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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狮献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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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书籍名:《祥狮献瑞》    作者:齐晏




“妳不说也没关系,那可以告诉我妳的名字吗?”他宛如和情人呢喃的语调。

“我叫……”她突然低呼一声,像看见什么鬼怪袭击而来,吓得跃出湖面,迅速隐没在花树丛中。

“等一等!”百猊急忙游过去,却听见岸上大哥追来的声音。

“贝勒爷,您怎么到这儿来了,我好象听见什么声音,您可别出事才好!”

百猊回头怒瞪了他一眼,迅速跳上岸,穿起他捧在手中的衣袍,浑身湿淋淋地穿过树木花丛,一心想追上那个少女。

但是任凭他找逼了湖畔四周的花树丛,也找不到那一抹幽香了。

那少女正是瑞思丽,她害怕被大哥逮个正着,跑到树丛中躲了起来,屏息地看着百猊来来回回地寻找她,好几次,他和大哥从她蜷躲着的树丛旁踏过,她都吓得不敢出声,直到他们放弃了,听见马蹄声远远离去之后,她才松一口气,从树丛底下爬出来。

他们已经离开很远很远了,瑞思丽寂然遥望着只剩两个黑点的人影,一直到看不见了为止,大地又只剩下她一个人,孤独感慢慢地笼罩了下来。

她把食指横在唇齿间,吹了一声清脆悦耳的口啃,不多久,一匹健壮的马儿远远地朝她飞奔而至。

她轻盈地翻身上马,在回去的途中,忆起了百猊温柔得几乎融化她的嗓音,还有那双炽热的凝眸,她的心脏就不由自主地暴跳起来。

“好奇怪,为什么他看我的眼神那么的热,跟别人都不一样,让我觉得好温暖好温暖喔。”她无力地趴在马背上,对着马儿倾吐心事。“他对每个人说话都那么温柔客气吗?他见了我难道不觉得我长得很丑怪、很讨人厌吗?有机会再找他问个清楚好了。”

瑞思丽并不知道隔天一早,百猊便离开了。

也不知道她想问的问题,要到好久好久以后才能得到答案。

回京之后的百猊,脑海里不断浮现那名少女美丽圣洁的身影,朝思暮想着那双光彩动人的眼瞳。

接下来,朝中发生一连串事件,元羲皇帝“驾崩”,新皇帝继位,他一夕之间被册封为端亲王,辅佐新皇帝理政,成了位高权重的摄政王。

他开始忙于政务、忙着清理弊案,转眼过了一年,就在他忙得几乎快忘记那双美丽的眼睛时,她忽然间出现了!

就出现在他府邸的石狮子前,当一看见他下朝回府,那双眼眸立即闪出异常动人的神采,彷佛等了他有亿万年。

他相信自己日思夜想的确实象极了眼前这双眼睛,但是……

我的天!她那张粗糙干裂的焦红脸蛋、杂乱得像干稻草的粗辫子、骯脏得彷佛一碰就会破的臃肿厚棉袍,还有脏兮兮露在破靴外的脚趾头……

不可能!她绝不可能是新月湖那个下凡仙女!他一定是疯了,才会把这双眼睛错看成了那双独一无二的眼瞳。

“我没地方去了,你能不能收留我呀?”她兴奋地上前拉住他的手臂。

百猊用力闭一闭眼睛,再睁开来。

对,他肯定自己认错人了,这庸俗不堪、骯脏如乞丐的女子,绝对不是攫走他心魂的那抹幽香。

“这位大姊,我不认识妳,妳也认错人了。”

第二章

“这位大姊,我不认识妳,妳也认错人了。”

是这个声音没错呀!可是瑞思丽不懂,为什么原本暖入人心的嗓音突然变得如此冷漠无情了?

站在这个不着雪的冬夜里等了他一整夜,她都不觉得冷,然而因为他的一句话,却教她冷入了心肺。

“我没有认错人,你是东亲王府的七贝勒,我找了好久才找到你的!”她记得他的容貌,化成灰都记得。

百猊蹙眉,疏离地看着浑身骯脏破烂得只有乞丐会当成同伴的女子,除了她有双神似心中天女的眼睛之外,他认定自己根本不曾见过她。

“京城里到处有人认识我,不是每个认识我的人我都得收留。”他推开攀在手臂上那双脏兮兮的手。这个例一破,所有黏上来想当端亲王福晋的女人肯定比苍蝇还要多,他怎么应付得了?

瑞思丽被他的冷言冷语愣住。

“我是从青海来的,你不记得了吗?”她不放弃地提醒他。“你去年去过青海和硕特部,我是阿宝亲王的女儿,我叫瑞思丽,想起来了吗?”

