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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2007合订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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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5章

书籍名:《读者2007合订本》    作者:读者


                                    我真是无法改变这样的事实,那些有素养的人也想不出办法来,只能劝自己别恼怒,别发火,文明又不是贝克特笔下的戈多',它总有一天会来的。

            但是我不服气,暗地里思忖为什么会是这样最主要的原因恐怕就是开车的要么是”爆发户”,要么想成为”爆发户”。他们脑子里这样开会速度是金钱,横着走是本事,抢到客人是真理,挤你是炫耀武力。总之,汽车不是工具,而是印钞机,是家底,是显摆,是阶级,是后台,是排气量,是身份,是牛X,是硬撑,是打肿脸充胖子!远没到玩修养讲文化的地步,不像富裕国家,人一落地家里就有车,耳朵不聋就晓得跑自己的车道,只要脑子不进水就一定用路线和速度来做绅士。

            噢,现在我终于进一步明白,以上问题出在贫穷和竞争上,所以,我根本没法生气!

            本文摘自《读者》2007年第16期P27

        父亲的画面

        刘墉

            人生的旅途上,父亲只陪我度过最初的九年,但在我幼小的记忆中,却留下非常深刻的画面,清晰到即使在三十二年后的今天,父亲的音容仍仿佛在眼前。我甚至觉得父亲成为我童年的代名词,从他逝去,我就失去了天真的童年。

            最早最早,甚至可能是两三岁的记忆中,父亲是我的溜滑梯,每天下班才进门,就伸直双腿,让我一遍又一遍地爬上膝头,在顺着他的腿溜到地下。母亲常怨父亲宠坏了我,没有一条西装裤不被磨得起毛。

            父亲的怀抱也是可爱的游乐场,尤其是寒冷的冬天,他常把我藏在皮袄宽大的两襟之间,我记得很清楚,那里面有着银白色的长毛,很软,也很暖,尤其是他抱着我来回走动的时候,使我有一种居高临下的优越感。我一生中真正有“独子”的感觉,就是在那个时候。

            父亲宠我,甚至有些溺爱。他总专诚到衡阳路为我买纯丝的汗衫,说这样才不致伤到我幼嫩的肌肤。在我四五岁的时候,突然不再生产这种丝质的内衣。当父亲看着我初次穿上棉质的汗衫时,流露出一片心疼的目光,直问我扎不扎?当时我明明觉得非常舒服,却因为他的眼神,故意装作有些不对劲的样子。

            母亲一直到今天,还常说我小时候会装,她只要轻轻打我一下,我就抽搐个不停,而且装作上不来气的样子,害得父亲跟她大吵。

            确实,小时候父亲跟我是一国,这当中甚至连母亲都没有置身之处。我们父子常出去逛街,带回一包又一包的玩具,且在离家半条街外下三轮车,免得母亲说浪费。

            傍晚时,父亲更常把我抱上脚踏车前面架着的小藤椅,载我穿过昏黄的暮色和竹林,到萤桥附近的河边钓鱼,我们把电石灯挂在开满姜花的水滨,隔些时在附近用网子一捞,就能捕得不少小虾,再用这些小虾当饵。

            我最爱看那月光下,鱼儿挣扎出水的画面,闪闪如同白银打成的鱼儿,扭转着、拍打着,激起一片水花,仿佛银粟般飞射。

            我也爱夜晚的鱼铃,在淡淡姜花的香气中,随着沁凉的晚风轻轻叩响。那是风吹过长长的钓丝,加上粼粼水波震动,所发出的吟唱;似乎很近,又像是从遥远的水面传来。尤其当我躲在父亲怀里将睡未睡之际,那幽幽的鱼铃,是催眠的歌声。

            当然父亲也是我枕边故事的述说者,只是我从来不曾听过完整的故事。一方面因为我总是很快地入梦,一方面由于他的故事都是从随手看过的武侠小说里摘出的片段。也正因此,在我的童年记忆中,“踏雪无痕”和“浪里白条”,比白雪公主的印象更深刻。

            真正的白雪公主,是从父亲买的《儿童乐园》里读到的,那时候还不易买这种香港出版的图画书,但父亲总会千方百计地弄到。尤其是当我获得小学一年级演讲比赛冠军时,他高兴地从海外买回一大箱立体书,每页翻开都有许多小人和小动物站起来。虽然这些书随着我十三岁时的一场火灾烧了,我却始终记得其中的画面。甚至那些涂色的方法,也影响了我学生时期的绘画作品。

            父亲不擅画,但是很会写字,他常说些“指实掌虚”、“眼观鼻、鼻观心”这类的话,还买了成叠的描红簿子,把着我的小手,一笔一笔地描。知道他逝世之后,有好长一段时间,每当我练毛笔字,都觉得有个父亲的人影,站在我的身后……

