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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杀“中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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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书籍名:《猎杀“中国龙”?》    作者:江涌


一国的经济主权不仅体现在领海、领土的管辖与治理权,更重要的是集中在经济自主决策权。活跃在中国境内的跨国垄断资本,在中国攻城略地,通过各种方式与各类途径,越来越多、越来越大地影响中国重大决策乃至立法,中国经济主权正受到越来越严重的侵蚀。

影响立法,损害法律威严

1998年4月14日,中央颁发一个重要文件——《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利用外资水平的若干意见》,文件的基调积极,总体设计科学合理,但是文件当中被塞入某些玄机,例如文件开篇就有“依法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作为中国企业的一部分,是混合所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形式之一。这种所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实行对外开放,就必须坚持利用外资不动摇”。值得注意的是,该《意见》过去一直是个秘密文件,在2008年总结改革开放30年成绩的时候,才将该文件公开。大众不禁要问:一个关系到中国对外开放方向、大张旗鼓引进外资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为什么是“秘密的”?其实,正是跨国垄断资本的积极活动,使相关部门设定“在中国设立的外资企业是中国企业的一部分”,而后又被悄悄塞进上述重要文件,从而具有法律效力。如此,涉外利益集团、跨国垄断资本便借此“拉大旗做虎皮”,作为“中国企业”横行中国。

2006年8月,中国银监会修订《外资银行管理条例》,要求外资银行在华注册为独立的法人机构。该举措遭到跨国垄断资本的强烈反弹。美国“金融服务论坛”呼吁美国政府抵制中国银监会的新《条例》,敦促美国财政部长、商务部长和贸易代表出面干涉。

跨国公司在中国大举并购,当中不乏涉及谋求或实现市场垄断的情形,我国颁布反垄断法无疑是解决外资并购垄断问题的重要手段。但是,由于跨国公司竭力阻止,致使我国反垄断法迟迟难以出台,被搁置长达十多年之久。

跨国垄断资本甚至直接参与中国的法律起草。××部在争取到直销法的部门立法权后,曾与安利等外资直销企业多次沟通,甚至还请安利、雅芳等外商草拟直销法。2005年《直销管理条例》颁布,正式开放直销市场后,近千家直销企业只有13家获得直销牌照,其中外资企业就独占了10家(此后国内拿到直销牌照的企业已达19家,其中外企14家)。业内专家认为,《直销管理条例》完全是为外资量身打造的。

2006年3月,全国人大法律工作委员会向全社会征求《劳动合同法(草案)》的修改意见,由于外企违法用工比比皆是,比如肯德基公司不与劳动派遣者签订劳动合同,辞退这些员工时,就不用支付赔偿金。很多日资公司形成一种惯例,解雇员工用“劝退”代替“裁员”,这样就无须支付违约赔偿。针对《劳动合同法(草案)》的修订,一些外企驻华代表机构(如中国欧盟商会、北京和上海的美国商会等)迅速行动,积极进行有组织游说。一些外企甚至以“撤资”相威胁,抵制《劳动合同法》的出台。

中国《工会法》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的劳动者,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限制。但是,许多外资企业以“建立工会组织不符国际惯例”等理由拒绝参加和组织工会。在华外企近50万家,雇佣职工2000多万人,但组建工会的外企长期不到20万家。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与法人的义务,依法征税是每个国家的税收主权。众多在华外企长期存在“长亏不倒”和“越亏损越投资”的怪象,2005年账面亏损的外企占总数60%以上。其实质就是通过各种避税手段转移利润,并通过各种公关活动持续避税获利。国家税务总局的不完全统计资料显示,一些跨国公司利用非法手段避税,每年给中国造成的税收收入损失保守估计达300亿元以上。在中国经济平均增长约10%、税收平均增长高达20%~30%的态势下,2004年外资百强纳税增长率为零!

影响重大决策,损害政府威信

跨国垄断资本利用在华获得的丰厚利润,自己培育分析师,或高薪聘请优秀华人学者当顾问或董事,通过境内外媒体刻意包装、打造,提供各类交流平台与活动舞台,提高这些学者的知名度、美誉度,使其成为中国国内行业“精英”,拥有越来越大的话语权,影响中国行业乃至宏观经济决策。如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股权分置、引进战略投资者,都有相关经济学者摇唇鼓舌的影响。这种市场化、国际化倾向,使得一些国有企业逐步沦为外资企业并购的对象。在“产权明晰”的招牌下,肢解公有制,瓦解国企,消除与跨国垄断资本相抗衡的市场力量;或将一时不能瓦解的国企改造成为中国老百姓日趋厌恶唾弃的垄断力量。