阿宝亲王有个叫瑞思丽的女儿?百猊意外地斜睨着她,住在和硕特部那段日子中,他的生活起居都是阿宝亲王的女儿们照料,但是他不记得曾经看过她。

“好吧,就算妳是阿宝亲王的女儿,为什么要跑到京城来求我收留?”她的眸光太热切了,让他心生警戒。

“因为我的哥哥姊姊要把我嫁给阿伊塔,我不想嫁给他,他已经有好多个妻子了。”她急切地诉说自己的遭遇。

百猊倒抽口气,因为不想嫁给某个男人而跑来找他这种理由,更让他不能掉以轻心。

“妳想不想嫁人跟我有什么关系?”他板着脸说。

瑞思丽被这句冷冷的低语冻伤,久久才反应过来,慢慢垂下了小脑袋。

“因为阿奴说,如果不想嫁给阿伊塔,就要远远离开那里,去寻找一个可以支持我活下来的希望。”

看着她失望的神情,百猊沉默地凝视着她,静静不发一语。

“离开部族以后,我不知道我的希望在哪里?可是当我走进沙漠,找到第一个水源时,忽然想起了你。”她的情绪又突然好转起来,热切而有神地望向他。

“想起我?”拜托,可千万别在这时候来个告白什么的,他还没吃晚饭呢。

“我不知道怎么说,好象只要找到你,我就会比较有活下去的希望,你知道水源对行走在沙漠中的人有多么重要吗?你在我心里,就好象沙漠里的泉水那样珍贵。”她笑了起来,露出洁白贝齿,眼眸灿灿发光。

百猊愕然,这是告白吗?往常只要听见仰慕者的告白,他大多会恶心得吃不下饭,但是听完她的告白之后,恶心欲呕的感觉虽然不大,身上大受感动的鸡皮疙瘩倒是爬满了不少。

“真想不到我对妳有那么大的影响力,妳的话非常动人,也差点感动了我,但是实在很抱歉,我不能为妳的人生负责,请妳走吧。”就算她的话再动听,他也不会傻到把个痴恋他的奇怪女子弄进门。

“你不肯收留我?”她茫然地眨了眨眼睫,不相信他会这么说。

“是不能收留。”万一请神容易送神难就糟了。

“你连收留我都不肯?我长途跋涉到这里,流浪了八个月才找到你,你不收留我,我还能去哪里?”她有些恍惚地垂视地面,像突然变成一个不再懂得控制命运的人了。

“那是妳的问题,妳不能把妳自己的问题丢给我!”百猊内心挣扎得很厉害,不想自己的同情心被她征服,他残酷地说了这句话。

瑞思丽缓缓抬起头来,眼神呆滞地望着他。

怎么会呢?在新月湖的时候,他明明见了她就好惊喜、好开心,对她说话也好亲切、好温柔的,为什么现在一看见她却满脸嫌恶的表情,冷淡的态度就跟她的哥哥姊姊们对她一样?

“为什么?”她低头看了看自己,想到了最有可能的理由。“是不是你觉得我身上太脏了?没办法,我一路上餐风宿露,没钱住店,有时候顺道搭同路人的牛车,所以身上又脏又臭,你府里应该有热水吧?让我清洗干净就好了。”

百猊看见她脸上出现狼狈、羞辱和窘迫的神情,可是他下定决心不管那些,因为只要他一在意,这个模样异于寻常女子、行为想法都大有问题的麻烦就会立刻被他带进门。

“这些钱给妳,去买件衣服,找个客栈把自己梳理干净,然后回家去。”他把自己系在腰间的钱袋解下来给她,诚恳地对她说。

瑞思丽捧着沉甸甸的钱袋,怔然地一动也不动,茫茫然像个迷了路的小孩。

百猊强迫自己狠下心快步进府,听见身后“咿呀”一声,门仆慢慢将大门关上了。

不行,不能被同情心打败,她可不是普通的乞丐穷人,向他乞讨的也不是食物金钱,而是她此生未来的“希望”,这种责任太大,必须赶紧打发走。

他一路上不停催眠自己,头也不回地走回自己的院落。

“七爷回来了,今晚在哪儿用膳?”仆役恭敬地问。

“送到我屋里就行了。”他心不在焉地脱下外袍丢给侍女。

仆役们送来的晚膳摆满了一桌,他看了一眼,不禁想起瑞思丽,不知道她死心走了没有?

吃完了饭,他开始整理批阅案上的卷宗,暂时忘记恼人的影子,直到墙上的自鸣钟响了十声,他心念一动,忽地抬起头唤来门外的仆役。

“去看一下大门外石狮子旁的那个女子走了没有?”

“是。”仆役领命而去,不一会儿的工夫便回来禀报。“七爷,石狮子旁窝着的那个女子还在那儿,要不要奴才们打发她走?”

百猊一听见瑞思丽还没走,忍不住低咒一声,霍地站起来奔出院落,快步走出王府大门。

一见到石狮子旁埋首蜷缩成一小团的身影,也不知道这个姿势维持了多久?在她的头发、身上积了一层雪。

他气得巴不得当场掐死她算了,省得她以为用这种方式就可以逼他就范。

“妳为什么还不走?”他明明气得要死,声音却冷得令人发寒。

瑞思丽慢慢抬起头,脸上爬满了泪水,眼睛肿得像核桃。

“还给你。”她抽声哽咽,把握在手里的钱袋朝他慢慢伸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