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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欢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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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书籍名:《俱欢颜》    作者:蔡小雀




砰地一声,坦斯和对方同时蹬蹬蹬地倒退三步,好不容易才稳住踉跄的脚步。

“你见鬼的是怎么回事?”他抬眼怒瞪面前这个走路不看路的家伙,却差点被吓到。

一头披散的长发飘飘,遮得看不到脸也看不见表情,身上的白衣白裙也飘飘,猛一看,还以为是哪部电影飘出的女鬼咧。

幸亏现在是大白天,他又看到白裙底下露出穿着凉鞋的小脚,而且刚刚撞上时的温暖和坚实感还犹存,否则他真有可能立刻夺门而逃。

这叫“色大胆小怕狗咬”吗?

啐啐啐,他的成语一向不灵光。

“我的眼镜……”冬红眯起眼睛,小巧的脸蛋在长发遮掩下看得不甚清楚,不过从声音中感觉得出她在皱眉。

“什么眼镜?”他朝她走进一步,脚底传来踩到异物的感觉,伴随着一声啪啦声响起,两个人同时呆了一呆。

“你脚下的……该不会是我的眼镜吧?”冬红指控道。

“不是!”他本能地否认,心虚的用鞋尖把脚底的东西往后推了推,试图把证物藏起来。

她伸手拨开垂散在眼前的长长发丝,可是近视九百度的她只模模糊糊地看见他的轮廓,看不见他脸上的虚惶。

她耸耸肩,“可以麻烦你帮我找一下眼镜吗?”

“当然可以。”坦斯如释重负,急忙堆出满脸殷勤,假意四处张望,“哎呀,不知道掉到哪里去了,不好找呢。”

冬红备感困扰地揉了揉眉心。眼镜等于是她的眼睛,现在她眼前一片雾蒙蒙,跟个睁眼瞎子没两样,待会怎么骑车回家?

假如眼镜真的不见了,那她就得花一笔钱和浪费半个小时以上的时间重新配副眼镜。

她有点怀疑地再次求证,“你确定没有踩到我的眼镜?那我刚才听到的啪一声是什么?”

他额上沁出冷汗,难掩一丝羞傀,直觉就想“投案”,可是刚刚死活都不认,现在若是承认,岂不是更会给人他是个大混帐的印象吗?

“那是……我踩碎我手机的声音。”他撒着谎,吞着口水道:“你近视多少度?”

“九百度……干嘛问?”她不解的反问。

“小姐,这都是我的错,我会帮你配一副新的眼镜。”

“那倒不用了。”她摇摇头,如瀑长发随着她的动作轻轻地摆动,坦斯这才发现她有一张清秀的鹅蛋脸,而且那头乌黑发丝轻易就能让男人心生遐想。“不完全是你的关系,我经常走路不看路,这也是上天给我的惩罚,我没事,谢谢。”

他目不转睛地看着她微带迟疑地迈开脚步,急忙拦住她,“小姐,等等。”

冬红抬头望向他,还是看不清他的脸庞,只知道他很高,声音清朗好听,还带着一丝奇异的慵懒气息,她没来由对这个声音生起了一股好感。

“什么事?”

“你是饭店的住房客人吗?”他盯着她微凝烟波的水汪汪杏眸,雅致秀气的模样,突然发现她并不像第一眼所看见的那么平凡无奇。

“不是。”她轻蹙起眉头,警觉地问:“为什么问?”

“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想要跟你赔个礼。”他一脸真挚地说,“我真的想送一副眼镜给你。”

“真的不用了。”如果她不是对自己平凡普通的外貌有绝对的信心,说不定会误会他想藉机会搭讪呢。

看她举步又要走,他隐隐作痛的良心发作得更加厉害,再次挡在她身前。“小姐,我坚持。”

冬红皱起眉,“先生,请你不要像个登徒子一样,你我都知道在我身上浪费时间是多余的,你有闲有钱,应该去找其他的对象试试。”

“登徒子?那是什么意思?”坦斯不解的发问。

“登徒子就是……”她突然想到干嘛跟个陌生人讲那么多。“我还有事,恕不奉陪了,再见。”

她想要走,又被他的长臂硬生生给抓了回来,纵然好脾气如她,也忍不住有些光火了。

“放开我的领子啦!”她愠怒的喊道。

“我们还没谈完。”他坚持,手上的动作一点也没放松。

平时他是不会对一个既不美也不艳的女子产生兴趣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因为最近贺尔蒙失调的关系,他莫名其妙就想找人讲讲话、聊聊天,并且做一些平常打死他也不可能做的蠢事。

“大庭广众之下,不要闹得太难看。”她气恼地逼近他的脸庞,睁大眼睛拚命想要看清楚登徒子的脸,待会报警时才描述得出来。

坦斯微微一笑,好整以暇地欣赏着她靠近的小巧脸庞,由衷地脱口而出:“你的肌肤真好,嫩得像小宝宝……”

冬红一愣,怒气立刻被满脸的窘红赶跑,她结结巴巴地道:“你在胡说……什么……东、东西……”

他忍不住伸出修长的食指,轻轻戳了下她吹弹可破的粉嫩脸颊,顿时大呼小叫起来,“你没有搽粉!”