            父亲爱票戏,常拿着胡琴,坐在廊下自拉自唱,他最先教我一段苏三起解,后来被母亲说“什么男不、女不女的,怎么教孩子尖声尖气学苏三?”于是改教了大花脸,那词我还记得清楚:

            “老虽老,我的须发老,上阵全凭马和刀……”

            父亲有我已经是四十多岁,但是一直到他五十一岁过世,头上连一根白发都没有。他的照片至今仍挂在母亲的床头。八十二岁的老母,常仰着脸,盯着他的照片说:“这么愈看愈不对劲儿!那么年轻,不像丈夫,倒像儿子了!”然后她便总是转过身来对我说:“要不是你爸爸早死,只怕你也成不了气候,不知被宠成什么样子!”

            是的,在我记忆中,不曾听过父亲的半句叱责,也从未见过他不悦的表情。尤其记得有一次蚊子叮他,父亲明明发现了,却一直等到蚊子吸足了血,才打。

            母亲说:“看到了还不打?哪儿有这样的人?”

            “等它吸饱了,飞不动了,才打得到。”父亲笑着说:“打到了,它才不会再去叮我儿子!”

            三十二年了,直到今天,每当我被蚊子叮到,总会想到我那慈祥的父亲,听到他啪地一声,也清清晰晰地看见他左臂上被打死的蚊子,和殷红的血迹……

            本文摘自《读者》2007年第16期P17

        向美而死,向死而生

        尤金.奥凯利

            我真的很幸运,医生说我还能再活三个月。

            这两句话放在一起说,你肯定以为我要不就是在开玩笑,要不就是疯了;或者你会以为我的人生肯定很凄凉,一事无成,所以我恨不得早一点离开人世,好得以解脱。

            其实,你没有猜对。我热爱自己的生活,深爱着我的家人、喜欢我的朋友,执著于自己的事业,我所供职的公司是一家具有全球战略眼光的企业,我也很爱打高尔夫球。我现在很清醒,并不是在开玩笑。2005年5月的最后一周,我收到了人生的一纸宣判书,说我可能活不到女儿吉娜初二开学的那一天了,也就是说活不过9月的第一周了。不过,这个宣判后来却成了一份礼物。这可是我的真心话。

            因为这份礼物的降临,我不得不去认真地思考死亡的意义,我也不得不更深刻地去反思生命的内涵,我从前并没有这样反省过。尽管我心中满是痛楚,我也必须要正视已经走到生命尽头的事实,必须要决定该如何度过这最后的100天(有可能多活几周,也有可能少活几周)。痛下决心之后,我还得鞭策自己依照这些决定去行事。

            简而言之,我自己要回答下面两个问题:

            第一,人生的尽头非得是最灰暗的吗?第二,能不能给生命的最后岁月添上一些亮色,甚至让它成为人生最美妙的时光呢?

            在我看来,第一个问题的答案是否定的,而第二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在我走向人生尽头之时,我的神志依然清楚,身体状况还算不错,我所爱的人也都陪伴在我身边。

            因此我说:自己真的很幸运。

            当然,很少有人能在离开人世之前参透自己的死。在我接到死亡判决书之前,我也没有真正去思考过。谈到死神,人们往往会感到惶恐不安。即便是行将就木之人,也不会把人生最后的每一天都安排得井井有条,也很难为了自己和家人而沿着既定的方向坚定地走下去。将要辞世者尚且如此,身强体健和欢欣愉悦之人就更别提了。有些人之所以没有考虑死亡,是因为死亡往往来得太突然,让人感到措手不及。很多人就这样离开了人世,比如死于车祸意外的罹难者,他们根本就没有想到死神会从天而降。我虽然会过早地离开人世(接到死亡判决书时我才53岁),但称不上突然(无论如何,如果能提前两周接到死亡判决书,就已经不算突然了)。我很清楚,自己人生的最后一天会在2005年画上句号。

            我最初是一个没有什么资历的会计,后来成了一个雄心勃勃的商人,最后成了一家美国大型公司的首席执行官。经过多年的职场拼杀,我对所谓工作和成就有了自己的理解和判断方式,它们已经成了我血液的一部分,而且让我这一生受益匪浅。如果我不用这样的视角去看待生命的最后岁月,这本身就是有些难以想象的。作为一个成功的公司高管,要富有战略眼光,时刻准备去“赢”得一切。因此,我决意在自己最后100天的时间里,要活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我坐在女儿的苹果笔记本电脑前,我能够感到自己驾驭电脑的能力下降了。电脑旁边,有一个记事簿,上面写满了自己的所思所想,这些都将成为我写这本书的素材,内容包括如何迎接死神、最后旅程的体验以及自己的收获。

            “身体上我还很强壮,没有什么不舒服。自从不做化疗之后,也就不用再承受那种慢慢咽下死之痛苦的体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