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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2007合订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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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6章

书籍名:《读者2007合订本》    作者:读者


                                    请德国的女教师教他德语,请俄罗斯化的法国人教他法语。但是在外祖母心中占首要地位的还是外孙的健康。曾经两次(有的资料上是5次)伊丽莎白·阿列克谢耶夫娜把外孙带到高加索皮亚季戈尔斯克去洗矿泉。不难想象,她和外孙必定一起去玩过心爱的地方马舒克山麓——当时谁会知道,地球上的这块地方,日后成为她的外孙命丧之地。

            经常让外祖母担心的另一件事是:虽然米申卡健康的活着,但是不知什么原因,无名的忧愁常常无缘无故地向他袭来。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她的吩咐,儿童室里来了几个由仆人扮演的化了装的童话中的角色,尽管他们唱呀,跳呀,千方百计地给小少爷寻开心,可是他根本无动于衷。

            一句话,假如有一天小外孙要外祖母的命,她也会毫不犹豫地交出来。但是这种没有分寸的爱,只能给孩子的心灵带来同样的伤害,甚至可能对此产生自发的仇恨。伊丽莎白·阿列克谢耶夫娜的这个带有点神经质的、生来易冲动的外孙,开始一点点感觉到自己是这世界的中心。在游戏时,根据他一个同曾祖的兄弟回忆说:他无耐性,好发号施令,具有一种病态的自尊。他喜欢看青年的仆人进行拳斗,他竭力激励他们,忽而用甜饼,忽而用一杯伏特加酒来款待胜利者。

            也许这没有什么,伊丽莎白·阿列克谢耶夫娜的外孙从娇生惯养的小少爷逐渐会变成自负的、冷酷无情的贵族老爷,当时这在俄罗斯并不少见……但是,谢天谢地,这样的事在莱蒙托夫身上并没有发生!因为娇养惯了的男孩的任性和许多古怪的念头仅仅是伟大诗人童真的一面,另一方面更具有分量的是在他身上年复一年地表现出的多才多艺的天赋和精力充沛的激情满怀。这个黑头发的男孩(在他的额头上有一绺白发),有一双敏锐、聪明、浅蓝色的大眼睛。他4岁了才刚刚学会说话,令人惊奇的是他喜欢说韵语,稍后又着迷似地沉湎于写生画、建筑和音乐。让外祖母特别高兴的是外孙非常喜欢看书。在掌握了德语和法语之后,他读西欧的古典文学作品读得入迷。有一个时期,年轻的莱蒙托夫在考虑自己的志向时,突然不知为什么又迷上了数字。

            外孙一天天长大了,他的愿望常常与外祖母的想法格格不入。举例来说,有一天他发现塔尔哈内许多农舍没有烟筒,冬天室内烧不暖。他要求伊丽莎白·阿列克谢耶夫娜给这些房子的主人买砖头,以便让他们自己砌烟筒。是否可以说,外祖母满足了心爱的外孙的“任性要求”?

            年轻的莱蒙托夫刚刚显露出的诗歌天才令人瞩目,本来顽皮的少年突然不与人交往,不顾外祖母对他焦虑不安的忠告,他常常独自到村外田野、森林中去喃喃自语地写诗(不是偶然地,他在第一首诗《切尔克斯人》中作了这样注脚:“写于琴巴尔的橡树旁”)。诚然,他初期的诗作是稚嫩的,且带有模彷的痕迹。他似乎是写给自己看的,不肯轻易出示别人。然而所有的诗人都是这样开始的:伟大的诗人是这样,平庸的诗人也是这样……而过了几年之后,似乎由数量到质量过渡的规律完全取得了一致。在他的创作中产生了令人目眩的爆炸性的成果。在俄罗斯文学的天际出现了一颗耀眼的诗歌新星——米哈伊尔·莱蒙托夫。

            但是俄罗斯还没有来得及从普希金突然辞世之后清醒过来,高加索又向首都传来了来自马舒克山麓的噩耗。众所周知,为《诗人之死》而极端仇恨莱蒙托夫的沙皇尼古拉一世听到这个消息后恶狠狠地喊出:“狗该有狗的死法”但是当他醒悟过来以后,也不得不向自己的亲信们承认:“诸位,刚刚得到消息,那个能够代替普希金的人死了!”

            对阿尔谢尼耶娃来说,命运给她的打击,没有比外孙之死更可怕的了。她是那样的爱他,可以说世上没有人像她那样爱他。饱含着极度的悲伤,外祖母哭坏了眼睛,由于过度流泪,哭得松弛的眼睑不再听使唤,为了看一眼使她厌烦的世界,她不得不用手指稍微提起眼皮,撑着衰老的病体,用尽最后的力气(因为她已近80高龄了)把伟大外孙的遗骸运回到塔尔哈内。4年后,外祖母在凄凉孤寂中辞世,让自己的遗骸永远地守护在外孙的坟旁。

            本文摘自《读者》2007年第15期P40

              

