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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2007合订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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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7章

书籍名:《读者2007合订本》    作者:读者


                                    他们认为,这两位大臣为了十几年前的错误而辞职,特别是其中一位还“才貌双全”,对瑞典来说这简直就是一个重大的政治损失。但是,斯德哥尔摩大学政治学教授尼尔森却说了这样一段话,颇能代表主流民意:“作为政府公务人员,其操守必须成为楷模。甚至民众要求他们‘一尘不染’,也不为过。”

            用更通俗一点的话来说,正是像诺迪鲁斯这样自己严格守法且又爱多管闲事的公民“造就”了一尘不染的“清官”,使他们必须120%地检点。因为,即便是微不足道的瑕疵,即便是陈年的老账,他们也不会放过,也要翻出来折腾一番。

            摘自《读者》2007年第09期P52

              

        人之老

        ●陈  村

            阿城说:男人这锅汤,煲到五十岁算是煲好了。

            那时他已五十,我尚未及格,不免狐疑。等我也五十,再次狐疑,觉得“煲好了”还是说早了。人的这锅汤,不要放鸡精,煲来煲去能煲出不同的滋味。

            孟子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意思很不错,但将老只当作被人“老”(尊敬、赡养)不免有缺损。如果是某些动物倒也干脆,譬如螳螂吧,一交配完留下后代雄性当场就义,公蜂大抵也是这下场。人却不同,要父系母系一起抚育后代,照顾好私事,还对公共事务发言。人的受教育期那么漫长,活活把父母等老了。人一老,头白齿摇、皮肤打皱、动作慢了三拍。他们动辄提起“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之类格言为自己壮神,动辄回忆童年少年。年轻人一听见“老底子如何如何”心烦得很,宁可吃亏也要耍酷的。当商业也进入时,年轻更成了辉煌的卖点,人生被修理得只剩前头的二三十年。

            老头老太见多识广,看看过去就知道现在,看看现在就明白将来,年轻人不那么狡猾,肯动一些没名堂的脑筋,肯费蛮力,新世界是他们创造的,正如新生命是他们创造的。年轻的毛病是被荷尔蒙迷了心窍,忙于垦荒播种,哪有时间来细辨天地人的种种蹊跷。当河流走到下游,才能浮起最大的舟船。人既老,除个别杰出分子,传宗接代的任务已经完成,心中安泰,可以无邪审美,可以审世界也审自己。历史渐渐呈现意义,来处和去处历历在目。到这时,人生才幽默,真正好玩起来。压迫儿孙的旧历已翻过去,梁祝的故事成了传说,老人一个比一个慈眉善目。我到处听到的是老人宁老不屈帮衬子女的故事,看到的是外婆大人一见外孙而载歌载舞并跟他藏猫猫的动人情景。更有老人旁若无人地做起学问,不问收获。成家立业是儿孙的事情了,被欲望折磨到要死要活是三五十年前的事情了,将人生的泡沫撇去,汤就清了。

            人的大麻烦在于年轻时候自顾不暇,被功名利禄被色相纠缠得紧,急于打造一方天地,哪有闲心来敷衍老的小的?年轻时总觉得年轻是保鲜的,永恒的。还是说一说阿城,有次一年轻女子说话时带出“迭只老女人”,阿城立即将她打住,实在地说:你也要老的。近年“神童文化”的风气顿开,“七零后”刚摆显了几天,“八零后”抢班夺权,更有“九零后”已蹲在身后。比年轻,总有更年轻的,否则人类就要灭种。写到这里,我应该反省自己,当年我看那些四十岁以上的人,敬而远之,觉得他们已老无可老。我没去想老也有光泽与层次,有厚度。只要不夭折,人人都曾年轻,算不上特殊的资本。年轻到莫扎特,活35岁写出那么多的杰作是上帝的意思,年老到托尔斯泰,临死还想离家出走是人的意思。我读托翁最后一年的日记,感慨良多。要是他老人家也“中道崩殂”,这个世界多么多么不好玩啊!

            以前看过一部日本的电影《山节考》,写某地的民俗,人老了就背上山,让他自然地冻饿而死。老人也觉得这是应该的,以宿命的态度对待。这电影获得过戛纳奖。儿子背着母亲,电影中将上山的一路拍得很长很长很长,让人痛心到麻木。在生存资源极度紧张的年代,只要传承后代,其他都可牺牲。这样的生活已不是人的生活。

            我想,在上帝眼里,只要能有效传承后代,这个物种就是免检的。上帝的乐趣是让物种一代传一代,看看变出什么戏法。走出伊甸园的人不甘心当寻常的“动物”,他的进取与深入离繁殖稍远,创制了自己的规范和理念。人的文化,由各年龄段的人共同创造。没人能划出一道界限,把线外的人一律忽略,称作废墟。

            年轻时怕老。后来想,有一个老在等自己,实在很幸运。呵呵,你可童言无忌,我可为老不尊。

            摘自《读者》2007年第09期P42

              

        情人的味道

        ●胡  焰

            仰光的七月虽是雨季,但那白花花的太阳依旧晒得让人足以迷路。从酒店出发,据说走十五分钟就能到当地最大的农集,我走了半个小时却还没看到。向路人打听,无奈他们听不懂中文,也听不懂英语。正焦急间,忽然有人温文尔雅地对我说:“我可以带你去。”天降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帅哥来解救我啦!

