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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8大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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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书籍名:《美国8大名案》    作者:胡佳


                                    电视机前的观众以为,参议员提出的一定是一个十分关键、需要慎重回答的问题。谁知瓦拉奇对着麦克风说出的话却是:“这个俄马哈到底在什么鬼地方?”

            1964年6月底,鉴于瓦拉奇证词的重要性,司法部要求他以回忆录的方式将自己的亲身经历书写成文,以免遗漏掉在审讯和作证的过程中可能被忽略的细节。瓦拉奇只有七年级的文化水平,一位华盛顿地区的报纸编辑自愿担当了他的助手。此后的13个月里,瓦拉奇磨坏了几十支圆珠笔,在司法部提供的稿纸上一笔一画地写下了30多万字,共计1180页。当他画上最后一个句号时,瓦拉奇对他的“助理编辑”说:“我觉得我的写作能力比刚开始时更棒了,你说呢?”

            司法部负责瓦拉奇专案的威廉·亨得利评论说:“瓦拉奇的作用是无法估量的。在他之前,我们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这个庞大犯罪集团的存在……但是瓦拉奇提供的情报甚至具体到了一个个的名字……一句话,他让我们真正看清了敌人的面孔。”

            1904年9月22日,约瑟夫·迈可·瓦拉奇出生在曼哈顿上城的哈伦东区——一个贫穷而混乱的意大利移民集居区。瓦拉奇的父母,多米尼克和玛丽雅都来自拿玻里,他们一共有过17个孩子,但只活下来了6个,瓦拉奇是其中的老二,他还有一个哥哥、一个弟弟和三个妹妹。瓦拉奇的父亲是个无可救药的酒鬼,早先还推着小车卖蔬菜水果,算是小本生意吧,后来喝酒把小推车喝进了当铺里,自己便去做了垃圾工。

            以下便是约瑟夫·瓦拉奇讲述的故事。在合适的情况下,笔者将尽可能引用瓦拉奇的原话。

            我们是世界上最贫穷的家庭,至少我们周围的人都过得比我们强。……我们租住的公寓里有三间房,没有热水,没有洗澡间,厕所在公用楼道里。家里唯一暖和的地方就是厨房的灶台。我们得从垃圾堆里捡柴禾和煤块,然后就堆在我们三个男孩子睡觉的房间里,别提多脏了……学校的老师同学都嫌我们脏,但不管我怎么洗,就是没法把自己弄干净。

            ……到了人家都开始交女朋友的年龄,我是连想都不敢想那档子事。

            按说我应该上学的,说实话,我很少去。11岁那年,我用石头砸了一个老师的眼睛,我并不是故意的,本来只是想吓唬吓唬她,结果被送进了天主教的少年管教院。那里的管教都称为兄弟,有的人还可以,有的人就特别恶劣。有一个阿贝尔兄弟是最厉害的,成天没事就找茬儿整人,不管你有没有做错事他都有理由揍你一顿,大家像躲避瘟疫一样躲着他。有一天他死了,举行悼念仪式时让我们排着队向他的遗体告别。大约有300多人吧,我排在队伍靠后面的地方。等我走到棺材跟前一看,差点儿没吐了。阿贝尔兄弟的胸襟上全是唾沫。你说我该怎么办?我也啐了一口。

            从管教院出来我已经14岁了,又到学校上了几天课。等我一满15岁就进了我父亲工作的垃圾公司,管收东河附近107道一带的垃圾。每个周末我父亲都把我的工钱一起领走,我跟他急了好几次。没办法,我只好纠集几个人晚上出去抢商店。我总得有自己的零花钱,是不是?

            …………

            有一天,我弟弟强尼死在了大街上,警察说是被车撞死的。可是有人看见了,警察带他到局子里问话,出来时他就已经死了。他们把他扔在大街上,血肉模糊。他是被活活打死的。我的哥哥叫安东尼,我最后一次见到他是在疯人院里。

            后来,瓦拉奇的祖母和两个妹妹也先后被送进了疯人院。

            瓦拉奇在国会“麦克列兰委员会”作证时说,他第一次犯罪实际上是在9岁的时候。他和强尼从附近的杂货店里偷了香皂,再廉价卖给街坊们。他还记得香皂的牌子,叫法尔丽。

            等瓦拉奇长到18岁时,他已经辞掉工作,专事打劫。他的那个团伙人称“分秒帮”,以形容他们行劫时动作之迅速。“分秒帮”通常在后半夜行事。那时的纽约市政府为了节约用电,每天凌晨3点到5点将市内的交通灯关闭两小时。这一点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在逃跑时他们可以畅行无阻,而不必担心红灯。这个从早期犯罪生涯中获得的经验使瓦拉奇受用了一辈子。后来他在“科沙·诺斯卓”里做“合同”时,首当其冲的考虑就是作案之后的撤退路线。

