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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华绝代之代黎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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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书籍名:《风华绝代之代黎篇》    作者:用红色偏爱葱


他一直想问,只是不敢问。她顿了顿,在他怀里摇了摇头。

松下一口气的同时,眸光一黯,脑中飞快闪过些什么,手下却是轻轻抚她的背,“这件事,到此为止。”

许久,埋首在他怀里的她轻声唤,“佑城?”

“嗯?”

她却不开口,不知道怎样开口。

他仍轻抚她的背,“内疚?”

“......嗯。”

“我们马上结婚。”

她愣了一下,“好。”在她心里,她早已是他的妻,那晚的誓约,她是认真的。

目光落向不知名的某处,他缓缓道:“除了一统江山,父亲另一个心愿是子孙满堂,我们遂了他的愿,多生几个。”

攀在他胸膛的纤指紧了紧,半晌才道:“好。”眼角已湿,她仰头吻他的唇,“谢谢你。”

唇未离开,吻已被他劫去,大掌在她周身游移,他想要她。她累极了,却主动将修长环上他的腰,不管他要什么,她都愿意尽量满足。

因为她爱他,因为她欠他。

整整一个礼拜,除了下楼去吃饭,他们不曾踏出过房间。

离别太久,此时的两人,真真如一对交颈鸳鸯,如胶似漆,一刻也分不开。

做爱,聊天,相拥而眠,或者只是静静相望......于光阴中错过的幸福,他们要一样一样,找回来。

第四天的时候,天津港将她的行李送了过来,她喜滋滋的去开箱子,拿出一只黑丝绒盒子递给他,他原本有些不高兴,因为他们的亲吻被打断了,打开盒子,黑丝绸衬着精致的银色袖扣,心里一激动,问了个傻问题,“送我的?”

她笑道,“刚去美国那一年,给你买的生日礼物。”她的笑颜掩盖了些许不易察觉的凄惘,她想起那一天,下着那样大的雨,她从医院里出来,跑了好多地方,终于挑到心仪的礼物,却不能送出去,然后买了蛋糕,坐在店里,自己一个人吃掉,在心里对他说,生日快乐。

轻轻摇头,好在都过去了。又拿出一件衬衫递给他,“陪妈妈逛街时看到的,觉得挺适合你。”然后是一只打火机,“你吸烟的样子其实蛮帅的,不过还是不要吸。”一块手表,“第二年的情人节礼物。”......

原来这些年,思念并非只折磨他一个人,她的爱,或许并不比他少多少......心中一时间百味陈杂,他心疼,生气,懊恼,更多是欢喜与慰藉......她兀自半跪在地毯上,一件一件认真从箱子里拿礼物,粉红唇瓣张合,告诉他每件礼物的由来。他却已经听不见,只想抱她,吻她,狠狠爱她。

腰间一紧,暴风雨般狂热的吻落在颈后,她侧了身子想躲开,“别闹。”软绵绵的声音,没有任何抵抗力,他稍稍用力便将她压倒于地毯上,丝绸睡衣,系带一扯便滑落......

米白色的羊毛地毯,浸了汗水,颜色越发重了些,他一手拥了她,很自觉的去箱子里拿礼物,“这是什么?”她懒懒应着,“第二年的生日礼物。”“这是什么?”“第三年的情人节礼物”......他在角落里发现半截疑是针织品的物事,“这是......”她睁大了眼,小脸刷的一下通红,一把夺过去藏在身后,“装,装错了。”

他笑,一点点从她手中顺过来,环在颈间,一圈都不够,“挺好的,怎么不织完。”她神色更窘,围巾上明显有好几处脱线,他一定也看到了,半垂了头,“第一次做......做得不好......”她害羞的样子,像个孩子,可爱极了。他搁下围巾,俯身亲吻,吻着吻着,忍不住又失控......

连续几场欢爱让她筋疲力尽,软软伏在他身上,短发儿柔柔顺顺垂在额前,乖巧的像只小猫咪,他抚她的发,低哑了声音唤她,“黎。”

喉咙里含含糊糊的,她仿佛是应了一声。

“既然一直想着我,为什么不回来?”过去四年的天各一方,他到底是意难平。

她没有回答。

“如果伯父不醒,或者没有这场误会,你准备躲一辈子?”他咬字渐重,特别是最后,“一辈子”三个字,颇有些咬牙切齿的意味。

而她鼻息渐沉,甚至发出轻微的鼾声,她表示,自己“睡着”了。

他轻轻拍了拍她的脸颊,笑得无奈又宠溺,“真以为能躲一辈子?......我给你的时间是五年,五年后你若是再不回来,不管你逃到哪,不管你愿不愿意,我都要把抓你回家,锁也要锁在我身边,哪都不许去!”

眼皮只撩起一半,黑眸像是浸了水,幽幽看着他。他好容易才绷住脸,没什么威胁性的“哼”了一声,“以后要乖乖的,哪都不许去!”

她轻轻撇了撇唇角,懒得理他的模样,在他怀里不停的蹭,寻找舒服的位置,他却突然翻身将她压下,紧紧搂着她,埋首在她脖颈间,闷闷开口:“不许再丢下我一个人,知不知道?”

