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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虹无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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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书籍名:《飞虹无敌》    作者:黄鹰




四个贼应声扑前,所有的窗户同时被撞碎,一个个死士疾窜进来。

高个子脚长步快,当先扑到,手中一柄狼牙棒高举便要砸落,司马长安无动于衷,也就在狼牙棒要砸落之前,一条绳索已套进了高个子的脖子。

高个子惊呼未绝,一个身子已给绳子拉起来,两柄长矛同时扎进了要害,其余三个贼几乎时同被击杀,他们虽然悍不畏死,也已准备拼命,可是那些死士非独人数多,袭击的方式也在他们意料之外。

司马长安若无其事地走到酒家前面的空地,也不用他吩咐,那些死士已将火头燃起来。

酒家外面包围着数百个死士,东面忽地让出一条路,一个浑身泥污的死士走进来,禀告:“头儿,只寻到张杰与八个侍卫的尸体。”

“我知道。”司马长安仰首向天,面部的肌肉抽搐一下。“皇帝已给送上了七重天。”

潇湘书院扫校,独家连载

第二章  七重天上君受委  老林深处藏杀机

七重天并非在天上,所以有七重天之称,完全是因为那个地方形势险恶,悬崖峭壁,直立如削,由山脚到山上一共有七重险阻,要将之攻下来,难比登天。

盘踞在山上的是一群亡命之徒,因为易守难攻,到现在仍然活得非常快活。

经过多年的扩建,山寨已变成一个坚固的城堡,由第一重到第七重的险阻之间亦筑了石级,但第一重以下仍然保持原状,以吊篮来上下。

要攻下这一关已经不容易,而城堡在为数逾四百的山贼据守下,当真的固若金汤。

贼首叫元宝,到底是真名字,还是因为他样子像元宝或者喜欢元宝,可就不得而知了。

他天生一张孩儿脸,接近三十岁的人看来只像十七八岁,能够控制这么多山贼,当然有他过人的本领,闲着无事他最喜欢是喝酒、吃肉、玩女人、堆元宝。

皇帝给送进忠义堂的时候,他正卧在一堆金元宝后面,一手拿着酒壶,一手抓着半只肥鸡,满嘴油腻,旁边还侍候着一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人。

他看来已有些醉意,可是一听掌柜报告抓着的是皇帝,立时便跳起来,一口酒全都喷在掌柜的面上。

“皇帝?”他的一双眼鸽蛋般瞪大,眼里一些醉意都变没有。

掌柜狼狈地一面以袖擦脸一面道:“路上小弟已问清楚,城破之后,魏初、盛北川的人救了他出城,现在正要去金鸡口与魏初、盛北川会合。”

元宝眯起一双眼,放下酒壶,摸着下巴道:“盛北川这个人很麻烦,魏初比他可爱得多了。”

掌柜笑应道:“听说他家里有一座金库,富可敌国。”

“所以老子一直都很想跟他亲热一下。”元宝拿起那半只鸡狠狠地咬了一口,目光突然又一亮,含糊地吩咐:“掌柜你快与我算一算,铺满忠义堂这块地面要多少两金子。”

掌柜算盘已在手,“劈劈啪啪”地立即拨动起来,他未上七重天之前是个掌柜,上了七重天之后大家也一直叫他掌柜。

元宝随即向皇帝走去,绕着皇帝打圈子,一面好奇地上下打量着。皇帝不敢动,浑身在发抖。

“你就是皇帝?”元宝又咬了一口鸡肉。

皇帝牙龈不住相叩,说不出话来,方才坐在吊篮,下望百丈峭壁,早已令他三魂去二,七魄留三,走进忠义堂之前所见又是一个个如狼似虎、凶神恶煞的山贼,还能够立着不倒,已经是很难得的了。

元宝将那半只鸡往后一抛,满是油的双手在皇帝的龙袍上,左拭一下,右摸一把,又问:“这是龙袍?”

“你……你……”皇帝又惊又怒。

“老子也是皇帝,七重天的元宝皇帝,只少了一件龙袍,你来得正好。”元宝转身喝道:“你们都是聋子,还不替老子将龙袍脱下来。”

几个山贼一拥而上,皇帝挣扎着嘶声道:“朕诛你的九族!”

元宝大笑:“老子可是九代单传,让你砍也只是一颗脑袋。”

群贼哄然大笑,元宝又一下溜到了皇后的面前,皇后惶恐,脱口惊呼:“皇上--”

“来了!”元宝应声一把将皇后搂进怀中,笑问:“这个大美人是什么?”

“是皇后!”一个山贼应一声。

“好,老子就选你做皇后。”元宝伸手往皇后面上摸一把,又大笑起来。

掌柜就在这时候捧着算盘走进来。“算好了,一共要二万九千九百三十九两。”

元宝一皱眉,将皇后推开,接过算盘:“你说多少两?”

“那算够三万两好了。”掌柜伸手将算珠拨够三万两。

“三万两?”元宝摸着下巴,也不知道在想什么,旁边山贼已将龙袍送上。“头儿,龙袍!”

