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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书籍名:《喜欢》    作者:景行




三、我怎么会嫁不出去

“这趟回来会长住吧?”李修然拿起酒杯和李乔碰了碰,“都三十几的人了,也该稳定下来了。”

“你也不是这个年纪才结的婚,现在家庭美满子孝妻贤就开始催我了?”李乔调侃一笑,“不过我接下来应该会待在英国。”

谈笑间有电话进来,他对众人作了个抱歉的手势:“喂?”

“Jonathan,”甜得腻人的娇嗔从电话那头传来,“怎么你都不说一声就去英国了?知不知道人家好想你——”7

“对不起,宝贝,”迷人的声线驾轻就熟地哄骗,“我也想你,不过现在正忙工作,晚点给你打回去,好吗?”

挂断电话,一桌子的人——大的、小的,都望着他,笑得一脸暧昧。

“又是第几号尤物?”柳若依嘲弄地看了他一眼,“从机场接到你开始,就有一堆莺莺燕燕的电话来问候。”

“记不得了。”他懒懒一笑,“所以统称‘宝贝’”

从金发碧眼的西方女郎到黑发黑眼的东方佳丽,环肥燕瘦,野性或温婉,追逐他的人太多。无数个夜里,他拥着不同的女人入眠,醒来时却记不得她们的脸。不管她们喜欢他什么——金钱、英俊的外表还是潇洒不羁的性格,对他而言,他只是无法忍受独处的寂寞。

那种自幼时起就存在的寂寞,是仿佛永远也无法填补的空虚感,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吞噬着他的内心。l2

“德国的女人太壮,英国的女人太作,”李依然罔顾父亲的瞪视,不怕死地替他总结,“如果西方女人的话,意大利和西班牙的够味,希腊的身材相对比较匀称,只是这几个国家的女人说英文有点大舌头,听多了烦人,至于东方的话,中国女人性格太复杂,韩国女人不整没法看,找情人还是日本女人适合一些。”

李乔错愕地看着他,随即忍不住大笑:“后生可畏,现在的小孩真是——

“不过记得做好防护措施,小心得艾滋,就算没有艾滋,梅毒什么的也很麻烦,要玩,身体是本钱。但是到最后,找个女人结婚还是很有必要的。”

他还没说话,喜欢已语气轻快地打断他,边说边往嘴里丢了颗葡萄。

“谢谢你的忠告,小丫头,我一定谨记在心,”他又一次受到震撼,好笑地看着她,“不过女孩子不要总把这些话挂在嘴边,小心以后嫁不出去。”

“我怎么会嫁不出去?”喜欢顿时觉得自己受到了天大的侮辱,“我长得这么美,人这么聪明,又有一个强大的老爸,找个有钱的男人绝对不成问题。”

“喜欢!”冷欢差点被一口饭呛到——这孩子真是越来越不像话了,她和听风都不是那么招摇的人啊。

有人这么明目张胆地夸奖自己的么?李乔强忍住狂笑的冲动,问她:“为什么要嫁有钱的男人?”

“简  奥斯汀说,爱情要门当户对,你知不知道?中国也有句话叫贫贱夫妻百事哀,男人总是会让女人留下伤痕,而钱会留下利息,所以要有完美的爱情,必须要两者结合。”&7

“当然,男人的长相也是很重要的,这会影响下一代的基因,而且我不想我男人和我走在大街上时太过自卑,”她晃着脑袋补充道,悠然地瞅了李乔一眼,“如果你没病够干净的话,可以作我老公的人选。”

“谢谢叶小姐如此抬爱,李某实在无福消受。”李乔叹服地看着她——小小年纪就已经让人这么“意外”,他祈祷她未来的老公有一颗无比强大的心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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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面传来一阵汽车马达声,过了一会,叶听风出现在餐厅门口。

“不好意思,有点事耽搁了。”他将手中的大衣递给一旁的佣人,淡笑着打招呼。^

“好久不见。”他朝李乔伸出手。

李乔同他握手,望着他微笑:“叶大哥。”

眼前这个黑衣的高大男子,一如记忆中那样出色,流逝的岁月似乎未在他身上留下什么痕迹,反而沉淀出他的冷峻深沉。

也好——他在心里微微叹息,这样的男人,是配得上她的。

刚才还神采飞扬的喜欢,这时却偷偷地从椅子上挪开,一副准备潜逃的样子。

“喜欢,你上哪?”李依然大声地唤她,眼里带着捉弄,成功地吸引了众人的注意力。)

死李依然!喜欢瞪视他,在心里暗咒。

“是啊,喜欢,”叶听风在妻子旁边坐下,姿势慵懒地看着女儿,“你要去哪?继续吠啊,刚才不是嗓门大到我在外面都听见了?”

“老爸——”她硬着头皮唤他。

“今天钢琴老师打电话给我,说你逃了三节课,你还打算考级么?”