            “分秒帮”的作案手法原始而有效,他们几乎不带任何工具,只从人行道上捡一只牛奶瓶或操起一个垃圾桶什么的砸破商店的玻璃橱窗。瓦拉奇们做过试验,从商店的“福尔摩斯系统”警报铃响到警方赶到现场,最快需要5分钟。也就是说,他们必须在短于5分钟的时间内把一切都搞定。瓦拉奇是“分秒帮”的司机,开一辆二手的皮卡,这在当时是一份很体面的工作。他的任务就是坐在路边不熄火的车里,等到办完事一踩油门就走。后来他有了女朋友,遇到打劫珠宝店或服装店时,有时候他也会跟着进去。多年后瓦拉奇还记得,他有一位女友的腰身是12号,所以每次他都会挑几件这种尺寸的衣裳带给她。

            前后四年的时间里,“分秒帮”作案逾百,也终于有了闪失。1923年春天的一个晚上,记得是在布郎克斯的东萃孟街和177道,事前他们侦察了两个星期,那家丝绸店连“福尔摩斯保安系统”都没有。他们平日里唯一担心的就是刚好有警察在附近巡逻,可就偏巧遇到了这样的事。当时他们一个人在里面取货,两个人在外面接应装车。突然,路口放哨那小子撒开腿往这边跑,瓦拉奇赶紧按喇叭让他们快撤。这时候,三辆警车一起堵了过来。肯定是有人告的密……

            尽管被警察一枪打在了胳膊上,瓦拉奇还是带着他的同伙们左冲右突,总算是冲出了重围。警方很快通过皮卡的车牌号码719864,查到了瓦拉奇。20年代,路上跑的车辆并不多,犯罪分子基本上没有可能偷到车,所以牌照也都是货真价实的。同年8月,瓦拉奇以“抢劫未遂罪”被捕。

            我还不满21岁,所以法官可以把我送到埃尔米拉少管所蹲18个月,或是在新新监狱里关15个月。律师告诉我,这里头有一点小窍门。少管所的18个月是实实在在的,而新新监狱的15个月,不仅包括了我等待审判时在布郎克斯监狱里已经被关了的日子,如果表现好的话,还可以减刑,9个月就能出狱。

            我当然愿意去新新了。我看得出法官对我的选择非常恼火,我记得他恶狠狠地对我说:“你以为你得逞了?你想去哪儿我就送你去哪儿,你知道为什么吗?你要是能早点出来,也就会早点又回来见我。”

            也许是吧。管它呢。

            新新监狱位于纽约州北部,是美国最著名的监狱。纽约市的犯罪分子管进新新监狱叫做“去上游”。

            新新监狱的真正名字叫“奥新宁”,印地安语,意即“石头叠石头”。

            瓦拉奇在监狱里闲来无事,跟着几个“难友”迷上了练肌肉,用现如今的时髦话叫“健身”。日子过得飞快,转眼9个月,瓦拉奇又回到了纽约。
            但是,重获自由并不意味着能“重操旧业”。在瓦拉奇离开的那段日子里,“分秒帮”又有了新的司机。鸠占鹊巢,瓦拉奇只得另起炉灶。他先是纠集了几个“毛孩子”自己干,并很快攒足了钱又买了一辆二手派卡车。鉴于上次的教训,瓦拉奇在注册时用了一个假名。不久,在一次抢劫布郎克斯毛皮仓库的行动中,瓦拉奇头部受重伤。

            我听见一声枪响,有人叫道:“他死了!怎么办?”我后来听说,他们把我扔在东河边上的114道,又朝空中连开六枪,假装是打群架,和毛皮仓库的案子没关系。过了约摸一小时,他们跑回来看,我还躺在那里,还没有死。几个人七手八脚把我抬到一个“开黑店”的医生家里。医生往我嘴里灌了几口威士忌当麻醉药,把子弹取出来了。医生说:“这小子不会死,他壮得像头牛犊子。”那都是新新的功劳。

            瓦拉奇在床上躺了两个月,“毛孩子”们作鸟兽散。等他又能出门走动时,瓦拉奇带着他的车投靠了一个爱尔兰人组织的七人团伙,里面也有犹太人和意大利人。

            爱尔兰人特没规矩,简直是一帮活土匪。他们不单抢商店、抢东西,还抢人。

            有一次,记得是去的一家服装店,我把所有的人都安排在里边,只留了两个在外面放哨。等我扛着一大包西服出来时,看见那两个小子大概是太无聊了吧,居然扣下了六七个行人,用枪把他们抵到墙上,正在掏人家的钱包呢。我马上中止了所有的行动,命令全体撤退。

            我很火,对那两个家伙嚷嚷道:“知道你们在干什么蠢事吗?抢人(robbery)和抢东西(burglary)完全不是一回事,你们懂吗?这可不是闹着玩的,那些人会认出我们。”

            真的,我不喜欢这种玩法。

            更糟糕的是,每当有爱尔兰人和其他意大利人发生冲突时,便有意大利的帮主们派人来找瓦拉奇的麻烦。“其中一位叫奇若·泰兰纳瓦的,人称‘洋蓟王’,是我当时见过的最大牌的帮主。他有本事垄断了全市所有的洋蓟。我听说凡是运到纽约的洋蓟都必须卖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