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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绝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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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书籍名:《七绝刀》    作者:一个人




她的腰轻轻一扭,一个箭步就窜了出去。

金枪徐看着她窜到外面的院子里,忽然长长的叹了口气。

丁喜道:“你看她的身手如何?”

金枪徐道:“很好。”

丁喜道:“你没有把握胜他?”

金枪徐又叹了口气,道:“我只不过有点儿后悔。”

丁喜道:“后悔什么?”

金枪徐淡淡道:“我本不该着急料理后事的。”

院子里阳光灿烂。

他们走出去,别的人当然也全都跟着出去。屋子里已只剩下四个人。

小马还是痴痴地坐在那里,痴痴地看着。

那喝茶的女孩子垂着头,红着脸,竟似也忘了这世上还有别人存在。

邓定侯在门后拉着丁喜的手,道:“王老头的脾气虽坏,人却不坏。”

丁喜道:“我知道。”

邓定侯道:“不管怎么说,他都是我的朋友,老朋友。”

丁喜道:“我知道。”

邓定侯道:“所以……”

丁喜道:“所以你才能看着他的女儿死在这里。”

邓定侯点点头,长叹道:“可措这位王大小姐却绝不是金枪徐的对手。”

丁喜道:“哦?”

邓定侯道:“我知道金枪徐的功夫,的确是经验丰富,火候老到。”

丁喜道:“王大小姐好象也不弱。”

邓定侯道:“可惜她太嫩。”

丁喜道:“难道你认为她败了真的要会死?”

邓定侯道:“我也很了解王老头的脾气,这位王大小姐看来也正跟她老子一模一样。”

丁喜笑了笑道:“我明白了。”

邓定侯道:“明白了什么?”

丁喜道:“你是想助她一臂之力,金枪徐再强,当然还是比不上神拳小诸葛。”

邓定侯苦笑道:“这是正大光明的比武较技,局外人怎么能插手?何况,看来这位王大小姐的脾气,一定是宁死也不愿别人帮她忙的。”

丁喜道:“那么你是想在暗中帮她的忙,在暗中给金枪徐吃点苦头?”

邓定侯叹道:“我也不能这么做,因为……”

丁喜道:“因为一个人有了你这样的身份和地位,无论做什么事都得特别谨慎小心,绝不能让别人说闲话。”

邓定侯道:“我的确有这意思,因为……”

丁喜又打断了他的话,道:“因为我只不过是个小强盗,无论多卑鄙下流的事都可以做。”

邓定侯道:“不管你怎么说,只要你肯帮我这次忙,我一定也会帮你一次忙。”

丁喜看着他,脸上还是带着那种独特的、讨人喜欢的徽笑,缓缓道:“我只希望你能够明白两件事。”

邓定侯道:“你说。”

丁喜微笑道:“第一,假如我要去做一件事,我从来也不想别人报答;第二,我虽然是个强盗,却也有很多事不肯做的,就算砍下我脑袋来,我也绝不去做。”

他微笑着转过身,大步走了出去,走入灿烂的阳光下。

邓定侯怔在那里,怔了很久,仿佛还在回味着丁喜刚才说的那些话。

他忽然发现他那些大英雄、大镖客的朋友,实在有很多都比不上这小强盗。

(二)

现在屋子里只剩下两个人。

喝茶的女孩子抬起头,四面看了看忽然站起来,很快的走到小马面前,叫了声:“小马。”

她叫得那么自然,就像在于千万万年前就已认得小马这个人,就好象已将这两字呼唤过千千万万次。

小马也没有觉得吃惊。

一位陌生的女孩子忽然走过来,叫他的名字,在他感觉中竟好象也是很自然的事。

在这一瞬间,他们谁也没有觉得对方是个陌生人。

喝茶的女孩子道:“我听别人都叫你小马,所以我也叫你小马。”

小马凝视着她,道:“我叫马真,你呢?”

喝茶的女孩子道:“我叫杜若琳,以前我哥哥总叫我小琳,你也可以叫我小琳。”

她的胆子一向很小,一向很害羞,从来也不敢在男人面前抬起可是现在她居然也在凝视着小马。情感本是件奇妙的事,世上本就有许多无法解释的奇妙感情。这种感情本就是任何人都无法了解的。有时甚至连自己都不能。“小琳……小琳…小琳……”小马轻轻地呼唤着,轻轻地握住了她的手。

她纤弱的指尖在他强壮的手拿里轻轻颤抖,可是她并没有抽回她的手,

小马的人就像是在梦中,声音也很像是在梦中来的。

“我一直是个很孤独的人,没有认得你的时候,我只有一个朋友。”“我本来也有一个朋友。”

“谁?”

