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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书籍名:《重华》    作者:阴炽盛




是他害他流落在外,是他指使简世昌陷害公孙贺,甚至阳石的死也是他步骤中的部分,军权对于个国家来永远占有不可替代的地位。

“已经当面澄清次的事与没有半关系,只是父皇不肯见。”提到仲骆,重勉颇有些讽刺的意味。

最是无情帝王家,最是无情——帝王家。

“知道不会成功的,们的父皇厉害到何重程度相信也见识过,”苦笑声,重勉把玩着手下的缕金酒壶,里面剧毒的浆液散发着香甜的气味,魅惑着无知的生灵“实话,也没有想到次会把也牵连进来,听那集结青卫?怎么也打算造反?”

重华再次开始摸索墙壁,身后的人在什么根本不重要。

“要去哪?”

“回去”

“他不会放过的。”重勉的声音突然转为狠厉。

重华唇角钩笑“那又如何?”

“只是他手中的玩偶,比清楚。”可笑的是他到现在才看清,以前直以为是别人,没想到自己也在里面,父皇啊!您老人家还真是狠。

重华不再言语,面前的墙壁再次无声的开启。

“回去只有死路条。”

重华抬脚跨入没有丝毫犹豫,也许他怕死,但他更怕没有仲骆的世界。

重勉看着那人虚弱却依旧硬挺的脊背,那毫不迟疑的步伐让人看的眼疼,欺身上前,抬手重重击落,揽住重华瞬间软下的躯体,目光更为复杂,是怨是恨,已经不清楚。

良久,扛起重华,转身进入密道之中,他向来不喜欢欠人人情。

  阵冷风透过门窗回旋于简陋的空间,地上的尘土似乎也跟着冰结,春寒料峭,冷意依然,毕竟就连山上的雪也都还没有化尽.

重华猛然惊起,直直的看着身上的粗布被褥,擦去额上冷汗,又梦到年前的事,苦笑,难道到现在他还是放不下吗?

边已然泛白,没有再入眠的必要,重华起身着衣,他还有的生计要维持,哪有什么闲功夫去想那些旧事,认真算起来他离开仲骆也不过半年的时间却远远比那三年的时光显的悠远.

犹记得,当日也是么个破晓的时候,他独自在都外三十里处荒岭里醒来,而打昏他的重勉早已不知去向,身边只用石头写行小字——

欠命,就当回报好,奉劝还是不要回去送死的好.

毫无轻重的句话,到现在重华还没想明白,当时心挂念仲骆的他为何没有回去?

也许是那时候的黎明太过美丽吧,淡白的际下是辽阔的土地,到处盎然着生机,那是多么壮阔的诱惑啊,在它面前似乎连心胸都跟着宽广,大丈夫拿的起放的下,不可否认那时的他真的以为自己可以就么把仲骆淡忘,假如他不是夜夜都要出现在他梦里的话.

颇为无奈的叹口气,将烦扰的心思抛开,拿起墙角的担子扛到肩上,略微整理下腰间的带子,就匆匆出房门.

到处都是黎明的沉寂,却抵挡不生计的逼迫,重华不出意外的在院子里看到忙碌的身影,子显然也看到重华,放下刚提上来的井水,擦擦手“起来?”着又转身进厨房,将几个饼子包裹递给重华,“晚上记得早回来,卖不就算。”

重华将的饭食收好,担子跟着摇晃下,满满吊着的两串草鞋也跟着晃荡,密实的纹路不难看出编者的用心,却也不过想要借此换取几个微薄的小钱,来维持本就拮据的生活,太阳开始散出金光,耀耀的照着个简单到极的小院子,结架的瓜蔓,放满衣物的木盆,以及刚刚下水还在摇晃的井绳,切的切似乎全然不同,他不再是踩在金丝红毯上的高贵太子,不再是众人巴结讨好的皇储殿下,更不再是那心意只为求取丝怜爱的——重华——

仲骆,个名字大概再也不会出现在他面前吧,尽管他现在站着的土地依旧是为他所拥有,尽管在旁人看来他依旧是皇帝的子民,只是民而非子,又有何妨?

“咳咳,哑巴还没走啊”阵咳嗽传来,只见先前那子赶紧跑过去,满脸担心。

“爹,您怎么么早就起,再进屋睡会吧,会叫您吃早饭。”

“丫头,爹辈子劳碌惯,睡不着,还不如出来纳两双草鞋。”皱纹深深的陷在老者的脸上,带着所有被压迫的人所共有的浑浊,他们习惯生计奔波的劳碌,也习惯自己生存的准则,其实只要能活着饿不死在他们来就已经够。

现在老者最大的心愿就是将年已过双十的儿嫁出去,他老,只不定什么时候两腿蹬就那么去,剩下么个儿如何放的下心?

