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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黎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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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书籍名:《吸血鬼黎斯特》    作者:安妮·赖斯


」我问道。

我们痴痴凝视对望。

他终於打破寂静,无声的大笑起来。他持续端详着我,脸上带着神魂颠倒的表情,使我情不自禁暗暗高兴。以一种孩子气的鲁莽,他伸出手,手指在我灰天鹅绒外套的翻领,轻抚下去。

「不可能总是一位传奇英雄呀!」他说着,声音呢喃而不似呢喃,我可以清晰地听到他的法国腔,虽然我对自己的腔调毫无感觉。

我几乎无法忍受那种音节语调,那种完全熟悉的韵致。

我忘记想说的所有严厉话语,只是伸开手,把他拥入怀里。

我们拥抱的方式与往昔截然不同,我们的拥抱倒像是卡布瑞与我的亲密无间。我伸手抚摸他的头发於脸庞,让我真正感觉到他的存在,好像他属於我一样,他对我的动作也差相仿佛。我们似交谈又未交谈,不必藉由语言而作了真正的心电交流,偶尔默契的双双点头。我可以感到他的深情款款与心满意足,正如同我对他一样的强烈。

但是他骤然安静下来,眉宇微微蹙。

「你知道,我以为你已经撒手人寰了。」他轻轻说着,语音低微几不可闻。

「你怎麽知道得到我在这里?」我问道。

「你要我来嘛!」他回答说。脸上呈现天真的迷惘表情,慢慢的耸耸肩。

他的每一个动作,如磁铁般吸引着我,纵然时光飞越一个世纪,也依然毫无改变。他的手这麽强壮有力,手指头又这麽纤长细致。

「你让我看见你,让我跟随着你——」他说:「你开车一路沿着迪维萨街来找我。」

「你仍然住在那里?」

「这是世界上对我最安全的地方呀!」他说:「我从没离开过。他们来找过我,没找到後就离开了。现在我只要愿意,仍常在他们中间走动,他们根本认不出我,真的,他们根本不知道我长得什麽个样子。」

「他们一旦知道,将会设法毁灭你。」我说。

「是的——」他回答道:「自从吸血鬼剧场以及事发过後,他们就已经试过;当然《夜访吸血鬼》又给他们增加了新理由。他们也确实需要找些藉口来玩玩小游戏,他们需要刺激,需要兴奋的动力,他们需要这些正如他们需要吸血一样。」他的声音似乎有一点费力。

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好像一口气谈完这些话挺不容易。我很想伸出手揽住他,但是仍然放弃了。

「此刻,我猜他们最想毁的是你——」他说:「而去他们知道你长成什麽模样。」他淡淡一笑。「现在谁都知道你的长相了,黎斯特摇滚巨星先生。」

他的笑容变深,但是声音则低沈有礼一如往昔;脸容更是充满表情於感觉,这一点丝毫未变,大概永远也不会改变吧!

我伸手搭在他的肩膀上,我们走离屋里的灯光,走过巨大灰色的直升机,穿越太阳长晒十分乾燥的野地,往小山丘的方向漫步走去。

我感到太高兴而喜极欲泣,感到太满足而全身发热。

「你已决定参加明天晚上的演唱会吗?」他问道。

危及大家!那是一个警告,还是一个恐吓?

「当然啦!」我说:「现在还有该死的什麽可以阻止我呢?」

「我很想要阻止你——」他回答:「假若能够,我一定会早些来找你的;一星期前,我曾经认出你过,但是你一下子就不见啦。」

「你为什麽想阻止我呢?」

「你知道原因的——」他说:「我想好好跟你聊一聊。」这麽简单,然而意义似不大寻常。

「以後多的是时间——」我答道:「明天,明天过了还有明天。没有事情会发生,你看了就知道。」我的视线不断瞥向他又很快转开,好像他绿色眼眸会灼伤我似的。用现代语言说,他就像雷射光,即精细又危险;他的受害者总是情不自禁地爱上他。

我也一直是爱他的,不是吗?不管我们之间发生什麽。如果你永远缌维护滋养,情爱之苗会成长茁壮到什麽程度呢?而在这短暂的时刻里,往昔的爱苗又能恢复多少动力与热量呢?

「你怎麽能如此信心满满?黎斯特。」他问道。他亲昵地称呼我的名字,而我却还没能喊出路易斯叁个字,一如他那麽自然呀!

我们走得很慢,也不在意方向是哪里。正如我揽住他一样,他的手臂也轻轻拥着我。

「有一大队的凡人在保护我们。」我说:「在直升机及礼宾车里,都将有保镖陪伴我的凡人小友。至於我,前往机场时,总独自驾驶保时捷跑车,如此一来,我保护自己容易得多;不过我们也总有汽车队伴行着。再说,仅仅一撮怀恨的二十世纪小鬼,能做什麽大事呢?这些白痴妖怪竟用电话来恐吓哩!」

「他们可比一撮多呢——」他说:「那麽马瑞斯呢?你的敌人都在争论,马瑞斯的故事到底是不是真的?还有那些必须照顾的是不是存在——」

「那是自然的事,你呢?你相信吗?」

「相信,一看了书我就相信了。」他说。我们双双沈默了一会儿。在那一刻,也许我们同时想起从前对不死幽灵的追探,那时他曾一问再问,这一切究竟从何处溯源呢?

