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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果惊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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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书籍名:《刚果惊魂》    作者:迈克尔·克莱顿


                                    大众小说也具有自己的“游戏规则”,不同类型的小说其规则也不相同。《刚果惊魂》作为探险寻宝小说,其魅力主要就在于行动中,在于故事之中。正如在极端危险的情况下人们往往无法思考,只能赶快行动以摆脱困境一样,惊险小说情节的发展也往往使人物的内心世界难以得到表现的机会。相反,个性特征相对突出、明确的人物反倒容易推进情节的发展,也有助于读者理解他们的行动。这也算是有一失必有一得吧。值得注意的,倒是小说中对大猩猩埃米的塑造相当成功,令人想起《聊斋志异》中的一些形象。埃米女性般的妒嫉、柔弱易感,她的真率直露、善良倔强,乃至于内心深处的痛苦,都被描写得十分生动鲜活。对比于一些武侠小说中出现的猿猴、神雕之类,猩猩埃米的形象显然更为成功,为这部小说增添了不少色彩,从纷繁的事件中呈现出了埃米的性情,出人意料而又引人入胜。但是,这不免要引起我们的深思:为何能写好猩猩却忽略了人本身呢?

            显然,这与作者在整体构思上的考虑有关。在书前的题辞中,作者引用的两段话都是关于人的动物性和大猩猩的人性的。书中,灰猩猩被人训练成看管金刚石的“特种部队”,最终“造反”赶走了人,并残害接近它们的人。而猩猩埃米则学会了一些简单的人类语言。在这里,人的动物性与动物的人性交相映照,具有深刻的含义。显然,作者对此有着沉思和遐想,所以,在埃米身上,不自觉地抛洒了较多的笔墨,使得埃米并不成为一个简单的道具或功能性的角色,而是凝结了较为深厚和复杂的内涵。但是作者并未深入地思考这些哲理性的问题,只是通过描写的形象艺术地提出了问题。书中,关于战争,关于原始文明,关于科技发展的反目的性,关于人的欲望所导致的破坏,等等,都有着哲理层面上的表现。但是,这些表现也不过是对通常流行的一些观念和看法的艺术图解,作者自己并未提出什么新的问题和新的解答。只不过,如此一来,这部小说也增添了哲理层面上的东西,使作品真正综合了大众文化的各方面知识。

        引言

          

            是偏见和墨卡托投影所造成的假象阻碍了我们对广袤非洲大陆的认识。非洲的面积将近1200万平方英里,几乎相当于北美和欧洲面积之和,或者说相当于南美洲的两倍。我们不仅对它的面积缺乏正确认识,而且对它的基本特征也缺乏正确认识:我们以为这片黑色大陆的大部分地区都是热带大沙漠和辽阔的大草原。

            其实,非洲之所以被称为黑色大陆,其原因只有一个:在它中部的刚果河流域有一大片一望无垠、占整个非洲面积1/10的赤道热带雨林。那片悄然无声、潮湿阴暗的大森林面积有150万平方英里,几乎相当于美国本土面积的一半,而且具有独一无二的地理特征。6000万年来,那片原始森林没有发生什么变化,也没有受到任何挑战。

            时至今日,刚果河流域的人口也不过才50万,而且大多数都聚居在这条流经丛林、泥沙含量很高、流速十分缓慢的大河两岸的一些村落里。迄今为止,这片森林中的绝大部分地方尚未经受任何伤害,成千上万平方英里的大片森林依然为人迹所罕至。

            这种情况在刚果河流域的东北角尤为突出。那里是东非大裂谷的边缘,是热带雨林和维龙加火山群交会的地方。维龙加火山上没有固定的通商道路,也没有令人特别感兴趣的特征。西方人对它的兴趣始于100年前。

            1979年,在连续六个星期的时间里,出现了一场想在刚果作出“20世纪80年代最重要发现”的激烈竞争。本书所描述的就是1979年6月美国最后一支刚果探险队在13天当中的经历。这段时间与亨利·莫顿·斯坦利1874—1877年的刚果探险相距才100年左右,但只要把这两次探险作一番比较,就不难看出在过去的一个世纪中非洲探险的性质在哪些方面正在发生变化,哪些方面并没有发生多少变化。

            斯坦利通常被认为是1871年发现利文斯敦①的新闻记者,其实他的真正贡献在于他后来的一些探险。穆尔赫德称他是一位“在非洲开创了先河的人……一位有企业家头脑的探险家。斯坦利到非洲去不是为了改变那儿的人或者为了去建立一个帝国,也不是因为他对于人类学、植物学或者地质学方面有真正的兴趣。说得直率一点,他去那里是为了给自己扬名的。”

            【①  赞比亚西南部城市。】

            1874年斯坦利再度从桑给巴尔②出发的时候,他再度得到报界的慷慨资助。他历尽千辛万苦和种种磨难,于999天之后出现在濒临大西洋的丛林之中。这时,随同他出发的人已经损失了2/3,可是他和他的报纸却向世人公布了上个世纪最重大的事件之一:斯坦利完成了刚果河上的全程旅行。

