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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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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一(2)

书籍名:《AB日记》    作者:春十三少


        回到办公室以后,见飞踌躇了一会儿,起身来到走廊的另一头,去敲李薇办公室的门。

        “不好意思,”她开门见山地说,“关于项峰的约稿,出了点问题。”

        李薇停下敲击键盘的动作,视线从电脑屏幕移到她脸上,嘴角有微笑,但却是公式化的,意思是:怎么了?

        “他……最近很忙,”不知道为什么她竟找了个听上去很假的理由,“后天可能只能交一部分。”

        李薇鼻梁上那副厚重的镜片后面,其实是一对明亮而漂亮的眼睛,只是当这对眼睛配上那微微上翘的眉毛,会给人一种极其犀利的印象:“一部分?”

        “……比较小的一部分。”其实,她根本没办法肯定他能够交出些什么来。

        李薇用那对明亮而漂亮的眼睛打量了她几秒钟,视线又转回电脑屏幕,手指重新在键盘上敲击着:“我知道了。”

        梁见飞明白自己已经在这位新来的杂志主编面前丢了脸,经理几个星期前跟她介绍李薇的时候,说希望她们以后通力合作,甚至有要她帮李薇一把的意思,但现在看起来——也许她根本帮不了什么。

        “我会尽力的。”说完这句,她就退了出来。新买的黑色平底皮靴踩在走廊那白色的大理石地板上,发出清脆的“嗒嗒”的声响。

        还能说什么呢,既然很多事是自己无法改变的,那么唯一能够做的,就是尽力而为。

        这天下班的时候,雨已经停了,可地上还湿漉漉的,见飞低头看了看自己的靴子,鞋底的两侧已经有泥渍,不过幸好不算太丑。她站在办公大厦门口,抬头看着早已一片漆黑的天空,心想:我究竟是为了什么要在这样的天气穿这双新买的鞋子啊……

        几秒钟之后,她终于想起了这个无聊问题的答案——因为她晚上还有约会,堪称“十分重要”的约会。

        深蓝色的休旅车再次上路,周一傍晚总是出奇得顺畅,她很快到了某家餐厅门前,那餐厅的招牌永远是缤纷且刺眼的霓虹闪烁——跟汤颖高调的作风非常相符。

        她把厚重的外套留在车里,对着倒车镜整理一下身上那件稍显单薄的毛衣,又批上一条大大的披肩,便走进餐厅。大概人们都被那刺眼的招牌戳到眼睛了,所以在这样的高峰时段,店堂里的客人并不太多,她稍稍环视了一下,就看到一只裹着粉色短袖衫的手臂在向她挥舞。那只手臂的主人相当漂亮,简直可以用“艳光四射”来形容,见飞撇了撇嘴,快步走过去。

        “你终于来了!”汤颖的嘴角微微向外拉扯着,嘴唇露出一个刚刚好的弧度。梁见飞不禁愣了愣,转头毫不避忌地开始打量起坐在汤颖对面的男士——果然,长得还不错——不然,汤颖也不会如此故作端庄。

        见飞在心里露出一个无奈的微笑,大方地坐下,听到汤颖说:“陈先生,这位就是我表姐梁见飞,我妈妈在电话里跟你提起的女孩。”

        “女孩”那两个字着实让她打了个冷颤,但她还是克制着要笑场的冲动,看着陈先生的眼睛,说:“你好。”

        对方也礼貌地回了她一句,不过她看得出来,他的心思根本就不在自己身上。

        “我表姐人很好呢,”汤颖的声音温柔得像春风,“也很能干,在出版社做编辑。”

        见飞很想纠正说“是出版公司而不是出版社”,可是看到陈先生看着汤颖的眼神,又忍住了。

        汤颖的话让她想起上午的那两碗小馄饨,想起自己摔项峰的门,又想起李薇那一句“我知道了”,于是心情忽然没来由地低落起来。

        那家伙现在在干嘛呢?会真的在构思吗?如果明天下班前或者后天上午他能交一、两万字来,她怎么也能够拿去跟李薇商量一下……但如果他交不出呢?一个字也交不出呢?她真的可以说出“另请高明”这句话吗?

