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在绝对心灵的一切范围里,心灵都 解脱了它的客观存在的窄狭局限,抛开它的尘世存在的偶然 关系和它的目的与旨趣的有限意蕴,以便转到省察和实现它 的自在自为的存在。 ②
在黑格尔哲学系统里,艺术与宗教为对立面,统一成为哲学,只有这三 种活动才属于绝对心灵的领域。
② 这一节原文艰晦,英法俄译也不一致。要旨在进一步说明“理念的感性
显现”这个美的定义。首先批判美不是可以凭思维来理解的流行说法。这 是混淆概念与理念的分别,亦即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的分别(参看67页 注②)。凭知解力的形式逻辑及其抽象概念,确实不可能认识美;凭理性
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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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艺术对有限现实的关系
对于艺术在自然生活与心灵生活的整个领域里的地位, 我们可以更确切更具体地说明如下: ⒇
只要检阅一下人类生存的全部内容,我们就可以看出在 我们的日常意识里种种兴趣和它们的满足有极大的复杂性。 首先是广大系统的身体方面的需要,规模巨大组织繁复的经 济网,例如商业、航业和工艺之类,都是为着满足这些需要 而服务的。比这较高一层的就是权利,法律,家庭生活,等 级划分,以及整个的庞大国家机构。接着就是宗教的需要,这
⒇ 的辩证逻辑,美必然是可以理解的。其次,黑格尔肯定了理念就是绝对,
就是心灵或精神,不是某个别人的心灵而是弥漫宇宙的普遍的绝对的无 限心灵。这绝对心灵是自在自为的,凭自己的活动而自生自发自确定的。 它不断在活动,在发展。它是认识和实践的主体,它的认识和实践的对 象或客体不是外来的,而是由它自己生发或“设立”的。心灵这个主体 和它的对象或客体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客体是主体在它自身中设 立的另一体,在设立之中就否定了有限心灵的抽象性和片面性,同时也 否定了个别具体事物的抽象性和片面性。所以主体与客体、心灵与自然 互相否定,也互相成全(相反相成)。经过否定和否定的否定,双方统一 了,就形成了理念。从感性形象见出理念就见出美,这是艺术的事;从 理性思维见出理念就见出真,这是哲学的事。在这两方面,黑格尔都否 定了康德的有限与无限的绝对对立论和不可知论。
黑 格尔所用的Subjekt和Objekt即指心灵和自然,不宜译为 “主 观”和“客观”,因为不指看待事物的两种对立的态度。所以本译文一般 译为“主体”和“客体”,所谓“主体性”(Subjektivita A t)实际上就是自 在自为的心灵的性格或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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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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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每个人心里都感觉到而从教会生活中得到满足的。最后就 是分得很细的科学活动,包罗万象的知识系统。艺术活动,对 美的兴趣,以及美的艺术形象所给的精神满足也是属于这个 范围的。这里就有这样一个问题:联系到世界中其它生活部 门,这种需要有什么内在必然性呢?首先我们看到这些范围 ① 的需要只是存在面前的事实。但是按照科学的要求,我们就 得深入研究它们的本质上的内在联系和彼此之间的必然性。 因为它们不只是借效用就能联系在一起,而是相辅相成,这 个范围的活动要高于那个范围的活动;因此,较低范围的活 动努力要超出本范围,只有通过较广兴趣的较深满足,原先 在较低范围里不能实现的到此才得到完满的解决。这才是它 们的内在联系的必然性。
如果我们回忆一下我们关于美和艺术的概念所已经建立 的原理,我们就会看出这个概念里有两重因素:首先是一种 内容,目的,意蕴;其次是表现,即这种内容的现象与实在 —— 第三,这两方面是互相融贯的,外在的特殊的因素只现 为内在因素的表现。在艺术作品里,除掉在本质上与内容相 关的并且能表现内容的东西之外,就没有什么别的东西了。我 们所称为“内容”和“意蕴”的本身只是很简单的提要,就 是最扼要的,尽管含义很广的题材,和完成的作品不同。例 如一本书的内容可以用几个字或几句话总结起来,除掉这种
① “艺术范围和社会生活范围首先被看成只是各自独立的活动范围。”(英