“她又打电话给你?”喜欢不爽地抗议,“这种小事找我妈不就行了吗?分明是假公济私,觊觎你!”

叶听风瞥见妻子看好戏的目光,眉梢微挑,“行啊叶喜欢,中文程度比我好,‘假公济私’、‘觊觎’——我都不知道这些词什么意思呢。”

这丫头是被宠上天了,连他都敢算计!

喜欢瞧了一眼他的脸色,不由吞了吞口水——完蛋了,老爸的笑容好恐怖。

“缺了钢琴课?”一道温柔的声音适时打断了他们的激烈交锋,“我来帮她补吧。”_

喜欢看着声音的主人,李乔则微笑望着她,眼里却带着淡淡的促狭,似乎在说,你也有这个时候?

“都忘了李乔是过了皇家八级的,以前还组过乐队,”冷欢出声打圆场,转身看向女儿,“怎么样,让李叔叔指点你一下?”

识时务者为俊杰——喜欢安分地点点头。


四、你的手,很性感

“先弹一首曲子给我听。”李乔看着身旁粉雕玉琢的小女孩。

“你要听谁的?”喜欢问他。

“肖邦?”

“不要,”她不爽地嘟起嘴,“老妈没事在家听Nocturne也就算了,上回我还因为在课上弹肖邦挨骂了。”

“为什么?弹得差劲?”李乔好奇地挑眉。

“不是,那个花痴我老爸的老师让我们每人弹一首曲子形容她,我弹了肖邦的《小狗圆舞曲》。”

李乔忍不住大笑。

“真是的,是她没自信好不好——她大可以把自己想象成肖邦的情人而不是那只小狗。”

“喜欢,”李乔朝她板起脸,“小小年纪不可以这么刻薄。”

她实在是被宠坏了,做事太随性,很少顾及别人的感受,可看着她调皮可爱的模样,却又让人狠不下心责怪她。

“那你喜欢谁的作品?”

“李斯特,德彪西。”喜欢晃着脑袋,漫不经心地回答。

李乔眸光一闪——李斯特的曲子向来是他的最爱,然而她喜欢德彪西却让他觉得有些意外。

真是个奇怪的孩子,德彪西有些古怪偏执的印象主义风格,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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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行于夕阳的余晖之中,身后是寂寥的影子。远处的钟声响起,如悠远绵长的吟唱。从前的日子如流水一样在心底淌过,当我想起关于你的一切,依然会面带微笑,但我却已渐行渐远。

当李乔凝望着她沉思时,跳跃的音符已从喜欢的手指间流泻出来。2

李斯特的《钟》,作于1834年,根据帕格尼尼的小提琴曲《第二号小提琴协奏曲》的终乐章改编,是弹奏难度很高的一首曲子,要求左右手轮奏,快速变八度,最难的段落则是以单手快速跳跃四个八度模仿钟声。

果然到那一段时,她应付得有些局促。

琴声嘎然而止,喜欢沮丧地停手:“还是不行!”

李乔微笑,以她的年纪,弹到这个水平其实已经十分不易。

“不要急,”他耐心地示范,“你的指法有些问题,你看,应该这样。”

流畅的琴音轻松地在空气里响起,喜欢看着他的眼神多了一些折服,跟着他重新练习

“现在是不是好多了?”李乔满意地一笑——她的悟性相当高,在这方面似乎独具天赋,不但学得很快,很多地方都有自己的风格。

他的手有时轻轻地覆着她的,带着她一起敲击琴键。他的手掌大而温暖,十指修长,骨节分明,弹得有力时会有淡淡的青筋突起,可抓着她手时却又格外温柔。

喜欢看得微微出神。

“小丫头,你傻笑什么?”李乔蹙眉,不解地看着她有些游离的神情。

“你的手,很性感。”她张口,冒出的话差点没让他吐血。

被年纪这么小的女性调戏,对他而言还是头一回。!

“叶喜欢,你脑袋里哪来这么多稀奇古怪的想法?”他无可奈何地望着她,放在琴键上的手却不由姿势僵硬。

喜欢笑嘻嘻地回他一个鬼脸。

“妈妈说你以前有组乐队,”她望着李乔,小脸上写满兴趣,“是什么样的?”

“Punk.”李乔淡淡地回答,对他而言,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喜欢吹了声口哨,眯着眼睛打量着他——真是看不出来啊,看他现在这身优雅矜贵的打扮,哪里像玩过Punk的人?

“唱首歌来听吧。”喜欢期待地建议。

——唱首歌来听吧。

忽然想起那一年,他也是这么建议冷欢,然后先斩后奏地邀她上台,她羞恼地瞪着他,他却笑得格外得意。可是后来才知道,她唱的歌,也是为了另一个人而唱。

已经决定不再想起,却始终耿耿于怀,就像扎进肉里的一根刺,不动则已,一动痛彻心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