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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书籍名:《喜欢》    作者:景行




怀里的人儿哭得累了,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可嘴里却还在喃喃碎语。男人的目光落在那张泪湿的俏颜上,眉头紧了紧,轻轻地叹了口气。

圣安德鲁斯阴雨绵绵。

母亲长眠的地方靠海,是因为她对父亲说过,她喜欢住在海边,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只是这一年的冬天,却似乎怎么也到不了尽头。

一直以为,生命是喧嚣而明亮的,可忽然间,风云变色,有一个人就这么离开,再也不会回来。

能体会心突然间缺掉一块的感觉么?空落落的,只剩记忆斑驳的暗影,一遍遍地提醒着从前,那些永远消逝的从前。

书上说,如果一个人去世了,是去爱她的人心里。那么,有没有人知道,活着的人该何去何从?

向来英伟的父亲憔悴了很多,很多时候,他只是坐在阳台上不说话。

有什么东西从他手中掉了下来,在地上发出轻响。

喜欢走过去捡起来,躺在手心里的,是母亲常戴的那枚Emporio  Armani的耳钉,银色的飞鹰。

“喜欢,你知道么,”父亲的声音有些低哑,“这枚耳钉其实是我的,当初我硬要给你妈咪戴上,她的耳洞已经堵了好久,结果痛得眼泪都出来,真没用。”

喜欢看到他的嘴角浮现一丝笑意,却哀伤得让她不敢直视。

“爸,我替你戴上好不好?”她微笑,手有些颤抖。

叶听风点点头,合眼靠在椅子上,眉间的褶痕更深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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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撑着伞,看着不远处的那个人,雨幕中,他如沉默的雕像。

三年没见,却仿佛隔了一辈子。

呵,忽然间有些想笑,她才十四岁,却觉得自己像四十岁。

若母亲没有去世,也许她还在美国,而他亦不会从中国过来。

一步步地走到他身边,她的个子不知不觉已到他肩头了。

“嗨。”她说。

他转过身看她,双眼微红。

在医院的那晚,她看见他站在门外,久久地仰着头,月光下泪湿俊颜。

“你长高了,喜欢。”他轻轻地开口。

“嗯。”

还好,他没怎么变。

“喜欢,我现在觉得,其实我很幸运,”他注视着墓碑上的容颜,“因为我从来没有拥有过她。”

得到之后再失去,比从未得到要痛苦得多。

“我从来都不知道妈咪有这样的病。”她咬唇,水气冲上眼眶,在他面前,她总是如此软弱。

“不要内疚,”他叹气,抚了抚她的头发,“瞒着你是怕你担心。”

“也不要哭,喜欢,”他的手掌抚上她的脸颊,“要笑,你笑起来和你妈咪一模一样。”

喜欢望着他,无比心酸。

父亲喜欢她笑,他也要她笑。

他知不知道他有多残忍?

当她想哭的时候,他要她笑。

当她笑的时候,他却说因为她笑起来像母亲。

十六、你在看谁

乍暖还寒时分,空气里有微微的凉意。

她把身体蜷起来,埋在被子里,不想睁开眼。

有人坐在旁边,呼吸平稳而舒缓,偶尔传来书页翻动的声音,轻而脆地,一下,又一下,莫名其妙地拨动她的心弦。

“好吵。”喜欢拉下被子,望着床边的那人。

“你睡得够久了。”蓝眸饶有兴致地与她对视,发现那双琥珀色的眼瞳里是全然的理直气壮——真是个古怪的孩子,好心送她到医院,她一醒来却连句谢谢都没有,反而不满他影响她的睡眠。

“多久?”喜欢坐起身,打量手臂上包扎的地方。

“一天一夜,膝盖上还有擦伤,也处理过了,医生说你过度劳累,严重缺乏睡眠,”男人凝视她,“我很好奇,你晚上都不睡觉的么?”

喜欢淡淡地瞥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从英国回来之后,她已经很久没有好好睡一觉。在操场上狂奔,不停地练琴,明明人已疲惫到极点,却怎么也睡不着。

一遍遍地想起母亲温暖的微笑,父亲冷峻的表情,还有一个人望着她时哀伤的眼神。

下床从口袋里翻出钱包,她抽出几张放在床上:“这些是医药费,还有谢谢你,苏先生。”

“叶喜欢,你还真是让我刮目相看。”在她打算开门出去的时候,背后传来一声冷笑。

她转过身,静静仰视已走到她面前的男人。

他有一双漂亮的眼睛,深蓝的,蓝得像夜色下的大海,可此刻,却有怒浪翻滚。

他松手,那几张钱轻轻地滑过她的发,她的颊,她微微眯起眼,他却在那一刻低下头,吻住了她的唇。

惩罚性的碰触,很轻的力道,却重重地烫伤了她。

十四岁那年,喜欢失去了母亲,也失去了本该留给另一个人的初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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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rry  Margarita,”喜欢将装满红色液体的鸡尾酒杯放在吧台上,微微一笑,“要盐吗?”