        “表姐,”汤颖碰了碰她的手臂,“表姐,陈先生问你平时有什么爱好呢……”

        梁见飞这才回过神来,她定定了看了汤颖一眼,又看看对面那个男人,终于决定不要再继续忍受汤颖那一句句假惺惺的“……呢”。

        “是这样的,”她调整了一下坐姿,直视对面的男人,“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把你骗来参加这次相亲的,我想说的是……我已经三十岁了,而且有过一次失败的婚姻,我基本上不会是你要找的人。”

        陈先生怔怔地看着她,像是惊呆了。

        她从包里抽出一张名片推到他面前:“这上面有汤颖的电话,你有空可以打给她,今晚就可以——但是得在半个小时之后。现在,我找她有点事情,所以先失陪了,账单麻烦你应付一下吧,幸好我们还没开始进入点菜的程序——主要是,我不想浪费不必要的精力和物力。”

        “……”

        “就这样,”她露出一个有点可爱的公式化的微笑,然后脸上所有的表情在一秒钟之内又消失得一干二净,“很高兴认识你,再见。”

        说完,她拉起身旁有点恼怒的汤颖,快步走出餐厅。

        “嘿!”汤颖坐上蓝色休旅车,终于忍不住露出泼辣的本色,“你知道为了陪你来参加这见鬼的相亲,我推掉了多少约吗!你这样我回去怎么跟我妈交代?”

        见飞一声不吭地从后座上取来一只厚厚的牛皮信封交到汤颖手里:“下周一之前,把这些书的书评给我好吗,每个差不多500到1000字,要写得……‘纽约时报’一点。”

        很少有人想得到,汤颖那胸大无脑的外表之下,其实包裹着一个极具才气的灵魂,就好像面前这家闪烁着俗气招牌的店里竟然能够提供有品位的菜色一般。汤颖是个多面手,专栏作家、影评家、书评家……凡是发表评论的工作她都能做得很好。

        “天呐,又是‘纽约时报’,你们饶了我吧……”汤颖翻了个白眼。

        “不用太长,但是要表扬得很有噱头,你懂吧?”

        但书评家似乎懒得理她。

        “……还有,还有一件事,”见飞迟疑地开口,“能不能请你帮个忙?”

        “……说!”

        “你不是跟那个……谁,很相熟吗?”她说了另一个在侦探小说界颇有名气的名字。

        “怎么?”

        “可以帮我跟他约稿吗,价钱只要不是太离谱都有得谈,但条件是后天上午一定要交稿,只要五万字就可以。”

        汤颖沉默了几秒钟,大约是在想要不要把这个麻烦拦上身,最后,她抬了抬眉毛,说:“我只能说,我尽量问问看。”

        见飞苦笑,又是“尽量”……但人如果真的能做到尽量,也已经是一件不易的事情。于是她点头,露出一抹感激的微笑。

        “你怎么每次都来找我做这些‘擦屁×股’的事情。”在方圆十米没有异性靠近的情况下,汤颖总是很乐意露出她的“真面目”。

        “……谁叫你是我表姐。”见飞苦笑。

        噢,事实上,汤颖才是年纪比较大的那个,但她常常觉得自己看上去较年轻,所以一直跟别人介绍说见飞是表姐。

        “我要去吃晚饭了。”

        见飞看着汤颖推门下车,再次回到那霓虹闪烁的餐厅,陈先生应该还没有离开,他们也许会度过一个愉快的夜晚,她不禁笑起来,是由衷的笑容,为汤颖感到高兴——  一个人要是能够随时活在随性与快乐之中,那就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

        她系上安全带,重新上路。

        在路边等红灯的时候,她看到街角的书报亭还开着,玻璃门上贴着一张大大的海报,那是项峰不久之前刚出版的新书的海报,海报上的图片在朦胧夜色中根本看不清楚,但右上角那一排红色的字却格外醒目:本年度最值得期待的侦探小说!不得不看的悬疑佳作!

        她苦笑,关于这排俗气的红字,在当初的讨论会上她还着实竭力反对了一阵,最后又不得不妥协,可是现在看来,她认为最俗气的东西却是海报上最能吸引人之处。

        这就像是生活,如果有一天,你曾经以为的、并且执着着的东西,被发现是错误的,或者,根本不值一提。

        你会怎么做?是就此放弃,还是仍然默默地坚持?

        忽然,手机响了,她被吓了一跳,慌忙之间去找手机,找了一会儿才想起自己其实早就戴上了蓝牙耳机,手机被扔在背包的最底层,要找出来恐怕要多花很多时间。停在她前面的车子开始启动,她也跟着放开刹车,按下蓝牙耳机的接听按钮,轻轻的提示音过后,电话被接通了:

        “如果你有足够的钱,是会买印有路易威登标记的皮包和带着七彩汽车人标志的擎天柱模型,还是会买印有擎天柱头像的皮包和带着路易威登标记的变形金刚模型?”

        梁见飞愣了几秒,很冷静而果断地回答:“前者。”

        “啊……”

        项峰的这一句“啊”,既有种“不出所料”,又有点“嫌恶”的意思。

        果然,他道声“再见”,便挂了电话。

        见飞在心里冷笑一声,视线凝固在前方的路上,仿佛从未接到过这个奇怪的电话。

        这就是她要扮演的角色,一个无奈的、常常不知不觉令自己陷入被动局面的编辑,而这所有一切,都是拜项峰所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