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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2007合订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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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章

书籍名:《读者2007合订本》    作者:读者


                                    结果试着去打,居然通过了,有一门只多1分。她兴奋得脸涨红,说,我真行耶!她平时很少打的,第二天上班,出门就拦了一辆的士,打到单位8块,她给了10块,对司机说,不用找了。她中午说给我听,说,司机还说谢谢我,还是一脸的兴奋。

            她没事喜欢睡觉,双休日能睡到中午。我有时走过去看看,见她脸睡得通红。睡足了,起来拉开窗帘,家里捅进一堆的阳光。她开始烧饭,唱着歌,一会,厨房里飘出香味。

            我没事街上乱走。见到一只京巴,蹲下来唤它过来,或者走上去,摸摸它的头。我走进书店,在一堆书前看来看去。心里痒痒,就花钱买了。

            我喜欢沥青的路面,喜欢雪白的斑马线。我到香港,能从湾仔走到上环。喜欢那街道的整洁卫生。我对居住的城市不满意,可城市中的每一点变化都令我高兴。一幢楼刚建,工人还在工地门口划施工概况,我凑过去,看看是多少层楼,何时峻工。报上说,哪条道路开始改造了,从砌禁行路标到通车,我有时间,都会去看看,问问工程进度,同工人聊聊天。神筋起来,还同工人握手,说,同志辛苦了。工人则说,首长辛苦了。

            我对女儿,有点小小的妄想。希望她自己考取大学。我们不看电视,家里却挂了一块黑板,记些东西,如警句名言,考试时间,像单位。

            我平静的对待每一天,手掌温暖。

            何为幸福。幸福指数几何。乞丐得到一分钱是幸福,皇帝吃到一只烤红薯是幸福。娃娃对一朵花微笑是幸福,老人日头下枯坐是幸福。拥坐金山不一定幸福,失而复得才是幸福。妻妾成群不一定幸福,两情相悦才是幸福。读书是幸福,行走是幸福。贪敛不是幸福,抱怨不是幸福。幸福是鞋与脚,鞋的幸福是因为有一双温暖的脚,脚的幸福也只有鞋知道。我们不知道别人的幸福。我们见到的别人的所谓幸福,也只是我们的感觉罢了。幸福是脚气,痒在肉里,无可无不可,抓挠不得。

            是呵,本来活着就是幸福。快乐地活着,更是幸福。自足常乐,是天大的幸福。幸福在你身边,幸福也在你手中。

        本文摘自《读者》2007年第07期P13

        相信潜力

        [美]冯奈塔·弗劳尔

        我站在鲜红的双人雪橇旁,心怦怦直跳。在我们脚下,是一英里长、四层楼高的冰道。我边整理头盔边想,只有上帝才能解释我怎么站在这里——2002年冬奥会的赛场上。仅仅两年前,我还在以跳远选手的身份争取奥运田径赛的入场券,然而历经一连串奇迹之后,我却来这里参加一项两年前我闻所未闻的运动。

            我的一生仿佛都在奔跑。从很小的时候,我就经常在街上和男孩子们赛跑,他们多数不是我的对手。上三年级时,托马斯教练将我选入市田径队。我去队里报到时,他让我与队里最好的女选手赛跑,结果我轻松胜出。教练把我带到一边:“冯奈塔,你会成为伟大的田径运动员,也许是下一个杰西·乔伊娜。”那时我并不知道,杰西是美国最伟大的田径女明星,但我知道托马斯教练培养出很多运动员。“但是仅仅跑得快还不够,你必须全心投入,要相信自己,相信你的潜力。”他说。潜力,我喜欢这个词。

            从那以后,我在跑道上,冬练三九,夏练三伏,发誓有朝一日要去奥运会,我知道自己具备这样的潜力。后来托马斯教练建议我改练跳远,我立刻爱上了这个项目。踏板起跳,腾空飞跃,是多么美妙的感觉。从此跳远成为我的全部,中学期间我几乎没时间做别的事,连毕业舞会那天晚上我都在参加州锦标赛。奖牌可以为我赢得大学奖学金,让我离奥运梦更近一步。

            获得亚拉巴马大学的奖学金后,我将目标瞄准了1996年奥运会。上大四时我已经参加了七次全美比赛,排名稳居全国前五名。“我感觉我的时代就要来到了。”我对男友约翰尼说。然而距奥运选拔赛仅两个月时,我正在跑道上练习冲刺,突然感觉大腿上仿佛有什么断了。结果是左腿肌腱撕裂,对于田径运动员这简直是灭顶灾难。我坚持参加了预选赛,但只得了第13名。

            我很快重新振作起来。总有一天你会大显身手的,在我心中一个声音斩钉截铁地说。距离2000年奥运会还有4年,到时我才26岁,正是黄金年龄。约翰尼已经和我谈婚论嫁,但是我决定,除了训练什么都先放放再说。我训练比以前更加刻苦。

