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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转野蛮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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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书籍名:《玩转野蛮部落》    作者:阿达




少女们发辫上装饰着鹿茸。

她们脱下盛装,穿得很单薄。我想,我没有什么可害羞的。

十二位女官静立在池边,拿着香薰。池上全是娇红的花瓣,水中氤氲着温暖的气流。

四位女祭司走下池子,其中两位扶着我的肩,另外两位握住我的脚。我被安放在圣水池里。

她们开始向我的身上抛洒香水。整个池子都弥漫着芳香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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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池中站起,踩在铺地的斗篷上,银色的丝线结成奇异的网,在斗篷上蔓延。我踏着莲花图腾,鹿纹,鹿斑,走到圣坛边。

十二位女官准备了更华丽的衣服,披在我身上。

头发被束起来,编成莲花形状,中间夹杂银色的丝线,编成精美的鹿纹。

头冠从丝绒缎子下取出来,还是之前那一只鹿头,上面加了更多的装饰,十分高贵典雅。

我穿戴完毕,披上一件更长,更繁华的斗篷,走出圣水池。

我被带到另一个大殿里。殿堂十分雄伟,穹顶高达数十丈。采光很巧妙,阳光星星点点,投在殿堂里,拼成奇妙的图案,并且随着一块转动的穹顶,变幻出千万种图形。

我踩着光点,走到大殿中央。

一个身着盛装的男人向我走来。

神官们凑响钟罄,古老悠远。

我居然听懂了他们的唱词:

“万能的神,请赐予我们鹿族以繁荣,与安宁。”

鹿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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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装的男人走过来,我们并肩站在神像前。他的脸上画着浓妆,头上顶着一只鹿冠。那只雄鹿比我之前看见的更加威武,庄严。它的鹿角也更加粗狂,尖锐,显示着主人的威严。鹿眼是两颗蓝宝石。

他转过脸,嘴唇浮现一丝喜悦的笑意。他的眉毛锐利而修长,涂着眉黛,黑色的眼影将面部衬托得更加威严。

我看不清他的脸,看清的只是他的妆容。

但是,我知道,这是我的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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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官们唱起歌谣,女官们举着各种各样银光的法器,与之一唱一和。

“无上的神明,请赐予我们的族王与王妃永享太平,多子多福,相信相爱。”

然后是一些我也听不懂的更为古老的咒语。

我嫁给了一个我不认识的国王,鹿族的族主。

我只能感觉到他的年轻,除此之外,我一无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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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结束了。

女官们与神官一起退出神殿。夫君离我而去。他扶着我的肩膀,低下头,对我说:“等我。”

我被一个嬷嬷引领,带入一个华丽的长廊。长廊没有尽头,到处都是华丽的锦缎。我从长廊中一路走过,晚风吹动帘布,神秘而梦幻。

“吱呀—”

我觉得背后有一扇门被关上了。赶紧回头。

长廊中已经空无一人,只有我。

我丝毫没有感觉到害怕。我只有一种奇怪的幸福感。

我向前走去,掀开一道锦帘。

这里是族王的寝宫。

我一直走到寝宫的中央。

前面有一张宽大的睡床,铺着层层叠叠的锦缎,天鹅绒的被单一直铺垂至地板,床上撒着娇红的花瓣。

“米拉。”

突然,耳边一声低吟,一双手环住了我的腰。

我被抱了起来,扛在肩上。

“放,放我下来。”

我踢了两下腿。

“你是我的新娘子。”

夫君“呵呵”笑了一声,声音十分悦耳。

这是喜悦的笑声,苦尽甘来的笑声。我不知道我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我能感觉到那种喜悦。因为,我也有着同样的幸福感觉。

夫君将我举起来,仰望着我的脸。

我也低头看着他。

他的妆容已被洗去,只留下淡淡的蓝色眼影。

是一个俊秀的少年,非常俊秀,而且身材健美,曲线十分玲珑。

“沐云。”

我喊出了他的名字。羞红了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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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云将我抱到床前,小心翼翼将我放在天鹅绒上,就像放置一块易碎的珍宝。

他的手抚过我的肩,探进衣服,带子被解下来。我抓住他的手臂。

他的身子俯下来,精致的肌肉贴在我皮肤上。他的眼睛望着我的眼睛。

“你是我的新娘,米拉,我们再也不要分离。”

我已经晕眩,在晕眩中迷失了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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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王的王妃  第九回  我非乖乖女

