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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2007合订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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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1章

书籍名:《读者2007合订本》    作者:读者


                                    在我信仰基督之前,每当我的自私想法可能导致这个家庭破碎的时候,都是你的坚强才使它保持完整。

        我想让你知道:我爱你,因为你给我带来了这些可爱的孩子。他们都是好孩子,因为他们都继承了你的优秀品质。你把他们抚养大,并给他们面对人生困难的勇气。

        我想让你知道:我很高兴你是那么虔诚地信仰上帝;也很高兴在我试图证明自己的坚强和勇敢的那六年里,你一直在为我祈祷。即使在我陷入失望的低谷时,上帝赋予你的优雅和力量,也让你永不言弃。谢谢你的坚持,孩子他妈。

        我想让你知道:这些年来,正是你对我的鼓励才使我不断前进。这对你而言并不容易。我知道很多时候我都很倔强固执。倘若没有你的鼓励,也许我早已放弃。

        我想让你知道:在我们一起走过的时光里,我从未停止过对你的爱,虽然很多时候我并没有用行动来表达我的爱。我无法确定我们的明天,但能肯定你永远是我的唯一。我们也许没有别人所拥有的,在别人享受生活时,我们却在四处漂泊,这对你来说未免太过艰辛。但是我想让你知道:我愿意尽我所能让你感受到幸福,感受到无处不在的疼爱!我需要你的鼓励,需要你的爱,需要你为使我过得更好而做的每件小事。

        我想让你知道:你为我做的每件小事,我都看在眼里,我想对你真诚地说出那句我早该说出的话——“谢谢”!

        我想让你知道:尽管我从来没有大声地对你说出这些话,但它们早已在我内心深处!

        请你一直这样吧!面对我无数次的食言,你从不埋怨,始终善待我。我想让你知道:我已经认识到了这点,我爱你正如你爱我一样!

        我想让你知道:我需要你——我们彼此都需要对方。不论我们的孩子多么重要,他们都不能代替你我在对方心目中的位置。原谅我的失败和缺点,请相信我不会辜负你的期望。

        情人节还没到,但是我想让你知道我的感受,因为不善甜言蜜语,所以想通过这种方式告诉你:我爱你!

        真心爱你的孩子他爸

        摘自《读者》2007年第18期P7

        只因你是我最爱的人

        程勤华

            他和妻子是同行,一个是外科主任,一个是护士长;一个儒雅俊朗,一个优雅美丽.五年前,两人同时退休,形影不离地过起了幸福的退休生活.

            造化弄人.退休不到两年,他开始变得健忘,变得迟钝,直至完全痴呆:以前的同事朋友他都不认识,儿子女儿也不认得,他只认得一个人,就是他的妻子.他说话分不清你我他,统统用一个“伊”字代替.

            别人和他打招呼时,他傻傻地对着别人笑,拉拉妻子的手说:“跟牢伊!跟牢伊!”别人听不懂他在说什么,妻子就做翻译:“他是在说,要我跟着他.”

            看到前面远远有汽车过来,他紧紧地拉住妻子的手说:“当心哦!当心哦!”

            妻子嗔怪他:“我还用你教呀,你现在这个样子,比三岁的小孩子还小孩子,还叫我当心呢.”他笑笑,一笑,口水就流出来了.他流着口水傻傻地对妻子说:“跟牢伊!跟牢伊!”

            妻子又好气又好笑:“讨债鬼!”他接过口来:“讨债鬼!跟牢伊.”妻子给他擦擦嘴角的口水:”你不呆呀,讨债鬼是啥人呀?”他随便指着一个路人说:”伊!”妻子笑,笑得眼泪都流了出来.

            那天,妻子牵着他的手去儿子家.小区门口车来车往,他把妻子的手攥行紧紧的.妻子说:”别攥得我那么紧,手都被你捏痛了.”他不依,还是用力攥着.

            拐角处,两个溜旱冰的少年戴着头盔,像全副武装的斗士,“呼呼”地向他们飞来.他可从来没见过那阵势.只见他一个大步冲上前,张开两只大手去拦那两个溜旱冰的少年.少年做梦也没想到,好端端的,突然会有人跳出来拦路.他们来不及避让,三个人重重地摔在了一起.

            他摔得最重,被两个飞驰而来的少年压在了最下面,脑部受到重创,昏了过去.

            妻子知道,他是担心溜冰的少年伤到她,才傻乎乎地站出去,张开双臂,想把危险挡在外面.

            第二天,他醒来.妻子坐在他身边,正对着他垂泪.他拉拉妻子的手说:“跟牢伊!跟牢伊!”妻子含着泪笑.

            这就是爱的神奇:我痴呆了,全世界的人我都不认识,但是我还认识你,还知道要牢牢地跟随你;我痴呆了,我什么也不懂,但还懂得要好好保护你.