        每一个善意都值得尊重

        ●王建兰

            当她猛然发现身边的皮包不见了时,吓得冷汗涔涔。那手提包里的钱和银行卡都在其次,关乎“命门”的是海关进出口手册和关税证明的单据,一旦丢失,将给她所在的报关公司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她失魂落魄,跌跌撞撞到广场派出所报了案,然后,又心急如焚地雇来了三个人,举着寻物牌,来回走动。写着“一万元悬赏,捡到棕色皮包内票据”的牌子像巨大的聚光镜,把游人的目光都聚集过来。她以为重赏之下定会催生出奇迹。

            阳光一点点离散,她的心也揪得越来越紧。这时候,广场派出所的民警打电话来说,有一个人拾到棕色的提包。

            她急三火四地赶到派出所,的确是她的手提包,她惊喜地叫起来,可是等她打开拉链,却傻了眼,包里空空如也。像迎头被浇了一瓢冷水,她心里的希望一下子熄灭了,她又急又上火,眼泪止不住流下来。

            捡到包的人是一个十六七岁的男孩,衣着破旧而脏乱,神情漠然。民警悄悄告诉她,这男孩整天在广场拾破烂,上次,他也说是捡到了皮包,来交还失主,哪知失主说,就是这男孩在他坐的地方转来转去,不一会皮包就不翼而飞,失主一口咬定,包就是他偷的。结果那失主不但没有给赏金,还管那孩子要包里少的钱,甚至动了粗。民警看了看那男孩又说,我怀疑,这次他又故伎重演,要不,我们仔细地盘问盘问,看看有什么破绽?

            她忙摇摇头,即使以前男孩有过劣迹,她也不愿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怀疑和猜测他这次的诚心,曲解他的好意。

            许是猜出民了民警和她谈论的内容,男孩涨红了脸,紧咬着下唇,一副怒不可遏的样子,分辨道:“包是捡的,不是偷的!”

            她走上前去,缓缓地蹲下身子,拉过男孩的手,拍拍他的肩膀,说:“小兄弟,姐姐相信你,即便你只是送来了空提包,姐也谢谢你。”

            直到夜幕降临,也没有奇迹出现,她心灰意冷地往回走,月色清凉如水,冷得让她心寒。突然,身后窜出一个人来,往她怀里塞了个方便袋,然后掉头跑开,消失在幽暗的小巷里。

            等她从惊惶中回过神来,惊奇地发现,方便袋里竟是那些让她心急如焚,想用一万元悬赏的票据。突如其来的惊喜,让她恍惚置身于不敢惊扰的梦境中一般。

            除了现金,一切失而复得,还多了张纸条,上面写着:曾经,我把拾到的包交给失主,却被失主反咬一口,人心险恶,我真后悔把包给他。所以,当今天下午我又捡到包时,我就先交上空包,投石问路,倘若你也诬赖我,我就干脆让那些单据从你眼前消失。没想到,你不仅相信我,还握了我脏兮兮的手。赏金我是不会要的,其实,你已经给了我比任何金钱都要贵重的奖赏,那就是尊重和信任,我收下了,也谢谢你。请你一定相信我,我捡到包时里面就没有钱。

            她呆呆地站在夜色里,心动如潮,泪流满面,为那个受了委曲依然善良的男孩,为那个在困境中生存但内心并不贫穷的男孩。她总以为能让人心动的是金钱却不知道真正能打动人心的是人的姿态、言语和笑容流露出来的温暖与尊重。多少怀惴着真诚而来的帮助,多少明媚而纯粹的心境,被我们审视、猜忌和怀疑的目光灼伤,变得冷漠而麻木。其实,爱原本就是无求的付出,对每一个卑微的善举都应该心怀感恩。每一个善意都应该得到尊重。容不得一丝龌龊的猜疑。

            本文摘自《读者》2007.15.P16

              

        冒险旅程

        ●(美)卡尔文·路易斯·富吉    ○弘文  编译

            “亲爱的爸爸,”我写道,“我想回家。”我坐在拥塞的公路旁想了很久以后,将信撕掉揉成一团。这封信的开头我写了好多次,但从未真正写完过。我想回家,回到我父母及姐妹的家,但……

            中学毕业后,我就逃出家了。我的父母坚持认为我必须上大学,但我对学习烦透了,我讨厌学校,我决定再也不去上课了。而且,我的父亲对我太严厉了。我有太多农场的杂事得做。我讨厌那些工作。

            我和父亲大吵过。当时父亲在我的背后吼着:“如果你走了就不要再回来!”我便将一些东西丢进袋子里,生气地离开了。我的母亲放声大哭。在那之后数百个无法成眠的夜晚,我依然会看到她的泪水。

            该是写信的时候了。

            亲爱的爸爸:

            已经超过一年了,我从东部旅行到西部,做过无数的工作,没有一样工作赚得了钱。我总是遇到相同的问题:你的教育程度如何?看来大家总是要把好工作给有大学学历的人。

            爸爸,有好多事你和妈妈都说对了。我现在知道田里的工作对我无伤害。我也相信我需要上大学。我更相信你们两个都是爱我的。要我写这封信真不容易,一年前的我是不会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