整天之后,他的心里已经有个底了。采瞳接受他,却抗拒走进他的家族生活,爷爷这一回明言邀[奇+书+网]请,她会破例买账吗?“我要以什么身份跟你去?”

季鸣回到杂志社,已经接近下班时分。他在休息室里找到正在补妆的采瞳,果然得到她意兴阑珊的回答。

“未婚妻。”他半开玩笑地说。

“你还没有跟我求过婚,记得吗?”

“是不是我马上求婚,你就会像清芬闪电嫁给言镇一样嫁给我?!”他眼睛突然一亮。“当然不是。”她白他一眼,拿出蜜粉来。“别开玩笑了。”

这不是玩笑,只要采瞳点头,他随时愿意将她娶进门……季鸣按下了第一千零一次失望的感觉,他一定等得到她愿意的那天,他还是有满满的信心。“或者情人?”她在脸颊上扑上蜜粉,不看他。“我们之间还没有演变到那么可悲的关系。”“情人并不可悲。”他突然对她敷衍的态度感到气怒。

“对我而言,那两个字是很可怕的。”她掏出唇膏,在镜子前噘起了双唇。季鸣倏地将她背对的身子旋过来,重重地吻住她的唇,探索她的甜蜜柔软,也掠夺她所有隐藏在皮下的感觉。每个晚上她都倚偎在他身侧汲取温暖;即使她不愿意正视,但她还是在他激狂的爱里过活。

是的,他爱采瞳,爱她好久好久了!

他可以不问她的过往、不触碰她的旧伤痕,可是他没有允许采瞳轻忽他决堤而出的感情,她得睁开眼睛看清楚,他们就是情人,而情人并不可悲!

“啧啧啧,可惜了一支资生堂叛逆风骚的新唇膏。”揶揄的声音打断了包季鸣激烈的索求。采瞳脸红似火地挣开他的怀抱,不好意思地看着倚在门边的袁清芬。

“清芬,你、你再等我一下。”她被季鸣突如其来的澎湃情潮弄得乱七八糟。“没关系,你慢慢来。”

“我擦个口红就好了……咦,我的口红呢?”

季鸣阴郁地拾起倒插在地板上、整支全毁的唇膏递给她。“你们两个要去哪里?”“去逛街买东西。”清芬代答,她又好气又好笑地看着采瞳瞪着口红拗折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