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读窝

读者2007合订本

乐读窝 > 其他书籍 > 读者2007合订本

第524章

书籍名:《读者2007合订本》    作者:读者


                                    显然,这是一只学飞的小麻雀,它飞不高,只能一扑一扑地跳着飞几米远。我赶紧扑过去,追了十几米远,把麻雀捉到了。我捧着麻雀,正要离开公园。但走过那个男孩的照相摊时,他喊住我,说:“你刚捉到的”

            我点点头。

            男孩又说:“你要带回家吗”

            我仍点头,还说:“带回家养起来。”

            男孩说:“小麻雀是养不活的,它不会吃不会喝,会饿死的。”

            我没理睬他,要走。但男孩又说话了:“把你的麻雀给我,好吗”

            我说:“给你,这怎么可能呢”说着,我又要走。男孩见了,急起来,说:“把麻雀卖给我吧,我给你十块钱。”

            我说:“二十块钱,就卖给你。”我这样说,是不想卖。男孩不可能会用二十块钱买一只小小的麻雀。但我错了,他真拿出二十块钱。这时我又不想卖了,男孩看出我的犹豫,急忙把二十块钱塞进我手里,然后从我手里把麻雀“抢”了过去。

            拿过麻雀后,男孩又问起我来:“你这只麻雀是从哪里捉到的”

            我说:“你怎么这么啰唆。”

            男孩说:“请你告诉我。”

            我只好往那边小树林指了男孩便往那儿去了。我不知道他要做什么,于是在后面跟着他。很快,我明白了,男孩走近小树林,然后双手一放。我听到麻雀“叽”的一声叫过后,飞到树上去这一刻,我的脸忽地红随后我匆匆离开了。当然,在经过男孩的照相摊时,我把二十块钱放下了。

            也就在这天,我阿姨又给我打了电话,她说:“我又认识一个男孩,很优秀的,你去见一面吧。”

            我回答得很干脆,我说:“不需要了,我已经看上了一个男孩。”阿姨说:“谁呀”我说:“我不告诉你。”谁都知道我看上的男孩是谁。

            不错,一个连麻雀都不忍伤害的人,我无论如何也不会错过。

            (刘菲摘自《芒种》2007年9月上)

        蚊虫叮咬的爱情

            ●周海亮

            他知道她听施特劳斯,吃肯德基,喝巴西现磨咖啡,穿着得体的灰色套裙在写字楼里自在地忙碌。但那只是以前,后来,她与他结婚,这一切便消失了。

            那是1997年。那一年,他开始了自己所谓的创业,她跟着他,义无反顾。那个夏天来得特别早,花儿染得整个城市红彤彤的。他们住在市郊,一个属于非法建筑的小屋,四壁透风。那是他们暂时的家。

            为了省钱,他们每天步行至市区的店铺,中午买两份一块五一碗的粉皮,晚上再步行回来,累得骨头散架。好像整整一年,他们都是那样熬过来的。

            那是一段艰苦而辛酸的日子。那时,事业是他的图腾,爱情是她的信仰。那是支撑他们没有倒下去的全部力量。

            有一次,很晚了,他们回到临时的家。她坐在床沿洗脚,他去房东那里讨开水泡面。当他提着暖水瓶返回时,他发现,她已经睡着了。

            她保持着一种疲劳至极的姿势,两只脚仍在塑料盆里泡着,人却已斜倒在床上。她的身体压着自己的一只胳膊,随后,有了轻微的鼾声。

            他轻轻地走过去,想翻动一下她的身躯,让她睡得更舒服一些。他盯着她的脸看,那是一张年轻美丽的脸,此时却写满了疲惫。

            在这张脸上,他发现一只蚊子。

            那个夏天,城市像个巨大的蒸笼。为了省钱,他们一天天向后推着买蚊帐的时间。他知道屋里到处都是蚊子,但他好似感觉不到。那样劳累的身体,睡下了,别说蚊子,就是被切下一块肉来,他都怀疑自己醒不来。

            蚊子趴在她的额头,贪婪地吸食着她的鲜血。她睡得很香,毫无察觉,也许正做着生意好转的梦。

            他的心猛地抽搐一下,伸出手,挥动着,蚊子却仍然吸得高兴,对他的恐吓并不理睬。他想用手拍死它,手扬着,却不忍拍下去。他怕惊醒了她——她已经那般疲惫。

            他站在那里,就那样扬着手,愣着、矛盾着、心焦着,看蚊子的腹部慢慢地凸起。他与蚊子对峙的结果,竟是蚊子将他打败。突然间,他对自己产生了深深的厌恶。

            蚊子飞走了,似乎还打了一个饱嗝。他想,也许此时,它的伴侣也在焦急地期待它的归去。他原谅了蚊子,却不能够原谅自己。仅仅是一只蚊虫在伤害着你的爱人,你在旁边看着,心如刀绞,却无能为力。