            一路上与老人攀谈,得知他是厦门人,原先在民国中央银行工作,后被派到缅甸来常驻,新中国成立后很长一段时间无法回国,等到能回国的时候,却觉得回去与否都无妨了。

            老人自告奋勇待我逛集市,说他自己虽不常来,但用缅甸语帮我还价还是没问题的。忽然一阵清香飘来,我们扭头看见一个绿、白两色的小摊子,是卖茉莉花环和香水的。香水装在浅绿色玻璃瓶子里,塞木塞,瓶颈上还系着各色的丝带。拔开塞子,茉莉芳香四溢,闷热的空气随着香气清凉下来。

            老人似乎比我还要兴奋,跟摊主热烈地交谈,半天才想起还有一个我在这里。老人告诉我,这是花农自制的土法香水,几十年来,他也第一次遇见。我好奇:“您喜欢香水?商场里不是有很多吗?”老人摇摇头:“你不懂,自制的好,味道纯,清淡……”见我还是不解,老人这才道出秘密:“我在厦门的时候有个好朋友,那时比你还小一点,会自制茉莉香水,就是这个味道。”

            五十多年前,老人还在念书的时候,同班有位“茉莉小姐”。因为家里做花卉和果园生意,这位小姐最爱的是茉莉花。有鲜花的季节,她每天都插一串茉莉在纽扣眼里,教室里都是淡淡的茉莉香。她还自己研究出一个特别的法子,用茉莉花蒸香水。茉莉香水的味道没有鲜花那么浓,很清淡,似有若无的,害得当年坐在茉莉小姐后排的老人总忘记了上课,专心地去寻那缕淡香,好象闻到了,一会儿又好像没有了。

            老人忽然笑起来,说:“我们读书的时候,男女生是不大说话的。我跟她第一次说话,还是被她骂。”原来有次老人寻茉莉小姐的茉莉香水味太入神了,茉莉小姐偶然一回头,看见一张伸着脖子发愣的脸呆在那里,吓了一跳。“‘呆头鹅!’她骂我。这以后我们倒成了好朋友,天文地理、政治文学无话不谈。”老人有点得意。我笑起来:“那是因为她发现你喜欢她,她也喜欢你的缘故啊!”
            老人没有搭我的话,自顾自回忆下去:“直到我毕业,去银行做事,被派到缅甸。那天我告诉她我要去缅甸了。她愣了会儿,从包里摸出一瓶自己做的茉莉香水给我,说南洋天气炎热,空气不好,蚊虫又多,晚上睡觉前可以洒一点在房间里。我很跟她说,等香水用完,差不多我就可以回去了……”话说到此有点伤感,我和老人各自低头选起香水来。

            从缅甸买回的香水差不多都分送了朋友。其实我想,他们除了觉得新鲜外,也并不在意这样便宜土气的小东西。但对于有的人来说,也许会有一种味道不可取代,不能混淆。无关乎那味道是否名贵,或许是指尖淡淡护手霜的味道,也许是一种洗发水的余香,又或者是廉价花露水的味道,只因为那是情人的味道。

            摘自《读者》2007年第09期  P33

              

        苹果酿

        ●胡  蝶

            小镇上远近的邻居们都知道,威姆斯·沃克家里的苹果酿是整个镇上最好吃的,那恰到好处的湿度,醇厚的口感,还有丝丝入扣的酸甜融合的味道,让每个吃过的人都齿颊留香,回味无穷。只是让人奇怪的是,沃克家做得出这美妙的苹果酿的,不是心灵手巧的沃克太太,而是看上去有些笨手笨脚的沃克先生。所有奇怪的现象背后都会有一个鲜为人知的秘密,沃克家的苹果酿也是一样。如果我不这么多嘴,也许你们永远都不会知道,这个关于苹果酿的动人故事。

            那时,我还是个嗷嗷待哺的婴孩,虽然生活贫困,但父母还是让我来到了这个世界。我有两个哥哥,父亲威姆斯是小镇林场的伐木工人,母亲莉莎曾经是小镇酒馆的一名服务员,后来因为要在家里生下我而辞职回家。因此,家里所有的开销几乎都得依靠父亲伐木的微薄收入,其生活窘况可想而知。

            好在母亲是个非常心灵手巧的女人,她那么的贤惠又聪明,用这些有限的钱将家里安排得井井有条,还常常利用我睡着的时候,帮邻居家做点小手工活儿,改善家里的生活。

            春天的时候,父亲从林场回来的时候,手里握着一根青绿的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