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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棉花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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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书籍名:《爱上棉花糖》    作者:夙云




更离谱的是她才一奔进电梯,丝袜就不小心被皮包的钩子勾破了一个大洞。往镜子一看时,才发用鞋子的颜色居然不一样?一只脚是竭色,一只脚是黑色……活了二十五个年头,她从来没有如此衰的一天。

不,也许有……不过那已经离她好远了。

这都怪老板突然打电话约她到摩天大楼的顶楼喝咖啡,谈公事。也不早点通知,害她因为时间太赶,而频频出错。

终于到了。这算是吊在半空中的咖啡厅吧,让她联想起卡通的“天空之城”。

她气呼呼地冲出了电梯,找寻金雍宇的身影。没多久,便看到他在对她挥手,她立刻奔了过去,沿路就开始破口大骂:“要谈公事,到办公室就好啊!那么浪费钱干嘛?”

话一说完,她便噤住了口,心几乎要从嘴里跳了出来,整个人像被抽掉神经般的陷人虚幻游离里。

眼前坐着的不只金雍宇一个人,身旁还多了个他。

这么多年来,他杳无踪影,直到前些日子,媒体报导他要结婚的消息……

“我来介绍一下——”金雍宇不知是真不知情,还是故做正经?他慎重地介绍着:“这是天盛集团的葛震霍先生。这是找的心腹幻笛,她是商界的名女人,你一定知道她的。”

“阶好!久仰大名!”葛震霍伸手握住幻笛的手。

那一秒间,她可以感到他的手加上了力道。

“你们先聊,我先离开一下。”雍宇的行动电话在此时响起,他一听到是萨儿的声音,便喜孜孜地起身,前往长廊准备好好地甜言蜜语一番。

“雍宇……”幻笛想叫住他,尾随他出去,她不要一个人孤军奋战。

出乎意外,葛震霍竟然不动声色地伸手从桌下拉住她的膝盖,让她无法动弹。

“你——”大庭广众之下,他的“明目张胆”没人看得到。“放手!”她咬牙切齿,双眼喷出火花。

“这是你吗?”葛震霍真的要大失所望了。“你难道忘了十七岁时的你,是个开放的小太妹,不知羞耻地主动要跟我上床……怎么?用在二十五岁了,反而越活越回去,成了拘谨古板的老淑女……怎么回事?‘棉花糖’!”

一提到过去,幻笛就一肚子气。

“谁没有过去?”幻笛大言不惭地反击着。“就算我在十七岁时跟你上过床,也不表示我二十五岁会‘再’跟你上床!”她狠毒地说道。“你——已经不列入我的名单之中了。我会跟任何男人上床,就是死也不会选择你——”

她要让他看看她这几年的“功力”,她绝对不再是哀怨自怜的“棉花糖”……

葛震霍大笑三声,不屑地说着:“我就说嘛!‘棉花糖’何德何能,年纪轻轻就能坐上台湾产经界女强人的位子,这不过就是靠双腿一开,任男人对你予取予求——”

她目光一闪,愤怒地伸出手来,打算用力地挥向他的面颊。谁知她的手立刻被他狠狠地握住,只能停留。

“你十七岁时打过我,现在休想我会再任由你打。”他咬牙切齿道。“没人敢打我,只有你。就算是过了八年的时间,我都还记得你欠找的一巴掌。”

“住口!”幻笛手足无措时,总是习惯性的咬咬下唇,这小动作并没有逃过他犀利的目光。她每每心烦意乱时,更会把下唇咬得发紫,那总是让他心疼她的樱桃小唇。八年了,她的坏习惯仍是没变。

“我有今天的财富和地位,是完全靠自己的实力和头脑得来,我警告你,不准你侮辱我,胡言乱语。”她愤恨地说着。

“是吗?”葛震霍根本不以为然。“我记得你曾经为了钱,不惜跟我上床……”他的手放在她的大腿上,仍然没有移开的意思。不但说着充满挑逗的话,还不怀好意地用力捏住了她的大腿。

“住口!”幻笛气急败坏地低声叫嚷着。“我唯独跟你……”那是她生平最大的错误——

当她正想继续骂下去时,却突然住了口。

算了吧!何必跟他解释得那么清楚,就继续让他误会吧!让他认定她就是认钱不认人的小太妹,让他气得半死。

她怀疑八年后他再度出现的动机,她不明白他为什么对她玩弄他的事总是耿耿于怀,选在媒体宣布他要结婚时又回来找她,而且他的末婚妻还是她高中时的同学麦雅唐——

“算了!随便你怎么想!”她用力推开他放在她腿上的大手。

“葛焚裁,如果没什么事,我要走了!”她直言道。“我会来是因为雍宇找我来谈公事,我没时间跟你鬼扯!”她快速站起了身。

“你撇不开我的——”他的嘴角牵动起一抹足以让她不敢小觑的微笑。

金雍宇急急忙忙地从餐厅玄关走了进来。“对不起,我现在要赶回去开会,幻笛,你帮我招呼一下葛总裁——”他使了个眼色给幻笛,小声地说着。“干万别搞砸了,天盛集团是我们公司即将合作的对象。”他随即又大声交代着幻笛:“你下午再回来公司开会,我有事要跟你说!”

