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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男人和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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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书籍名:《中国的男人和女人》    作者:易中天


                                    为了实现这一点,又只好借助图腾制的神圣感和权威性,从禁止同一图腾族民之间的性关系开始。这样做,比较冠冕堂皇,也容易行得通。事实上,由于图腾本身是男性的,则无论如何抬举图腾,都只会对男子有利。

        这样一来,族外婚制就从“性的禁忌”变成了“社会制度”。它的目的,是要通过确立父系血统来确立男性统治。这个过程,全世界都是一样的。所以恩格斯说:“母权制的被推翻,乃是女性的具有世界意义的失败。”

        不过,在世界各民族那里,一旦完成了这一历史转变,图腾制度便悄然退场了,代之而起的是以男性为家长的“一夫一妻制”。在这种“父权制家庭”中,丈夫掌握着主宰家庭的权柄,“而妻子则被贬低,被奴役,变成丈夫淫欲的奴隶,变成生孩子的简单工具了。”所以,恩格斯又称它为“男子独裁制”。

        中国的情况在本质上没有两样,但在形式上略有不同。不同之处在于:当父系制取代了母系制之后,氏族没有解体,只不过由氏族转化为家族;图腾也没有退场,只不过改头换面,换了服装和脸谱,继续表演。也就是说,中国人继续通过神圣的祭坛来维护父系的权威,只不过把“图腾崇拜”改成了“祖宗崇拜”。

        祖宗崇拜是鬼魂崇拜中特别发达的一种。鬼魂有男有女,按说被崇拜的祖先,也应该既有男鬼,又有女鬼。然而,在中国历代祖庙里,坦然地享受牺牲玉帛的,却差不多都是男鬼,女鬼们至多只能列席作陪。在漫长的中国古代社会,女鬼们很少能够成为祭祀和崇拜的对象。她们多半只能在民间传说和文艺作品中出现,或为冤鬼,或为厉鬼,在某种特殊的情况下现身显灵,来偿还情债,或讨还血债。例外的也许只有一个“妈祖”,但她已不是鬼,而是神。

        理所当然地受到祭祀崇拜的只有男鬼。他们生前为人,死后为鬼,却要享受后代子孙的香火牺牲,顶礼膜拜,仅仅因为他们是“祖宗”。在中国,祖宗的地位是很崇高的。他们简直就是后代子孙生死荣辱的依据和目的。比方说中国人生孩子,决不会说是为了满足自己父爱或母爱的需要,更不会说那不过是自己性爱的一种副产品,而要说是为了列祖列宗香火旺盛,祭祀不断,血统延绵不绝。又比如一个中国人要干一番事业,也不会说那是因为个人兴趣或野心,而要说那是为了“光宗耀祖”。当然,有了成绩,也得说那是“祖上积德”;有了错误,则是“辱没先人”。这时,就要举行仪式,向祖宗汇报或请罪,并请求帮助。

        中国人如此敬祖,是有道理的。这个道理,就在于“祖”是父系制度和男权政治的象征。

        “祖”这个字,郭沫若先生以为就是男根的符号。这个说法当时颇受讥讽,现在却几乎成了学术界的定论。近年来,在我国陕西、河南、山西、山东、湖南、广西、新疆等地,都出土了“且”——男根模型。这些模型有大有小,有石有陶,大多十分形似,有的还有龟头、尿道和睾丸。这些模型,就叫“祖”。石制的叫石祖,陶制的叫陶祖。祖既为且,为男根,则祖宗崇拜也就无疑来源于男根崇拜。按照现在的解释,“祖”主要有两种原始意义:一是祭祀祖先的宗庙,二是宗庙里祖先的神主(牌位)。不过依我看来,神主的意义当更原始。大约那祭祖的宗庙,原本是一般祭坛,祭祀的也是一般意义上的“且”,即象征着生殖力量的男根。后来,它有了特定的意义,特指某位具体的、对氏族有开创之功的男性祖先,于是便把他的名字或符号刻在那“且”上。再后来,祖宗越来越多,文字也发明了,性器也不那么堂皇了,石祖和陶祖换成了石牌和木牌,但仍叫“祖”,而供奉祖(神主)的地方也跟着叫祖(宗庙)。现在你如果去考查宗庙里的神主,仔细地琢磨一下,仍不难发现其男根的意味。

        祖的建立,标志着父系氏族社会的成立。所以,祖,也就成了每一个父系氏族的象征和图腾。作为神主的祖,就像图腾柱一样重要;作为宗庙的祖,就像祭坛一样崇高。当一个新的氏族建立时,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建立祖庙。以祖庙为中心,族长率族而居,叫做“籍”。祖立则籍立,祖在则籍在,祖毁则籍亡,叫“毁庙灭籍”。籍既因“祖”而生而灭,所以就叫“祖籍”。后来,氏族变成了国家,“祖”便成了国家的象征。以祖庙为中心,国君率民而居,叫做“国”。祖立则国立,祖在则国在,祖毁则国亡,叫做“毁庙灭国”。国既因“祖”而生而灭,所以就叫“祖国”

