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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书籍名:《监狱故事》    作者:吴勇




两名歹徒冲向刘经理,乘机抢走了密码箱。

“放下!”余刚见状,不顾一切地扑向歹徒。

周浩见即将到手的肥肉就要落空,拨出尖刀,气急败坏地刺向余刚的右下腹,余刚的肚皮被划破。

两名歹徒没有想到,面前这位年近半百的司机,不仅没有被他们吓住,而且还像一头愤怒的狮子,忍着剧痛从车上摸出了一把撬杠,然后转身站在了他们的面前,那样子简直就是要跟他们拼命。

周浩虽然知道自己的年龄比对手年轻,身高也占优势,可是面对眼前这个年近半百、毫无惧色勇者,他还是心虚了,连连后退。

“你,你……”他的额头上已冒出了冷汗,脸上的肌肉抖动着,粗黑的眉毛像两只游动的壁虎,舌头也仿佛被鱼刺卡住了。

余刚大喝一声,向周浩猛力砸去,周浩应声倒地。

余刚的义勇之举把另一名歹徒吓坏了,他站在那里,呆若木鸡,浑身发抖,手中的密码箱也掉落在地:“我,别,我还给你们,还给你们……”

余刚冲上去,密码箱再次被夺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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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他俩准备把两名歹徒扭送公安机关的时候,一名骑着“山地车”的年轻人拦住了他们的去路。

年轻人说道:“我是公安局的,把他们交给我吧!”说着,就要把两名歹徒带走。

“好!”见来了“救兵”,刘经理一阵高兴。

“你是?”余刚发现这个年轻人有些可疑,正准备问个究竟,两名歹徒乘机扶起摩托车就逃。

余刚捂着头对刘经理说道:“快,抓住这个自称是公安干警的人!”

那个年轻人见事不妙,骑上自行车仓皇逃去。

余刚欲忍着剧痛欲再次驾车追赶,刘经理拉住了他,忙说:“算了,师傅,还是到医院治伤要紧。”

余刚看看歹徒逃窜的方向,再看看自己身上的血,只得作罢。

刘经理扶着老余,把他送进了医院,然后到附近的公安机关报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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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刚见义勇为的事迹迅速传遍了天都市的大街小巷。

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及其他部门的负责同志到医院看望了他。许多人打电话询问,赞扬他无私无畏,为了他人利益勇斗歹徒、维护社会秩序的高尚品德。

然而,令大家没有想到的是:这名见义勇为的英雄年轻时曾因打架斗殴坐过牢!

省报的头版头条以“天都出了个‘金不换’”为题写道:

“曾经失过足的余刚,今天已变成令人仰慕的英雄人物。余刚在大墙内能够认罪服法,痛改前非,走出大墙后又得到当地派出所和街道的帮教、引导,他重塑了灵魂,重塑了自我。他认识到,没有社会的安宁,就没有个人的安宁。几年来,他不顾个人安危,三次见义勇为,保护了群众和国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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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公安机关根据余刚提供的一名歹徒的头部被自己击破,一定会去医院治疗的线索,当天下午便在医院里抓获了前来疗伤的周浩。

警方突击审讯,然后顺藤摸瓜,第二天就将其他三名歹徒——问时间的、驾摩托车的、骑自行车的一一擒获。之后,周浩被判刑十二年,另三名歹徒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八年、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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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多久,天都市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会隆重举行了首次表彰奖励大会,余刚获得见义勇为一等大奖和“见义勇为好市民”称号。天都市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会副会长向余刚颁发了荣誉证书和一万元奖金。

天都市车副市长在颁奖大会上说道:

“余刚同志的事迹是非常感人的。这充分说明了在市场经济的今天,我们的个体经营者不只是为了赚钱,而且在精神上也是有追求的。从余刚同志本人的经历来看也能说明一种道理:人一旦认识了自己在社会上的真正价值,就会成为人民所拥护的人,成为人民所尊重的人。他的事迹再次证明了一个事实:就是在我们周围,在人民群众当中,正义之士是大有人在的,广大群众是关心支持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是敢于同各种邪恶势力作斗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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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民大会堂。

由中宣部、公安部和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联合召开的第四次全国人民群众见义勇为与犯罪分子作斗争先进分子表彰大会正在这里隆重举行。余刚等六名受表彰的代表在雄伟庄严的人民大会堂向首都各界六千多人报告了他们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

余刚动情地说道:

“今天,能站在这里,我的心情十分激动。过去,我曾因打架斗殴被判刑入狱,做了令我痛悔终生的事。我非常感谢监狱里的管教干部,十几年前在监狱里的改造生活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人要做好人,为人要正义,我觉得这是一个朴素的人生路标!……我今天为群众做了一点好事,党和人民就给了我这么高的荣誉,我既感到高兴,也感到受之有愧,这使我更加坚定了我的信念:路遇不平我就要管!……”

真情的演讲赢得了台下一阵阵热烈的掌声。

余刚被授予“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再次获得荣誉证书和一万元奖金。他还和另五名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一道,身披“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绶带,登上了雄伟的万里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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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都市。

A省监狱管理局主办的《新生导刊》派出吴记者到余刚的家里进行了采访。

余刚虽然五十多岁了,但看起来头发浓密,并没有白去几茎,他脸色红润,腰板挺直,走起路来似有一阵风。

寒暄过后,吴记者问道:“听说开出租车这些年,你常遇到这样的事情?”

“是的,”余刚说道,“我干出租车这一行,碰到了几次类似的事。我鼎力相助过处在危难中的公安干警、同行和素不相识的姑娘,自己多次受伤。事后,一些好心人劝我不要管了,他们劝我‘小心把命搭上’。八十多岁老母亲也劝我不要管了。说实话,我也曾动摇过,但转而一想,这种事情如果大家都不管的话,那这个社会将会怎样呢?我觉得一个人活着,不能为了嫌钱就什么都不管,人要有信仰,要有追求,要主持正义,扶正祛邪!”

吴记者笑道:“你现在是见义勇为的英雄了,有什么感想吗?”

“我没想到会当英雄。”余刚很爽直地说道,“我觉得,一个人不管他过去做了些什么错事,只要他改过了,只要他为人民多做好事,党和人民就不会忘记他,他也就会赢得社会的尊重!这是党和人民给我的荣誉。”

吴记者试探着问:“说句实话,当面对歹徒时,你怕不怕?”

余刚很坚定地说:“我不怕!说句实话,对坏人坏事,就要敢管敢斗。你软他就硬,你硬他就软。所以我真的不怕,我还是那句话,路遇不平我就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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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后,《新生导刊》以“一身正气斗凶顽”为题发表了长篇通讯,报道了余刚见义勇为事迹的前前后后。文章最后写道:

“余刚没想到会当英雄,但他那勇敢的行为却使他成为人们心目中当之无愧的英雄!大墙内痛改前非,上新岸见义勇为。余刚用自己的鲜血谱写了一曲催人奋进的时代正气歌。他是全体服刑人员学习的榜样。他是我们生活当中每天可以看到的普普通通的人,但是,正是在这个普通人身上我们看到了时代的强音!”

文章发表后在监狱内引起强烈反响。

清河监区第二监区一分监区的民警在收到报纸后,还组织犯人认真学习,进行了讨论。服刑人员无不对这位“坐过牢的英雄”感到惊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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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后。

清河监区狱政科花科长和曹指导员、汪队副到白湖监狱入监监区接收新犯人,在例队点名时发现:一名新犯人的名字叫周浩。

周浩等十几名新犯人被带回一分监区,他们将进行一个星期的入监培训。除了白天的队例训练外,晚上则主要学习监规队纪。

周浩捧着《服刑人员行为规范》背诵道:

“第六条,服刑期间严格遵守下列纪律:(1)不超越警戒线和规定区域、脱离监管擅自行动;(2)不私藏现金、刃具等违禁品;(3)不私自与外界人员接触,索取、借用、交换、传递钱物;(4)不在会见时私传信件、现金等物品;(5)不擅自使用绝缘、攀援、挖掘物品;(6)不偷窃、赌博:(7)不打架斗殴、自伤自残……”

正文  第四集  冤家路宽(下)

(更新时间:2006-6-23  10:25:00    本章字数:4205)

清河监区第二监区。

入狱后的周浩一直对“多管闲事”、“害他坐牢”的余刚怀恨在心,并视他为心目中的仇人。这天,趁监舍无其他犯人,他对刊有余刚先进事迹的《新生导刊》狠狠地砸了一拳!他在心里骂道:“妈的,要是再让我见到你,非把你碎尸万段!”

不多久,一分监区的犯人都知道了周浩与余刚的关系,他成了第二监区的“名人”。

同犯们有对他无所谓的,有好奇的,也有戏谑的。有的还笑道:“嗬,哥们儿,你现在是明星了,真牛B!”

周浩说不出心里是什么滋味,情绪十分低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