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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绝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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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书籍名:《七绝刀》    作者:一个人




丁喜微笑道:“看来好象不止两套。”邓定侯大笑。

现在他们是在归东景自备的马车上。

归东景吃得不讲究,穿得不讲究,除了女人外,最讲究的就是马车。

他用的马车,永远是最舒服、最豪华、设备最齐全的。

邓定侯大笑着,打开了车座下的暗门,拿出了一坛酒。

这坛酒当然是好酒。

邓定侯拍开了泥封,就有一股强烈的酒香扑鼻而来。

小马立刻道:“这是泸洲的大曲。”

他虽然不喜欢用眼睛看、用耳朵听,鼻子却很灵,尤其是对于酒。

邓定侯道:“旅程寂寞,酒可忘忧,我们饮两杯如何?”

小马道:“好。”丁喜道:“不好。”邓定侯道:“为什么?”

丁喜道:“我喝酒不但要人对、酒对,还得要地方对。”

邓定侯道:“附近有什么地方对你的口味?”丁喜道:“杏花村。”

(四)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

这是首家喻户晓的诗,几乎每个地方都有人在曼声低吟。

所以每个地方也几乎都有杏花村。

这地方的杏花村是在远山前的近山脚下,是在还未被秋色染红的枫林内,是在附近全无人家的小桥流水边。

没有杏花,甚至连一朵花都看不见。

可是这酒家的确就叫做杏花村。

杏花村是个小小的酒家,外面有小小的栏杆、小小的庭院,里面是小小的门户、小小的厅堂,当炉卖酒的,是个眼睛小小、鼻子小小、嘴巴小小的女人。

只可惜这女人年纪并不小,无论谁都看得出,她最少已有六十岁。

六十岁的女人你到处都可以看得见。

可是六十岁的女人身上还穿着红花裙,脸上还抹着红胭脂,指甲上还涂着红红的凤仙花汁,你就很少有机会能看得见了。

丁喜刚穿过庭院,她就从里面奔出来,象一只依人“老”小鸟一样,投入了丁喜的怀抱。

邓定侯看得呆住了,直到丁喜替他介绍:“这就是这里的老板娘红杏花。”

邓定侯才勉强笑了笑,打了个招呼。

他忽然发现这“聪明的丁喜”在选择女人这方面,实在一点也不聪明。

丁喜道:“你听说过红杏花这名字没有?”邓定侯道:“没有。”

他不是不会说谎,也不是不会在女人面前说谎,他不肯说谎,只不过因为这女人实在太老。

丁喜笑道:“你没有听说过这名字,也许只有两个原因。”邓定侯道:“哦。”

丁喜道:“若不是因为你太老实,就是因为你太年青。”邓定侯道:“我…我并不太老实。”他又说了实话。

因为在这女人面前,他忽然觉得自己实在还很年青。近二十年来,这还是他第一次有这种感觉。

丁喜道:“你若早生几年,你就会知道保定城附近八百里之内锋头最健的女人是谁了。”邓定侯只有苦笑。他实在不敢相信面前这老太婆,以前也曾经是个颠倒众生的名女人。这位“名女人”居然还在朝他抛媚眼,居然还像个小姑娘般嘻嘻地笑。

邓定侯忍不住问道:“这位红杏花姑娘,是你的老朋友?”

丁喜道:“不能算老朋友。”

邓定侯道:“是你的老相好?”

丁喜道:“更不能算是老相好。”

邓定侯道:“那么她究竟是你什么人?”丁喜道:“她是我的祖母。”邓定侯怔住。

他若骑在马上,一定会一个筋斗从马上栽下去,他若正在喝酒,这口酒一定会立刻呛进他的喉咙里。

现在他虽然并没有喝酒,也不是骑在马上,可是他脸上的表情,却好象已跌了七八十个筋斗,喉咙里还呛进了七八十斤酒。

“红杏花”用一双手捧着肚子上,已笑得直不起腰。

她哈哈的笑着,指着邓定侯,道:“这个人是什么人?”

丁喜道:“他叫做神拳小诸葛。”红杏花道:“就是五犬开花里面的一个?”

丁喜道:“嗯。”

红杏花忽然不笑了,反手一个耳光掴在丁喜脸上,掴得真重。丁喜却还在笑。

红杏花又是一个耳光掴了过去,大声道:“你几时肯认这种人做朋友的?”丁喜道:“我从来也没有认过。”红杏花道:“他不是你的朋友?”丁喜道:“我也不是他的朋友。”红香花道:“你是他的什么人?”丁喜道:“犯人。”红杏花上上下下看了他几眼,道:“你也有被人抓住的时候?”

丁喜叹了口气,苦笑道:“人有失手,马有失蹄。”红杏花“哼”了一声,忽然一拳打在他肚子,怒骂道:“你这小王八蛋真没出息。”丁喜只有笑。

红杏花道:“你既然已做了他的犯人,还到这里来干什么?”丁喜道:“来喝酒。”红杏花道:“滚!”

