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龌龊后清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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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书籍名:《龌龊后清纯》    作者:与靖云


                                    别离开我!别离开我!……"冲上去一把抱住了曲红……

        曲红也流下了眼泪,她温柔地拍了拍老大,象拍一个孩子……但她最后还是头也没回地离开了.

        有件事儿忘记说了,就是在迪士高干完架后,我们拦了辆出租车送老大和包菜去医院,在马路上有一瞬间,我看到了秦雨!

        她跟黄家燕在路上说说笑笑……没有了我,她还是那么快乐,还是那么漂亮,那么可爱,那么清纯……她仍然跟我梦里的那个秦雨一模一样……可是我离她越来越远,当出租车飞驰而过时,我觉得,她好象根本就在另一个世界里.

        出租车已经开出了那片世界,我想回去,可是,正如那帮墨水分子,我永远无法恢复原状了……

        四.只剩下两个安慰了:风爷和英语!

        风爷对女生的态度如今在我看来真有点成仙成圣的感觉了!女生这种东西,也许就是可远观不可近玩焉.也许应该让全世界所有的男生都象猫头鹰一样蹲守于窗前,有性感女生走过时,仅仅是瞳孔膨胀而不是另一样东西膨胀!

        而英语,它让你感觉很爽.有些讨厌英语的人可能会有反对意见,可是真的,当你用别人的语言,而不是用你的母语来表达你的思想感情的时候,其感觉就象不让别人看到你的狰狞面目,而让他以为你是一位当代的活雷锋一样爽.每当我在英语角用英语跟别人交谈时,我都感觉自己就要变成一个真正的绅士了.就象mr.bean那种型号的!

        而赵玉这位性感尤物,就是因为错以为我是一位彬彬绅士而落入了我的魔爪之中.

        这位赵玉是本小说的另一位女主角,也是最重要的一位女主角,……为什么这么晚才出场?拷!问导演去!

        我们正是在我装扮绅士的英语角上认识的.我已经是英语角的常客了,可以前从来没见过她,——象她这种性感美女,我不可能见过后居然忘了——后来在交谈中知道了,原来她是外语系的,每天都有机会跟外教聊天,根本不屑于在这种非外语系组织的英语角上露脸.而今天受其男友之邀而来这里瞅瞅……大家可能已经看出来了,真不好意思说,我,唐飞,就是那卑鄙龌龊无耻下流横刀夺爱的第三者!……喂!别丢杯子,没看到我同桌脑袋上都起这么多包了吗?……

        说真的,第一次碰到她时,她的男友跟我还谈得来些!他这不是自找的吗?!可见凡事失败确实得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内因才是关键嘛!

        她男友叫李熊刚,在英语角上听到我的英语说得如此流利简直崇拜得五体投地,他说他真不敢相信一名非外语系的学生的英语能达到我的程度,于是就跟他女友,也就是赵玉,坐在我和风爷旁边兴高采烈地跟他这位未来的阴险情敌愉快地攀谈着……稍微提一下,经过长时间真正意义上的"疯狂英语"学习,本人的英语水平已经达到这么一种程度——让一个老外闭着眼睛来听我说话,他肯定以为俺是他亲爹!

        我们和她男友,也就是李熊刚同志用英语瞎扯着的时候,她便用一脸不屑的表情挺着她那高耸的乳房静静地坐在一边看着我们就象人类观察着受训的猩猩们用手语交流.

        难道她瞧不起俺这美国人他爹的英语吗?这可是一种侮辱!连我那儿子也蒙羞!

        于是我和风爷开始千方百计地挑逗她说英语,我们一会儿说她外语系的小妞高傲,一会儿又说她男友才比宋玉貌若潘安,可她还是简简单单地说两句应付应付象是打发叫花子,倒是她男友李熊刚同志听有人这么表扬他,乐得跟熊似的.

        最后我实在受不了了.象我这样骨格清奇的奇男子,如今还是第一次受到女生如此的冷遇,而且还是位性感美女,有着令我触目惊心的曲线!难道说我脸上的花儿都凋谢了吗?

        于是我摊牌了,直接问她为什么不和我们交谈.她冷冷地说对我们男人的话题都不感兴趣.——女人在男人面前总是装着对男人没兴趣的,私底下她们则一边嗑瓜籽一边谈男生谈得春心荡漾,淫笑不已!

        我拍拍胸脯说,那么你喜欢什么话题,任你什么话题我都跟你聊!——当然这里的对话本来都是英语,这里直接给大家翻译了,省事儿.……什么?!说我根本不懂英语在这儿吹牛?!我拷!我我我我……算了,随你们.听过美国voa吗?告诉你们吧,那里面那个嘉宾主持人就是我……邻居的二叔!

        知道她说她喜欢什么话题吗?她说她喜欢舞蹈!这不是掉在偶的不锈钢饭盆里了吗?偶中学时那个舞可不是白跳的,偶基本上就是个舞蹈家!编者要我按——参考第一部序言.

        于是我的兴致也来了,立马跟她谈起了舞蹈,从邓肯到杨丽萍,从非洲狩猎舞到南美拉丁舞,从巴蕾到后现代主义,我一串串数着,唾沫横飞地吹着,俨然就是舞蹈的祖宗!