“给老子穿上!”元宝双手伸开,接一瞪掌柜:“你怎么还呆在这里,快写信给魏初、盛北川!”

掌柜急急奔向那张长案,另一个山贼接问:“头儿,这个皇帝怎样处置?”

元宝看着皇帝皇后:“都送到石牢去,好好地侍候,就像侍候你们的爹妈一样。”

群贼大笑,皇帝皇后相拥在一起,涕泪交流,也毫无挣扎的余地,给拥出了堂外。

元宝龙袍穿好了,左顾右盼一番,笑问:“你们看怎样?”

“要比那个皇帝神气得多了。”群贼你一句,我一句,只听得元宝心头大乐,挺胸凸肚地往前走,到底是人矮袍长,冷不防一脚踩在袍脚上,险些一跤摔翻,群贼连忙左右扶住,齐声:“皇上保重!”元宝大笑,推开众人,在案后坐下,一个山贼随即将皇冠送上,他接在手摇了摇放在头上,更显得怪模怪样,山贼又哄然大笑。


掌柜那边下笔如飞,很快便已将信写好,眉飞色舞地高呼:“成了。”

元宝漫不经意地伸出手:“拿来看看。”

信接下,他上下左右一转再转,瞪着眼睛,似懂非懂的,突然放下,道。“读来听听。”

掌柜早就知道元宝胸无点墨,忍住笑,大声朗诵:“字示魏初、盛北川,皇帝现在七重天,速将黄金三万两送来赎回,半月为限,切勿自误。七重天皇帝元宝!”

元宝一面听,手指一面往信上按,停在“三”字上,到掌柜诵完了才问:“三万两?”

掌柜道:“足够铺这个忠义堂的了。”

元宝再问:“那我们花什么?”

掌柜一怔道:“那改五万两。”

元宝摇头:“三十万两。”

掌柜瞠目结舌,群贼亦傻了眼,元宝一扫,又摇头:“所以说你们就是没见识,那是皇帝,出钱的是魏初--”

掌柜点头:“魏初家里有一个金库,富可敌国,人称魏百万,三十万面还要不到他自家的一半。”

“三十万两已够我们花的了。”元宝连打了三个哈哈。“我们也不是那么贪心的人。”

群戚一齐点头,他们本来都被那个数目惊呆,现在听元宝这一说,又不觉得是一回事了。

三十万两到底是多大的一笔财富,其实他们都并不清楚。甚至做梦也想不到,元宝也没有例外。

金鸡口,清晨簧火随着天色的光亮逐渐淡下去,这种天色下,魏初、盛北川的面色都显得很苍白,他们各领二百侍卫,在这里已等了三天。

天未亮,他们便已醒来,三天以来他们都是寝食不安,虽然他们到早了,但无论如何,皇帝这时候都应该到达金鸡口。

急风吹来了一阵马蹄声,魏初、魏北川听着,目光不由亮起来,他们年纪差不多,身材衣饰却截然遇异。魏初矮而胖,衣饰华丽,是一个大富贾模样,盛北川高而瘦,衣饰与身份切合,一看也知道是富贵中人,却怎也不像商贾。

十三骑飞快奔至,魏初目光转回,笑笑道:“盛兄,那个属下郝安带人回来了。”

盛北川沉声道:“他们去的时候十三骑,回来也是。”

语声未已,一个中年人已飞骑来到盛北川前面,滚鞍跃下,拜倒。“侯爷--”“郝安--”盛北川急问:“你们没遇到皇上?”

郝安摇头:“属下一路打听,什么消息也没有。”

“不成走小路?”魏初旁边一个青年人插上一句,那是魏初的独生子魏金鹏。

郝安淡应道:“走小路早该到了。”

“莫要给逆贼追上了才好。”盛北川一叹息,目光倏地又一转。

一骑快马正从那边奔来,山坡上停下,射出一支箭,立即又勒转,奔了回去。

箭末系着一个金铃,一阵急响,夺人心魄,郝安手急眼快,探手将箭抓住,目光一落,道:“箭上有一封信。”

“拿来!”盛北川迫不及待接在手里抖开,一看,面色骤变,魏初接过,看着亦变了面色,脱口道:“皇上给掳上了七重天?”

“七重天!”郝安震惊,追随盛北川之前他原是一个江湖人,当然知道七重天是怎样的地方。

盛北川接道:“元宝要我们半月之内将三十万两黄金送上去交换。”

“这个贼小子!”郝安双手不觉用力,响箭一折为二。

魏金鹏随即道:“我们攻上去!”

“七重天易守难攻,要攻上去谈何容易?何况皇上在他们手上。”魏初摇头,将信交回盛北川:“看信末的六个朱印,这件事是不会假的了,盛兄的意思……?”

“看来只有接受他的条件了。”盛北川叹了口气。

魏初苦笑道;“他们要的可是三十万两黄金。”

“小弟那儿勉强可以筹到三万两,魏兄方面……”

“二十七万两黄金本来不是问题,可是短短半月之内要小弟筹足此数……”魏初甚感苦恼地以手促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