丁喜道:“我们是来照顾你生意的,就算你是我祖母,也不能叫我滚。”

红杏花道:“我叫你滚,只因为你是我孙子。”

丁喜道:“为什么?”

红杏花用眼色往里面一瞟,道:“我叫你滚,你最好就是赶快滚。”丁喜眼珠子转了转,道:“难道里面有个人是我见不得的?”红杏花道:“不是人。”丁喜道:“不是人?”红杏花道:“里面连一个人都没有。”

丁喜道:“里面有什么?”红杏花道:“有一杆枪。”丁喜道:“枪?一杆什么枪?”红杏花道:“霸王枪。”

(五)

霸王。力拔山河今气盖世。

枪,百兵之祖是为枪。

枪也有很多种,有红缨枪、有钩镰枪、有长枪、有短枪。有双枪、还有练子枪。这杆枪是霸王枪。

霸王枪长一丈三尺七寸三分,重七十三斤七两三钱。

霸王枪的枪尖是纯钢,枪杆也是纯钢。

霸王枪的枪尖若是刺在人身上,固然必死无疑,就算枪杆打在人身上,也得呕血五斗。

江湖中其至很少有人能亲眼见到这霸王枪。

可是江湖中每个人都知道,世上最霸道的七种兵器,就有一种是霸王枪。

普天之下,独一无二的霸王枪。

现在,这杆霸王枪就摆在丁喜面前的桌子上。

杏花村虽然又叫做不醉无归小酒家,地方却并不小,靠墙的三张桌子已拼了起来,上面铺着红毯,垫着锦墩,还缀着有鲜花。

这杆一丈三尺七寸三分长的大铁枪,正摆在上面,就象是人们供奉的神祗。

它的枪尖虽锐利,线条却是优美丽柔和的,经常被擦拭的枪杆,闪耀着缎子般的光泽,显得既尊贵,又美丽,又象是个美丽而骄傲的女神,正躺在那里等着接受人们的膜拜。

丁喜走过去,摸了摸柔软的红毯和锦墩,嗅了嗅新摘下的花香,轻轻叹了口气,喃喃道:“看来这杆枪日子过得简直比人还舒服。”

红杏花瞪着他,冷冷道:“因为它的确比大多数人都有用。”

丁喜瞪了瞪眼,笑道:“你的意思是说,它也比我有用?”红杏花道:“哼。”

丁喜道:“它会不会替你捶背,会不会替你端茶倒酒?”

红杏花虽然还想板着脸,却还是忍不住笑了。

她笑的时候,一双远山般迷朦的眼睛,忽然变得令人无法想象的明亮和年青。

在这一瞬间,连邓定侯都几乎忘记了她是个六七十岁的女人。

丁喜拍了拍光滑的枪杆,道:“无论你日子过得多么舒服,我也不羡慕你。”

他走回来自己替自己倒了杯酒,一口喝下去,微笑着道:“你至少没法子自己站起来自己倒杯酒喝。”

红杏花忽又叹了口气,道:“所以它也不会为了一杯酒就做出比猪还蠢的事。”

丁喜道:“我做了比猪还蠢的事?”

红杏花道:“我警告过你,叫你不要进来的。”

丁喜道:“现在我已经进来了,好象也没有出什么事。”

红杏花又叹了口气,道:“现在虽然还没有什么事,可是我保证你以后一定会后悔。”

丁喜道:“为什么?”

红杏花也倒了杯酒喝下去,她喝酒的速度居然不比丁喜慢。

一口气喝了三杯酒之后,她忽然问道:“你知不知道这杆霸王枪的主人是谁?”

丁喜道:“我听说过。”

红杏花道:“你说给我听听。”

丁喜道:“霸王枪的主人姓王,也就是大王镖局的主人、“一枪擎天”王万武,据说这个人不但脾气刚烈,而且是姜桂之性,老而弥辣,这次联营镖局成立,他说不加入,就是不加入,甚至不惜跟他的老朋友百里长青翻脸。”

邓定侯忽然也叹了口气,在旁边接着道:“他甚至还拍着桌子,叫百里长青滚出去。”

丁喜笑道:“王老头子脾气之坏,早就天下闻名。可是这件事他倒没做错。”

红杏花道:“但你却错了。”

丁喜道:“我错了?什么地方错了?”

红杏花道:“你说错了。”

丁喜道:“难道这杆枪不是王万武的?”

红杏花道:“以前是的。”

丁喜道:“现在呢?”

红杏花又倒了杯酒,好象想用酒塞住自己的嘴。

难道她心里还藏着些不可告人的秘密?

——每个人都有权保留自己的秘密,只要这秘密不危害公益,谁也没有权逼他说出来。

丁喜还很小的时候,红杏花就常常告诉他这道理。现在他当然不敢再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