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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情舞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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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书籍名:《订情舞会》    作者:叶小岚


《订情舞会》

作者:叶小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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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像我这样一个男人

睡前需要酒精

醒来需要床前吻

似乎从来没有过清醒和灵魂

像我这样一个男人

有点癫狂有点认真

半带侠骨半带柔情

在世间潇洒任我行

一个男人

像我这样也无妨

即使没有人为我鼓掌

也不会感觉孤单

沈庭辉在睡意蒙胧中醒来,下意识中又想起了这首诗。

的确是—首好诗!

他几次都想找到这个教他觉得“深得我心”的现代诗人对面畅饮两杯,一则对他的才情表达激赏,同时冀望和他吐露一点属於男人的心事……,他还幻想过,也许就此他们结为知己!

但他毕竟没有这样做。原因是,他觉得自己年纪愈来愈大,多少得掩饰一下自己的多愁善感,另外一个原因是,这首诗并不算是为他量身订做的,是他自己动手把它修改了,这才如此地符合他自己风流自赏的特质!他不知道应该感到得意,还是必须

觉得有些伤感,因为人家的诗原来并不是这么写的,人家是说,睡前不需要酒精,醒来没有床前吻,而且灵魂永远是清醒的……这么些回事,和他沈庭辉的风流和风格根本完全相反!可也就这等神妙的,原诗经过他自己诚实的—百八十度大修改,竟然完完全全传神地符合他自己。

他不由得不在每次想起这首诗时,又对自己赞叹起来,不,他简直是有点自恋!

对於自己的风流、自己的快意人生、挥洒自如等等,他简直陶醉得要命!

哈,可是今天不。

今天想起这首诗,令他觉得厌倦!

身为一个三十五岁的富有单身男人,今天他忽然感到悲哀、空虚、失落、颓废……人生的一切都是这等虚无缥缈、不着边际。

他是破产了?被女朋友遗弃?还是做了什么丧失颜面的事登上报章杂志的花边新闻?

不,什么也没有发生,他还是一个随时就能呼风唤雨的富豪,身旁美女围绕,一支电话就可以合法地把一毛钱变成一块钱、十块钱甚至一百块、一干块!

他之所以突然之间变得这么软弱没劲,全都因为那没来由的多愁善感!他是一个道道地地、多愁善感的男人。

他像只大海星一样软趴趴地趴在圆形大床上,压在一堆雪白而香气扑鼻的枕褥之间,他动也不想动,简直颓废到了极点。

“起来嘛,大车哥哥,培根蛋三明治和奶茶都帮你弄好了,等一下凉了硬了,我可不管!”

许宝珊只披了一件透明纱袄,袄内是纯蚕丝的粉色性感内衣裤,长鬈发斜拢一边披垂左肩,端着托盘,打赤脚,一双羲大利手工制宝石拖鞋七歪八倒,歪在象牙白的长毛地毯上,卧室内到处纱缦掩垂,花香四溢,简直就是阿拉伯王孙贵族的皇宫。

“起来呀,大车,我不管你喽!”宝珊又推了他一把,嘟着嘴便把托盘放在床头茶几上,坐在床边无奈地拨弄他手臂上又长又卷又软的手毛。

“嗯……”沈庭辉无奈地呻吟一声,只想让宝珊确定他还是活着。

她的搔弄让他有些发痒,但他懒得反应。逼不得已,他撑开没让被褥压盖的一边眼皮,让自己的眼珠子翻出来,他刚好看见她呼之欲出的丰满乳房遮住了整个天花板。

这个女人,是他第三十几任还是四十几任女朋友?天啊,想到自己的情人榜名单,他的太阳穴就忿怒抗议起来。他唯一能确认的就是她也是他一心想要、不能从缺的一个女人,黄金比例的身材、娇艳欲滴的睑蛋……,为什么每一个他想要的女人在经过他的宠爱之後都变成同一个样子?他是情妇训练班的经理还是玩伴俱乐部的教练?还是一个毁损女人的魔鬼专家?

总之,不管是什么样的女人,到了他身边就变成一个标准情妇,像一盘道地口味的义大利海鲜硬米炒饭,它的味道如出一辙,完完全全没有期待的空间。

他是女人心中理想的猎物。温存、多情、慷慨,只要迷住他,任你予取予求,不论是他的财富,还是他的灵肉。

他很清楚这一点,无法自拔,甚至自恋!

“好啦,大车哥哥,你到底吃不吃你的培根蛋?这是人家千辛万苦爬起来做的,你闻闻看,人家身上都是油烟味,你到底领不领情?”

宝珊索性把手像探测器一样钻进他的胯下去,一边捏弄著他的宝贝一边俯下身去,把一对丰乳在他的肩头上揉擦。

一个宠坏了的、损毁了的女人!她只想把他榨乾,锲而不舍、绝不善罢甘休!

