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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男人和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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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书籍名:《中国的男人和女人》    作者:易中天


                                    所以,“妓酒为欢”,便是中国古代文人的基本生活方式之一,而《全唐诗》五万,观妓、携妓、出妓、听妓、看妓、咏妓、赠妓、别妓、怀妓等竟多达二千首,也就决非偶然。

        《中国的男人和女人》(易中天)——娼妓之(五)铜臭与血腥

        名士与名妓,构成了青楼的一道风景。

        风景总是美丽的,由才子词人构筑描绘的风景便更是如此。然而,在这道美丽浪漫的风景线背后,不堪入目的却是令人发指的罪恶,是无论如何也遮不住抹不去的铜臭与血腥。

        在中国历史上,除部分由国家统一组织、政府计划供应、专为满足文武官员和三军将士需要的官妓和营妓外,无论国营妓院,还是民营妓院,都是要赚钱的。提供娱乐服务只是幌子,获取高额利润才是目的。妓院这种罪恶的东西,之所以直到新中国成立才被真正禁掉,就因为它能给开办营业者带来经济上的极大好处。“子弟钱如粪土,粉头情若鬼神。”在金钱与才情之间,妓院的天平从来就是倾斜的。

        明代的《嫖经》就曾告诫各位嫖兄嫖弟,嫖客与妓女之间的关系,说到底是金钱买卖关系。所以,嫖客们首先必须牢记:“须是片时称子建,不可一日无邓通。”子建指才,邓通指财,“才”与“财”虽然同音,功能效用却天差地别。只要你有钱,别说是自称曹子建,便是自称比曹子建更有才华,更有成就,妓女也会连连点头称是,秋波暗送,媚眼横飞。如果一文不名,对不起,便是曹植本人到场,也只能吃闭门羹,坐冷板凳,看死鬼脸,听风凉话。“有钱能使鬼推磨,无钱只见鬼打墙。”鬼尚且如此,况娼妓乎?

        为了赚取金钱,妓院往往是不择手段的。通常的做法,是妓女与鸨母,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妓女向嫖客频频示爱,引得嫖客心猿意马,不能自已,急欲成事时,又一再声明“妈妈那里不好交待”,示意嫖客再加钱“买通”。其实,此“通”哪里用得着买?无非是“一个做歹,一个做好,才赚得银子,大是买卖方法”。故《嫖经》云:“夸己有情,是设挣家之计;说娘无状,须施索钞之方。”当然,如果是名妓,也可能相反:鸨母笑脸相迎,盛情款待,一再表示愿意“玉成好事”,一切一切,都“包在老娘身上”,但那位“小姐”,却“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架子端得比公主还大。这其实也无非是抬身价,吊胃口,为索要高价作铺垫。“老道”的鸨母和妓女都知道,男人最“贱”。你要是屈意相从,他就不把你当回事;而你越是“摆谱”,他便越是“猴急”。等你把他胃口吊足了,银子骗够了,再给他点甜头,保证他眉开眼笑,下回还来。

        当妓女与鸨母狼狈为奸、通同合伙、装神弄鬼,拼命从嫖客身上榨取钱财时,她们的心理状态是怎样的呢?应该说,是相当复杂的。

        第一种是“幸灾乐祸”。持这种态度的,多半是那种憎恶卖笑生涯而又无力自拔者,或是受过嫖客欺骗、污辱、迫害者。她们把对于这一“行业”的仇恨倾泄在嫖客身上,把榨取嫖客钱财作为报复手段。所以,她们越是仇恨嫖娼宿妓,就越会“努力工作”,越会拼命榨钱。最后,到自己临终前,很可能把这些“血泪钱”付之一炬,或投入大海。

        第二种是“得意洋洋”。持这种态度的又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爱财”,一种是“逞才”,即把榨取钱财看作自己有本事、有能力、身手不凡的一种表现,因此她们也会相当地“积极主动”,而且花样窍门,也会不断翻新。有的妓女之间,还会交流经验,切磋技艺。当然与鸨母之间,也会配合默契,彼此心领神会,共同对付那些有钱的“傻冒”。

        第三种是“听其自然”。持这种态度的,多半是些既不“热爱”又不“憎恨”妓业者。她们认为,鸨母爱财,是没有办法的事;嫖客好色,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既然他们一个愿打,一个愿挨,那就随他们去好了。反正自己也捞不到什么好处,无非做一天娼妓卖一天笑,做一回婊子献一回身。因此,她们对于鸨母的指使,便既不反抗,也不热心。一般地说,只要能挣到钱,鸨母对她们也还能容忍。但为了防止她们“消极怠工”,时不时地敲打敲打、教训教训,自然也是免不了的。