译本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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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里所已经有的之外,书中不应该插入其它题外话。这 种简单提要,这种形成创作基础的题材还只是抽象的,只有 完成的作品才是具体的。
但是这两对立面并不是彼此不相干的,彼此只有外在的 并立关系的,不象三角形或椭圆形之类几何图形单就其简单 内容来说,是不随外表上大小、颜色等等而有什么不同的。在 艺术里,作为简单内容的抽象意义却有一种定性,逼得它要 实现于创作,并且在创作中变成具体的。因此,在这里本质 上有一种“应该”。尽管内容自有它的意义,我们还是不满足 于这种抽象的形式,而希求更进一步。起初这只是一种未得 满足的需要,就主体方面说,这是一种令人不满的欠缺,这 就产生一种希求,要克服这种欠缺,达到满足。在这个意义 上我们可以说,内容本来是·主·体·的,只是内在的;客体的因 素和它相对立,因而产生一种要求,要把·主·体·的·变·为·客·体·的。 这种主体与客体的对立以及取消这种对立的“应该”,乃是一 个贯穿一切的普遍原则或定性。我们的身体方面的生活,尤 其是我们的心灵方面的目的与旨趣,都要依靠这种要求:要 把本来只是主体的和内在的东西变为客观存在,而且只有在 这种完满的客观存在里才能得到满足。因为目的与旨趣的内 容本来只以主体因素的片面形式出现,而片面性就是一种局 限,这个缺陷马上就造成一种不安,一种痛苦,一种·否·定·面, 作为否定面,它就须被取消(否定),就要弥补感觉到的缺陷, 越过认识到的想到的局限。这并非说,对于主体方面,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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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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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另一面,即客体方面,有所欠缺,而是指一种更确定的联 系,指这种欠缺·在·主·体·方·面·本·身而且对·主·体·方·面·本·身就是一 种缺陷,一种否定,要求再经过否定。这就是说,在它本身, 按照它的概念,主体就是·整·体,不只是内在的,而且要在外 在的之中,并且通过外在的,来实现这内在的。如果主体片 面地以一种形式而存在,它就会马上陷入这个矛盾:按照它 的概念,它是整体,而按照它的存在情况,它却只是一方面。 只有借取消这种自身以内的否定,生命才能变成对它本身是 肯定的。经历这种对立、矛盾和矛盾解决的过程是生物的一 种大特权;凡是始终都只是肯定的东西,就会始终都没有生 命。生命是向否定以及否定的痛苦前进的,只有通过消除对 立和矛盾,生命才变成对它本身是肯定的。如果它停留在单 纯的矛盾上面,不解决那矛盾,它就会在这矛盾上遭到毁灭。
我们在这里所需要的界定原则,从它的抽象方面去看,就 是如此。
主体方面所能掌握的最高的内容可以简称为“·自·由”。自 由是心灵的最高的定性。按照它的纯粹形式的方面来说,自 由首先就在于主体对和它自己对立的东西不是外来的,不觉 得它是一种界限和局限,而是就在那对立的东西里发见它自 己。就是按照这种形式的定义,有了自由,一切欠缺和不幸 就消除了,主体也就和世界和解了,在世界里得到满足了,一 切对立和矛盾也就已解决了。但是说得更确切一点,自由一 般是以理性为内容的:例如行为中的道德,和思想中的真理。 但是因为自由本身本来只是主体的,还没有实现的,就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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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自由,就还有作为自然必需的纯然客体的东西,跟主体对 立,这就产生一种要求,要使这种对立归于和解。从另一方 面看,内在主体方面也有类似的对立。自由一方面包括本身 就是普遍的、独立自在的东西,例如关于法律、道德、真理 等的规律,另一方面也包括人类的种种动力,例如情感、意 向、情欲以及一切使个别的人动心的东西。这种对立也在增 长,导致斗争,导致矛盾,而一切焦急情绪,最深的痛苦,以 及烦恼和失望都是在这场斗争中产中的。动物彼此之间以及 与周围事物都和平相处,而人的心灵性却酿成两面性和分裂, 他就围困在这种矛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