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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星游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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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

书籍名:《无名星游记》    作者:蓝昕秋风


                                            本以为风怀情送了那个特别的礼物后,会有所行动,但接下来的几天,这人就像凭空消失了般,若不是那个病秧子郡王三天两头,被名为风怀情的商人请去吃饭品茶,回来后管家便催命鬼似的要她紧赶慢赶来救郡王的命,她真是忘了那人的本性了,怎可能无缘无故做一件事呢?该死,明明叫她忌口,她倒好,越是不给吃的就偏要吃个满肚回来受罪。还连累她跟着一起累。而那个被她吊回半条命的人儿还不知死活的笑着告诉她,人生在世,开心就好,不怪怀情,他也是见我不开心,才想方设法逗我呢,不怪怀情,我自愿的。

        天字第一号大花痴,莫过此人,还真应了那句,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若是平时,她还有心情慢慢陪着这些个玩命的人玩两把,但中间再插进一个小布包,她这日子过得也够窝火的。

        光明国盛产织品,光明国制的成衣也是四个国家里最好的,当地人不管男人女人都喜欢装扮自己,如中国盛唐般,为了美丽,无所不敢,而所制的衣物也多是体现人体美态的流线贴身,那装饰着花鸟鱼虫的精致织布总是若隐若现着内里的浅色小衬衣,而陆枫徊现在穿着的衣物多是郡王命人准备的,光明国女人最常穿的叠领短袍,外表看起来类似日本的男式裕衣,大大敞开的领口对折在胸口,一条绵带斜系在腰侧,下身颇似七分长紧身裤,再搭上一对木屐,这就是一个标准光明国人的装扮了。自然她不是时间太空闲对此国人的穿衣打扮做简介,实是这样的衣物,几乎露出整个锁骨的肌肤以及深深的胸线,管她怎么摭也挡不住那白晰之上紫红的印记,猜到了吧,没错,这不是虫咬,也不是狗啃,而是小布包那个闷骚的家伙留下的吻痕!

        她也是经过牺牲睡眠,才逮到梦游到她房里作案的小布包,只怕是日头里想她那日对他所做的亲密事儿想到急了,晚上做梦就不知觉的实现心中所想,对她照做了一遍她曾对他做的,于是啃完了她的胸口才一仍甜笑的离开。于是就有了她那一脖颈刺眼的吻痕,抹再多药也摭不去。最后她也死心了,随他吻去,反正她睡着后也没感觉,倒是到了白日,收回些利息再把他吻到背气,只是从头到尾,那个无知无觉的人只对她那身痕迹报以好奇的目光,却是对自己的行为无知无觉的。

        倒是那些热心的刘府人,每每看到她,总会吃吃的偷笑,大胆的则调笑一二,神医,您家的奴儿好热情啊!

        老一些的则说:啊!年轻真好啊,想当年……

        她立马闪人,谁有心情听他道当年啊!而那个没日就会给她添乱的刘奇,每次被她救回一条命后就会一脸憧憬的道:真羡慕神医,呵呵,本王也不差!

        过了十五天这种水深火热的日子,陆枫徊认为自己受够了,小布包这个小闷骚,看来不把他吃个干净,这种夜夜被骚扰的日子还有得过,而风怀情那个妖魅男人再不解决,怕是任她的医术再神通,刘奇被风怀情玩丢了命,她也救不回个死人,而刘奇承诺的那些实物自也不会落实到位,为了将来有个养老的地儿,陆枫徊决定去会会这个男人,看他倒底要玩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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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去见风怀情,在陆枫徊看来是一种示弱的行为,虽然她欣赏这个男人,但却不接受无意义的挑衅,是的,在她眼中,风怀情送那个东西是在对她挑衅。

        在她还在为去还是不去,什么时候去,以什么理由去正犹豫不决时,刘奇请求她去,因为风怀情病了。自然,有人找好了理由给她,她也不好拒绝的。收拾了一番,给自己围上一条素色披肩,她便上了刘府专用的陀车。

        风家别宛的仆佣们这几天是人人自危,因为他们那位喜努无常的主子最近不知是被谁惹毛了,火气一直很旺,一不小心触到便被烧个尸骨无存。但今天不知为何,却是雨过天晴,脸上的笑容不断,让每个不小心瞧到的人一阵脸红心跳,主子真是个很有魅力的男人。

        “那边的,你怎么擦桌子的,没看到还有灰尘吗?你谁啊,花瓶不能摆这儿,丑死了……莲奴,你来了,去看看那个谁,来了吗!”

        “主子,那个人还没到,是严家的主子到了。”

        “严佩荷?她来做什么?”艳阳天突然被一团乌云拢罩。但一个成功的商人是不会拒绝任何对他有助益的人的到访的,即使那个人来得不是时候,“带她到前厅去,我稍后就来。”

        “对了,如果那个人来了,就带到后厅去……还有,准备一些吃食,就你那个莲子糕吧。”

        莲奴刚要应声下去,再次被唤住。“如果她要问起我,就说我病得很重,不不,那娃儿人精儿一个,定不信的,那你就什么都不要说吧,记住,问什么都不说!”

        莲奴偷瞧了眼从未如此认真的主子,心里暗自偷笑,只有那个人,才能令主子露出真性子,这种单纯的较真,自主子成为风府的家主后就没有过了呢,真叫人怀念啊。

        “是,莲奴记下了,家主还有其他吩咐吗?”

        “你!”微眯起眼,风怀情自是听出自家管家那话里的笑意,有些恼意,挥挥手让他下去,让自己出丑的那个人,哼,看他等会怎么招待她!阴恻恻一笑,风怀情已想好要先拿那个严佩荷来解解气,什么时候不来,这是自找的。

        回房换上一身百兽祥瑞锦衣,他又是那个叫人又爱又恨的风怀情。方走到门口便看到那个自他成为家主后一直对他紧追不舍的严佩荷,这个扬言要纳他为郎官的女人。多年来虽然纳了几个奴儿,但正主的位子却是一直空缺着,明眼人都知道她在等谁,这么痴情的女人是少见,也颇让他脸上光彩了一阵子,可是,人心却是最难测的,不是吗!

        “佩荷!”那具有奇特魔力的一唤,让严佩荷每回一闻总忍不住一震,转身看这人,还是印象中那个,随时随地总是散发着透惑气息的男人,每见一次,她想要他的决心就更强一分。

        向他还了礼,两人隔着茶几并排坐着,先是客套问候一番,再对两家生意上的合作事项讨论一二,风怀情知道接下来定是数十年来不变的定律——求婚,本想又虚言几句带过,只是这次,这个女人似胸有成竹!

        “怀情,我对你的用心,再提起即是矫情!朗官的位置我一直为你闲空着,原想你爱玩,就随你去了,但不曾想你这玩性倒是随着年纪见长,越是不像话了。”严佩荷原是风家的邻居,两人小时也曾有过两小无猜的日子,之后两人各自作了家主,在生意场上也是合作愉快的,她比外面的人更了解风怀情,并且也为这个男人深深着迷着,但做为女人,再怎么喜欢,也是不能让男人爬到头顶上撒野的,正如现在,她已决定这次一定要把这个越见嚣张的男人锁上严姓。

        “再过三年,你就该过百岁生辰,你便不再是衣。”瞄了眼风怀情额上那原本点‘衣’之处的红痕,那是当年他成为家主后自己硬生刮去红衣后留下的。心下又是一阵叹息,这个如女人般强势的男人,总是这么离经叛道。“如果你还想自己生育孩子,只能在这三年内完成,否则一但成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