            其实那天白天经过一个小摊,他注意到了一顶粉色蚊帐的标签:16元。这16元对当时的他们而言,是好几天的生活费,于是他犹豫了一下没有买下来。

            那天晚上他一夜没睡,拿着一个硬纸板挥动着,像一名士兵,不再让蚊虫靠近她的身体。他成了她临时的蚊帐。后来她醒了,醒后的她痴痴地盯着他看,十分钟后,他看见她泪流满面。

            第二天,小屋里挂上了粉色的蚊帐。挂蚊帐时,他们一直没有说话。

            他是把蚊帐当成礼物送给她的。但他没说。他觉得那像一朵盛开的玫瑰,算是对爱情的一点补偿。但他又觉得,其实他什么也补偿不了。这天,是她的生日。

            后来他抽烟时,不小心把蚊帐烧了一个洞,虽然她没有责怪他,但他后悔不迭,从此戒了烟。他暗自希望乘虚而人的蚊子,叮咬的是他的身体。

            再后来,他们赚到了很多很多钱,买了很多东西,却没有再买一顶蚊帐。他们已经不再需要蚊帐了,装修严密的房间,已经飞不进一只蚊虫。

            可是,他总觉得,这些钱,这些东西,远不如那顶16元钱的蚊帐对她有价值,或者说,对他们的爱情有价值。

            (肖  扬摘自《今日女报》2007年9月14日)

        青春,是冰做的风铃

            ◎张曼娟

            青春,是冰做的风铃。当夜深了以后,四周寂静下来,我听见一阵风吹过,撩拨起来的串串铃声,丁零零,丁零零,一种冰凉湿冷的脆响声音。不知道是谁家阳台上悬挂着的,宛如一个计时器。我的第一个风铃是生日礼物,附着一张小卡,上面写着这句话:  “青春是冰做的风铃。”那时我22岁,刚开始读硕士,并没有感觉到自己的青春。可能是因为大学时怕跟不上同学的进度,我一直都那么紧张着,把青春都修剪干净了。

            把自己修剪干净的我,随即开始参加大学毕业之后的相亲活动。突然之间,许多阿姨、伯父都出现了,他们带着从国外回来的硕士、博士、事业有成的年轻人,来到我的面前。而我必须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我的兴趣啊,看看电影啦,去郊外走一走啦。”于是,我和不同的男生去看电影,去郊外走来走去,但,心里没有一点期待或者雀跃,只有着隐隐的焦虑。那时候我是个急着走进婚姻的女孩,因为我以为那是人生必经的道路。直到终于可以投入研究所的课程,我才有松了一口气的感觉。我一点也没有看见自己的青春,不知道青春其实是无法修剪拔除的。

            读博士二年级时,我很尊敬的金老师,为我在文化大学文艺创作组开了小说习作这门课。那时我已经出版了两本畅销书,开始在校园里演讲,但我仍感到惶恐。对于教书这件事,长久的梦想,竟然真能实现金老师为我打气,教我安心,就在我鼓起勇气接受之后,老师语重心长地说:  “只是你太年轻,许多教授都担心你太年轻了,我想,你在穿着打扮上可以稍微……成熟一点。”年轻我已经26岁了还年轻站在镜子前,我看着自己垂直如瀑的长发,镶荷叶边的白色衬衫,棉质碎花裙,原来我是年轻的。为了将青春修剪得更干净,我到服装店里买了好几件从来不曾穿过的颜色与款式的衣服,一律是宽肩窄臀,黑色压金丝的、朴蓝偏藏青的、墨绿色浮着印花的。为了加强成熟的效果,干脆将长发烫成麻花卷,或者全部盘成髻。一不做,二不休,我又买了许多当下流行的大耳环,十年后的自己忽然走到镜子里,与我面对面。

            站在讲台上的我,纵使努力让学生知道我是他们的教师而不是学姐,学生眼中却仍疑惑重重。比较熟悉以后,有学生质疑我的用心:  “为什么你要装得那么老啊”我有口难言,一切都是因为青春啊。

            即将迈进30岁时,我特别喜欢在文章里提到“我已经老了,我只想活得好而不是活得美了”这样的话。在课堂上说故事给学生听的时候,我也总是这么开始的:  “当我年轻的时候……”学生们笑起来,觉得这个教师挺夸张的,年轻的时候也不过就是前几年的事,干吗说得像前朝旧事似的。有一回我的另一位老师含笑对我说,她和她的朋友都在读我的文章。她们有一个共同的想法,明明是这样年轻的人,为什么总要说自己老啊老啊。我已经30岁了还年轻  “是啊,比起40岁,比起我们这样的年纪,你当然是很年轻的啊。看见你口口声声说老,我们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从那以后,我不再轻易言老,我对自己说,我从来没有放心地青春过,这应该是时候了。

            于是,我从30岁开始青春。

            我修完学位,腾出大段大段时间发呆;我去旅行,长时间流浪在异国,而不只是去郊外走一走;我参加舞台剧的演出,在众人瞩目的台上又哭又笑,而不只是看看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