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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绝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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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章

书籍名:《七绝刀》    作者:一个人




邓定侯轻飘飘地挂在马车后,对自己的身手觉得很满意。

他成家已多年,他的妻子细腰长腿,是个需要很强烈的女人,经过多年的恩爱生活后,更能和他配合无间,他也一直对她很满意。

可是一个女人生过孩子后,情况就不同了。

所以近年来他很少睡在家里,外面的女人,总是比妻子更体贴、更年轻的。

在这方面,他一向很有名。

老天也好象对他特别照顾,过了七八年的荒唐生活,他的体力居然还很好,反应依旧灵敏,身手依旧矫健,看来还是个年轻人。

他的妻子腰肢却已粗得多了。一个女人的性生活若是不能满足,往往就会用“吃”来作发泄。

她的脾气也越来越暴躁,那是因为无论什么事都不能代替她的丈夫。她虽然吃的好、穿的好,心里还是有很多苦闷无法发泄。

想到初婚时的缠绵恩爱,他忽然对自己的妻子有了种歉疚之意。

他决定这次回去后,一定要在家里多耽几天,也许还可以多生一个儿子。

车子一阵颤动,他忽然从玄想中惊醒,忍不住笑了。

“这种时候,我怎么会想起这种事的?”

人们为什么总是会在一些奇奇怪怪的情况中,想起一些不该的事?

是什么事让他联想到他的妻子的?是不是因为他的妻子也来自闽南?…。’

第六卷  解不开的结

——五月十三,天帝诞辰。

他还有个朋友的生日,好象也是五月十三日,他好象在无意中听见过的。这朋友是谁?

邓定侯的瞳孔突然收缩,突然想起了一件事。

就在这时,拉车的马忽然一声惊嘶,往道旁直冲了过去。

车马忽然翻倒。

邓定侯双臂一振,凌空拔起。

道旁的草丛中,有一道寒光射出,打在已倒下的马腹上。

还有个人也从道旁的草丛中窜了出来,身法竟似比暗器还快。

只听赶车的大呼:“是你,我就知道你会来找我的。”声音尖锐,果然是王大小姐的声音。

她冲过来拉车门,想拿车厢里的霸王枪,黑衣人却已凌空向她扑下。

邓定侯本来可以乘这时候走的,这黑衣人的目标并不是他。

他没有走。

他不能看着王大小姐死在这人的掌中,他一定要撕下这人的面具来。

黑衣人凌空下击,如鹰搏兔,王大小姐竟连闪避招架的机会都没有。

一击致命,不留活口。

这黑衣人双手触及了她的头发,突听“呼”的一声,一服劲风从旁边撞了过来。

少林神拳!

据说这种拳法练到炉火纯青时,在百步外就可以致人于死。

邓定侯的神拳虽然还没有这种威力,但一拳击出,威力已十分惊人。

黑衣人只有先避开这一拳,招式虽然撤回,余力却未尽。

王大小姐还是被他的掌风扫及,“砰”的一声撞在马车上,几乎晕了过去。

幸好邓定侯挡在她面前。

黑衣人冷笑道:“好一个护花使者,我就索性成全了你们,让你们死在一起。”

他的声音沙哑低沉,显然是逼着嗓子说出来的。

他是不是怕邓定侯听出他本来的声音?

邓定侯忽然笑了笑,道:“我劝你最好还是不要出手。”

黑衣人道:“为什么?”

邓定侯道:“因为我知道你一定认得我,我也一定认得你,所以你只要一出手,五招之内,我就能看出你是谁了。”

黑衣人冷冷笑道:“你看着。”

这三个字说出,他已攻出两招,邓定侯刚闪避开,还击了一招,他又攻出三招。

他的出手不但迅急狠毒,变化奇诡,出手五招,用的竟是五种不同门源的武功。

他第一招攻出时,五指弯曲如鹰爪,用的是淮南王家的“大鹰爪攻”。

这一招还未用完,他的身子忽然转开,出手已变成了武当的“七十二路小擒拿法。”

邓定侯还击一招,他双手突发,连消带打,竟是岳家散手中的杀着“烈马分鬃”,就在这同一刹那间又踢出了一着北派扫堂腿。

这一着很快又变成了“拐子鸳鸯脚”,然后忽然又沉腰坐马,近通中宫,双拳带风,直打胸膛,竟变成了邓定侯的看家本事“少林神拳”。

这五招间的变化,实在是瑰丽奇幻,叫人看得眼花缭乱。

黑衣人冷冷道:“你看出了我是谁?”

