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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黎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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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书籍名:《吸血鬼黎斯特》    作者:安妮·赖斯


我闭上眼睛再睁开来,眼前所见绝不是幻影,她的沈默也绝非意味着幻影。我发觉到她的身体变化更大,此刻的她又恢复成一个年轻丰润的女人,因生病而萎缩的胸脯,在深蓝的波纹网衫里丰满鼓胀,淡粉红色的肌肤,微妙地反射着光彩;头发最令人目眩神迷,发丝活生生地飞扬,色彩的跃动使得发丝似」根根在扭舞,於是,亿万的小金绺,闪动在她白哲无瑕的脸上与喉间。

她喉咙上的伤口更已不见。

一切全不一样了,我只能鼓起勇气,深深注视她的眼眸。

自从梅格能跃进火中,这是我第一次以吸血鬼的眼睛,来看另一个跟我一样的同类。

我一定发出些声音,因为她轻微地反应着;卡布瑞;这是目前我唯一能喊的名字。「卡布瑞!」这个名字除了偷偷出现脑海外,我从未真正呼唤出口过,我看到她几乎微笑了。

我低头看手腕上的伤口,伤口也已消失,但是饥渴之念咬噬着我。血管对我说话,好像在下令一样。我瞪着地,看到她的轻微作出饥渴的姿势;她丢来一个奇妙而带有隐喻的表情,好像在问:「你还不清楚吗?」

然而从她身上我什麽也没有听见,只有一片岑寂。只有她漂亮的眼眸在凝视,也许还有我们彼此传达的挚爱在流露。为什?岑寂四面八方笼罩下来?我什?也探测不到,触摸不到。她关闭心灵了吗?我沈默地问话,她却好像茫然无识无知。

「现在……」她开口,她的声音比以前柔软而更有共鸣,让我吃了一惊。那瞬间我们快老又回到阿芙根,雪在飘落,她在为我唱歌,歌声在山谷回应。不过,这些光景已不再了。她说:「去吧,去做该做的事,快……现在就去!」她点头哄我,走近过来拉我的手。「你自己照照镜子!」她轻声说。

我知道的。我给她的血比从她那里吮吸的多得多,我饥火中烧,来看她之前,我根本无暇顾及先饱餐一顿。

我犹沈湎在雪飘歌唱的儿时梦幻里,一时之间对她的话未作回应。注视着她碰我的手指,我发现我们俩的血肉完全相同;我站起来,抓着她的双手,抚摸她的手臂和脸庞;我成功了,而且还活着;她真的跟我一起了,她经过可怕的孤独终而来与我相聚;此刻我什?事也不想,只盼抱着她,拥着她,再也不让她离开。

我抱起她,以手臂让她身子旋转,我们的身子在房内转了又转。

她仰头大笑不止,笑声越来越大,我不得不用手捂住她的嘴巴。

「你的声音会震破屋里的所有玻璃。」我低语着,回头瞄瞄门外,尼克和罗杰还在外面呢!

「就让窗子震破吧!」她说,脸上未带开玩笑之色。我放下她,我们相拥又相拥,像两个小傻瓜,我不舍得离开她。

别的凡人已在屋内走动,大夫和护士都认为他们应该进来啦。

我看她注视着门,她也听到他们的声音,可是为什麽我却听不到她的呢?

她从我身边走开,视线从一样东西移向另一样东西,她抓其蜡烛走向镜子,对着镜子里面细看自己。

我了解她是怎?回事。她需要时间来适应及衡量她的新意象。但是,首先,我们得尽快离开这里。

我如何赶走他们,把她带走呢?

「不,不能从那边。」当她看到我注视门时,连忙说着。

吸血鬼黎斯特

第叁部:侯爵夫人的临终圣餐3

过河之後我很快找到杀害对象。当窥探到他时,一种古怪的深沈感觉油然而生以前是独来独往,此後却不免要连袂行动,杀戮时,她将在一旁注视我的举措,并从中学习,想到那种没有隐私的亲密,我的脸竟泛红起来。

我杷猎杀对象引出酒馆,挑逗他,激怒地再捕杀他。我故意炫耀表演,有一点残忍,却有更多的嬉弄,表演过程太激烈,当杀戮之後,觉得自己耗损了不少精力。

她喜爱之至。她仔细浏览,汲取任何细微未节,有如她也在吸血一般。我们再次携手共行,我感到她的热,她也感到我的热血在我的脑里泛滥奔流。我们相依相偎,就连覆遮我们身躯的薄衣,似也突然变成是异类,正探视着黑暗里两尊燃烧的雕像。

之後,夜晚顿失往常的次元与空间,事实上,自从成为不死幽霞以来,这是我所度过最长的一夜。

夜晚绵延不尽,深不可测,眩惑耀眼。偶尔,我想找出某些抗辩,来驳斥一切的玄妙与愉悦,但是竟一句也找不出来。

我一次又一次呼唤她的名字,希望能称呼得自然一些,然而对我,她仍然还不是卡布瑞,她只是她,我生活乃至生命当中唯一需要的伴侣,我此生唯一深爱的女伴!