被问话的客人则恍神于她魅惑的笑容之中,久久反应不过来。

“你怎么又玩酒?还未满十八岁呢,”Alex走过来,把喜欢从自己的位置上拉起,“让苏看见,我又得挨骂了!”

“亲爱的Alex,”喜欢搂住他的肩,不知悔改地大笑,“已经来不及了。”

玻璃门轻轻地合上,一个伟岸的身影已走向他们。

“嗨,苏,”Alex汗颜地望着眼前的男人,“我刚才就上了下厕所,这丫头就过来了。”

“你过来。”苏皱眉看了喜欢一眼,往角落里那桌走去。

喜欢托腮凝视对面沉默的男人。

明明是深蓝的眼瞳,却又是如墨的黑发,和她一样的混血,中文名苏绪,所有人都叫他,苏。

她原以为她会讨厌他的,可是这三年来,他们相处愉快,她甚至十分欣赏他。

二十五岁那一年就成了作曲界的黑马,钢琴水平同样出色却不屑于任何台前的演出,不管别人说他如何狂妄不羁,他径自选择经营自己的酒吧,偶尔在母校教几堂课。

虽然她从未将他当作老师来看待,事实上,他也懒得计较她是什么态度。

——我知道黑桃代表卫兵的剑,我知道梅花是战争的炮枪,我知道钻石象征着财富,但是那并非我心的形状,并非我心的形状。

墙面的投影上,斯汀在深情地唱。

“苏,《Leon》里你最喜欢哪句台词?”

“I  dont  wanna  lose  you。”

“我喜欢那句,Hes  not  my  father.  Hes  my  lover.”

在心底深处,有一个人,像父亲一样对待她的男人。

“喜欢,你在看谁?”苏锐利的目光落在她脸上。

她怔住,讷讷道:“什么意思?”

“你不在看我,喜欢,”苏嘲弄地一笑,“你常常盯着我发愣,其实,你不是在看我,对吧?”

他一直记得,初遇那晚的天台,她像个迷路的孩子,一步步地走到他面前,可怜兮兮地说,是你吗?

喜欢的心,不可抑制地狂跳。

为什么他要说出来?她一直以为自己隐藏得很好。

迷人的凤眸,修长的眉,眼前的这张脸,和记忆中的容颜如此相似,如果不是截然不同的眸色,如果不是苏要年轻一些,她真的很容易迷失。

那一年,苏吻了她,对他而言,那是一个生气的惩罚,他是向来我行我素的性格,所以即使知道她还只是个十四岁的孩子,也不会道歉。

她没有回他一耳光,也没有愤怒地谴责,而是忽然掉泪,然后几乎哭成了一个泪人。她不知道是自己是怎么了,眼泪从身体里四面八方涌出来,怎么也控制不了。

她曾经以为,也固执地以为,那个吻一定是给那个人的。可在她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就这样失去了,跟着破灭的还有那些美丽的憧憬,那一刻,她的心里有一种近乎绝望的茫然。

苏却站在那里静静地看着她,若有所思。

泪眼朦胧中,苏的样子那么像另一个人,于是她骗自己,就当是他好了。

只是为什么,她是那样地难过。

十七、我回来了

喜欢的手指习惯性地抚上胸前那条蓝蓟项链,仿佛这样才能驱逐心里的慌乱不安。

“从来没见你摘下这条项链,”苏盯着她缓缓开口,“对你而言很重要?”

“我满月时别人送的礼物。”

小时候她骗同学说是玻璃,长大了骗人说是水晶,但事实上,那是李少豪爽奉上的全钻项链。

只是又如何呢,她可以毫不迟疑地确定,如果可以,他愿意倾尽身家来换取父亲指间的那枚婚戒。

蓝蓟,六月二十六日的生日花。

公元十三世纪,苏格兰城堡遭到丹麦军队的突袭包围,这支丹麦军队在行进  的途中,不小心误闯蓟花丛,由于遭到蓝蓟花的刺扎疼痛不已而发出哀叫声,结果被苏格兰军察觉,随即起来反击,最后大获全胜。苏格兰人为了纪念这场胜利战争,而把蓝蓟花视为国花,所以蓝蓟花的花语是——老天保佑。

据说在这一天出生的人,受到老天特别眷顾,不管在学业、事业或感情方面都是一帆风顺。

真的会受到老天特别眷顾,一帆风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