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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赫斯小说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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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书籍名:《博尔赫斯小说集》    作者:[阿根廷]博尔赫斯


充当人梯的小孩一动不动,假装是庙宇的尖塔;第三个小孩匍匐在地,权充教徒。这场游戏很快就结束了:大家争着当报时人,谁都不愿意做信徒或者尖塔。阿维罗斯听到他们在争吵,用的是粗俗的方言,也就是伊比利亚半岛的穆斯林平民们用的初学的西班牙语。他打开哈利尔的《基塔乌兰》,自豪地想道:全科尔多巴(甚至全安达卢西亚)再也找不到比这更好的抄本了,这是埃米尔①雅库布·阿尔曼苏从丹吉尔捎给他的。这个港口的名字使他想起从摩洛哥回来的旅行家阿布卡西姆·阿萨里,此人回来的当天晚上和他一起在《古兰经》学者法拉赫的家里共进晚餐。阿布卡西姆说他到过中国大清帝国的国土;攻汗他的人以出于忌恨的特殊逻辑,一口咬定他从未到过中国;即使到过,肯定在中国的宇宙里亵渎了真主。仔细回忆那次聚会,不免要花好几个小时;阿维罗斯便匆匆拿起《毁灭》,继续写下去,直到傍晚。

①埃米尔,穆斯林国家的酋长、贵族、王公的尊称。

在法拉赫家里的那次谈话,从总督无与伦比的美德谈起,一直谈到他的弟弟埃米尔的贤操;后来在花园里话题转到了玫瑰。阿布卡西姆还没有看玫瑰就发誓说安达卢西亚的红玫瑰是盖世无双的。但是法拉赫不以为然;他说博学的伊本·库泰巴描述过印度斯坦的花园里有一种玫瑰品种优良,久开不败,艳红的花瓣上有字,写的是:真主之外无真主,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使徒。还说阿布卡西姆肯定见过那种玫瑰。阿布卡西姆惊讶地瞅了他一眼。假如他回说确实见过,大家理所当然会把他看做是信口开河的骗子;假如他否认,大家就会说他不信真主。于是他嘟囔着说,打开世上一切奥秘的钥匙掌握在真主手里,世上一切常绿或者凋谢的事物在真主的圣书里都有记载。这番话在《古兰经》的开头几章有案可查;博得了一片尊敬的喃喃声。阿布卡西姆为自己的能言善辩扬扬得意,正要说真主的作为是十全十美、无法探知的。阿维罗斯想起休谟①的一个仍有争议的论点,插嘴道:

①休谟(1711—1776),苏格兰怀疑主义哲学家、历史学家,著有《有关人类知性的哲学论述》等。

“我宁愿猜测那是博学的伊本·库泰巴或者抄写员的笔误,而不认为世界上长有公开宣布信仰的玫瑰。”

“是啊,这是大实话,”阿布卡西姆说。

“某个旅行家,”诗人阿布达马立克说,“谈到一种树长出的果子竟是绿鸟。我觉得他的话比有字的玫瑰更可信。”

“这很可能是鸟羽毛的颜色引起的误会,”阿维罗斯说,“此外,果实和鸟都是自然界的事物,而文字却是艺术。从树叶到鸟比从玫瑰到文字容易得多。”

另一位客人激烈反对把文字说成是艺术,因为书籍之母《古兰经》的原件在混饨初开以前就有了,一直保存在天堂里。另一个客人说《古兰经》是一种实质,它的形式既可以是人,也可以是动物,这一见解和主张《古兰经》有两面性的人的见解相似。法拉赫详尽地阐述了正统的学说。他说,《古兰经》好比慈悲,乃是真主的属性之一;抄在书上,挂在嘴边,记在心里;语言、符号、文字都是人类创造的,但《古兰经》是永恒不变的。诠释过《理想国》的阿维罗斯原可以指出书籍之母和柏拉图的模式有相似之处,但他说神学这门学问不是阿布卡西姆所能理解的。

别人也注意到了这一点,敦请阿布卡西姆讲些奇事。当时和现在一样,世道凶险;大胆的人可以闯荡江湖,可怜的人逆来顺受。阿布卡西姆的记忆只反映了隐秘的怯懦。他有什么可讲的?再说,他们要他讲些奇迹,而奇迹根本不能言传:孟加拉的月亮和也门的月亮不一样,但描述所用的语言是一样的。阿布卡西姆考虑了片刻,拿腔拿调地开口说:

“到过许多地区和城市的人当然有许多值得一提的见闻。有一件事我只对土耳其国王说过。那发生在新卡兰(广州),也就是生命之河的入海口。”

法拉赫问那个城市是不是离长城很远,也就是伊斯坎达·卡拿因(马其顿的戴双角头盔的亚历山大)为了防御戈格和马戈格①入侵而修建的长城。

①马戈格,《圣经》提到过的小亚细亚古国。

“中间隔着大片沙漠,”阿布卡西姆不禁自命不凡地说。“驼队要走四十天才望见长城的烽火台,据说还要走四十天才能到达城下。我在新卡兰没有遇到一个亲眼看见过或者听说过长城的人。”