多年来,跨国垄断资本还不遗余力地鼓捣中资优质大型企业或国有垄断企业境外上市。这不仅为外国金融服务机构提供巨额咨询、审计、评级、承销费用,而且将中国财富源源不断输送到境外!中石油、中石化、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四家公司当初海外上市融资不过百亿美元,但随后四年海外分红就超过千亿美元,这种“分红”的实质就是将通过垄断盘剥国内消费者获得的财富转手奉送给外国投资者。

许多在华跨国垄断资本的行为还损害中国政府的威信。中国政府明文规定,中国金融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但是习惯“全能运作”的外资机构,利用中国混业监管上的缺失,加速在中国金融业的网状布局,德国安联集团与德意志银行、美国AIG集团与保德信集团、英国汇丰集团与保诚集团、荷兰国际集团(ING)等外资金融机构都拥有银行、证券、保险等多种分支机构,“明目张胆”地实施混业经营。

为抑制房地产市场泡沫膨胀,自2004年开始,中央政府实施以“紧缩银根与地根”为主的宏观调控。但是,外资机构凭借其强大的经济实力,以及独特与优越的法人地位,向中国本土房地产公司提供包括融资在内的各类金融服务。高盛、摩根斯坦利、花旗、瑞银、华平投资、凯德置地等国际顶级公司,直接或间接进入内地的房地产市场,中国房地产价格由此居高不下且不断上涨,宏观调控政策因此大打折扣,损害了政府的威信。

谋取垄断优势,扰乱市场秩序

没有一个美国大公司不是通过某种程度、某种方式的兼并而成长起来的,几乎没有一家大公司主要是靠内部扩张而成长起来的。对外扩张与兼并是西方企业发展的常态。

通过多种途径,谋取垄断优势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报告指出,在中国已开放的产业中,每个产业排名前5位的企业几乎都由外资控制;在中国28个主要产业中,外资在21个产业中拥有多数资产控制权。技术密集等高附加值产业越来越多地为跨国公司所控制:跨国公司已在中国的网络设备、计算机处理器与服务器等行业占有绝对垄断地位;外国汽车品牌占销售额的90%;最大的5家电梯企业均为外商控股,占全国产量的80%以上;彩色显像管占65%,程控交换机占90%,移动通讯电话行业占95%。

美国沃尔玛公司实施“亏损战略”,以其本土市场对海外市场补贴的方式,扩张中国市场份额。麦肯锡报告称,外资零售企业可能在WTO开放5年后占据80%的中国零售业市场份额,奇Qīsūu.сom书届时中资零售企业将面临严峻的生存竞争考验。

全球最大的工程机械制造商美国卡特彼勒公司从1995年开始,就着手对中国工程机械行业实行整体性、规模化并购,如今已在华建立了11个生产基地,两个研发中心,一个培训中心,2003年正式提出100亿美元的收购计划,旨在占领整个中国工程机械市场。依照国际经验,工程机械制造业,平时制造推土机、挖掘机等工程用机械,战时则可转产坦克、装甲车等战争机器。一旦中国工程机械制造业由外资垄断或控制,则中国的国防军工业与国家安全必然受到损害。

根据国家发改委国有资产研究中心课题组调查发现,跨国公司已将并购目标集中在我国能源生产和供应领域、基础材料工业领域、具有巨大市场规模和长期增长潜力的消费品生产领域、新技术服务和正在逐步走向开放的商业、金融服务业领域。

利用垄断优势,获取垄断利益

随着市场份额的增加,跨国垄断资本对相关商品价格的影响越来越大。无锡威孚有限公司自主拥有轿车用柴油的电喷射系统技术,生产的喷油泵价廉物美,但是德国博世并购威孚后,威孚品牌没了、相关研究团队被剃光了,博世垄断了这一技术与产品生产,而产品售价翻了一番。

滥用知识产权。国家工商总局和科技部先后发布在华跨国公司“限制竞争报告”和“知识产权滥用报告”,指出包括柯达、利乐、微软、思科、通用电器、飞利浦等在内的跨国企业滥用知识产权。部分跨国公司作为一些产品、技术的标准制定者,把专利嵌入各种国际标准中,让中资企业在遵循、使用标准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发生侵权行为,然后通过诉讼维权,坐收渔利。如跨国公司利用“DVD专利使用联盟”,迫使中国的DVD碟机生产企业每年交近百亿元的专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