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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辈子暖暖的好(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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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书籍名:《一辈子暖暖的好(明珠)》    作者:皎皎


吃鸡蛋不必认识下蛋的母鸡,我很赞同这句话。而且喜欢一个人不等于喜欢要从头到尾的了解他吧。实际上很多时候了解了,反而会让人失望。”

赵初年沉吟,“那换一个问题,你喜欢他的作品,是什么原因?”

高二之前,她对范夜这个人的了解只能算得上是只闻其名而已。她家中藏书不少,她可以进出大学图书馆,可以看的书数量惊人,并没有太多耐心去读某一个人的小说。对中学生来说,流行小说的诱惑显然更大。若不是郑宪文送的生日礼物,她也许一辈子跟范夜无缘。毫无疑问,范夜的小说是出色的商业小说,他似乎也不掩饰这一点,情节大多诡秘难解,很惊人却不吓人;可读性自然十分强,同时并不流俗,属于你猜到开头猜不到结局的类型,在市场上有出色表现又会得到评论家一致好评。

“他的小说能让读者和评论家都称赞,是有道理的,”孟缇想了一会,才说,“很好看,想象力很丰富,情节不落俗套,他是我见过同时写着许多题材都那么出色的人,悬疑题材就不说了,甚至还有科幻小说,每一部都让我觉得赞叹——其他作家总有一部分让我觉得不太好,读他的书,每一本都余音绕梁。这是我在读其他作家的小说里感受不到的。”

孟缇记得自己那时候匆匆读完一本书便又读另一本,为每一本书所陶醉,对哪本书都不感到满足,几个月后转身回来看,才发现自己中毒太深。

赵初年就问:“也就是说你没仔细分析过?从来没想过他作品的表象下是什么?”

“表象?分析?”孟缇从忙碌的复印过程从扭头对赵初年一笑,“赵老师你是文学博士,跟我不一样的。我只是想要看看他换了个笔名写的书而已。不知道也就罢了,知道了肯定想着找找看,找到一个合自己心意的作家,挺难的。”

赵初年从后面看着她的背影,修长的身材,马尾活拨地轻轻跳动着。他微微笑起来,起身离开书房。

好容易复印完了整本《蒙尘》,孟缇长长松了一口气,装订好,回神过来松了口气。铺着格子花布的小餐桌上,整齐的摆着茶叶和各种点心。赵初年坐在茶几上,把茶水倒入茶杯,袅袅蒸汽就生了起来。

这个样子倒像是下午茶的模样了,孟缇笑问:“赵老师,你还有喝下午茶的习惯?”

“是给你准备的,”赵初年对她招手,“这里有两把椅子。”

“谢谢,那我先不吃了,”孟缇摇头,“你不是说范夜的其他作品都有,在哪里?”

“那个书架都在你背后,”赵初年端起茶杯放在唇边吹了吹,“找到了就带书过来坐。”

书果真都是在的,就在那个梨木书架上,他的作品占了半边。赵初年果然没有说大话,整整齐齐一排作品看过去,从范夜发表的第一篇小说到现在,每个出版社的,每个版本果真都有,孟缇想起自己的小书柜,不过一排五十余本而已,人家的大书柜,占了足足三排;她感慨万千,就看到了在枯槐名下的那四本书。

取下来一看,竟然都是旧书,有一本残破得封面都没有了,扉页上盖着某图书馆的浅蓝色印章,大概是图书馆处理过的旧书。除了她已经有的那本《逆旅》外,剩下两本的名字她之前从未听过,一本叫《惊雷》,一本叫《白雁》。

当下真是欣喜若狂,她取下书,抱着蹭到小餐桌旁,眼巴巴的看着赵初年:“赵老师,把书借给我复印好不好?”

赵初年只是微笑,笑完了拿起一只热气腾腾的茶杯放到她手里,笑容温暖,“当然可以,你把书拿走吧。阿缇,但是你不觉得随时过来我这里看书更好吗?”

可以借走原书,孟缇太过兴奋,脑子只听到了前半段话,忙忙地点头,“好啊好啊,赵老师你可真是好人。”

赵初年指着孟缇放在桌子上的几本书,“枯槐这个笔名的小说具体的数量无法考证,但从他两年出版一本小说来看,应该不会超过六部小说,因为是在不同的出版社出版的。我打听过,差不多是他自费出版的,因为太晦涩,印量很少,也没怎么发行,甚至在国家图书馆都没有全部的登记,我花了好几年才找到了这三本。如果算上今天的那本,四本。”

“对的,我在国家图书馆网站上搜索过,”孟缇说,“我以为只要写过小说都会留下痕迹的,但他几乎是刻意把自己变成一个幽灵。”

“他那时候已经是很有影响力的作家,做到这种事情也不困难,”赵初年说,“总之,你慢慢看书吧,最好先看你今天找到的《蒙尘》,这是枯槐名字下最早的一本小说。”

“这是自然的。”