        她终于对我另眼相看了,她就象是看到一头驴子长了颗人脑袋一样惊讶地望着我,觉得这位酷哥实在是不同凡响.于是她也意兴勃发地与我聊起舞蹈来.

        聊到最后,她甚至发现对于舞蹈我比她了解得还多,于是有些不服气地说,光知道谈不算什么,纸上谈兵而已,要会跳,跳得好,跳得有灵性儿,那才叫真懂.

        我知道她这是穷兵黔武了,只能耍上这么招金蝉脱壳,用一种这个时刻无法验证的论点想摆脱我在舞蹈知识上对她的挑衅.她说她跳得好,谁知道呢?难道你现在跳给偶看吗?

        于是我拿出痛打落水狗的精神对她穷追猛打,说你要是真跳得好你就现在跳给我看看.

        她又不屑地说跳就跳,谁怕谁,不过没伴奏,这可就没办法了.

        这女子还真够狡猾!不过她难不倒我,我让她在这儿wait一下,跑到教室外草坪上问一位正在唱夜歌的哥们借了把吉它,他一听说有美女要跳舞,立刻借给我并乐呵呵地跟我一起进了英语角看热闹……没办法,都是可爱的中国人嘛!

        我抱了吉它幸灾乐祸地走进教室坐好,拨了拨弦,心想这回看你还怎么着.于是我问,有伴奏了,怕了吧,说,要什么曲子?

        她仍是不屑地说,我说过我怕了吗?我要的曲子还怕你不会呢!你爱弹什么弹什么,我都能跳!

        于是我站起来宣布有位靓女要给今天所有来英语角的朋友们献上一支舞蹈,大家清清场子.

        教室里一片哗然——这么多次英语角了,还从没享受过这种首长级待遇!于是大家伙儿都欢天喜地的移凳子,感觉快过年了似的.

        而她居然大大方方地走到教室中心,作了个舞蹈亮相动作,问,评论家,准备弹什么曲子先告诉小女子一声行吗?

        这回我倒呆若木鸡了,没想到她真敢跳!可我会弹什么曲子呢——还好本人扎扎实实练过一支曲子,而且练得炉火纯青,——大家应该都明白我会的是什么曲子了吧,地球人都知道!编者又要我按:参考第一部放风筝一节——要没这支救命曲,这次可真要丢老脸了.

        于是我大度地说,本来要你选你又不选,那我随便给你挑一首吧,我就弹灰姑娘,简单点,让你好跳,我这人没什么别的特点,也就是会怜香惜……

        她说别废话.

        于是我弹唱起灰姑娘,而她翩翩起舞,飘然若仙,完全是一幅专注的神情了.

        也许当她一听到要弹灰姑娘时,就已经准备好跳傣族舞蹈了,所以音乐一响,她马上就进入了境界.

        本人认为傣族舞是所有民族舞蹈中最能诠释女性美的,它的几乎每一个舞姿都是为了最完美地展示出女性的曲线与温柔.

        赵玉温不温柔我还暂时不得而知,但其在这个舞蹈中所展现出的曲线,则绝对是上帝最优秀的作品之一.

        她的舞跳得非常好.对于舞蹈我是一名很严格的挑剔者,但我挑不出她的任何瑕疵来.而且她并没有排练过,也没有事先计划过,随心而舞,浑若天成.

        看过她的舞蹈后,我觉得她的话确实没错,只懂得舞蹈知识与跳得有灵性之间的区别是巨大的,迥若云泥.

        如果我当时不是在唱歌的话,我就在流口水.

        在某个瞬间,我望着跳舞的赵玉,突然想起了在我面前旋转着的秦雨……当小秦雨长大了……就成了赵玉……

        我唱完了,她又以一个亮相动作停住.我不禁感慨——这句感慨可是纯英语的——"oh,mygod,youcanabsolutelybecalledanartist!"

        她望着我给了我一个妩媚无比地笑容,这是她在这次英语角中唯一的一次笑.

        而当我魂飞魄散地望着她这个笑容时,我想起了她那熊踞一角的男友,心里确认:那只熊不适合她.

        其实我真实的想法是——我要抢她!

        五.1.当我知道我要干什么了后,我感觉整天的神清气爽,连日来的晦气一扫而光,难怪都说有理想的人是幸福的,看来还是真的,而我现在的理想就是——象采花贼强抢民女一样将赵玉抢过来,拯救她于熊掌之中.

        也许我是对纯情少女们失望了吧,所以越是要连偷带抢的,我越是觉得刺激.

        更可能的是……我有点不好意思说……我需要安慰.

        我开始象国民党特务一样有事没事儿地捧着本书在外语系逡巡.外语系坐落在一个小山坡上,两栋老旧的教学楼清清静静地躲在树丛中,与其它系远远隔开,从地理位置就可见其清高之态,难怪培养出的赵玉之类的妞儿一个个都习惯于用鼻孔参观人.

        外语系是男生最少的一个系,可每当晚自习时在这里自习的男生却是最多的,他们一个个遍布外语系各个角落,作埋头苦读心无旁骛状,期望偶尔会有位女生猛然间被其刻苦钻研报效祖国的精神所打动,进而一见钟情两情相悦情不自禁遂交欢——最起码我就是这样想的.

        古人云书中自有颜如玉——这一定是古代的差生说的.

        我几乎逛遍外语系全部的教室,才找到她习惯去的地方,她与那位李熊刚同学只去大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