“量子,量子。”

我听见爸爸的声音。

我躺在县医院的病床上。

外婆来了,眼中有担忧的泪水。

“爸爸……”我望着爸爸关切的眼神,脸上全是迷惑。

“你总算醒了。”爸爸抓着我的手,摸一下我的额头。外婆端来一碗参汤,给我喝下。

“女孩子家以后不要这么冲动,外面遇到危险,能够避过去就尽量避过,你看,你才短短一年,就出了这么多事情,我和你爸爸可担心死了。”外婆一边帮我擦嘴角的参汤,一边苦口婆心劝导我。

我从来就是这样,只要遇见一点事情,就要跑过去赶场子凑热闹,特别是遇见不平事时,这种冲动的个性尤其改不了。我也不知道自己这种好斗的个性遗传的哪个,至少我爸爸妈妈都不是这样冲动的人。我爸爸是初中语文教师,性格平和,像个圣人。我妈妈是公司里的小职员,工作清闲,基本就在家里喝茶打毛线,除此之外,没有其它事情。

也许是因为我从小看了太多的武侠。侠客的世界令我充满向往。我读金庸,看古龙,还有其它能够找到的一切武侠作品,一本一本地看,津津有味,乐此不疲。如果有武侠博士学位的话,我想,我一定已经成为博士了。我甚至去学习跆拳道,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没有别的原因,只有一个目的,与我心目中的武侠世界接轨。

我觉得,人总要做点实际性的东西,不能满脑子空想。一味地坐下来看书,在心里面想象,是不可能领略到侠的真谛的。不出去打抱两下不平,就不算一个真正的侠者。虽然我这个想法,一直都被我爸爸批为荒谬,不可理喻,但是,我依旧坚持自己的信念,并烈性不改。

如果不是近段发生这么多事,我想,我将依旧停留在乖乖女的层面上,学习物理,勇攀科学高峰,后面的路一帆风顺,不定哪天就真的像我妈希望的那样,成为爱因斯坦第二。不过,现在,我已经丢掉了乖乖女的帽子,成为众人眼中的异类女子。

我对新的身份很不习惯,不过,管他呢,也许,这样反倒更像是阿彪的马子。他是太保,我就是太妹,我不在乎。

想到阿彪,我又觉得难过了。

阿彪现在一定在某一个我不知道的地方,一个人静静地等待时间过去,众人淡忘了那起杀人案,然后突然在某一个晴天,走到我面前,说:“嗨,我叫沐云,我们交个朋友吧。”

然后,我们用他的新身份在一个警察找不到的地方安居,相伴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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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云。

这是一个怎样的名字,为什么我会第一个想到沐云,而不是沐星,慕名,流星,流云,为什么偏偏就是沐云呢?

我不知道。

我发现妈妈不在这里,我问爸爸:“妈呢?”

爸爸的眼睛闪烁了一下:“你妈妈在医院里,病还没好呢。”

“是吗?发烧有这么严重吗?我的枪伤都快好了耶……”我嘟哝着,很不满。

外婆看了爸爸一眼说:“让量子休息吧,我们出去一下,你下午还要上课,这里我照顾就行了。”说罢,带着爸爸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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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睡在医院里。这里是武汉,再也没有一个人会过来看我,不论是米达,还是松明,阿彪,我想也不敢想了。只要他平安,就算这一生不再见他,我也甘愿。

我的眼泪流了下来,也许,我真的一生都见不到他了。

他这样的个性,今天不出事,以后也会出事。这只是迟早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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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伤很快就痊愈了。

我在上海读完了后面两年书。松明经常过来陪我,带着吴米达。我们又回到了大一大二的时代,三个好朋友一起,在校园里嬉笑玩闹。吴米达将松明分一半给我,我们同时拥有同一个二爷。吴米达继续当我的大爷,我也继续当吴米达的大爷。色狼徐松明左拥右抱,在两个美女的陪伴下度过了留校监察的一年半时间。因为阿彪再也没有出现,而松明又实在没有杀人。他终于自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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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毕业的那一天到来的时候,吴米达和我抱在一起哭。

她学文,我学理,我们将在不同的地方工作,松明继续读研究生。

我实在很纳闷他这样的人为什么要读研究生,因为,连我这样的物理天才都没有读研究生呢。

因为我爸爸给我找了一份好工作,在广州一家大公司上班。我从来不知道平日里不显山不露水的教师爸爸,居然有这样的能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