孟缇看书专注,是雷都打不醒的类型,她就坐在赵初年的书房,感觉范夜的小说,《蒙尘》的小说,就像一根套索般吸引着她。

这本书也跟《逆旅》一样,谈不上情节,没有前因后果,言辞中带着幻想和梦游般的痕迹。故事说的是一位年轻的富家公子放弃学业离家出走,没有证件,身无分文,随身带着一只口琴和莎士比亚的《麦克白》。他睡大路,躺公园,什么都做过,甚至还亲手埋葬过两个无家可的流浪汉。他依靠不停的打工赚取路费去下一站,起初流落街头;从一个城市流浪到另一个城市,认识了各种各样的职业的人,见了各种的诡异或者无法理解的风俗人情。

他不停的流浪,流浪,直到认识了一位年轻的酒店女招待,她身世坎坷然而难得的保持了一颗善良的心,尽管自己的生活那么窘迫,可时不时还会给路边的乞讨者,甚至流浪的猫狗送饭,两个人在公园里认识了。

……

“天气冷了,你愿意去我家吗?”女孩子问他。

她面容十分年轻,化着和年龄明显不符的妆,眼角的眉线已经模糊了。薄薄的衣服紧紧围在身上,衣摆比膝盖长不了多少,裹腿的黑裤子下是一双红色的高跟鞋,显得整个人细长单薄。她身上有着廉价脂粉香气,风尘的气息,可一双眸子清澈得惊人,闪光如宝石,恍若有人在她眼底打翻了一只墨色染缸。

他问她:“可以吗?”

女孩子伸出手来,手指微微弯曲着,扣住他的手心。

“你想住多久都可以。”

在那个春寒料峭的夜晚,他经历着另一段不知名的命运,在暮色苍茫之中跟年轻的女孩子并肩而行。城市里的贫民区有着呕心的气味,不过他们都已经习惯了。流浪者带着茫然无措神情行走在脏兮兮的街道上;猫的叫声一声缠绵过一声;左侧是坍塌的围墙,里面圈着一栋火烧后的楼房废墟,被夜色吞噬。不知名的植物贴着墙壁角落,静静地开放着几朵淡粉色的花。

她住在阴暗的小阁楼里,吱吱呀呀的楼房,没有光亮,每一步都要摩挲着前进,到处都是灰尘,到处都是蜘蛛网。地面潮湿而油腻,弥漫着木头腐朽潮湿的气息。女孩子身形纤细,有着细白的脖子,脖子上的短发细柔,如游丝贴在皮肤上。她因为缺乏营养脸色苍白,唯独双唇殷红如血。

沉重木门后的小房间里光线很差,房顶上开着一扇小小的老虎天窗,一束月光斜射下来,像是舞台上的灯光,把屋子里唯一的桌子巧妙地砍去了一角;他跳起来,跳到桌子上,站在那方寸大小的舞台之上,猛然展开双臂,低低念着《麦克白》的台词——

“明天,明天,再一个明天,一天接着一天地蹑步前进,直到最后一秒钟的时间;我们所有的昨天,不过替傻子们照亮了到死亡的土壤中去的路。

熄灭了吧,熄灭了吧,短促的烛光!人生不过是一个行走的影子,一个在舞台上指手划脚的拙劣的伶人,登场片刻,就在无声无臭中悄然退下。

它是一个愚人所讲的故事,充满着喧哗和骚动,却找不到一点意义。”

第六章  蒙尘(中)

这本来应该是另一个故事的开始,结果却变成了尾声。至此戛然而止。

很多时候,阅读也是要有缘分,有时候缘分不到,对这部作品的理解就到不了心领神会的境界。例如在寒冬腊月看《罪与罚》,文章里的阴郁就会浸到骨子里来;又或者是在春暖花开的三月,坐在草地上阅读《湘行散记》,那些带着原始风情边地情调会让你周围所在都变成田园牧歌;而现在,她坐在她平生见过最好的书房里,在舒适适宜的气氛下阅读这一本小说,竟然觉得浑身发冷——明明反差那么大的环境。

整本书仿佛变成了贮蓄阴寒之气的容器,只待时机成熟,阴气就从字里行间,发黄枯萎的书页缝隙间不绝如缕地渗漏出来,蔓藤一样从脚背缠到了手腕,最后侵入了大脑,使人体会到挥之不去的逼人寒意。

孟缇最后被手机铃声叫得回神过来。电话那边的郑宪文地说了饭店名字,又说等她过去吃饭就挂了电话。她思绪根本不在这里,挂上电话终于略微清醒了一点,一看时间,已经是下午五点了,懵懵懂懂地站起来,抓起书和挎包出了书房。赵初年不知道什么时候离开了,她在一览无余的卧室看了一圈,没有人。

二楼除了卧室书房之外,还有两间屋子,一间一推门就开,空空如也,只有一架人字梯和数只大箱子;另一间屋子门户紧闭,敲门没有反应,怎么看赵初年都不会在里面;她下了楼,在一楼找了一圈,终于在厨房看到他。

下午还空旷洁净的厨房变了个样子,夕阳照进厨房间朝西的窗户,赵初年系着围裙,卷起了袖子,站在流离台前切着肉片,头发上染了一点金色的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