他还是燥热了起来,反身就把她整个压下去。

她真柔软!比法国进门的超弹力弹簧床垫还有弹性。她光滑、细致,而且还湿热,像一块修炼成了精的海棉,要把他吸吮得乾乾净净。

这就是他的床前吻。

他总不能把人家的好诗改成:“醒来就需要性爱”吧?

“你这贪吃鬼!现在培根蛋真的凉透了,看你怎么吃它?”

宝珊心满意足地任他压着,意态撩人地瞅着他撒娇,她喜欢极了看他射精之後的样子,那证明着他对她毫无抵抗力,只能弃械投降!

“你老是要喂我吃双份,不怕我撑死?”


他从她身上爬起来,嗅嗅那盘早点就往浴室走。养尊处优的他,自然把端进卧房的早餐当成晨间调情的道具而已。

宝珊完全认同这—点。她根本不在乎他会不会吃它。只要他把她最想要的东西给了她,其他根本不重要。她喜欢他的双关语,他满足她的无尽需索等於证明了她无时无刻宰割他的魅力,尽管他今天显得有些心不在焉,她也绝不放过他!

他从浴室里出来,精神并没有更好一点。

宝珊还腻在床上,看起来简直像一只吸血蛭。浑圆、饱鼓、雪白、充满弹力的一只蛭。

像我这样一个男人醒来需要“床前吻”……(千篇一律的性爱,一律以射精结束。)

即使没有人为我鼓掌也不会感到孤单……。

他有点想哭,觉得无比悲哀。

因为他又发现,这首诗在今天必须重新改写。

这世上没有他的知己。诗人不是,那个和他在银行家俱乐部把酒言欢的心理医师也不是,宝珊也不是,机灵善解人意的黄兴亚也不是……

他孤单极了。

他一直以GIVE为乐,一直以不需要TAKE为荣。

今天他竟然颠覆了自己的信念。

是女朋友太多?做爱太多?还是黄豆炒得太凶、赚得太猛?人生不过性爱、女人和金钱游戏而已?

他玩腻了,只想问问上帝,人间可有什么新乐子,让他不要觉得这么空虚、这么无聊?

“大车车,你为什么显得这么委靡?”宝珊甚至不会这样问一声。好像他虽然一向神气,偶尔沮丧也是应该,反正他永远不会少一根汗毛、缺一个角,因为他是沈庭辉!

乱歪倒在地毯上的折叠式行动电话响了起来,他不得不把它拾起。

“喂,沈庭辉。”他报上自己的名字,没有向来意气风发的意味。

“是车车啊,我是妈咪。”老太太的声音充满宠纵慈爱,从话机里飘出来。

“噢,是妈咪,这么一大早找我?”他有气无力地回答。

“这么早?我都吃过午餐了。老实告诉妈咪,你在哪个女人床上?”

“我在淡水。妈咪,你有要紧事找我?”

庭辉老实招供。关於他的风流,没有任何人比老太太更了解、更纵容。风流的儿子和风流的丈夫,对一个女人来讲,同样的风流,在丈夫身上是毒药,在儿子身上只是蜜糖。一个风流的儿子似乎挺可爱,因为做母亲的永远不会受害,甚至乐於看见别的女人因此吃尽苦头!

“是啊,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只能交给你办。车车,你什么时候来看妈咪?”事实上,关於儿子在哪个女人床上醒来这回事,老太太根本不在意。

沈庭辉在情绪低潮中忽然感应到一个最黑暗的讯息。人在悲观中总会想起最糟的状况。

难不成老太太又想旧事重提,想逼他结婚,让她抱孙子?据他所知,她早已在十年前便死了这条心!难道,今天他会忽然感到浑身不对劲便是因有预感到她再度死灰复燃,要逼迫他认定、守着一个女人到老死?

“好吧,妈咪,我这就过去。”

他顺从地答应了,心里却在抗议:“哈,算了少来,我不会就范的!妈咪!”

宝珊指使着他穿这件裤子,搭配那件上衣,再穿上那双鞋子,最後再喷洒一瓶古龙水,才放他离开。

像我这样一个男人有点癫狂又有点认真……

他钻进他的红色保时捷跑车,脑里回绕著那首需要再度修改的诗句,不停地摇头、摇头。

沈老太太年近七十,带着众多仆人住在阳明山的豪华罗马建筑别墅里。

她在三十四岁才生下了长子庭辉,接着又生次子庭轩,这才因高龄产妇的顾虑而终止了这辈子养儿育女的任务和使命。

而现在,她有数不清的外孙、外孙女,却是连一个可以真正承传家业的第三代孙子都没有。因为,三十五岁的庭辉玩心末收,抵死也不安於室,而三十岁的次子庭轩,却又是事业至上,眼界比天高,没有女孩子让他看得上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