邓定侯看不出。

他只看出了一件事,一件很可伯的事——就是他实在也不是这个人的敌手。

“神拳小诸葛”纵横江湖多年,什么样的厉害角色他都见过,这还是他第一次觉得自己技不如人。

少林神拳走的是刚猛一路,全凭一口气,现在他的气已馁,拳势也弱了。

黑衣人招式一变,竞以北派劈挂掌,混合着大开碑手使出来。


这正是掌法中最刚烈最威猛的一种。

他以刚克刚,以强打强,七招之间,邓定侯已被逼入死角。

车轮还在转动,马的嘶声已停顿,王大小姐从车窗里抓出了她的枪,还没有拔出来。

突听“喀嚓”一声,转动的车轮被打得粉碎,接着又是“格”的一响,竟象是骨头折断的声音。

王大小姐转过头,才发现邓定侯的一条手臂已抬不起来。

黑衣人出手却更凶、更狠,他已决心不留下一个活口。

王大小姐脸上汗珠滚滚,还是拔不出这杆也不知被什么东西嵌住了的霸王枪。

邓定侯肘间关节被对方掌锋扫着,也已疼得汗如雨落了。

这种剧烈的痛苦,却激发了他的勇气,使得他更为清醒。

他以一只手击出的招式,竟比两只手还有效。

他的声名本就是血汗和性命去拼来的,他当然不会这样容易就倒下去。

只要还活着,就绝不能倒下去。

就在这时,黑暗中忽然有寒光一闪,象流星般飞了过来。

黑衣人一侧身,这道流星般的光芒就“夺”的钉在马车上,竟是柄短剑,—柄剑锋奇窄,精光四射的短剑。

邓定侯立刻松了一口气,他已看出黑衣人脸上起了种面具都掩不住的变化。

他精神—振,奋力攻出二拳。

黑衣人却忽然凌空跃起,倒翻了出去。

就在这时,又是寒光一闪,王大小姐终于拔出了她的霸王枪。

邓定侯一回手,乘着她这一拔之力,将这杆枪标枪般地掷了出去。

一丈三尺长,七十三斤重的霸王枪,枪锋破空,是多大的威力!

只见黑衣人凌空—个翻身,忽然反手抄住了这杆枪,借力使力,向下一戳。

一声惨呼,一个人被枪锋钉在地上。

黑衣人却又借着一枪下戳的力量,弹丸般从枪杆下弹了起来,又是凌空几个翻身,竟掠出十余丈,身形在远处树梢又—弹,就看不见了。

邓定侯几乎已看得怔住。

少林门下虽然并不以轻功见长,他自己却一向喜欢轻功。

他的轻功身法别有传授,在这方面,他—向很自负,总认为江湖中已很少有人的轻功能比得上他。:可是现在他跟这个黑衣人一比,这个人若是飞鹰,他最多只不过是只麻雀。

直到这时候,他才发现自己的确应该回去多练几天了。

他花在女人身上的功夫实在太多。

就在他觉得自己以后应该离开女人之时,已有个女人走过来,扶住了他。

王大小姐的手虽然冰冷,声音却是温柔的:“你伤得重不重?”

邓定侯苦笑着摇头。

有些人好象命中注定就离不开女人的,就算他不去找女人,女人也会找上他。

他在心里叹了口气,忽然问道:“丁喜呢?”

王大小姐怔了怔,道:“他来了?”

邓定侯已不必回答这句话,他已看见丁喜慢吞吞的从黑暗中走了出来。

王大小姐看了看他,又看了看钉在马车上的短剑:“这是你的剑?”

丁喜道:“嗯。”

王大小姐道:“刚才那个黑衣人,好象已认得你这柄剑?”

丁喜道:“哦?”

王大小姐目光闪动;盯着他道:“他是不是也认得你?”

丁喜淡淡道:“我也不知道他认不认得我,我只知道我不认得他。”

王大小姐道:“你连他长得什么样子都没有看清楚,怎么知道不认得他?”

丁喜板起脸,冷冷的道:“你怎么知道我没有看清楚?”

王大小姐眼珠子转了转,忽然笑了笑,道:“也许你真的比我们看得都清楚一些,他刚才就是从你那边逃走的。”

丁喜摇头道:“哼。”

王大小姐忽又沉下脸,道:“他刚才既然是从你那边逃走的,你为什么不拦住他?”

丁喜冷冷道:“因为你们的霸王枪,先替他开了路。”

王大小姐说不出话来了。

丁喜走过来,拔起了霸王枪,忽又冷笑道:“他的确应该谢谢你们,本来他已来不及把这个人杀了灭口,你们却及时把这杆枪送给了他。”邓定侯轻咳两声,苦笑道:“他杀的这个人是谁?”丁喜道:“苏小波。”邓定侯叹了口气,道:“你果然没有看错,苏小波果然真是跟他串通的。”丁喜又慢慢地走过来,拔出了车上的剑,邓定侯道:“这的确是口好剑。”他还想再仔细看看,却已看不见了。丁喜一反手,这柄剑就忽然缩入了他的衣袖。邓定侯道:“你刚才那一剑虽然并不想伤人,却已把别人吓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