            然而就在2000年奥运会选拔赛之前,我又在练习中撕裂了韧带。这一次我完全绝望了,一切努力付诸东流,所有的潜力都成为泡影。我不可能再等四年,等到2004年奥运会我已经30岁,过了巅峰期。我飞到萨克拉门托参加选拔,不出意外仅获得第12名。“17年的梦想,就这样完了。”我泪眼婆娑地向约翰尼倾诉。

            “也许还没完。”约翰尼告诉我,某位女子双人雪橇运动员正在征求2002年冬奥会的搭档。可是我连双人雪橇什么样子都不知道。“真的,我是认真的。”约翰尼说,“主要条件是速度和力量,你二者兼备。”

            以后的两年,我作为双人雪橇运动员加倍刻苦训练。我和搭档吉尔最终得以参加2002年盐湖城冬奥会。“预备……出发!”全程共有15个转弯,我们完美地驶过每个弯道,平均时速高达  82.3英里,最后我们打破纪录,获得金牌。

        西方人误读中国

        丁刚

            1753年7月的一个早晨,瑞典王后乌尔里卡接过一把金光灿灿的钥匙,惊喜万分。那是国王送给她的生日贺礼,一座藏在林中的中国宫殿。

            据说,当时的工匠们仿照王后哥哥普鲁士国王的中国式楼阁,建造了这座宫殿。10多年前,当记者走近这座看上去更像蒙古包的建筑时,瞧着屋檐下镶嵌的那些有着黑八字胡的小人头,不禁觉得有点儿可笑。这就是欧洲人最初对中国印象的真实写照。

            精美而充满了神奇色彩的瓷器、传教士的书简和夹杂着道听途说的《马可·波罗游记》,18世纪中期以前三四百年间的欧洲人就是从这些途径来了解中国的。当从中国回来的传教士们受到精英们的热捧,他们的书简也被视为经典。传教士眼中那个“酷似古罗马帝国的中国”走进了欧洲人的脑海。当时一些欧洲学者甚至认为,发现中国可与15世纪发现美洲大陆媲美。

            但是,欧洲精英们发现的中国不是一个真实的中国,而是一个神话的中国。中国这个词儿,对启蒙运动的精英来说,是一种力量,是“旧秩序的卫道士和蔑视者之间的赌注”。当东印度公司把订制好的精美瓷器运回欧洲大陆时,法国思想家伏尔泰也在感叹:“我们不能像中国人一样,真是大不幸!”一个被乌托邦化了的中国成了欧洲知识界借来反封建和反宗教专制的利器。

            西方人眼里的中国,从一开始就充满了实用色彩,也恰恰是因为这种实用色彩,使他们对中国的看法从一开始就陷入了“永远的误读”之中,在非好即坏、非爱即恨两个极端之间摇摆。

            18世纪中叶,英国人终于找到了解决对华贸易逆差的“方式”。从此驶进中国港口的西方货船上卸下的银元和货物少了,取而代之的是整箱的鸦片。当启蒙运动中觉醒而起的西方开始新一轮扩张时,中国形象也变得黯淡了。此时的欧洲不再需要一个乌托邦式的中国。1792年,英国外交官马戛尔尼携带英王信件出使中国,把一个行将覆灭的中国形象带回了西方。40多年后,鸦片战争爆发,中国形象一落千丈。自那时起到20世纪初,西方学者将中西关系史上的这个时期称为“轻蔑的时代”。英国诗人丁尼生说:“欧洲的50年,胜过了中国的一甲子。”一个当年被描述成花园的王国变成了“满街是开口粪池和垃圾”的肮脏之国,而穿着丝绸、捧着青花碗的中国人也变得贫穷、猥琐和丑陋不堪。

            爱与恨的综合征

            记者曾在美国的华人历史博物馆里看到过一幅漫画:来自中国的移民手举大刀砍向正在做工的美国人,刀上写着“廉价劳力”。这幅画描绘了100多年前美国曾出现过的大规模排华浪潮,也使人容易联想到另一幅在巴黎装饰博物馆里的图画,那幅画以《圣经》中所说的上帝的天使米迦勒象征西方,以浓烟卷成的巨龙、佛陀象征东方的威胁,米迦勒邀请所有基督教民众团结起来战胜来自中国的风暴。这两幅画是当时西方出现的“黄祸论”的真实写照,背后透射出的是极其强烈的种族歧视。从那时到现在,中西交流过程中出现的很多问题,症结都在于,一些西方人总是以一种高人一等的种族优越感来俯视东方和中国。

            直到二战时期,即便中国那时已成为盟国的一员,在西方人眼中,中国的形象仍是个“跟在西方后面乞求施舍和怜悯的穷鬼”。1958年,美国学者伊萨克斯曾对美国人心目中的中国形象做出一番调查,他在书中写道:“以美国人在对美国本土的中国人感受为基础的印象,几乎都是把中国人看作是劣等民族的。”

            尽管“红色中国”也曾随着斯诺、史沫特莱等人的著述,让一些西方民众眼中的中国形象少了一些灰暗色调,但上世纪五十年代的朝鲜战争和冷战,却又一次将中国的形象推向了阴暗的极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