            【②  坦桑尼亚东北部港市。】

            可是两年之后,斯坦利在截然不同的情况下再度前往非洲。这一次他不仅改名换姓,而且为了甩掉跟踪他的人,还故布疑阵,去了许多不相干的地方。为数不多的几个知道他去了非洲的人也只是猜测他“怀有很大的商业目的”。

            实际上,斯坦利当时是得到了比利时国王利奥波德二世的资助,因为这位国王本人想在非洲拥有一大片土地。他在给斯坦利的信上说:“这不是什么比利时殖民地的问题。这是建立一个新国家的问题,而且越大越好。……作为个人来说,我希望拥有非洲的财富。比利时所要的既不是殖民地也不是更多的领地。因此斯坦利先生可以采取购买的方法,也可以采取让他们割让的方法……”

            这个令人难以置信的计划得到了执行。1885年,一个美国人说利奥波德已经“拥有了刚果,就像洛克菲勒拥有美孚石油公司一样”。这种比较十分贴切,因为非洲探险已经带上了浓厚的商业色彩。

            这种情况至今依然如此。美国人1979年的这次探险是在极其保密的情况下进行的,而且十分强调速度。如果斯坦利的在天之灵知道,他也会同意的。可是如果斯坦利知道了这两次探险的区别,他会瞠目结舌的。1875年,斯坦利从维龙加火山附近经过,不过他是经过一年的艰苦跋涉才到了那里;而美国人只用了一个多星期就到达了现场。斯坦利出发时率领了一支400人的队伍,如果他了解到这支探险队只有12个成员,而且其中还有一只大猩猩的时候,他更会感到惊讶不已。一个世纪之后,美国人所经过的地区已经出现了几个政治上自治的国家;刚果现在叫扎伊尔,刚果河现在已改称扎伊尔河。事实上,到了1979年,“刚果”这个词从技术上来说只是指扎伊尔河流域,不过,地质学界还在延用“刚果”这个词,此外这个词还有其浪漫的内涵。

            这两次探险尽管有上述不同,但其结果却有惊人的相似之处:美国人像一个世纪之前的斯坦利一样,也损失了2/3的人马;他们也像斯坦利的人一样,仓惶逃出丛林。另外他们也像斯坦利一样,带回了许多令人难以置信的故事,诸如食人生番、俾格米人①、被毁灭了的丛林文明以及神奇的失落的宝藏等等。

            【①  一种矮小人种,身高不满五英尺,分布在中非、东南亚、大洋洲以及太平洋部分岛屿。】

            我愿借此机会感谢休斯敦地球资源技术服务公司的R·B·特拉维斯先生,是他同意我使用了录像带上的情况简介资料;感谢地球资源技术服务公司的卡伦·罗斯博士对考察队情况所作的进一步介绍;感谢伯克利加州大学动物学系彼得·埃利奥特博士、埃米工程小组的工作人员以及埃米;感谢扎伊尔卡塞矿业生产公司的威廉·文斯博士;感谢肯尼亚内罗毕大学病理学系的史密斯·杰弗逊博士;感谢摩洛哥丹吉尔的查尔斯·芒罗上尉。

            我还要感谢内罗毕大学的马克·沃里克,是他最早对这项工程表示出兴趣;感谢内罗毕大学的艾伦·宾克斯,是他主动提出带我到扎伊尔的维龙加火山地区实地看了看;感谢乔伊斯·斯摩尔,是他在往往没有提前量的情况下为我安排了前往世界的犄角旮旯去的交通;最后我还要特别感谢我的助手朱迪斯·洛夫乔伊,是他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作出了孜孜不倦的努力,从而对这本书的出版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迈克尔·克莱顿

        序曲:白骨之地

          

            刚果热带雨林的黎明悄然来临。

            惨白的太阳正在驱散清晨的寒气和贴近地面的潮湿雾气,使这片辽阔而又宁静的世界露出本来面目。这里的树木硕大无比,树干直径达到40英尺。一棵棵高达200英尺的大树拔地而起,浓密的枝叶形成的巨大树冠遮天蔽日,树叶上还不断向下滴着水。树木之间是大片的灰色苔藓植物、密如蛛网的匍匐植物和藤本植物,树干上还冒出许多寄生的兰科植物。地上长着半人多高的巨大蕨类植物,蕨丛间雾气缭绕,湿漉漉的叶面上反射出熠熠亮光。万绿丛中时而还露出点点红色和蓝色:那红的是有剧毒的棘昙花,那蓝的是只有清晨才开花的狄馨拉藤。这里是一个莽莽苍苍、横无际涯、由灰色和绿色组成的世界——但是对于人来说却是个陌生的、无法生活的世界。

            简·克鲁格把步枪放在一边,舒展了一下已经僵直的肌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