        第四种是“矛盾痛苦”。持这种态度的,多半是些“有良心”的妓女。作为妓女,她们深知如不能获得巨额利润,自己便连生存都成问题。但是,当她们遇到一位真心体贴自己的“恩客”时,又会感到“良心上过不去”,有的甚至还会拿出私房钱来“倒贴”。比如唐人传奇《李娃传》中的李娃便是。一开始,李娃不但把荥阳公子的钱财榨了个精光,而且和鸨母通同作案,在荥阳公子一文不名时将其遗弃。但是,当后来看到这位情郎被害得有家难归、有国难投,挣扎在死亡线上时,李娃又搭救了他,还帮助他一举登第,取得了功名富贵。这篇小说“大团圆”的结局,虽未免庸俗,但写李娃心态,应该说还算准确。

        其实,无论妓女持何种态度,她们都不是、也不可能是榨取嫖客钱财的主谋者,更不可能是这种行为的主要受益者。主谋者和受益者,主要是妓院的女老板——鸨母。

        鸨母本指老妓,即“妓女之老者曰鸨”。妓女这行当,是名副其实的“青春事业”。任你当年如何风光,一旦人老珠黄,便一文不值。因此,妓女退役的年龄,也相当早。退役之后,有些没什么出路的,或者迷恋青楼、贪恋钱财的,便用自己走红时攒下的私房,租几间铺面,雇几个小妞,自己升格当老板,这就是鸨母。鸨母大约是少数几种最令人憎恶的“行当”之一。俗话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就连太监,也出了郑和这样值得歌颂的人物。但是,古往今来,有过值得歌颂的鸨母吗?没有。中国历来只有“名妓”,没有“名鸨”。鸨母在中国文学作品中,从来就是丑恶形象:拐卖妇女,逼良为娼,教唆卖淫,勾引嫖客,诈骗钱财,拆散鸳鸯,认钱不认人,狗眼看人低,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等等,等等,都鸨母的“德行”。可以说,在文学作品中,鸨母能混个“中间人物”当当,就是天大的造化了。

        鸨母遭人憎恶,原因也是多方面的。

        首先,鸨母是妓女卖淫的直接教唆者、指使者、操纵者和受益者。因此,当人们痛恨卖淫嫖娼,又不能认识到这是那个万恶旧社会所使然时,一腔义愤,便会倾泄在鸨母的身上。其实,认真说来,鸨母也是妓女制度的受害者,因为鸨母十有八九出身于妓女。但是,鸨母的这一出身,不但不能引起人们的同情,反倒只能更加激起人们的义愤。因为你明明知道当妓女不是人过的日子,还要把好端端的女孩子往火坑里推,你他妈的还算是人吗?鸨母之遭人憎恶,这不能不说是重要的原因之一。

        其次,卖笑卖色卖身的是妓女,收钱的却是鸨母,这就叫人愤愤不平。你有什么资格收钱呢?所以,不少“恩客”,在照付了鸨母索取的“茶钱”、“酒钱”、“过夜钱”以后,还要对妓女另付“小费”(其实有时数量并不“小”),便带有这种心理的成分。在他们看来,付钱给妓女是应该的,付钱给鸨母却很“冤”。这种被“冤枉”的感觉,就使他们痛恨鸨母。

        第三,在整个嫖宿过程中,鸨母担任的是十分“不光彩”的角色。所谓“不光彩”,就是只知道要钱。妓女不管怎么说,还有艺、有色、有性、有情,鸨母却只有虚情假意、装模作样、弄巧卖乖、投机行骗,这当然就极其让人恶心。

        鸨母遭人憎恶,也有自身的原因。

        一般地说,鸨母的心理都比较狠毒。鸨母原是妓女,心理本不健康;现在又人老珠黄,心理更易变态。第一,正如升任婆婆的女人难免虐待媳妇一样,升任鸨母的妓女也往往会把从前受过的一肚子气都出在年轻一代身上,有可能对她手下的妓女格外刻薄和狠毒。第二,鸨母当妓女时,是不缺少性生活的;而一旦当了鸨母,则可能再无性快乐。这种由热而冷的变化和由此造成的性苦闷、性压抑,也容易使她们心理变态。第三,自古有“名妓”无“名鸨”,鸨母总是“无名英雄”。尽管为了钱财,鸨母极望妓女受人宠爱,但这种宠爱又无不时时刺激着她们的神经,使她们对妓女产生一种同性之间的嫉恨,并导致对妓女的迫害。

        当然,导致鸨母狠毒的最主要原因,还是钱。如果不是为了钱,是不会有任何女人要去当鸨母的。为了钱,鸨母就必须对妓女加紧进行训练,甚至不惜在训练中动用私刑;为了钱,鸨母就必须强迫妓女接客,而不论那嫖客是老是少、是黑是白、是胖是瘦、是俊是丑、是温柔多情还是粗俗可鄙。这就对妓女身心两方面都造成了伤害,因此无论妓女,还是同情妓女的人,都会对鸨母恨之入骨。

        其实,妓院中还有比鸨母更可恨的人,那就是所谓“龟奴”,即俗称“王八”的那些男性职员。龟奴最早可能是卖淫女子的丈夫,也可能是人贩子。