她的死亡阵痛并未特顶太久。

我们找到一间空的地窖,留在那里等到痛苦过去。在那儿,我跟她手牵手,我不断地说话,把这段时日发生的种种,从头到尾一个字一个字和盘托出。

我告诉她塔楼的事,告诉她梅格能所说的话;说明那个幽魂的出现,我怎麽跟它熟悉又看不起它,所以也无意追逐寻获它。在谈话当中,我再叁试图传送无言意象给她,但是都徒劳无攻。对此,我没作表示,她也相应不理。但是对我的话,她聆听得十分仔细用心。

我跟她谈到尼克的怀疑,这件事尼克对她一个字没提;我说明因为他,我的恐惧比前更甚;如今多了另一扇打开的窗,增加另一个乍空的房间;此外又增加一位目击证人,足以证明怪诞的事接二连叁。

不过没关系,我会对罗杰说出一个具有说服力的故事,我将对尼克尽一份该尽的心力;设法化解我们之间的怀疑与猜忌。

我说的话她只感到模糊的兴趣,因为这跟她无大大关联,与她攸关重要的是,她的未来将如何。

一旦死亡阵痛结束,她已力不可挡。她可以攀爬任何高墙,可以穿过任何厚门,再陡峭光滑的屋顶也难不倒她了。

她好像不相信能千秋万世的活下去,似乎只认为,在这个生机勃勃的超自然夜晚,她应该知所当知!为所欲为,一旦黎明来临,死神终将攫获了她。她决意度过丰富的「最後一夜」。


许多次!我试图动服她回到塔里;时光在流逝,精神上的透支疲累,对我倾覆而来!我念於安静休息,再进一步深思熟虑我睁大眼睛,眼前却只是一片黑暗,然而她兴致勃勃,她要冒险犯难!

她建议我们潜入凡人住宅,找寻她所需的衣物,当我告欣她,自己总以正当方式购买方服时,她大笑不止。

「我们先探寻屋子有没有人——」她说着,迅速逡巡街道,眼睛望着黑暗中大楼的窗户,「仆人是不是睡了,我们也可以听得到。」

她的话很有道理,不过自己倒从来未做此宵小行径。我跟着她爬上屋後狭窄的楼梯,走到铺着地毯的走廊,既惊讶於此行的容易,对凡人所居住日常生活房间的细节,也感到兴味盎然。我发现自己喜欢碰摸私人使用的东西:扇子啦,鼻烟壶啦,屋住阅读的报纸啦,壁炉边的靴子啦,摸起来比在窗外看有趣多了。

她的目的的则截然不同,同圣哲曼区一座房屋里,她在女主人的穿衣间,找到一大堆新款的各式衣服,对她还挺合身。我帮她脱掉旧的波纹绸衫,让她穿上粉红的天鹅绒衣服,将她的头发一卷卷藏戴在鸵鸟毛的帽子里。看到她打扮亮丽,我再次目眩不已;想到自己跟她漫游在家具过多的房子,房内又充满凡人的气味,更不由滋生怪诞玄妙的感觉。她在化妆台上搜罗东西,拿了一瓶香水,一支小金剪刀,她又揽镜自照着。

我走过去亲吻她,她没有制止;我们一如情人的拥吻。当我们急急经过人楼梯,来到深夜的街道时,对旁观者来说,无疑正勾描出一幅恋侣的亲密图画。

我们我们相偕在剧院与歌剧院进出,经过大厅进入宫庭;凡人注视我们,却未真正认出我们的身份;凡人被我们所吸引,又完全蒙蔽在鼓里的情形,让她雀跃万分。

之後我们再次清晰听到幽魂的声音,但当我们探看教堂时,它又不见了。我们爬上钟楼,鸟我们的王国。走下钟楼,钻进一家拥挤的咖啡屋,只为了享受与凡人共挤一堂的趣味  !我们彼此会心对望,相视微笑,促膝谈心。

她沈湎在迷离梦境里,凝视咖啡杯的热气腾腾,灯盏上的香烟袅袅。

她喜欢阴暗空荡的街道,外面清新的空气;她想攀上树梢,爬上屋顶;对於我在市区的漫游,竟未一迳采取屋顶的飞奔,或是马车篷上的疾驰,她也觉得不可思议。

午夜过後,我们手牵手,遨游在荒寂无人的市场。

我们听到幽魂之声,却不像刚一样,可以辨别声音的方向,这使我十分困惑。

周围的事物每每引起她惊讶,满地四处的垃圾,猫追逐可疑之物,异乎寻常的阗寂,对她都是新奇;大都会最阴暗的角落,对我们全部具威胁,这是她最津津乐道的一点;我们能够潜过贼窝而无人察觉;我们能够轻易击垮任何想找麻烦的歹徒;此外,我们尚具既有形又无形;既明显可见,却又完全不可理解的优势;这一切都令她大为兴奋。

了解她初夜的兴奋心理,我不再催促,也不再对她的意见表示异议,仅仅只是跟她在一起,既已十分满足,甚至还迷失在这种奇异的满足里。

一个俊帅瘦削的年轻人骑马而来,经过黑暗的摊位,我凝视着他,彷佛他是一个鬼魂,从生之大地进入死之幽谷;黑发黑眼的他让我想起尼古拉斯,脸上既显稚嫩之气却又心事重重;他不该深夜单独一个人在市场游荡的;他比尼克年轻,但显然要愚蠢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