像是有块蜜烧在心口,软软就化了,有点甜,还有点酸,她拥着他,细细的亲吻,向他保证,“不会再丢下你一个人。”

哗啦一下拉开窗帘,屋里刹时亮堂了起来,天是半阴的,阳光不算强烈,乍一见,眼睛还是觉出几分涩意,窗外是花园,芭蕉叶清脆欲滴,从楼上望下去,真像是一把把油绿的扇子。高高的白色院墙外,远远有几部车子停在路边。

她回身,看见他抓了只枕头遮在眼上,大约是嫌阳光刺眼,她好笑着走过去,将枕头夺了下来,“醒了就起床,孙先生已经在外面等了。”

他皱眉,似乎有些不乐意,眼都不睁,“任他们等去。”

她更是好笑,难得见他有起床气的时候,半跪在床上,拿手里的枕头轻轻打他,“是谁说今天要出门的?怎么好意思又让人等?”

却被他夺了枕头扔掉,一个翻身将她抱在怀里,不耐烦的嘀咕,“我可没让他们来家里等。”

他这样不愿意出门,其实是不想离开她,他们厮守了整整一个星期,官署里的文件怕是已经堆成了山,孙辅来家里请了他三次,虽说并非事事要他拿主意,再不出门却是万万不能,她哄他,“晚上想吃什么?我给你做。”

他终于肯睁眼,眼神却在瞬间深邃,她今天穿了件敞领的薄绸睡衣,刚才叫他一抱一扯,衣领滑了下去,露出大半个香肩,她看他的眼神就知道不好,若是任他闹,孙辅大概又得等上半天,于是先发制人,早一步从他怀里逃了出去,“我去放洗澡水,你别懒了快起床!”

等他一身清爽从浴室里出来,她已经帮他挑好了衣服,出门时她还不忘叮嘱一句,“早点回家。”他则揽过她亲了一下,两人心中都是无限甜蜜。

默婶在后院洗衣服,整个小楼里就她一个人,清清净净的,一时想不起来做什么,腰酸背疼的厉害,也不想做什么,于是回房里补觉,一直睡到午后。

下楼吃饭的时候,看见餐桌边放了张米白色帖子,她以为是送给萧佑城的,正想放到一边,默婶却说,这是上午一个年轻人送过来的,指名送给她。

上午还是半阴的天气,下午却完全放晴,天空碧蓝碧蓝的,偶尔飘过几丝云,无端端就叫人心情爽朗,只是风有些大。代黎穿了件黑白条纹相间的圆领毛衫,白色长裤,颈上系一条黑丝巾,墨镜遮了大半边的脸。

乾山靶场位于北平外郊的北军驻地,平日里军队在这里训练演习,便是空下来的时候,进场也得持有通行证,盘查甚严,断不是普通百姓消遣的地方。

薛飞瑶约她在这里见面,委实别致。

代黎开了辆黑色林肯,是萧佑城的座驾之一,哨岗认识这车子,自然不敢阻拦,直接放了行。

靶场很空旷,停好车,一眼就看见围栏边一名女子,银红的绸杉,珠灰的长裤,羊皮小靴收了裤脚,长发绾于脑后,于蓝天白云的映衬下,英姿飒爽,又不失窈窕动人。

代黎走向薛飞瑶的同时,薛飞瑶也在打量她,她一张巴掌大的小脸叫墨镜遮了大半,余下的肌肤,在阳光下,依旧白得发光。待她走到跟前,薛飞瑶笑道,“这么多年没见,代小姐还是这样的年轻漂亮。”

代黎摘下墨镜,微微一笑,“薛小姐也是。”

薛飞瑶移开目光,四五百米之外,立有一排枪靶,“早听说代小姐枪法了得,我也是自小便摸枪,难得今天天气不错,有没有兴趣玩一把?”

代黎顺着她目光看向枪靶,仍是微笑,“好。”

很快有人将两把来福枪放上托架,薛飞瑶接过木槌,不紧不慢将子弹敲进枪管,“这种枪装弹麻烦,枪身又沉,可用起来更得劲些,不比小手枪,总觉得像玩具,代小姐觉得呢?”

代黎点点头,从油布包里拿出子弹,装弹手法甚是老道,薛飞瑶并不想占她什么便宜,见她熟悉,也是高兴,笑道:“我们便按靶场的规矩来,十发,谁中的红心多,谁赢。”话刚说完,只听“膨”的一声响,子弹已经飞了出去。

看靶的过来报,说是正中红心,薛飞瑶笑了笑,满是自信的神采,看一眼代黎,复又瞄准......靶场里零星有几位客人,能来这里的,自然非等闲之辈,自然也认识薛飞瑶与代黎,女人在靶场一较高下,实属罕见,几人心道:到底是少帅的未婚妻,与常人不同。

薛飞瑶很快射完十发,十发八中,便是男人,这样的成绩也是少见,薛飞瑶自己也满意,对代黎笑了笑,代黎也是一笑,拿出墨镜戴上,低头去看准星,薛飞瑶心中讶异,射击最讲究精准,她戴了墨镜,到底不能看清楚,念头未转完,代黎一发子弹已经射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