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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黎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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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书籍名:《吸血鬼黎斯特》    作者:安妮·赖斯


在罗马,甚至巴黎,想我们同类发生的事,只要我像知道我都会知道。若是有人想你一样呼唤我,即使是在很远的距离,我也能听到。我能找到声音的来源,这一点,你已体会到了。」

「不过,讯息也以不同的方式传给我。我读到你在欧洲墙壁上的留言,我也从别的同类听到你的事,有时候其实我们彼此很接近,比你想像的还要接近。我能察觉你的思维,当然,我现在也能察觉你的思维,我想你已明白这点。不过,我宁可用话语与你沟通。」

「为什麽?」我问道。「我还以为大老已免除语言的使用呢!」

「思想是不够严密的。」他说:「我若对你敞开心中思绪,我没有把握你真的了解多少。当我测知你的思维时,也可能误解听到或看到的。我宁可运用语言,同时伴以心灵的默契,我喜欢以声音作警讯,来表达我重要的讯息。我希望别人接受我的声音,不喜欢没有预警就胡乱穿透他人的思潮。坦白的说,我认为语言是凡人与不死幽灵共享的最佳天赋。」

对此,我难以回答,只觉得他言之有理。不过我却发现自己在摇头:「你的姿态——」我说:「你不想阿曼德或梅格能那样子走动,我一直以为大老们的行动——」

「你是说行动像幽灵?为什麽我该像?」他又笑了,那种轻柔的笑令我着迷。他的身躯沈坐在椅子举高双膝把脚搁在小凳上,就像一个凡人在隐秘的书房,自由自在无拘无束。

「当然,有很多时候超自然的行动挺有趣。你不必踩脚就能滑行,作出某些举措,对凡人来说是不舒服或不可能的;可以短距离无声无息降落;仅凭意志即可移动东西等等;不过,这多少显得粗鲁。人类的姿势是优雅的,当凡人在做事时,血肉之中也自由其智慧。我喜欢听自己的脚步声音,也喜欢手指碰到东西的感觉。何况,即使短程的飞行,完全凭意志移动东西,本身就极费力气。必要时,我当然可以这麽做,就像你已看到。不过使用自己的手脚做事,舒服自在多了。」

这些话听得我神采飞扬,而我也不想掩饰自己的兴高采烈。

「一位歌手,可运用适当的高音震裂一块玻璃——」他说:「但对任何想击破玻璃的人,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把玻璃往地下一丢呀!」

这回我开怀大笑了。

我逐渐习惯他冷凝与生动的表情变化,以及眼神之间不变的活力。坐在我面前的长者,无疑即稳重又开朗,即带有慑人心弦的美好,而又能洞识人情世故!

我尚无法适应的倒是他确切的存在。一个传奇英雄,拥有巨大可怕的法力,竟骤然活生生出现在我面前,这是真的吗?

我突然有些激动,有些困窘,更感到泫然欲泣。

他身子前倾,伸出手指触摸我的手背。一阵惊栗在四肢扩散,我们宛如因接触而浑成一体。他的肌肤像所有吸血鬼,光滑似丝,只不过比较不柔软;我恍如碰到一只戴在皮手套里石雕的手一般。

「我带你来这儿,是想把我知道的全告诉你——」他说:「我要和你分享所有的秘密。你之吸引我有好几个理由。」

我痴迷了,一种无法抗拒的爱油然而生。

「不过我要警告你——」他说:「这是有危险性的。我并未拥有最终的一切答案。我无法告诉你什麽人创造了世界,或为什麽人是存在的;我也无法告诉你,为什麽我们会存在,我只是能够比任何同类告诉你较多一些而已。我可以把那些必须照顾的告诉你,告诉你我对他们的认识;告诉你为什麽我能活这麽久。知道这些可能对你有所改变,这也正是所有知识的真正作用,我认为……」

「是的——」

「就算是我告诉你一切,你必须了解,你还是以前的你。身为不死幽灵,你必须自己寻找存在的理由。」

「是的!」我说:「存在的理由。」我的声音有点苦涩,不过话能说开来还是比藏在心底好得多。

我了解自己阴暗的一面,我乃一个饥饿、邪恶的怪物,虽然行为尚可,却实在缺乏存在的理由。我是一个有法力的吸血鬼,随心所欲胆大妄为!他是否真知道,我是多麽恶行恶状呢!

