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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大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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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书籍名:《同居大明星》    作者:不成文


                                    有人说爱如鬼神,信则有,不信则无。那么我肯定是一个坚定的唯物主义无神论者。但相不相信是一回事,做不做又是另一回事。正如每个人都不会相信吹灭蜡烛就能美梦成真,但大家过生日时还是会对着蜡烛许愿。这么一说,那么如果我告诉你,我不相信爱情,却又在寻找爱情,这就很容易理解了。

        故事开始前,我先自我介绍一下。

        我绝对不是情圣,因为我几乎不具备情圣的任何优点。没有修长的身影在月光下摇曳,没有深邃的双眸去包容世界,全身家当只有破铜烂铁,即使在纷飞的大雪中摆个POSE,也只是在衬托寒风的凛冽。

        尽管如此,我还是足以让任何人都叫我一声情圣,因为我的名字就叫“秦胜”。

        就象小偷绝对不能起个名字叫小偷一样,情圣也绝对不能起个读起来象“情圣”的名字。因为情圣这两个字除了让女人又爱又恨,让男人又羡又妒之外,更容易让人联想起一种蔬菜——花心大萝卜。

        我并不是什么泡妞高手,到现在都没女友,为这事我老妈不知道唠叨了多少回。但这也不能全怨我啊,谁让她帮我起了个“情圣”这么轻浮的名字,哪个MM还会相信我啊。尤其是我那个死党小强,只要一见有美女和我们搭讪,他就故意喊我“情圣(秦胜)”,脸上还流露出那种猥琐中带点暧mei,暧mei中带点奸诈,奸诈中又带点做作的表情,一言以闭之——贱!

        这时MM看我的眼神立刻由惊讶变成质疑,由质疑变成愤怒,由愤怒变成轻蔑,最后再由轻蔑变成漠然。我对这一切却只能哑口无言,谁让我的确就叫秦胜这个名字呢。

        说到我朋友小强,那是一个真正的情圣,任何钓美眉的手段在阿强手中运用起来,有如教科书中的例题一样让人不得不认为那是成功的典范。因此他在圈内有个特殊的称谓“情场教科书”,但多数人更喜欢直接称呼他“情圣”。

        比起我的扭捏,阿强对“情圣”这个名字却坦然受之,毕竟他有这个实力。最让我想不通的是,为什么他“情圣”的名声传开后,象是做了广告一样,女孩子象大抢购似的朝他扑去,真他妈的没天理。

        不过别误会,我其实根本就不嫉妒他,他是我死党嘛,我真心的为他高兴。而且做为好朋友,我还很善意的劝他不要叫“情圣”这样锋芒太露的名字。他便问我改个什么名字好,我做沉思状,说:“我看你样子精精瘦瘦的,不如就叫情瘦好了。”

        我越想越觉得“情瘦”这个名字实在是太适合他了,为此我替他兴奋了好几夜。

        我和那禽shòu,哦,不,是情瘦,我们一起在W市晃荡了好几年,我自然也闯出了点名号。阿强是“情圣”,我则是“1/2的情圣”。

        我对于这个外号倒不怎么排斥。我自认虽然不具备情圣的优点,但好歹情圣的那些缺点还沾的上边。

        比如“情场得意,赌场失意”这一条,我虽然和前半句没什么关系,但后半句那绝对是当仁不让。

        又比如“自古多情空余恨”,你已经那么多情了还敢说“空余恨”?我秦胜到现在都还没谈过一次情,那才叫空余恨呐!

        再比如“情圣没有固定的女朋友”,我可以起誓,我到现在为止一个固定的女朋友都没交到。(就连不固定的都没有)

        想想自己同时拥有情圣的所有缺点,我也觉得自己总算没有辱没“情圣”这两个字了。

        虽然我空有半个情圣的名号,但这么多年来都是一个人过**节,我对找女友这种事也不放在心上了。毕竟我和小强不一样,我首先要操心的是自己的生计问题。因此小强帮我找了份外地的工作,刚刚大学毕业的我立刻就能找到工作是很不容易的,所以虽然在外地,我也很快就答应了。

        小强本来是个孤儿,但这小子命好,被一个极为富有的老头子收养了,从此过上了童话般幸福快乐的生活。还好小强挺意气,这些年来一直在经济上帮助我,这次我去S市,一路上的费用都是小强承担的。当然我也不是白受他恩惠,他那些甩掉的女友哪个不是我去又哄又骗才安定下来的,挣他的钱不容易啊。

        临行前小强对我说:“你是我唯一的兄弟,因此,我准备将我珍藏的《情圣手扎》送给你,望你好自为之,此乃我毕生心血,万不可落入居心叵测之徒手中,切记!切记!”说完后小强从怀里掏出一烂本子,珍而重之的塞进我手中。

        《情圣手扎》其实就是小强这几年谈恋爱的记录本。那年他刚出道,和第一任女友卿卿我我轰轰烈烈的爱了一个月,然后又凄凄惨惨哭哭啼啼的分了手。

        那晚他喝了很多酒,黎明时在日记本上写下了他恋爱的全过程,并对我说,他再也不相信世界上还有真爱。这一刻,情圣觉醒了,阿强此后几年,泡妞无数,并将其过程全都写在那本日记上,在日记本首页亲笔手书“情圣手扎”几个字。从此他将这本《情圣手扎》视为贴身至宝。

        他竟然舍得将这件“宝贝”送我,真不枉我们多年兄弟情谊,我感动的有点想哭,努力的挤了半天眼泪,楞是没能将水元素召唤出来,失望的说:“我要这本烂册子有什么用,不如你多送点路费给我。”

        小强一脸认真的回答:“咱俩之间的关系是多么纯洁的友谊,谈钱那种俗物,简直就是对你的一种侮辱。”

        “那你还是侮辱我吧!”我半看玩笑的说。

        我并不是那种死皮赖脸缠着别人要钱的性格,但是这次要去的是S市,S市是全国有名的繁华都市,盘缠太少估计会有很多麻烦。况且小强的钱不花白不花,反正那些钱留在他自己身上,不知道又会去残害多少小妹妹。

        小强为难的说:“不是我不想帮你,只不过我最近遇到点麻烦,手头也不宽松。总之,你去S市就知道了。”

        我狐疑的看着这个“情瘦”,心中猜测:这小子一向狡猾,该不会有什么阴谋吧!想归想,但既然能找到工作,没理由不去S市试试运气的。我问他:“为什么你连自己的《情圣手扎》都送我了,那你以后再有新的经典案例该怎么记录?”

        “不会有新的泡妞案例了,因为我要去找件东西,《情圣手扎》对我来说已经没用了。”

        “找什么东西?”我追问。

        “去找一件我认为根本就不存在的东西。”

        寻找一个根本就不存在的东西?该不会是……爱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