再探究未免太痛苦了。就好像在阁楼找出相片,清理灰尘过後,发现相片的色彩仍然明亮;而相片原本该是入土已久的祖先肖像,此刻且变成我们自己的相片。

我紧张的做出了像凡人的动作,将头发拢向额後,试图感觉微风的清凉舒适。

「为什麽你这样自信?」他问道:「当你明天站上舞台时,那个马瑞斯难道不会来阻止这场试验吗?」

「你认为有任何的大老会那麽做吗?」我回答说。

他沈思了很久,一如即往的习惯,深深沈入自己的思潮里,他沈得这麽深,好像我的在场都忘记了。此际,他俨然回到我们从前的房间;瓦斯灯闪动着明灭不定的光,外面街上传来声音和气味;我们俩在纽?良的客厅,大理石的壁炉,煤炭的火烧得很旺。每样东西都变得老旧,只有我们仍然年轻。

眼前的他就是一个年轻现代男孩,穿着松垮垮的毛衣与斜纹布长裤,视线朝着荒凉的丘陵。他的头发凌乱,眼眸炯炯发光,慢慢的,他从沈思中回到现实。

「不,我想大老们自己的麻烦已够多了,他们对这种事不会有兴趣。」

「你呢?你认为有兴趣吗?」

「当然,你知道我的。」他说。

他的脸色微红,使得看上去更像凡人。事实上,他是我们同类中间最像凡人的一个。「我人在这儿,不是吗?」他说道。我感受到他内心藏着伤痛,伤痛就如矿脉,在他身上到处隐藏着。

我点头,深深吸了一口气,视线随着转开;我希望自己能说出真正想说的话,那就是我爱他;但是我不能,那种感觉太强烈了,不能形之於口!

「不管发生什麽都是值得的——」我说:「倘若你和我、卡布瑞、阿曼德……还有马瑞斯能在一起,即使只是短短一刻,也是值得的。假设潘多娜也亮相了呢,还有马以尔!只有上帝知道共有多少。倘若所有的大老全来了,那岂非太值得了?路易斯,至於其他的,我完全不放在心上。」

「不,你是放在心上的——」他说着,脸容含笑,他深深受到引诱了。「你只是确信,一切都将会酣畅淋漓,不管有什麽大战发生,你一定是赢家。」

我低下头大笑了。把手放在裤子口袋,正如现代凡人的习惯,我在草地上走着,即使在清凉的加州夜晚,地上犹可以闻得出阳光的味道。我没告诉他,有关内心潜在的凡人部份,有关想上台的虚荣心;没有告诉他,当我看到自己在电视荧幕上出现,看到自己的脸在唱片封套上出现时,那种奇特的疯狂快感。

他跟到我的旁边。

「倘若大老们真想毁了我——」我说:「你不认为他们早就已经动手了吗?」

「不见得——」他说:「我看见你之後就立刻跟踪你;在那之前,我根本找不着你,尽管一听到你的讯息,我已经四处寻探你的行踪,可是一直拖到今晚见到你。」

「你怎麽会听到我的消息?」我问道。

「几乎在所有的大城市,总有个地方是吸血鬼经常聚会的——」他说:「你应该早知道。」

「不,我不知道,告诉我。」我急忙说着。

「大城市总有一个酒吧,我们会称之为吸血鬼联谊处——」他说着,笑容中微带嘲弄:「当然那里仍是凡人常去的地方,我们乃从他们取的店名而得知。在伦敦有个波里多博士,巴黎有拉米亚,洛衫矶有贝拉鲁,纽约则是卡米拉和鲁斯凡爵爷。在旧金山,我们有一个是漂亮的小酒馆,名叫「德古拉伯爵的女儿」,酒馆就在卡斯楚街上。」

无法忍住内心的开怀欢畅我开始捧腹大笑。看起来他也快失笑了。

「在《夜访吸血鬼》里,指的又是哪些名字?」我故作愤慨的问着话。

「微伯登——」他扬起眉毛说:「他们绝非虚构,他们都是真实的。我告诉你,在卡斯楚街上,应凡人顾客的要求,他们还放映你的录影带呢!他们以血腥玛丽来对你乾杯;乾杯时,圣婴公墓之舞,就在墙上摇来晃去!」

一阵真正的狂笑就要发作了,我摇摇头,尽量抑制自己。

「不过你确实已发生影响,或明或暗,改革的气息多少形成了。」他仍然是那种微妙的嘲弄态度,说话时也没法子一直板着脸。

「你的意思是指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