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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辈子暖暖的好(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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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书籍名:《一辈子暖暖的好(明珠)》    作者:皎皎




初次跟人提起这个问题的那年,我大概三岁,又或者四岁,跟我的父母,两个哥哥一个姐姐住在那栋怪异的大房子里。很长一段时间我想不起那栋房子的模样,当我也有了子女后,儿时的记忆一点点的回到脑海,如同倒放的胶卷,虽然还是想不起那栋屋子的名字和所在,但餐厅里那张巨大的桌子在记忆里倒是日复一日的鲜活起来。

那张桌子很结实,刷着褐色的油漆,配着二十二把高脚凳,每张凳子都比我高,在它们面前,我总是自惭形秽。每到下雨天,就泛着新鲜的蘑菇气息,有时还有点儿雨水、野草汁的味道,好像即将上桌子的菜。

下雨的时候,我们都没什么事情好做,就会玩捉迷藏。此时桌子下是了极妙的去住。我喜欢捉迷藏,只要藏在桌子下,几把高脚像高大的保镖般挡住了别人的视线,谁都找不到我。

我就躲在凳子之中,背靠着桌子腿等人找到我。可他们总是找不到。这是很奇妙的一件事情,他们怎么会没有看到桌子下的我。我经常在等待被找到的时候睡着了。外面的雨水成片的跌落在屋檐的石块上,声音被成倍放大,就像催眠曲。

……

书籍最大的妙处,也许就在于让你思考。

而自传类的书籍最大的好处,大概也是在让你阅读别人的人生,了解别人之所以成为别人,世界上每个人都是不同的时候联系到自己,世界上不是每个人的自传都会好看或者值得看,写自传其实不是为了世界上任何一个人,所以怎么样的梦呓都是无所谓的。

这是孟缇看得最慢的一本书,而且还要时不时的停下来想一想,这一想往往就出了神,等回过头来,书页还停在原来的地方。

她在漫长的时间长河里,跟作者重逢——

文字里的世界渐渐变得立体,孩童时代的自由随着年龄的增加而逐渐缩小;大量的阅读慢慢剥夺了他并不多的快乐;书里昙花一现的美丽的少女逐渐变得面目模糊。范夜追忆着那些转瞬即逝的美丽,所以他说,只有失去的乐园是永恒的。

这本书好像微弱的呼唤,作者就站在时间的那头,持续不断的呼唤着,不是为了寻求知己,也不是为了找到共鸣者,不过是一种倾诉。

一本书和一个人的缘分总是会奇妙的达成。如果自己现在就在国内,对这本《惊雷》的感触未必那么深刻;可现在自己身在异乡,即使家人都在身畔,还是偶尔觉得失落。

她无数次想起那天晚上兄嫂的谈话,隐约一种直觉浮上心头,也许,自己的人生开始出了岔子。

在这期间,她平稳地渡过了自己二十二岁的生日。

她反复的看着那本《惊雷》,对这本书的熟悉程度超过了以往的任何一本。很多句子甚至都能随口说出来。

她又开始失眠,每天晚上都辗转反侧。光怪陆离的梦境就像是复发的病症一样,好了一次,再来的时候就会加剧和加重。坐在书房里写论文、背英语单词中就容易陷入某种虚幻里去。

伏案做试卷的时候,铅笔往往脱离她的意志,回过神时,试卷的边角下就莫名地写下了《惊雷》那本书里的句子——“再富有的人也买不回自己的过去,更何况我一贫如洗”。

那几个月里,她无数次拿起电话打算拨给赵初年,最后还是放弃了。

第二十五章  归来(上)

孟缇在答辩的前几天,也就是六月初回了国。

已经是初夏,天气很热,下了机场,滚滚的热气扑面而来。来机场接他的是郑宪文,这是在美国时就已经确定好的。虽然她表示自己是个已满二十二岁的大人,可父母还把她当成了小孩子。

这样炎热的天气让郑宪文来接她,孟缇连连道谢。

郑宪文接过她的行李,存心打趣,“两三个月不见,你真是越来越客气了。”

孟缇心里一惊,立刻否认:“没有的事情,嗯,郑大哥,我不想麻烦你。”

然而到底听出一点异样的情绪,郑宪文看了她一眼,依稀觉得她精神状态不太好,也不跟她多话,“我看你坐飞机累得很了,回去休息后再说。”

“好的。”

很快就到了家,原以为两三个月没人住的屋子早已积满了灰尘,没想到还是窗明几净。

郑宪文笑着解释:“想到你要回来了,昨天我叫钟点工来打扫了一下。”

他一直想的都很周到,孟缇看着帮她放行李的郑宪文,所有的言语都显得贫乏,只能说一句:“谢谢了。”

“你跟我客气成这样,我真是不习惯,”郑宪文说,“下楼跟我去吃点东西。”

“不用了,我只想睡一会。”

“那不行。”