            只因你是我最爱的那个人.

        摘自《读者》2007年第18期P31

        正义的成本

        熊秉元

            花费10元抓住偷窃1元的小偷、牺牲八人拯救一名大兵雷恩,值不值得?追求正义,可以不惜代价吗?从法律的角度,或许应该。从经济分析的角度,则要考虑成本是否可以承担

            “现代社会里,很多人都开车代步,如果自己的车被偷了,当然希望能找回来。

            那么,汽车失窃的破案率,该定在多少?”最近在《法律经济学》的课堂上,我问研究生这个问题。

            说来非常奇怪,对于这个简单明确、具体生动的问题,台大法律研究所的学生们——已经读了四五年的法律kk却几乎都搔头弄发,不知如何是好。也许,说来并不奇怪。在传统法学训练里,特别是德日等大陆法系国家,是以法律条文为中心,主要的训练,是如何解释和运用法律条文。对于涉及整个司法运作的问题,这种训练立刻捉襟见肘。这是标准的只见舆薪,见树不见林!

            迟疑一阵,一个学生鼓起勇气:“由追求正义的角度看,当然是希望破案率为百分之百,但是每个人都知道,这是很难达到的目标……”

            我打断他的话:“可是,如果汽车失窃的破案率,定在百分之百,那么,一般扒窃的破案率也该是百分之百!伤害杀人的破案率,更要是百分之百,不用说,掳人勒赎、银行抢劫等重大刑案,也非达百分之百不可。无论大小案件,破案率都要求百分之百,有哪一个司法体系,能负荷这种重担呢?”

            学生似乎灵机一动,毫不犹豫:“记得法律系大一时,《法学绪论》这门课由宿耆萨孟武老师担任。在第一堂课里,他就强调,‘如果有人偷了1块钱,那么即使要花费10块钱,也要把小偷抓住!’”

            萨孟武是二战后台湾法学界的大佬,曾经当过台大法学院院长,论著不辍,桃李满天下。可惜,至少在这个论点上,他的说服力不高,因为,“为了正义,花10块钱处理一块钱,听起来正气凛然、虎虎生风,其实不堪一击。试问,为了1块钱,花10块,如果花的不是10块,而是100块、1000块、10000块呢?”

            旁边的同学,似乎受到感染,出手相助:“在《拯救大兵雷恩》这部电影里,为了能从战场上找回雷恩,美国军方派了一队人,最后牺牲了八位弟兄,才勉强达成任务。这不是同样的道理吗?为了既定的目标,值得以多换少!”

            萨孟武在地下有知,大概会捻须而笑。对我来说,这个意外的联想,却刚好是殊途同归:“好例子!雷恩的几位手足,都已经为国捐躯。美国国防部参谋长,接到雷恩母亲的信,决定派人把她仅有的儿子找回来。故事的情节感人,带队负责的汤姆·汉克斯演得好。可是,如果因此而阵亡的不是八个人,而是八十个、八百个、八千个弟兄,参谋长还能坚持以往吗?

            “事实上,电影的编剧聪明得很———为了拯救雷恩,只牺牲了八位官兵。这种牺牲,是在可堪忍受的范围之内。如果为了一个小兵,牺牲了上百位的弟兄,恐怕只会激起观众的反感,变成票房毒药!原因很简单,对观众而言,如果牺牲的人少,会把焦点放在雷恩大兵身上。可是,如果牺牲的人多,观众会自问,自己比较可能是雷恩,还是比较可能是为他而牺牲的数百人、数千人之一?这么一联想,观众能不能认同、愿不愿意掏腰包买票进场,就很清楚了。

            “可见得,道不远人。正义的概念,是由人来操作。对于公平正义的追求,必须是在人们所愿意承担和负荷的范围之内,花10块钱找1块钱、牺牲八人救一个人,都没有超越人们的经验,因此不违反常情常理。一旦实现正义的成本太高,人们自然会缩手驻足!”

            研究生们噤声不语,不再有异议kk可能是避免引来更多的说教。一番由窃车破案率引发的论对,就此打住。当然,我知道,如果要继续申论,还有一长串话可以援引……

            破案率定在百分之百,当然不切实际,那么,该怎么想这个问题呢?由经济学的角度看,其实脉络很清楚kk就看社会的中坚分子、也就是纳税义务人,愿意负荷多少的税负,以支持司法体系。纳税义务人愿意缴的税愈多,司法体系的资源就愈多,也就能追求更高的破案率。

            窃车、强盗、杀人越货、欺诈抢劫等等罪行,个别来看,破案率都有其极限。放在一起看,彼此之间,也有排挤效果。多花警力和司法资源在诈欺犯罪上,处理其他犯罪的人力物力自然受到排挤。因此,在公平正义的大纛之下,还有许多小天平,而在诸多小天平之间,也还有取舍比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