她的脸红得跟猴子屁股一样,用力挣脱他的拎握,气恼地瞪着他,“男女授受不亲,做什么动手动脚的?”

“男女soso不亲是什么意思?”他再次困惑了。

她瞪着他,以为他故意出言讽刺耍人,“一点都不好笑,再见。”

“小……”他话还没说完,就被她狠狠踩了一脚,“哎呀!你怎么”一语不发“就踩我,我做错了什么?”

“‘一语不发’不是这么用的。”她应该转身就走,不理这个纠纠缠缠的男人,可是他的成语烂得让她忍不住想纠正。

“不是吗?”他苦思了一下,“那我要形容你连个回答和为什么都没讲就踩我的脚,应该怎么说?”

“你可以说不分青红皂白,或是不稍加解释。”她莫名其妙变成了国文老师,煞有介事地解说起来。

“原来是这样。”他兴高采烈地道:“那我可以说‘不解风情’吗?”

“‘不解风情’也不是这样用的。”她皱眉的谆谆教诲,“‘不解风情’是指不能领略对方的心意。”

坦斯恍然大悟地点点头,“原来是这个意思啊,难怪我常常听到有女人对我说这句话。”

“你真是老王卖瓜……”

“自卖自夸。”他接口道,一脸得意地看着她,“这句我会。”

冬红看着他,忍不住笑了。

坦斯目不转睛地凝视着她的笑容,“你笑起来好‘颠倒黑白’。”

她一愣,微笑登时变成狂笑,“哇哈哈哈……”

天啊,真要命。

冬红捧着肚子,拚命想忍,却怎么也忍不住。

怎么有人成语烂成这样,却又能说得如此理直气壮呢?

“咦,我又说错了吗?”他挠挠头。

“很对、很对。”她边笑边吸气,挥挥手道:“这句用得很好。”

“是吗?”他很是怀疑地看着她的表情,“你确定?”

瞧她笑得花枝胡乱颤动的样子,很可疑哦!

不过成语是坦斯最弱的一环,他着实没什么信心,所以被人笑也只能认命。

“千真万确。”她边笑边走,而他则是情不自禁地跟在她身后。

“小姐,你的成语说得真好,是个中文老师吧?请问一下你收学生吗?”

没有眼镜,眼前景物就像雾里看花越看越花的冬红,每踏出一步都带着迟疑和谨慎,所以也很难摆脱得掉他,在走出饭店大门前,她只能够回答他的问题。

“我不是老师,也不收学生。”她随手拨开垂落颊边的一绺发丝。嗯,下次要记得带条橡皮筋绑头发。

不过,每次带出门的橡皮筋不是疑似失踪,就是莫名其妙地被她拉坏,搞到最后依旧得散乱着一头长发,风一吹来,颇有疯女十八年的味道。

“你今天是来吃饭的吗?还是跟人有约?或者是……”他带着一丝惊喜,“难道你是春天的员工?”

“都不是,我只是受人之托来拿东西。”冬红被他唠叨碎念到受不了,回头瞪了他一眼。

怎么一个大男人会这么拖拖拉拉、婆婆妈妈的?

只可惜坦斯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进化成神奇宝贝“近视兽”,任凭他人白眼如利箭,他统统看不见。

“拿什么东西?”他继续追问。

她索性站定脚步,仰头看着他,“先生,请问你很无聊吗?”

坦斯眼睛一亮,刹那间大有将她引为知己的冲动。“你怎么知道?你真是太神了!”

“而你真是太神经……了。”她勉强跳过那个“病”字。

他抓抓浓密的黑发,笑呵呵的,“这还是第一次有人这么赞美我。”

赞美?他有没有搞错?

冬红又好笑又好气,愣在当场半天,最后只得摇摇头,“太扯了。”

见她举步又要走,他急忙道:“Won‘tyouevertellmeyourname?”

她一听见英文,受训多年的本能直觉发挥,在她来得及意识到并控制前,答案已经脱口而出,“MynameisGarwood。”

可恶!

她飞快捂住嘴巴,可以已经来不及了。

坦斯一呆,“Garwood?这应该是姓吧?”

她又窘迫又没好气地道:“这是我母亲坚持帮我取的英文名字,但如果你在路上叫我Garwood,我绝对不会回答你的。”

“伯母真是……品味不平啊。”他摇头晃脑地道。

“你要讲的是‘品味不凡’吧?”她怀疑地挑起一边的眉。

他点头如捣蒜,“对对对,你真是太聪明了,与我心有七窍生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