不是没有人来求亲,他家虽然穷却也不愿闺受啥罪,小的是万不能作的,可好人家要的嫁妆他们却也是实在给不起,也就样拖年又年,眼见着自己闺过嫁娶的年纪,却也是毫无办法。

年前,他在湖边捡到个哑巴,老者面色复杂的看着挑着草鞋担子的俊美青年,模样是好,就连村口的秀才都不及他,人也勤快,就是、是个哑巴,罢罢,只要人不坏就好,至于能不能话——

“唉”老者叹口气,对重华道“哑巴,今晚上早回来,老丈有话对。”儿的婚事不能耽搁。

人在他家里住么久,他还是看好的,只不定来年就可以抱上外孙,想到里又不禁高兴起来,喜喜愁愁的转遭,终还是那句话,儿孙自有儿孙福,老他也管不动,至于什么因缘,娶妻圆房之后再去,家里积蓄不多,但好歹还能办上两桌席,请个街坊四邻也就是,从头到尾老汉都没有想过重华的意见,也许在他看来,流落街头又是哑巴的重华根本就没有拒绝他的可能。

轮红日露出半脸风华,几多娇媚——

风云再起

早春的气还颇有些寒冷,但正午的时候还是可以明显的感觉到炎热,大大的太阳晒在头顶上,让人有些睁不开眼睛,各色的马车在街道上穿梭来去,行人也显的有些颓废,脚步匆忙的奔波着,有太多事情等着他们去作,重华寻处阴凉的地方,安置好摊子,准备开始的生计,瞧瞧脚上的草鞋,已经有些磨损,山路崎岖,着实让他有些吃不消,好在已经不像以前那样会时不时的流血,至于那层厚厚的茧子,也算是种保护不是?

里是龙华镇,总体来还算繁荣,是宗州前往水的必经之地,乌龙屯就位于龙华镇东三十里,也就是重华现在居住的地方.

乌龙屯既不靠山也不靠水,生的鸟不下蛋鸡不拉屎的穷地方,重华当初出现在那里也是机缘巧合,至于为什么会选择在那里留下,重华想,大概是走的倦吧.

他儿时也曾梦想,有可以纵情驰骋沙场,可以笑傲湖边风月,淡看山水云烟,可不知道什么时候些事情已经被他全数遗弃,从那时起他的眼里只有仲骆的影子,所有的切也都围绕着仲骆旋转,因为仲骆的喜好而喜好,因为仲骆的选择而选择,终日里也只有仲骆可以让他留下心思.

次意外离开,对他来,不可谓不是个转机,至少在那刻他想起许多仲骆以外的事情,眼前的世界也似乎开阔,可他没有计算到的是,他的身体,在经过几次重伤之后,即使是仙族也难以完全复合,再加上精神上的极度匮乏,重华还是倒下来,流落街头,餐风露宿本没什么,可病却出大麻烦,要不是得王老伯伸出援手,只怕他现在也就是路边的堆枯骨.

突然又想到佳云,无可否认佳云是个很好的子,即使没有出众的容貌和高贵的身世,重华依旧不认为佳云配不上他,相反是他配不上才对,王老伯的意思他明白,只是没想到刻意的回避还是不能阻止事情的发展,也许真是他离开的时候,将双草鞋拿在手里,伸给每个过路的人看,现在的重华早已习惯种生活甚至开始贪恋.

辆华丽的马车从重华面前驶过,精致的车壁,不难看出车中人非富既贵,马车右后方不紧不慢的跟着几匹马,亦是神俊,当先人身着无领开襟大锻子紫纹袍,手拿镶金描扇,扇绘山水,通灵笔墨,身后跟随的护卫家丁也个个孔武有力,不似寻常人家.

马车在客栈门前停下,先是下来个丫鬟,挪好脚踏,才小心的把车中的子扶出,时那紫袍人也下马,与那子先后进客栈,重华并没有注意那边的情况,在他看来还是怎么把眼前些草鞋卖出去才是正理,佳云不,不代表他不知道,若是卖不出去,个月只怕连米都没有,叹口气,以前只道下百姓安康,谁知其中辛苦竟是只得温饱而不能.

刹那见人埋首案牍的样子出现在重华面前,下刻便被无情的甩去.

莫家客栈是龙华镇上最大的间客栈,因为来往间常有贵客入住所以也是颇具规模,厢房杯盏无不考究非常,当然价钱也不是般人住的起的.

“莫掌柜客气,小侄次带家妹前往水也是匆忙,能得如此招待已然受宠若惊。”

“花少爷客气,不知小姐可有什么需要?”莫家客栈的老板诚惶诚恐的跟在花无商的身后,就怕有星半的怠慢,下首富是花家,花家财势何曾是他们种人可以比的。

“路途劳顿,家妹教养惯,次出远门也是为难,想是倦,莫掌柜没什么事的话可以去忙。”赶个月的路,别是他家那位小姐,就是他个子也是吃不消!

但孙家给的期限眼见就要到,好不容易把小妹服,总不能因为赶不及而泡汤吧!

揉揉额头,花无商推门而入,正见花家大小姐望着窗外愣神,叹口气,不禁又恼上心头,那个马十有什么好的,不过就是个小小花匠,值得他花家的大小姐如此想念?

在花大小姐对面坐下,对于个母同胞的妹妹,花无商也是多所怜惜,若不是花家实在需要孙家相助,眼前又机会难得,他父子也不会想逼迫于,可照父亲的话,那是为好,也没错,先不那个花匠莫名失踪,就是人在眼前,个花匠又如何比的水郡孙家的继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