        《中国的男人和女人》(易中天)——性之(四)等级与配额

        祖既然有如此至高无上的地位,而祖又是男性的,那么,祖庙一立,则天下定矣。男尊女卑,大体上已成定局。

        剩下的,便是解决男人们之间的分配问题。

        事实上,在任何自然形成的群体中,雄性的嫉妒都是一个让人头疼的问题。恩格斯说过,埃斯潘纳斯的《论动物的社会》一书“非常清楚地说明了,雄性在交尾期内的嫉妒是怎样削弱或者瓦解任何共同生活的群。”但是,动物的事情要相对好办一些。因为动物的性关系要受季节的限制。除长臂猿外,大多数动物都只有在雌性发情时才交配,因此它们雄性之间虽然也会嫉妒,但交尾期一过,又会握手言欢,和好如初,以待来年。再说,雄性动物在争夺异性时,虽然也免不了大打出手,但也相当“绅士风度”。只要把对方打败赶走,也就不再追究。所以,对于动物的群体来说,雄性的嫉妒虽然也会产生破坏力,但力量也有限。

        人类的情况就不同了。

        首先,人类的性生活不受季节的限制。一年四季,日日月月,男性都有性的要求,女性也随时都能接受性。如果不合理解决每个男性的性欲问题,任其争夺异性,则无异于将整个群体每天都置于内部瓦解的危险之中。

        其次,人类的占有欲特别强。有些动物,比方说长臂猿,并没有那么“好色”。只要有一位“太太”,便已使它心满意足了。有些动物,虽然“妻妾成群”,但它们的王位,却必须轮流坐庄。一旦下台,也只好自认倒霉。人却不一样。一方面,男人总是希望占有的女人越多越好;另方面,又希望一旦占有,就占住不放。中国古代的那些帝王们,便是典型。

        再者,人与人之间的斗争,比动物同类之间的争夺严重得多。人斗人,往往不止于赶走对方,而是要“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往小里说,男人们可能会因争夺异性而导致谋杀(奸夫谋杀亲夫之事层出不穷);往大里说,弄不好就会爆发战争(如争夺海伦之特洛伊战争)。一旦如此,则后果堪虞。

        因此,对异性的争夺,是一个健全社会必须合理解决的问题。更何况,男人们要争夺的,远远不止于女性,还有食物、财富、荣誉和权力。

        应该承认,争夺是男人的天性,而且未必就是坏事,比方说,球场上的争夺就很好。只不过,我们一般不把它叫“争夺”,而叫“竞争”罢了。甚至战争,也不能简单地说就是坏事,如果没有过去的战争、人类历史的发展也许就会缓慢得多。至少我们可以肯定,如果所有的男人都不去争,不去夺,都不争强好胜、雄心勃勃,而是疲疲沓沓、懒懒散散,那又成何体统?
        然而,人类的群体又经不起折腾。

        人类可以说是世界上最具有群体性的动物。一方面,人的自然能力比较许多动物为弱。他力大不如牛,速快不如马,望远不如鹰,潜深不如鱼。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生存,不要说在进攻方面远不是大型猫科动物的对手,甚至在防御方面也未必比某些食草动物灵光。另方面,人类要实现的,又是“自然界中最伟大的进步”。这就正如恩格斯所说,必须“以群的联合力量和集体行动来弥补个体自己能力的不足”。因此,群体绝不能瓦解,而一切瓦解群体的力量也都必须予以消除。

        对于这个问题,可以有两种办法解决。

        一种办法是“堵”,即干脆禁止性生活,把男人和女人隔离开来,一视同仁地禁绝性关系。这在某些特殊时期(如战争时期)或某些特殊群体中是行得通的。比如,不少古代部落在作战前都禁止性行为,斯巴达城邦和太平天国也实行过男女分隔制。但这种办法,行得了一时,行不了永久。因为如果男女永远隔离,则孩子也无由出生,岂不要灭种亡国?

        另一种办法是“疏”,即像大禹治水一样,进行疏导。既让所有的水都有地方流,又不让它们乱流,或挤在一起,变成洪水。最好是让所有的人都各有所得,各有所归,按照不同的层次,得到不同的满足,就像今天按照职位的高低领取工资津贴一样。

        中国古代社会采取的是后一种办法。在女人成了男人的附庸和占有对象后,中国古代社会决定把她们也像食品、财富和权力一样,进行有计划地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