血是唯一杀戮的理由。

这点他完全了解。血,纯粹是血在勾魂摄魄,然而没有血,我们就徒具乾壳,正如我在埃及的地底一样。

「仅仅记住我的警告——」他说:「听完我的话後,所有情况仍一如即往毫无改变。只有你可能会改变,你可能比来这里之前,更加心灰意冷。」

「为什麽你选择我表白一切?」我问道。「一定有别的同类在找你,你也一定知道阿曼德在哪里。」

「我正要告诉你,其中有好几个原因。」他说:「最主要的理由,可能是你寻找我的执着。世界上很少有人正的在追求知识,不管凡人或不是凡人,很少真正深入的探询;相反的,他们在无知中歪曲事实,他们心里早已自有答案,却藉着自以为公义、检证、慰藉的方式来自欺欺人。不如此,他们无法生存下去。真正的探询是对着旋风把门打开,答案可能令问与答的双方一并毁灭。但是只有你,自十年前离开巴黎後,一直不断的追求询问。」

我表示领会,但没有真正明言於口。

「你很少有预设的概念。」他说:「最令我惊讶的是,你愿意接受非常简单的事实,你只需要目的,你只需要爱。」

「这倒是事实。」我微微耸肩说。「有一点幼稚,是吗?」

他又发出轻轻柔柔的笑声。

「不,那倒未必——只不过像一千八百年的西方文明,竟产生了纯真。」

「纯真?你不是在说我吧?」

「本世纪有太多所谓野蛮乃高贵之论。」他解释道:「他们认为由於文明的崩溃,所以必须找回失去已久的纯真,不过,这都是一些胡言妄语。真正原始的人,也会由於假设和期待而成为妖魔,他们未必就蕴含纯真,就连小孩也未必纯真一样。不过文明倒产生了某些纯真的行为,这是有史以来第一次,人类反省探讨自己,然後质疑道,见鬼的,这是怎麽回事。」

「你说的不错。不过我倒不是纯真。」我说:「我只是无神论者,出自无神论的家庭,我为此感到欣慰。然而,我能实际的分别善恶。我或许是泰枫,是弑兄的杀手,却不是真正滥杀无辜的杀人狂魔。这一点你一定早已清楚。」

他的眉毛微微扬起,轻轻点头。他已不必再以微笑来表现出凡人的模样,他根本已一如凡人,而令我如沐春风。他的脸上没有什麽特别显示,然而我还是察觉到他内心的激动。

「你也并没有找藉口来自我辩解。」他说:「我认为这就是纯真。你的罪恶肇因变成吸血鬼後,只能靠人的血液和性命为生,然而你不会说慌,你也没有在思想或行为上,真正犯了大奸大恶的罪孽。」

「不错。」

「无神论可能是纯真的第一步。」他说:「去除原罪及所附属的一切,去除虚伪的无谓苦恼与伤感。」

「所以你说的纯真并非表示没有经验,而是没有幻觉。」

「没有对幻觉的要求。」他说:「纯真就是爱并尊重你眼前的事实罢了。」

我叹了一口气,首次身子靠在椅背上,对他的话语仔细思索;他所说的和尼克有关吗?尼克说光明总是光明,他是这个意思吗?

马瑞斯似乎也陷入沈思,身子也靠在椅背。此刻,他的视线朝向门外夜晚的天空,眼睛眯着,嘴角闭紧了些。

「不仅是你的精神吸引我。」他说:「你必要时的正直诚实,你变成我们之间一员的过程,也极吸引我。」

「你无所不知嘛!」

「是呀,每一件事。」他说。随即改变了这个话题。「你在一个时代的结束,一个世界要面对前所未有改变的时期,化身成为吸血鬼,我的情况亦相同。我出生并且成长在古代纪元的尾声,是旧有的信念已瓦解,新的神只即将出现的时候。」

「那是什麽时候?」我很兴奋的问。

「在?古斯都大帝的年代,当罗马变成一个帝国,人不再信奉上帝,所有的崇高目的都不存在时。」

我让他看到扫过我脸上的惊奇与愉悦,我从来也没怀疑过他的叙述。我把手放在头上,好让自己镇定下来。

他继续说下去:「那段日子的一般人——」他说:「正如现在的人一样,仍然信奉宗教。对他们,信仰是一种习俗,是迷信,是自然的玄妙,也是古代丧失已久的礼仪,这种情况跟现在一无二致。至於新观念发起人,统治阶层,以及引领历史风骚的主脑,面对的却是如今日欧洲一样,一个无神论、没有希望的复杂世界。」

「当我读西塞罗、欧维德、罗提司时,感觉似也一样。」我说。

他微微耸肩,点点头。

「整整花了一千八百年——」他说:「人类又回到怀疑论,而怀疑只不过是我们平常面对事情,采取务实的态度罢了。好在历史并没有重演,这倒是奇迹。」

「你是什麽意思?」

「看看你周围!」在欧洲,全新的事正在发生着。人类生活的价值观比以前更高。智慧、哲学与科学的新发现结合在一起。新的发明将完全改变人类的生活方式於态度。不过这是历史的轨迹,这是未来。我要指出的重点是,你正处在以旧观念衡量新事物的转捩点上,我也是。你生在这个时代,而你却并不愤世嫉俗,这一点我也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