金雍宇急冲冲地离去,让幻笛一个人孤零零地面临她心底最恐俱的挑战——葛震霍一直是她多年来,心里的一个死结。

“回来坐吧!”葛震霍笑嘻嘻地说着。

从前那个斯文、温柔、文诌诌的大男孩消失了。他真的变了一个人。

一样的英挺伟岸,英俊潇洒,可是却多了股世故成熟的味道。他的微笑虽然依旧迷人,可是似乎隐藏了一股危险。他那莫测高深的模样,不但充满了神秘,也让人无法捉摸。

幻笛心不甘情不顾地坐了回去。

他们要谈什么?她怀疑他们根本无法好好交谈。沉重阴暗的记忆压得他们喘不过气来,令人窒息的气氛围绕着他们俩。

“这八年来——”他居然从口袋里取出一个银色的小盒子,打了开来,拿出一枝上好的雪茄,开始抽了起来。


他居然会抽烟了?

“这八年来,过得怎么样?”幻笛嗤之以鼻。

他嘴角上扬,讽刺道:“我抛弃了我最爱的音乐,到美国学经济,我继承家业,我让自己沉迷于追逐金钱的游戏里,我让天盛集团从传统产业成功转型成为国际上大放光芒的企业——”

“真是恭喜你了!”她冷冷地笑着。“不过,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他突然开始激动起来,恨恨地说道:“八年前,我看到你琵琶别抱,找到一个比我帅、也比我有钱的金雍宇,甚至是为钱不惜和他同居……那一刻,我就发誓总有一天,我要洗刷你加诸在我身上的耻辱——”

“少把你的成就归功于是对我的报复!是的!我看到了,如今你功成名就,媒体大肆报导,争气的企业家第二代,成就远远超越你的父亲……你已经成功的洗清了被我甩开的耻辱了!”幻笛一直紧绷的神经,顿时放了开来,她不耐烦地挥了挥手。“这又如何?我跟你是八竿子打不着的——”

他面无表情,保持沉默,只是拼命地抽着烟。

此时,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震霍,对不起,我迟到了……”是麦雅唐!

当她意外看到幻笛时,慌乱的神色一闪而逝,立刻又迅速地遮掩住。

两个昔日的情敌,竟在八年后相遇——

麦雅唐明艳的脸孔看来十分刺眼,她一身白色紧身的露背小礼服,衬托出玲珑有致的身材。老天爷真是太厚爱她了,经过了这么多年,她还是光芒四射。

而幻笛呢?这些年来为了表示自己高高在上的主管地位,她的穿着越来越保守,不但总是穿着朴素正经的套装,表情更是严肃得可以。

这种装扮其实也是为了要跟那些喜欢穿着暴露的女人有所区别,她很想抛弃过去那个放荡随便的小太妹形象……

尤其在这一刻,她戴着厚重的黑框眼镜,披头散发,还在麦雅唐故意用着大眼上下打量时,拼命遮掩今日频频出错的穿着。这让幻笛感叹到上天真是对她不公平。

她多想向麦雅唐炫耀,当年贫穷的丑小鸭已经不见了,她已经摇身一变,成为商场上赫赫有名的女强人……

“好久不见!”麦雅唐一副大家闺秀般的模样,率先问候着。

“是啊!好久不见。”幻笛强颜欢笑,虚伪地说着。“你仍是那样的光彩耀人!震霍有你,真是他的福气!”

“对啊!我们是回来举办婚礼的——”麦雅唐娇羞如花道。

“真是恭喜了!”幻笛得体地祝贺着。“别忘了寄喜帖给我喔!我一定会包个超级大红包祝福你们——”

“没问题。”麦雅唐故意贴震霍,亲密地握住了他的手,甜蜜地笑着。“结婚是女人的大事,我当然不会忘记向昔日的‘好同学’宣布我的喜事。”

话题很难再继续下去了。幻笛拼命忍住即将夺眶而出的泪水,她只想拔腿就跑。

“那你们慢慢用餐吧!我还要开会,我先走一步了!”幻笛立刻起身,抬头挺胸地离去。

她没有遗漏麦雅唐在她身后的批评。“震霍,你看她的丝袜破了呢!好好笑,同一种款式的鞋子穿的颜色竟不一样。你刚有没有注囊她的妆,化得一团糟,头发又乱得可以,这种样子还敢出现在公众场合,要是我,早就一头撞墙去了……就是有人不认命,认不清自己出身贫陕,癞蛤蟆还妄想会成天鹅……”

八年后,原来,大家都变了。

震霍意气风发,不可一世,威风凛蹿,浑身散发出一股邪气。麦雅唐仍是美得让男人心痒难耐,而她,也以升成为商界的女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