阿维罗斯突然感到一种对无限寥廓的空间的敬畏。他瞅着布局对称的花园;觉得自己衰老没用、不合时宜了。阿布卡西姆接着说:一天下午,新卡兰的穆斯林商人们把我带到一栋住着许多人的木头房屋去。那栋外面刷了油漆的房屋很难形容,其实只能算是一个大房间,里面一排排阁楼或者阳台叠床架屋。隔开的空间里,以及地上和屋顶平台上都有人吃吃喝喝。平台上的人有的敲鼓,有的弹琴,还有十五或二十个人(戴着大红颜色的面具)在祷告、歌唱和谈话。他们受囚禁之苦,但没有看到牢房;他们作骑马状,但没有看到马匹;他们在战斗,但手中握的是竹竿;他们倒下死去,随后又爬了起来。

“疯子们的把戏,”法拉赫说,“正常的人看不懂。”

“他们不疯,’”阿布卡西姆不得不加以解释,“一个商人告诉我说他们是在描述一段历史。”

谁也不明白,似乎谁也不想弄明白。阿布卡西姆不知所措,尴尬地向那些洗耳恭听的人作出解释:

“我们不妨设想,他们不是在讲而是在扮演故事。甚至是以弗所的睡觉的人的故事。我们看他们回屋就寝,祷告入睡,他们是睁着眼睛睡的,一面睡一面成长,三百零九年后苏醒过来。我们看他们向小贩买东西时付的是古代钱币,看他们在天堂里和狗一起醒来。那天下午,平台上的人向我们扮演的就是这些。”

“那些人说话吗?”法拉赫问道。

“当然说话啦,”阿布卡西姆为一场他几乎记不清的演出的真实性辩护,厌烦透了。“他们又说又唱,还滔滔不绝地演讲!”

“在那种情况下,”法拉赫说,“根本不需要二十个人。不论怎么复杂的事,有一个人就能说清楚。”

大家同意这个见解。他们赞扬阿拉伯语的优点;说它是真主用来指挥天使们的语言;接着又赞扬阿拉伯人的诗歌。阿布达马立克给予阿拉伯诗歌必要的赞扬之后,却说大马士革或科尔多巴的诗人们抓住田园形象和贝督因人的词汇不放,未免过时了。他说,浩浩荡荡的瓜达尔基维尔河近在眼前,却要去赞美一口井水,岂不可笑。他主张在比喻方面要创新;他说,当祖哈伊尔把命运比作一头瞎眼的骆驼时,人们赞叹不已,但是五个世纪的时光已把赞叹消磨殆尽。大家同意这种见解,虽然已听许多人说过许多遍。阿维罗斯默默不语。最后说话时仿佛在自言自语。

“我也曾支持过阿布达马立克的论点,”阿维罗斯说,“虽然不那么雄辩,道理是一样的。亚历山大城有人说过,只有犯过错误并且悔改的人,才不会再犯;我们不妨补充一句,为了避免错误,最好是有所认识。祖哈伊尔说,经历了八十年的痛苦和光荣之后,他多次看到命运像一头瞎眼的骆驼那样突然把人们踩得稀烂;阿布达马立克知道,那个比喻已经不能令人拍案叫绝。对于这种责难,有许多答复。第一,如果诗歌的目的在于使人惊奇,用来计算惊奇的时间就不是世纪,而是日子、小时、甚至分钟。第二,著名的诗人不应是创造者而是发现者。赞扬贝尔哈诗人伊本一沙拉夫时,人们一再指出,唯有他才能想到拂晓的星星像徐徐飘落的树叶那样的比喻;如果属实,只能证明这种形象不值一提。一个人所能提出的形象与任何人无关。世上的事物千千万万;任何事物都可以进行类比。把星星比作树叶是毫无根据的,同把它们比作鸟和鱼相差无几。与此相反,谁都不会想到,命运是强大而笨拙,单纯而冷漠无情的。谁都会产生这种短暂或者持久的想法,但是唯有祖哈伊尔把它写成了诗。谁表达的都不及他好。此外(这也许是我思考的实质),可以使城堡销蚀的时间,却使诗歌更为充实。祖哈伊尔当初在阿拉伯写诗时,是把老骆驼和命运两个形象加以对比;如今我们重提,是为了纪念祖哈伊尔,并把我们的悲痛和那个亡故的阿拉伯人加以混淆。那个形象原先的两项成分现在变成了四项。时间扩大了诗歌的范围,据我所知,有些诗歌谱了音乐已经广为流传。几年前,我在马拉喀什苦苦思念科尔多巴,不由得吟诵阿布杜拉曼在卢扎法的花园里对一株非洲棕榈的倾诉:

棕榈呵,你和我一样,

也是身在异乡……

这就是诗歌特有的好处;一个怀念东方的国王所说的话被流放非洲的我用来抒发我对西班牙的思念。

后来,阿维罗斯谈到伊斯兰教创立前蒙昧时代的最早的诗人们,他们已经运用沙漠的无穷无尽的语言阐述过种种事物。他为伊本一沙拉夫的空泛感到震惊不是没有道理的,他说古人和《古兰经》里早已涵盖了诗歌的全部内容,他申斥创新的野心是无知和狂妄。大家津津有味地听着,因为古老的东西得到了维护。

阿维罗斯回书房时,报时人在呼唤人们做晨祷。(女眷居住的后院里,黑发的女奴们欺侮了一个红发的女奴,不过他到了下午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