“王盛兰。”小琳道:“她不但是我的朋友,也是我的姐妹,有时我甚至会把她当作我的母亲,这些年来,若不是她照顾我,也许我已经……”

小马没有让她说下去,轻轻道:“我明白你的意思。”


他的确明白,没有人能比他明白。

因为他和丁喜的感情,也正如她们一样,几乎完全一样。

小琳道:“所以我想求你替我做一件事。”小马道:“你说。”

小琳道:“我要你替我去救她。”

小马道:“救你的朋友?”

小琳点点头,道:“别人都说她绝不是金枪徐的对手,可是她绝不能败。”

小马道:“你要我帮她击败金枪徐。”

小琳道:“不管你用什么法子,我只希望你能为我做到这件事。”

她已握紧了小马的手。

“我知道你一定能做到的。”

现在他们已走出去。

这里本是个充满了欢乐的地方,现在却忽然变得说不出的空洞寂寞。

人世间本就没有永恒不变的事,更没有永恒的欢乐。

红杏花慢慢地从后面出来,用一双洞悉人生的眼睛目送着他们走出去,叹息着喃喃自语:“我就知道你们只要一见面,就会互相纠缠,自寻烦恼的,我早就知道……”

有些人就仅是钉子和磁铁,只要一遇见,就会粘在一起。

小马和小琳是这样子。

丁喜和王小姐呢?

红杏花叹息着又道:“小马这样子已经够糟了,可是丁喜以后只怕还要更糟,我实在不应该让他们见面的,我早就知道……”

(三)

阳光灿烂。

发亮的长枪,在阳光下更亮得耀眼。

蓝天白云,远山青翠,竹简下开满了鲜花,蜜峰和蝴蝶在花丛中飞舞,甚至连风都在传播着生命的种子。

这本是个生命孕育生命成长的季节,在这种季节里,没有人会想到死。

只可借死亡还是无法避免的。

金枪徐慢慢地解开了套在金枪上的布袋,眼圈一直在盯着他的对手。他心里还在想着“死”。

很少有人能比他更了解“死”的意义,因为他已有无数次接近过死亡。——不是我死,就是你死。

这就是他对于“死”的原则。

这原则简单而残酷,其间绝没有容人选择的余地。

在江湖中混了二十年之后,无论谁都会被训练成一个残酷而自私的人。

金枪徐也不例外,所以才活到现在。

可是现在他面对着这个对手,实在太年轻了,年轻得连他都不忍看着她死。

——不是她死,就是我死!

——她不能败,我又何尝能败?

他在心里叹了口气,从布袋里抽出了他的枪。

金枪!

金光灿烂,亮得耀眼。二十年来,已不知有多少人死在这耀眼的金光下。

枪的型式削锐,枪尖锋利,枪杆修长,就算拿在手里不动,同样也能给人一种毒蛇般灵活凶狠的感觉。

丁喜远远地看着,脱口而赞:“好枪!”

邓定侯同意:“的确是好枪。”

丁喜道:“霸王枪若是枪中的狮虎,这杆枪就可以算是枪中的毒蛇。”

邓定侯道:“江湖中本来就有很多人,把这杆枪叫做蛇枪。”

丁喜道:“据说这杆枪本来就是用黄金混合精铁铸成的,不但比普通的铁枪轻巧,而且枪身还可以随意弯曲。”

邓定侯道:“所以金枪徐用的枪法,也独具一格,与众不同。”

丁喜道:“我也听说过,他用的枪法就叫蛇刺。”

邓定侯道:“他们家传的枪法,本来—百零八式,金枪徐义加了四十一式,才变成现在的蛇枪—百四十九式。”

丁喜道:“霸王枪呢?”

邓定侯笑了笑,道:“霸王枪的招式,只有十三式。”

丁喜也笑了笑,道:“真正有效的招式,一招就已足够。”

邓定侯忽又叹了口气,道:“只可惜你没有看见当年王万武施展他‘霸王十三式’的威风,霸王枪在他手里,才真正是霸王枪。”

丁喜再也没有说什么,因为这时决斗已开始。

阳光下普照的庭院,仿佛忽然变得充满了杀气。

这两杆枪都是经历百战、杀人无数的利器,它们本身就带着一种杀气。

金枪徐的人,也正像是他手里的枪,削锐、锋利、精悍。

他的眼睛始终在盯着他的对手,双手合抱,斜握金枪。

这正是枪法中最恭敬有礼的起手式,他已表示出他对霸王枪的尊敬。

王大小姐却只是随随便便的将大枪抱在身上,就凭这一点,也已不如金枪徐。

一一高手相争,尊敬自己的对手,就等于尊敬自己。

金枪徐嘴里露出冷笑,却还是礼貌极恭,沉声道:“当年王老爷子在时,在下无缘求教,如今老成凋谢,枪在人亡,请受我一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