她窝在沙发里不想动,久违的家让她觉得异常温暖。加上转机的过程,她在路途上差不多花了足足一天,长久的失眠,真的有点累。郑宪文也不再强求,叮嘱她好好休息就下了楼。

回到了家,躺在睡了十几年的小床上,比起飞机上十几个小时的颠簸好了很多,但真躺在床上,也还是失眠得厉害。她闭着眼睛想了一会,习惯性的去摸枕边的书,下面空空如也。又不想去柜子里拿出行李,眼睛一闭,强迫自己睡觉。

身体疲惫,短短一个下午就在多次的醒来和继续睡过去中渡过,等到恢复了精神和体力,这个下午也差不多走到了尾声。

她随后想起自己还有事情要做,下了楼,沿着校园里的林荫大道骑车过去,柏油路上,斑驳的、阴暗交错的树影就从车轮子下匆匆划过。六月的学校已经颇有毕业的气氛,一天中最热的时候已经过去,不少宅居在宿舍一天的毕业生已经在道旁拉开了家子,垫上几层报纸,铺上一条床单,把书一字排开,开始大声吆喝贩卖;而学校的小公园里,标志性建筑和雕饰旁也时不时看到拿着相机的声音。

这一切的景物都那样熟悉,声音是熟悉的知了叫,甚至连气味都是熟悉的,熟透了梧桐树在阳光下蔫蔫地耷拉着耳朵。这才是她成长、生活、学习了这么多年的校园。

从教职员工宿舍区去文学院必然要经过体育场,她骑车经过,忍不住被体育场的室外蓝球场吸引了目光。大概是有什么比赛正在进行,场上真是人满为患,叫好助威声也是此起彼伏。所有的人忽然不为高温所苦,人群围了里三层外三层,全是黑压压的人头,在阳光下闪着黑黝黝的光。

这才是大学应该有的节奏,孟缇忍不住留了心,多看了场地几眼,一个出挑而熟悉的背影跃入眼中。她低低“咦”了一声,恰好一群女生齐心协力的高呼“赵老师加油”震响了场地。

孟缇一愣,迅速把自行车停在路旁,一路小跑体育场走过去。

远看觉得观众极多无比,近看更是如此,同学们简直是见缝插针的站着挤着,孟缇在外围转了两圈都不得其门而入,她身材在女生中算高,可跟男生比起来完全不够看,只能看到场中的人头奔跑,具体是谁完全不知道。

她咬咬牙,眼睛一闭就开始挤进人群,凭借着削瘦的身材和城墙厚的脸皮,也算杀出了一条血路。这样的行为肯定会引起不少人的不满,男生还好,往往是满脸不悦地转头,看清楚她后很快就闪出窄窄的可共同行的道路;女生的态度则糟的多,眼看着就要到了球场内圈,前面那个女生忽然侧头,不耐烦开口:“喂,你这人怎么乱——”

孟缇连连道歉:“很抱歉,我太——”

两个人都是一愣,下一秒同时大笑出声,双手飞快地握在一起。

“阿缇,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看着杨明菲那张因为看球而激动地满脸通红,眸光闪烁的脸,孟缇扬着嘴角笑了,解释说:“今天早上到的,累得很,在家里睡了一觉才出来。”

杨明菲了然地点点头:“这几个月我可想你了。当时我记得你说是去两个星期吧,怎么就变成了三个月?我昨天跟熙如还在说呢,你再不回来,几天后的答辩可怎么办。”

孟缇抿嘴笑,正要开口说“现在不是就回来答辩了吗”,却被忽然响起的欢呼浪潮打断了,那欢呼声就像海啸,刺激得孟缇鼓膜发疼。

“啊,”这阵子欢呼让杨明菲有所顿悟地睁大眼睛,错拉错身子,一把把她从后面拉到自己身边,伸手朝球场一指,“快看快看,你家赵老师,那边高个的,穿蓝色球衣的,刚刚抢到了球!”

根本不需要杨明菲的提示,她就已经看到他了。他拍着球闪过了对方的球员,一抬头扔给了己方的另一个球员。

孟缇见识过赵初年的惊人身手,知道他身体素质绝对是一流水准,不过那时候太暗,她知道他动作利落潇洒,出手极其迅速,却不知道到底可以快到那个份上;此时在球场上,但不知道他打球也这么好,就刚刚带球过人,她一双眼睛都没看明白他是怎么从对方前面转移到后面,传球的动作倒是很优美,手肘轻轻一抬,几乎没怎么用力,球就飞了出去,动作完美得就像那条抛物线一样。

孟缇怔怔看了几秒,才侧过头问:“这是篮球比赛吗?到底是怎么回事?”

杨明菲视线不离球场,“你啊,在国外几个月,错过了一场好戏啊。这是咱们学校的青年教师篮球队之间的比赛,每个学院一支球队,球员都是老师,学生们肯定好奇吗,所以每次比赛都是这样的盛况,尤其是这场,已经是半决赛了,文学院对管理学院。”

孟缇顿时想起来的确有这么回事,这也是学校十余年的传统了,“可我记得往年不都是在室内比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